多选题如果双方约定甲公司将一辆汽车交付乙厂占有,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此项担保属于(  )。[2003年真题]A保证B留置C抵押D质押

题目
多选题
如果双方约定甲公司将一辆汽车交付乙厂占有,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此项担保属于(  )。[2003年真题]
A

保证

B

留置

C

抵押

D

质押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C
解析:
质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本题中甲公司将一辆汽车交付乙厂占有,由此可认定该担保为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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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如果双方约定甲公司将一辆汽车交付乙厂占有,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此项担保属于( )。

    A.保证

    B.留置

    C.抵押

    D.质押


    正确答案:D
    D。解析:《物权法》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 第2题:

    甲将一辆汽车出卖给乙,合同约定价款40万元,由乙分5期支付完成。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是明确约定在乙付清全部款项之前,甲保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此后,甲又将该车以35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乙对汽车的占有为直接占有、他主占有、有权占有
    B.因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B,C,D
    解析:
    本题涉及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问题。甲已将汽车交付给乙,乙直接对该汽车进行事实上的管领和控制。故乙对汽车的占有为直接占有。又因甲与乙约定的汽车买卖合同为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在乙付清全部款项之前,汽车的所有权仍归甲享有。故乙对汽车的占有为他主占有。乙对汽车的占有是基于买卖合同的占有,故乙对汽车的占有是有权占有。因此,选项A正确。因为甲仍保留该汽车的所有权,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有权处分,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故选项B、选项C错误。依据《物权法》第26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故选项D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保证甲公司按合同的约定向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自行将自己对乙公司的债务部分转让给丁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丙公司按照原保证合同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B:丙公司不再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丙公司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向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丙公司对转让部分的债务向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C
    解析:
    《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第29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将部分债务转让,丙公司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丙公司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仍应承担保证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

  • 第4题:

    甲将自己的一辆私人“宝马”牌轿车卖给乙,则该买卖合同自(  )生效。
    A.乙在占有该汽车时
    B.甲、乙在办理完汽车登记过户手续之时
    C.甲将汽车交付给乙时
    D.甲、乙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时


    答案:D
    解析:
    【精解】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并生效,故D项正确。虽然汽车属于动产,但须办理登记(而不是交付或者占有)才能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后果,但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 第5题:

    2018年9月10日,甲将农用卡车出售给乙,乙当日即付款。甲、乙双方约定,因正值农收季节,甲先借用该车半月,9月25日再交给乙,乙同意。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汽车所有权及占有的各项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属于简易交付,汽车所有权自9月25日转移至乙
    B.甲、乙之间属于占有改定,汽车所有权自9月25日转移至乙
    C.汽车未交付,所有权仍归甲所有
    D.9月10日后甲对汽车的占有为他主占有、直接占有

    答案:D
    解析:
    (1)选项ABD:甲、乙之间属于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9月10日)发生效力。(2)选项D:甲不以所有的意思为占有,属于他主占有;甲在事实上占有汽车,属于直接占有。

  • 第6题:

    (2016年)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提起诉讼。
    根据乙与丙的约定,该汽车所有权变动的交付方式属于( )。

    A.观念交付
    B.拟制交付
    C.简易交付
    D.指示交付
    E.占有改定

    答案:A,D
    解析:
    (1)选项ACDE: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通常合称为观念交付;指示交付,是指在设立和转让动产物权时,如果动产由第三人所占有,则出让人可将其对第三人享有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受让人,以代替动产的现实交付;(2)选项B:拟制交付是将仓单、提单等物权证券拟制成动产,进而将其交付视为动产的现实交付。

  • 第7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应于2006年9月1日向乙公司交付货物,乙公司应于9月8日向甲公司交付货款。8月底,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并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9月1日届至,甲公司(  )。[2007年真题]
    A

    须按约定交付货物,但可以请求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B

    须交付货物,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C

    须按约定交付货物,如乙公司不付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D

    有权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乙公司


    正确答案: C
    解析: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承担债务并应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他方缔约后财产状况明显恶化,可能难以履行债务,危及先履行一方的债权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直到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时方恢复自己的履行。《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第8题:

    判断题
    甲的汽车一辆抵押给乙,担保债权15万元,但到期甲不能还债,甲乙协商,以汽车作价15万给乙,这属于担保法中的流质。()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甲以其面值5万元的凭证式国库券为乙提供质押担保。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该担保属于权利质押

    B

    该担保属于动产质押

    C

    甲应将该国库券交债权人占有

    D

    甲可以将国库券交债权人占有,也可以自己占有该国库券

    E

    质权自甲将国库券交付乙时设立


    正确答案: A,E
    解析:
    A项,可以出质的权利包括:①汇票、支票、本票;②债券、存款单;③仓单、提单;④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⑤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⑥应收账款;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C项,质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占有或控制,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以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E项,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第10题:

    问答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钢材购买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钢材,总价款500万元。甲公司应预支货款200万元。在甲公司即将支付预付款前,得知乙公司因经营不善,有可能无法交付钢材,并有确切证据证明。于是,甲公司拒绝支付预付款,除非乙公司能提供一定的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担保。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如果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没有好转,也不提供担保,甲公司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正确答案: 甲公司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在乙厂发生了可能使其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事由后,甲厂可以(  )。[2002年真题]
    A

    解除合同

    B

    终止履行合同

    C

    暂时停止履行合同,并通知乙厂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D

    要求乙厂提前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 C,A
    解析:
    《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第12题:

