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电脑租赁公司要求学生甲交付3000元押金的行为(  )。A属于违约行为,因其在广告中并未表明需要押金B属于违约行为,因其未提前告知押金的数额C不属于违约行为,因为此广告只是要约邀请,并不是要约D不属于违约行为,因为合同尚未成立,但属于违反要约的行为

题目
多选题
电脑租赁公司要求学生甲交付3000元押金的行为(  )。
A

属于违约行为,因其在广告中并未表明需要押金

B

属于违约行为,因其未提前告知押金的数额

C

不属于违约行为,因为此广告只是要约邀请,并不是要约

D

不属于违约行为,因为合同尚未成立,但属于违反要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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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甲公司要求吴田缴纳抵押金的做法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可以要求吴田缴纳抵押金

    B.甲公司不得要求吴田缴纳抵押金,但可以扣押吴田的居民身份证

    C.甲公司不得要求吴田缴纳抵押金,也不得扣押吴田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D.甲公司要求吴田缴纳抵押金违反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给吴田


    正确答案:CD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2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A:甲将其闲置的钢琴租给乙使用,在乙使用期间,钢琴在火灾中烧毁,据调查,火灾是由于邻居家瓦斯爆炸引起,乙可解除合同
    B:甲、乙签订了一份租赁房屋的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为30年,该合同无效
    C:甲从电脑租赁公司租赁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返还电脑后,电脑公司以电脑键盘受到损耗为由要求甲给予一定的赔偿,电脑公司的主张应予以支持
    D:甲、乙签订租赁房屋的合同,约定每月10日支付租金。某月乙至15日尚未支付租金,甲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A
    解析:
    依《合同法》第231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A项正确。《合同法》第214条第1款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故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不导致全部合同的无效。因此,B项错误。《合同法》第218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C项错误。《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故只有在给予的合理期限届满,承租人仍不支付的情形下,出租人才可解除合同。因此,D项错误。

  • 第3题:

    施工单位租赁一台塔吊,租赁期间租赁公司将塔吊出售给了甲公司,租赁公司通知施工单位租赁期间届满,塔吊直接移交给甲公司,这种交付方式称为( )。

    A.占有改定
    B.拟制交付
    C.指示交付
    D.简易交付

    答案:C
    解析:
    指示交付,标的物为第三人合法占有,买受人取得了返还标的物请求权。

  • 第4题:

    甲将自己电脑出租给乙使用,租赁期间,甲又将电脑卖给丙,并与丙约定于租期届满时由丙直接向乙请求返还电脑。甲与丙之间变动物权的交付方式属于( )。

    A.指示交付
    B.现实交付
    C.占有改定
    D.简易交付

    答案:A
    解析:
    指示交付指的是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乙)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甲)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 第5题:

    案情:北京的甲公司与上海的乙公司于北京签订的书面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制造的1000台‘长城’牌笔记本电脑,单价8000元。由甲代办托运,于天津交付承运人运交乙公司。合同成立地点为上海。”  甲分别与A公司与B公司签订运输合同,两份运输合同约定:“由A公司将电脑自北京公路运输至天津后交付B公司;由B公司将电脑由天津海路运输至上海后交付乙公司。”运输合同签订后,甲于3月1日在北京将电脑交付A公司,A公司于3月3日在天津将电脑交付B公司。B公司于3月5日起运。  3月6日,乙公司与广州的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将B公司运输的1000台‘长城’电脑转售给丙公司,单价8500元。由B公司运抵广州后交付丙公司。” 但未约定检验期间。乙公司当日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当日通知B公司改运广州后交付丙公司,B公司则要求甲公司赔偿因此增加的运费。  3月9日,B公司运输途中突遇罕见台风(气象台未预报),运输的部分“长城”电脑因此被海水浸泡。B公司于3月12日运抵广州交付丙公司(但因疏忽大意少交了10台),丙公司签收且未提出异议。10天后,丙公司发现问题后立即通知乙公司:“电脑短少10台,50台电脑被海水浸泡须经修理才能使用。要求乙公司承担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5月1日,张三以1万元从丙公司处购买一台“长城”电脑,作为生日礼物赠送给李四。6月1日,李四在给该电脑充电时,因设计缺陷,电池爆炸,李四因此遭受轻伤。对于50台被海水浸泡的电脑,丙公司是否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无权。因为,根据《合同法》第144条,乙、丙的买卖合同为在途货物买卖,双方未约定风险负担的规则,自乙、丙买卖合同成立时起,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丙承担。

  • 第6题:

    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台电脑出卖给乙,但甲还想使用一段时间,遂又与乙达成租赁协议,租期1个月。乙取得该电脑所有权的交付方法为()。

