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丁某从甲商场购买了一件乙公司所生产的电热毯。使用中电热毯发生漏电着火,烧毁价值10000元的财产,丁某本人也被烧伤致残。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6年真题]A甲商场和乙公司应对丁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B丁某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C丁某可以就全部的财产损失请求赔偿D丁某遭受的财产损失不属于产品侵权责任,而属于产品合同责任

题目
多选题
丁某从甲商场购买了一件乙公司所生产的电热毯。使用中电热毯发生漏电着火,烧毁价值10000元的财产,丁某本人也被烧伤致残。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6年真题]
A

甲商场和乙公司应对丁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B

丁某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C

丁某可以就全部的财产损失请求赔偿

D

丁某遭受的财产损失不属于产品侵权责任,而属于产品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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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B
解析:
产品侵权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用户、消费者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时,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A项,《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B项,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C项,第44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所以,丁某可以就其全部财产损失请求赔偿D项,产品合同责任是指产品的销售者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产品质量义务而应承担的责任,具体到本案,即电热毯的损失,故丁某被烧毁的价值10000元的财产应属于产品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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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甲公司举办的商品展销会期间,消费者肖某某从标明参展单位为乙公司的展位柜台购买了一台丙公司生产的家用电暖气,使用时发现有漏电现象,无法正常使用。由于展销会已经结束,肖某某先后找到甲公司、乙公司,方得知展销会期间乙公司将租赁的部分柜台转租给了丁公司,该电暖气是由丁公司卖出的。若该电暖气漏电使肖某某触电致残的,肖某某可向谁要求赔偿?(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正确答案:ABCD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ABD正确。根据该法第35条第2款规定,丙公司是生产者,在致人残废的情况下,应当承担责任。故C项也正确。

  • 第2题:

    甲县的电热毯厂生产了一批电热毯,与乙县的昌盛贸易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一份买卖该批电热毯的合同。丁县居民张三在出差到乙县时从昌盛贸易公司购买了一条该批次的电热毯,后在使用过程中电热毯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火灾,烧毁了张三的房屋。张三欲以侵权损害为由诉请赔偿。下列哪些法院对该纠纷有管辖权?

    A.甲县法院

    B.乙县法院

    C.丙县法院

    D.丁县法院


    正确答案:ABD
    【考点】  侵权纠纷的管辖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及《民事诉讼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是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以及被告住所地法院。《民事诉讼意见》第2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因此,张三既可以以产品的生产者甲县电热毯厂为被告请求赔偿,也可以以产品的销售者乙县昌盛贸易公司为被告要求赔偿。在本题中,产品制造地在甲县、产品销售地在乙县、侵权行为地在丁县、被告住所地可能是甲县也可能是乙县。因此,甲县、乙县、丁县法院对该侵权纠纷有管辖权。选项ABD均为正确。丙县是电热毯厂与昌盛贸易公司的电热毯买卖合同的签订地,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29条的规定,对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案件,管辖法院包括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而没有合同签订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不具有管辖权。因此,丙县法院对该纠纷不具有管辖权。选项C是错误的。

  • 第3题:

    丁某从甲商场购买一件乙公司所生产的电热毯。使用中电热毯发生漏电着火,烧毁价值l0000元的财产,丁某本人也被烧伤致残。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商场和乙公司应对丁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B.丁某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l年

    C.丁某可以就全部的直接财产损失请求赔偿

    D.丁某遭受的财产损失不属于产品侵权责任,而属于产品合同责任


    正确答案:AC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产品侵权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产品质最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正确答案是AC

  • 第4题:

    甲县的电热毯厂生产了一批电热毯,与乙县的昌盛贸易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一份买卖该批电热毯的合同。丁县居民张三在出差到乙县时从昌盛贸易公司购买了一条该批次的电热毯,后在使用过程中电热毯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火灾,烧毁了张三的房屋。张三欲以侵权损害为由诉请赔偿。下列哪些法院对该纠纷有管辖权?

    A:甲县法院
    B:乙县法院
    C:丙县法院
    D:丁县法院

    答案:A,B,D
    解析: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答案为ABD(丙县并非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地点,不是“产品销售地”)。

  • 第5题:

    在甲公司举办的商品展销会期间,消费者王某从标明参加单位为乙公司的展位柜台购买了一台丙公司生产的家用电暖器,使用时发现有漏电现象,无法正常使用。由于展销会已经结束,王某先后找到甲公司、乙公司,方得知展销会期间乙公司将租赁的部分柜台转给了丁公司,该电暖器系由丁公司卖出的。试分析:王某可以向谁要求赔偿?