    多选题
    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论述中正确的是(  )。[2002年真题]
    A

    甲厂与丙厂之间的合同无效

    B

    甲厂与丙厂的合同有效

    C

    甲厂与乙厂的合同关系中,甲厂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D

    乙厂提供相应的担保,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第13题:

    如果乙公司提供了适当价值的一座大楼作为担保,则甲公司应( )。

    A.解除合同

    B.暂停履行合同

    C.等待乙公司恢复履行合同的能力

    D.继续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第14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借款数额为30万元。甲以自有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甲又请求丙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合同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如果两项担保对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为没有约定,丙不承担保证责任
    B.乙应当先要求丙以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C.乙即可以先要求甲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先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D.乙应当先要求甲以抵押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D
    解析: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物的担保求偿。

  • 第15题:

    甲施工企业与乙水泥厂签订了水泥采购合同,并由丙公司作为该合同的保证人,担保该施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但是担保合同中并未约定担保方式。水泥厂供货后,甲施工企业迟迟不付款。那么,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应为( )。( 2015真题 )
    A.一般保证
    B.效力待定保证
    C.连带责任保证
    D.无效保证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保证的基本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第16题: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支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诉讼。

    根据乙与丙的约定,该汽车所有权变动的交付方式属于(  )。

    A.观念交付
    B.拟制交付
    C.简易交付
    D.指示交付
    E.占有改变

    答案:A,D
    解析:
    (1)选项ACDE: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通常合称为观念交付;指示交付,是指在设立和转让动产物权时,如果动产由第三人所占有,则出让人可将其对第三人享有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受让人,以代替动产的现实交付;(2)选项B:拟制交付是将仓单、提单等物权证券拟制成动产,进而将其交付视为动产的现实交付。

  • 第17题: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诉讼。
    根据乙与丙的约定,该汽车所有权变动的交付方式属于(  )。

    A.观念交付
    B.拟制交付
    C.简易交付
    D.指示交付
    E.占有改定

    答案:A,D
    解析:
    (1)选项ACDE: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通常合称为观念交付;指示交付,是指在设立和转让动产物权时,如果动产由第三人所占有,则出让人可将其对第三人享有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受让人,以代替动产的现实交付;(2)选项B:拟制交付是将仓单、提单等物权证券拟制成动产,进而将其交付视为动产的现实交付。

  • 第18题:

    甲公司与乙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由乙企业将一张1万元的国债单据交付甲公司作为合同的担保。该种担保方式在法律上称为()。

    • A、抵押
    • B、动产质押
    • C、留置
    • D、权利质押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多选题
    在乙厂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下,甲厂应该(  )。[2002年真题]
    A

    解除合同

    B

    暂停履行合同

    C

    等待乙厂恢复履行债务的能力

    D

    继续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 D,A
    解析:
    《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第20题:

    多选题
    为担保乙对丙的100万元债权。甲、乙于2009年3月1日达成协议,约定甲以己有的一辆汽车担保。约定的担保方式为:“①乙自约定之日起取得汽车所有权,甲自约定之日起继续占有使用该汽车。②丙对乙清偿100万元债务之时,乙对汽车的所有权消灭。③若丙不对乙履行到期债务,乙有权请求甲交付汽车。甲向乙交付汽车后,乙对丙的100万元债权消灭。”2009年9月1日,甲驾驶该车外出时,被丁追尾(丁负全责)。2010年4月1日,因丙不履行到期债务,乙请求甲按约交付该汽车。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乙于2009年3月1日取得对甲汽车的所有权

    B

    对于该车于2009年9月1日遭受的损害,乙有权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

    乙于2010年4月1日取得对甲汽车的所有权

    D

    2010年4月1日,乙有权请求甲交付汽车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人民法院应作出如下判决(  )。
    A

    撤销甲厂与丙厂签订的合同

    B

    确认甲厂与乙厂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

    C

    甲厂承担违约责任

    D

    乙厂提供相应的担保,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 C,B
    解析:
    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人,在能够证明后履行义务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的,应当先中止自己得履行,要求先履行义务人提供担保,后履行义务人如果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担保的,先履行义务人应当恢复履行。在本案中,甲厂行使不安抗辩权,乙厂愿意提供担保,但是甲厂拒绝,构成违约,法院应判决甲厂和乙厂的合同继续有效,甲厂承担违约责任。乙厂提供相应的担保后,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 第22题:

    多选题
    如果双方约定甲公司将一辆汽车交付乙厂占有,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此项担保属于(  )。[2003年真题]
    A

    保证

    B

    留置

    C

    抵押

    D

    质押


    正确答案: C,B
    解析:
    质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本题中甲公司将一辆汽车交付乙厂占有,由此可认定该担保为质押。

  • 第23题:

    多选题
    如果双方约定甲公司将一辆汽车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并进行了登记,此项担保属于(  )。
    A

    保证

    B

    留置

    C

    抵押

    D

    质押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抵押权,指的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物权法规定不同的抵押权在设定时要履行不同的手续,有的必须登记才能设定抵押权,如不动产抵押;有的登记只产生对抗效力,如特殊动产抵押权和动产浮动抵押权。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甲公司将一辆汽车作为担保,并进行了登记,并未由乙公司占有,属于抵押担保。

  • 第24题:

    多选题
    如果乙公司提供了适当价值的一座大楼作为担保,则甲公司应(  )。[2006年真题]
    A

    解除合同

    B

    暂停履行合同

    C

    等待乙公司恢复履行合同的能力

    D

    继续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