    • A、现实交付
    • B、简易交付
    • C、占有改定
    • D、指示交付

    正确答案:C

  • 第7题:

    房地产租赁合同应当具备()等条款。

    • A、押金、租金、佣金及交付方式
    • B、租赁用途
    • C、当事人姓名、住所
    • D、维修责任约定
    • E、押金、租金及交付方式

    正确答案:B,C,D,E

  • 第8题:

    多选题
    学生甲、乙的诉讼请求(  )。
    A

    是合理的,因为电脑租赁公司违约导致了学生甲、乙的损害

    B

    是合理的,因为电脑租赁公司有欺诈行为

    C

    部分合理,只应当请求支付往返车费,不应当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其没有精神损害

    D

    部分合理,应当支付往返车票和适当的赔偿,因为电脑租赁公司的违约行为耽误了学生甲、乙的学习时间,对其身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


    正确答案: D,A
    解析:
    由上可知,电脑租赁公司与学生甲、乙并未成立合同关系,甲乙不能要求电脑租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要约对要约人的效力,是指要约生效后,在其存续期间不得擅自变更或撤回的效力。电脑租赁公司违反了要约,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电脑租赁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支付学生甲、乙的往返车票和适当的赔偿,不应支付损害赔偿。

  • 第9题:

    单选题
    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台电脑出卖给乙,但甲还想使用一段时间,遂又与乙达成租赁协议,租期1个月。乙取得该电脑所有权的交付方法为()。
    A

    现实交付

    B

    简易交付

    C

    占有改定

    D

    指示交付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希望小学签订赠与一批电脑的合同,后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不愿履行赠与合同。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甲公司可以反悔

    B

    甲公司尚未交付赠与物,可以撤销赠与

    C

    乙小学有权要求甲公司交付电脑

    D

    若甲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乙小学不予赠与,则甲公司不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核赠与合同的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题目中是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不能任意撤销,选项C正确,选项ABD错误。

  • 第11题:

    问答题
    案情:北京的甲公司与上海的乙公司于北京签订的书面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制造的1000台‘长城’牌笔记本电脑,单价8000元。由甲代办托运,于天津交付承运人运交乙公司。合同成立地点为上海。”  甲分别与A公司与B公司签订运输合同,两份运输合同约定:“由A公司将电脑自北京公路运输至天津后交付B公司;由B公司将电脑由天津海路运输至上海后交付乙公司。”运输合同签订后,甲于3月1日在北京将电脑交付A公司,A公司于3月3日在天津将电脑交付B公司。B公司于3月5日起运。  3月6日,乙公司与广州的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将B公司运输的1000台‘长城’电脑转售给丙公司,单价8500元。由B公司运抵广州后交付丙公司。” 但未约定检验期间。乙公司当日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当日通知B公司改运广州后交付丙公司,B公司则要求甲公司赔偿因此增加的运费。  3月9日,B公司运输途中突遇罕见台风(气象台未预报),运输的部分“长城”电脑因此被海水浸泡。B公司于3月12日运抵广州交付丙公司(但因疏忽大意少交了10台),丙公司签收且未提出异议。10天后,丙公司发现问题后立即通知乙公司:“电脑短少10台,50台电脑被海水浸泡须经修理才能使用。要求乙公司承担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5月1日,张三以1万元从丙公司处购买一台“长城”电脑,作为生日礼物赠送给李四。6月1日,李四在给该电脑充电时,因设计缺陷,电池爆炸,李四因此遭受轻伤。对于B公司未交付给丙公司的10电脑,丙公司是否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无权。因为,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15条,在乙、丙的买卖合同中,未约定检验期间,而丙公司未在收货时提出数量上的异议,视为乙向丙交付的货物不存在数量瑕疵。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将其所有的10台电脑出售给乙公司。甲、乙公司同时约定,由甲公司租用该批电脑一个月,该约定自成立时生效。甲公司交付电脑的方式是(  )。[2007年真题]
    A

    指示交付

    B

    直接交付

    C

    占有改定

    D

    简易交付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依据《物权法》第26条的规定,指示交付是指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B项,直接交付,即直接占有的移转。C项,依据《物权法》第27条的规定,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情形,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D项,依据《物权法》第25条的规定,简易交付是指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情形。在简易交付的情形下,物权变动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 第13题:

    甲租赁公司向乙财务公司借款20万元,乙 要求甲提供担保,甲便将出租给丙公司使用的1台吊 车出质给乙公司。甲公司随即通知了丙公司,后甲公 司因经营困难又将该吊车出卖给丁公司,并通知丙公 司将该吊车交付给丁公司。对于甲公司的出质和出卖 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出质行为不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未 实际将该吊车交付给乙公司
    B.甲公司的出质行为已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已 通知了丙公司
    C.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无效,因为丙公司对该吊车 仍享有质权
    D.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效力未定,因为乙公司对该 吊车享有质权