    正确答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商品展销会和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的消费求偿的规定,王某既可以找展销会的举办者甲公司,也可以找柜台出租者乙公司,还可以找销售者丁公司。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只有在因产品缺陷致损的情况下才能向生产者追偿。所以,王某无法要求生产者丙公司进行赔偿。因为电暖器虽有漏电现象,无法正常使用,但并未造成实际损害。

  • 第6题:

    甲厂是某品牌啤酒的生产厂家,消费者乙从丙商场购入,乙在开启瓶盖时酒瓶炸裂,致使与乙共同饮酒的丁眼部受伤,经鉴定属于啤酒瓶质量问题。下列答案中正确的是()。

    • A、丁不是消费者,只能向乙赔偿
    • B、因为是丙商场销售的,所以丁只能向丙商场赔偿
    • C、因为该啤酒是甲厂生产的,所以丁只能向甲厂赔偿
    • D、丁可以向甲厂,也可以向丙商场要求赔偿

    正确答案:D

  • 第7题:

    张某从甲商场购买一电热毯,电热毯为乙厂所产。使用中电热毯发生漏电,致使房间着火,烧毁价值5000元的财产,张某本人也被烧伤致残。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 A、甲商场和乙厂应对张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 B、张某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 C、张某可以向被告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D、张某遭受的财产损失不属于产品责任,而属于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C

  • 第8题:

    张某从甲商场购买乙厂生产的电热毯,在使用过程中因电热毯漏电导致房屋着火,造成6000元的损失,同时张某也被烧伤致残,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

    • A、张某有权要求甲商场承担产品责任
    • B、张某有权要求乙厂承担合同责任
    • C、甲商场和乙厂应对张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 D、张某可以向被告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B

  • 第9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举办商品展销会期间,消费者刘某从标明参展单位为乙公司的展位柜台购买了一台丙公司的电热水器,使用时发生漏电现象,造成财产损失。刘某找到甲公司,得知展销会已经结束,现在是丁公司承租了该柜台进行服装销售。在这种情况下,刘某可以要求(  )赔偿其财产损失。[2006年真题]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丙公司

    D

    丁公司


    正确答案: A,D
    解析: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因此,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 第10题:

    问答题
    2000年,甲公司制造了一批电热毯投放市场。一月之后,有消费者反映电热毯质量有问题并退货。厂家将消费者退货的二床电热毯放进仓库。某日小偷乙将该产品窃回家中,在使用中该产品漏电,造成重伤,乙向法院起诉甲公司,要求甲赔偿。 甲公司要不要赔偿?为什么?

    正确答案: 甲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本案中乙是从商场里偷得电热毯,甲并没有将商品投入流通,因此甲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丁某从甲商场购买了一件乙公司所生产的电热毯。使用中电热毯发生漏电着火,烧毁价值10000元的财产,丁某本人也被烧伤致残。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6年真题]
    A

    甲商场和乙公司应对丁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B

    丁某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C

    丁某可以就全部的财产损失请求赔偿

    D

    丁某遭受的财产损失不属于产品侵权责任,而属于产品合同责任


    正确答案: A,D
    解析:
    产品侵权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用户、消费者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时,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A项,《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B项,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C项,第44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所以,丁某可以就其全部财产损失请求赔偿D项,产品合同责任是指产品的销售者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产品质量义务而应承担的责任,具体到本案,即电热毯的损失,故丁某被烧毁的价值10000元的财产应属于产品侵权责任。

  • 第12题:

    多选题
    张某从甲商场购买一电热毯,电热毯为乙厂所产。使用中电热毯发生漏电,致使房间着火,烧毁价值5000元的财产,张某本人也被烧伤致残。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甲商场和乙厂应对张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B

    张某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C

    张某可以向被告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

    张某遭受的财产损失不属于产品责任,而属于违约责任

    E

    张某的损失需由甲商场承担责任,乙厂无需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E项,《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B项,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张某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C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本题中,张某的人身权益受到了侵害,其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D项,本题中是由于电热毯漏电导致张某的财产损失,表明其产品存在缺陷,生产者有保证其产品质量的义务,因此构成产品责任。其次,张某与甲商场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甲商场对其产品具有瑕疵担保义务,因此甲商场构成违约。

  • 第13题:

    在甲公司举办的商品展销会期间,消费者王某从表明参展单位为乙公司的展位柜台购买了一台丙公司生产的家用电暖气,使用时发现有漏电现象,无法正常使用。由于展销会已经结束,王某先后找到甲公司、乙公司,方得知展销会期间乙公司将租赁的部分柜台转租给了丁公司,该电暖气是由丁公司卖出的。在这种情况下,王某不能向谁要求赔偿?()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甲县的电热毯厂生产了一批电热毯,与乙县久隆贸易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一份买卖该批电热毯的合同。丁县居民王某在出差到乙县时从久隆贸易公司购买了一条该批次的电热毯,后在使用过程中电热毯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火灾,烧毁了王某的房屋。王某提起了侵权损害之诉。下列法院对该纠纷不享有管辖权的是( )。

