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问答题简述税法的特征。”相关问题
  • 第1题:

    问答题
    简述财产税法、资源税法与行为税法

    正确答案: 财产税法是关于征纳财产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财产税是以财产为征税对象,并由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或收益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也就是对纳税人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所征收的税。财产税的历史悠久,但它在各国一般都不具有主体税种的地位,它主要是地方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我国财产税的税种较多,主要包括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使用税等。从总体上看,整个财产税的立法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1994年以来的税制改革过程中,只是较完善了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长期存在着内外两套税制的问题,而遗产税的立法也尚待完善。资源税法是关于征纳资源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资源税是指国家对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资源生产和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的立法原则包括普遍征收原则、级差调节原则和方便征税原则。1984年10月1日,我国正式以资源税命名在全国范围内予以征收。资源税的建立,对于调节企业之间的盈利分布,促进国有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完善和健全统一的税收制度起到了良好的作用。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重新颁布了《资源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1984年的《资源税条例(草案)》和《盐税条例(草案)》。该条例的颁布,确定了“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对资源税加以调整和改革,扩大了资源税的征税范围,适度提高了单位税额并将盐税并入到资源税中作为一个税目。行为税法是关于征纳行为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为税,又称为特定行为税,是指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通常使用的是狭义的行为税的概念,即行为税是指对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应当纳税的某些特定行为的征税。在我国,凡不能列入流转税类、所得税类和财产税类并且针对某种特定行为所征收的税,都归为行为税类。目前,在我国属于行为税类的主要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证券交易税、屠宰税和筵席税。行为税立法应遵循寓禁于征的原则、灵活性原则和轻税原则。现行行为税体系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屠宰税和筵席税等。目前,行为税亟待完善,比如开征排污税、尽快开征证券交易税以及开征广告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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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题:

    问答题
    简述租庸调到两税法的演变根据及其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原因:唐朝政府实行的一系列理财措施,未能从根本上消除赋税征收中的混乱现象,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财政困难。因此,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这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而称“两税法”。
    主要内容:
    一、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傜、杂税,但保留丁额;
    二、不分主户(当地土著户)、客户(外来户),一律以当时居住地为准登记入户籍,交纳赋税。
    三、不再按丁征税,改为按资产和田亩征税。
    四、无固定住所的行商也要纳税。税额初为三十分之一,后为十分之一。
    五、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六月交完,秋税十一月交完。
    六、“量出制人”。中央财政根据指出的需要先做预算,定出总额,分配到各地征收,全国没有统一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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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题:

    问答题
    简述税法原则。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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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题:

    问答题
    简述税法要素的分类。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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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问答题
    简述当前我国增值税法、所得税法改革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2009年我国增值税法改革的内容有:
    1、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原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规定,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
    2、为堵塞因抵扣固定资产可能带来的税收漏洞,修订后的增值随条例规定,与企业技术改进、生产设备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
    3、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原增值税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经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起已经将小规模纳税人划分为工业和商业两类,分别适用6%和4%的征收率。为了平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就业,便利征收和纳税,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
    4、将一些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现到修订后的条例中。主要是补充了农产品和运输费用扣除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的认定等规定,取消了已不再执行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设备免税政策的相关条款。
    5、根据税收征管实践,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降低征收和纳税成本,将纳税申报期限由10天延长至15天,增加一个季度的纳税期限,调整了外汇结算销售额折合人民币的规定,补充了扣缴义务人的相关规定。 
    2008年我国企业税的税法改革的主要内容:新企业所得税法将税率统一为25%,同时规定了两档特别税率: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照顾性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81条第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照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按照便于征管的原则,实施条例规定了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说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说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与原企业所得税发优惠政策相比,优惠范围扩大,优惠力度有较大幅度提高。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将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范围,由按高新技术产品划分改为按高新技术领域划分,规定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已解决原来政策执行中产品列举不全、覆盖面偏窄、前瞻性欠缺等问题。具体领域范围和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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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与企业海外投资有关的税收措施。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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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电子商务对现行税法的基本要素的影响。