    答案:A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12条的规定,质权自出 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由此可知,乙对甲并不享 有质权。同时,甲由于对该吊车享有的所有权,所以其 将吊车出售于丁公司的行为有效。因此,本题正确选 项为A。

  • 第14题:

    甲向乙寄送了一封信件,要求以一万元的价格购买乙现时所用的笔记本电脑,并声明:若乙在二十天之内不提出异议即视为接受要约。乙收到该信之后,不置可否。第三十天,甲登门,交给乙一万元,并要求乙交付电脑,但乙拒绝。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并不属于要约
    B.乙的行为属于承诺
    C.乙应交付电脑
    D.乙不必交付电脑

    答案:D
    解析:
    除当事人约定或者依据交易习惯外,单纯的沉默不构成承诺。甲的行为具备要约的条件,构成要约,只有经过乙的承诺之后合同才开始生效,本案中甲乙并没有约定沉默作为承诺的方式,也不存在此种习惯,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合同不成立。

  • 第15题:

    甲公司和乙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从甲指定的丙公司购买一台K06型彩印机,并以融资租赁方式供甲公司使用。丙公司履行的义务应包括( )。

    A、向乙公司交付彩印机
    B、向甲公司交付彩印机
    C、向乙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D、向甲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E、履行维修义务

    答案:B,D
    解析:
    根据融资租赁合同,虽然出卖人是向出租人主张价金,但却需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包括履行瑕疵担保义务。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 第16题:

    甲租赁公司向乙财务公司借款2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便将出租给丙公司使用的一台吊车出质给乙公司。甲公司随即通知了丙公司,后甲公司因经营困难又将该吊车出卖给丁公司,并通知丙公司将该吊车交付给丁公司。对于甲公司的出质和出卖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出质行为不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未实际将该吊车交付给乙公司
    • B、甲公司的出质行为已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已通知了丙公司
    • C、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有效,因为甲公司对该吊车仍享有所有权
    • D、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效力未定,因为乙公司对该吊车享有质权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案情:北京的甲公司与上海的乙公司于北京签订的书面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制造的1000台‘长城’牌笔记本电脑,单价8000元。由甲代办托运,于天津交付承运人运交乙公司。合同成立地点为上海。”  甲分别与A公司与B公司签订运输合同,两份运输合同约定:“由A公司将电脑自北京公路运输至天津后交付B公司;由B公司将电脑由天津海路运输至上海后交付乙公司。”运输合同签订后,甲于3月1日在北京将电脑交付A公司,A公司于3月3日在天津将电脑交付B公司。B公司于3月5日起运。  3月6日,乙公司与广州的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将B公司运输的1000台‘长城’电脑转售给丙公司,单价8500元。由B公司运抵广州后交付丙公司。” 但未约定检验期间。乙公司当日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当日通知B公司改运广州后交付丙公司,B公司则要求甲公司赔偿因此增加的运费。  3月9日,B公司运输途中突遇罕见台风(气象台未预报),运输的部分“长城”电脑因此被海水浸泡。B公司于3月12日运抵广州交付丙公司(但因疏忽大意少交了10台),丙公司签收且未提出异议。10天后,丙公司发现问题后立即通知乙公司:“电脑短少10台,50台电脑被海水浸泡须经修理才能使用。要求乙公司承担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5月1日,张三以1万元从丙公司处购买一台“长城”电脑,作为生日礼物赠送给李四。6月1日,李四在给该电脑充电时,因设计缺陷,电池爆炸,李四因此遭受轻伤。甲于3月1日在北京将电脑交付A公司时,电脑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正确答案:电脑的所有权归甲公司。因为,甲、乙的买卖合同约定了交付的地点(于天津交付承运人),须于约定的地点交付承运人B公司时,乙公司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在此之前,电脑的所有权仍归甲公司。

  • 第18题:

    甲租赁公司向乙财务公司借款2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便将出租给丙公司使用的一台吊车出质给乙公司。甲公司随即通知了丙公司。后甲公司因经营困难又将该吊车出卖给丁公司,并通知丙公司将该吊车交付给丁公司。对于甲公司的出质和出卖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出质行为不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未实际将该吊车交付给乙公司
    • B、甲公司的出质行为已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已通知了丙公司
    • C、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无效,因为丙公司对该吊车仍享有质权
    • D、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效力未定,因为乙公司对该吊车享有质权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单选题
    甲将自己电脑出租给乙使用,租赁期间,甲又将电脑卖给丙,并与丙约定于租期届满时由丙直接向乙请求返还电脑。甲与丙之间变动物权的交付方式属于(    )。(2016年)
    A