    A.甲县法院

    B.乙县法院

    C.丙县法院

    D.丁县法院


    正确答案:C
    C。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为甲县电热毯厂、乙县昌盛贸易公司,侵权行为地为丁县。

  • 第15题:

    甲公司举办商品展销会期间,消费者刘某从标明参展单位为乙公司的展位柜台购买了一台丙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器,使用时发生漏电现象,造成财产损失。刘某找到甲公司,得知展销会已经结束,现在是丁公司承租了该柜台进行服装销售。在这种情况下,刘某可以要求( )赔偿其财产损失。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正确答案:ABC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展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是ABC

  • 第16题:

    张某从甲商场购买一电热毯,电热毯为乙厂 所生产。使用中电热毯发生漏电,致使房间着火,烧 毁价值5000元的财产,张某本人也被烧伤致残。下 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甲商场和乙厂应对张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B-张某因身体伤害要求f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C.张某可以向被告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张某遭受的财产损失不属于产品责任,而属 于违约责任


    答案:A,C
    解析:
    .《产品质量法》第43 ~46条

  • 第17题:

    某消费者在商场购买了一条电热毯,使用中发生漏电并造成人员死亡,消费者家属可依法向()提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

    • A、生产者
    • B、销售者
    • C、零配件的供应者
    • D、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正确答案:A,B

  • 第18题:

    甲从乙商场购买一袋丙厂生产的熟食罐头,吃后中毒。经查,该批罐头系由乙商场委托丁公司运回,由于丁运输公司未采取冷藏措施致罐头变质,则甲有权向誰请求赔偿?()

    • A、乙商场或丙厂
    • B、乙商场或丁公司
    • C、丁公司或丙厂
    • D、乙商场、丙厂或丁公司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在甲公司举办的商品展销会期间,消费者李某从标明参展单位为乙公司的展位柜台购买了一台丙公司生产的家用电暖气,使用时发现有漏电现象,无法正常使用。由于展销会已经结束,李某先后找到甲公司、乙公司,方得知展销会期间乙公司将租赁的部分柜台转租给了丁公司,该电暖气是由丁公司卖出的。若该电暖气漏电使李某触电致残的,刘某可向()要求赔偿。

    • A、甲公司
    • B、乙公司
    • C、丙公司
    • D、丁公司

    正确答案:A,B,C,D

  • 第20题:

    个体户甲某的朋友乙某借用甲某的营业执照,租用了某商场的柜台,销售某厂生产的榨汁机。消费者丙某购买后在使用过程中刀片飞出割伤了其妻丁某,丁某有权向那些主体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

    • A、甲某
    • B、乙某
    • C、商场
    • D、生产厂家

    正确答案:A,B,D

  • 第21题:

    多选题
    个体户甲某的朋友乙某借用甲某的营业执照,租用了某商场的柜台,销售某厂生产的榨汁机。消费者丙某购买后在使用过程中刀片飞出割伤了其妻丁某,丁某有权向那些主体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
    A

    甲某

    B

    乙某

    C

    商场

    D

    生产厂家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7条: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根据该条可知甲某、乙某应承担责任;
    根据第35条可知丁某有权要求生产厂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第38条可知,租赁柜台经营的,只有租赁满后,方可向出租人索赔。由此可知A、B、D符合题意。

  • 第22题:

    问答题
    2000年,甲公司制造了一批电热毯投放市场。一月之后,有消费者反映电热毯质量有问题并退货。厂家将消费者退货的二床电热毯放进仓库。某日小偷乙将该产品窃回家中,在使用中该产品漏电,造成重伤,乙向法院起诉甲公司,要求甲赔偿。 如果乙是从商场购得电热毯,甲公司要不要赔偿?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本案中甲公司的产品存在严重缺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县的电热毯厂生产了一批电热毯,与乙县久隆贸易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一份买卖该批电热毯的合同。丁县居民王某在出差到乙县时从久隆贸易公司购买了一条该批次的电热毯,后在使用过程中电热 毯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火灾,烧毁了王某的房屋。王某提起了侵权损害之诉。下列法院对该纠纷不享有管辖权的是(  )。
    A

    甲县法院

    B

    乙县法院

    C

    丙县法院

    D

    丁县法院


    正确答案: 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王某有权对电热毯厂、久隆贸易公司提起侵权之诉,被告为甲县电热毯厂、乙县久隆贸易公司,侵权行为地为丁县。

  • 第24题:

    单选题
    张某从甲商场购买乙厂生产的电热毯,在使用过程中因电热毯漏电导致房屋着火,造成6000元的损失,同时张某也被烧伤致残,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
    A

    张某有权要求甲商场承担产品责任

    B

    张某有权要求乙厂承担合同责任

    C

    甲商场和乙厂应对张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D

    张某可以向被告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3条可知张某有权要求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也有权要求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其也规定了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的连带责任;张某只与商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故其不能要求厂家承担合同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由此可知,张某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