    指示交付

    B

    现实交付

    C

    占有改定

    D

    简易交付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房地产租赁合同应当具备()等条款。
    A

    押金、租金、佣金及交付方式

    B

    租赁用途

    C

    当事人姓名、住所

    D

    维修责任约定

    E

    押金、租金及交付方式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甲公司和乙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从甲指定的丙公司购买一台K06型彩印机,并以融资租赁方式供甲公司使用。丙公司履行的义务应包括()。
    A

    向乙公司交付彩印机

    B

    向甲公司交付彩印机

    C

    向乙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D

    向甲公司履行瑕疵担保义务

    E

    履行维修义务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根据融资租赁合同,虽然出卖人是向出租人主张价金,但却需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包括履行瑕疵担保义务。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 第22题:

    问答题
    案情:北京的甲公司与上海的乙公司于北京签订的书面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制造的1000台‘长城’牌笔记本电脑,单价8000元。由甲代办托运,于天津交付承运人运交乙公司。合同成立地点为上海。”  甲分别与A公司与B公司签订运输合同,两份运输合同约定:“由A公司将电脑自北京公路运输至天津后交付B公司;由B公司将电脑由天津海路运输至上海后交付乙公司。”运输合同签订后,甲于3月1日在北京将电脑交付A公司,A公司于3月3日在天津将电脑交付B公司。B公司于3月5日起运。  3月6日,乙公司与广州的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将B公司运输的1000台‘长城’电脑转售给丙公司,单价8500元。由B公司运抵广州后交付丙公司。” 但未约定检验期间。乙公司当日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当日通知B公司改运广州后交付丙公司,B公司则要求甲公司赔偿因此增加的运费。  3月9日,B公司运输途中突遇罕见台风(气象台未预报),运输的部分“长城”电脑因此被海水浸泡。B公司于3月12日运抵广州交付丙公司(但因疏忽大意少交了10台),丙公司签收且未提出异议。10天后,丙公司发现问题后立即通知乙公司:“电脑短少10台,50台电脑被海水浸泡须经修理才能使用。要求乙公司承担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5月1日,张三以1万元从丙公司处购买一台“长城”电脑,作为生日礼物赠送给李四。6月1日,李四在给该电脑充电时,因设计缺陷,电池爆炸,李四因此遭受轻伤。3月6日,甲公司是否有权请求B公司将运输的电脑改运至广州?为什么?B公司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赔偿因此增加的运费?

    正确答案: ①甲公司有权请求B公司将运输的电脑改运至广州。因为,根据《合同法》第308条,货物运输合同中,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②B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赔偿因此增加的运费。因为,根据《合同法》第308条,在甲公司与B公司的运输合同中,因甲公司行使任意变更权给B公司造成损失的,B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案情:北京的甲公司与上海的乙公司于北京签订的书面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制造的1000台‘长城’牌笔记本电脑,单价8000元。由甲代办托运,于天津交付承运人运交乙公司。合同成立地点为上海。”  甲分别与A公司与B公司签订运输合同,两份运输合同约定:“由A公司将电脑自北京公路运输至天津后交付B公司;由B公司将电脑由天津海路运输至上海后交付乙公司。”运输合同签订后,甲于3月1日在北京将电脑交付A公司,A公司于3月3日在天津将电脑交付B公司。B公司于3月5日起运。  3月6日,乙公司与广州的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将B公司运输的1000台‘长城’电脑转售给丙公司,单价8500元。由B公司运抵广州后交付丙公司。” 但未约定检验期间。乙公司当日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当日通知B公司改运广州后交付丙公司,B公司则要求甲公司赔偿因此增加的运费。  3月9日,B公司运输途中突遇罕见台风(气象台未预报),运输的部分“长城”电脑因此被海水浸泡。B公司于3月12日运抵广州交付丙公司(但因疏忽大意少交了10台),丙公司签收且未提出异议。10天后,丙公司发现问题后立即通知乙公司:“电脑短少10台,50台电脑被海水浸泡须经修理才能使用。要求乙公司承担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5月1日,张三以1万元从丙公司处购买一台“长城”电脑,作为生日礼物赠送给李四。6月1日,李四在给该电脑充电时,因设计缺陷,电池爆炸,李四因此遭受轻伤。甲、乙的电脑买卖合同,乙公司自何时起承担风险?为什么?

    正确答案: 乙公司自A公司于3月3日在天津将电脑交付B公司时承担买卖合同的风险。因为,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十二条,甲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