    正确答案: 一般认为主要要素包括:税法主体难以确认、征税客体定性无明确法律依据、纳税期限难以界定、纳税地点确认原则适用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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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税法的作用。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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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企业所得税法中“关联方”认定标准。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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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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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土壤之特征(4大特征,本质特征)

    正确答案: ①具有一定的物质组成——固、液、气三相;
    ②具有自己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是一个独立的历史自然体——由生物、气候、母质、地形、时等自然因素和人类活动综合作用下的产物;
    ③具有独特的三维空间形体特征——土壤剖面;
    ④具有肥力——能够生长绿色植物(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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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水库的特征水位和特征库容。

    正确答案: 特征水位:水库工程为完成不同任务在不同时期和各种水文情况下,需控制达到或允许消落的各种库水位,统称为特征水位。 特征库容:相应于水库特征水位以下或两特征水位之间的水库容积,称特征库容。
    (1)死水位(Z死):在正常运用的情况下,允许水库消落的的最低水位称死水位。
    死库容(V死):死水位以下的水库容积称死库容或垫底库容。死库容一般用于容纳水库泥沙、抬高坝前水位和库内水深。在正常运用中,死库容不参与径流调节,也不放空。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拍洪、检修和战备需要等,才考虑泄放其中的蓄水。
    (2)正常蓄水位(Z蓄):水库在正常运用情况下,为满足设计兴利要求而在开始供水时应蓄到的高水位,称正常蓄水位。它决定水库的规模、效益和调节方式,在很大成都上决定水工建筑物的尺寸、型式和水库淹没损失。当采用无闸门控制的泄洪建筑物时,它与泄洪堰顶高程齐平;当采用闸门控制的泄洪建筑物时,它是闸门关闭时允许长期维持的最高蓄水位,也是挡水建筑物稳定计算的主要依据。
    兴利库容(V兴):正常蓄水位与死水位之间的库容,称兴利库容或调节库容,用以调节径流,提高枯水时的供水量或水电站出力。
    (3)防洪限制水位(Z限):水库在汛期允许兴利蓄水的上限水位,称防洪限制水位。它是水库汛期防洪运用的起调水位。当汛期不同时段的洪水特性有明显差异时,可考虑分期采用不同的防洪限制水位。
    (4)防洪高水位(Z防):当遇下游防护对象的设计标准洪水时,水库为控制下泄流量而拦蓄洪水,这时在坝前(上游侧)达到的最高水位称为防洪高水位。只有当水库承担下游防洪任务时,才需确定这一水位。
    防洪库容(V防):防洪高水位与防洪限制水位间的库容,称为防洪库容,用以拦蓄洪水,满足下游防护对象的防洪要求。当汛期各时段具有不同的防洪限制水位时,防洪库容指最低的防洪限制水位与防洪高水位之间的库容。
    (5)设计洪水位(Z设洪):水库遇大坝设计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称设计洪水位。它是正常运用情况下允许达到的最高库水位,也是挡水建筑物稳定计算的主要依据。 拦洪库容(V拦):防洪限制水位与设计洪水位之间的库容。
    (6)校核洪水位(Z校核):水库遇大坝校核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称校核供水位。它是水库非常运用情况下允许达到的临时性最高洪水位,是确定坝顶高程及进行大坝安全校核的主要依据。
    调洪库容(V调洪):校核洪水位与防洪限制水位之间的库容成为调洪库容,用以拦蓄洪水,确保大坝安全。当汛期各时段分别拟定不同的防洪限制水位时,这一库容指最低的防洪限制水位至校核洪水位之间的库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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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问答题
    简述税法权利主体双方。

    正确答案: 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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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4题:

    问答题
    税法的特征是什么?

    正确答案: 一是税法的经济性,
    二是税法的政策性,
    三是税收的技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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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5题:

    问答题
    简述税法中的实体法要素。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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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题:

    问答题
    简述立法的特征。

    正确答案: (1)立法是由特定主体进行的活动。(2)立法是依据一定职权进行的活动。(3)立法是依据一定程序进行的活动。(4)立法是运用一定技术进行的活动。(5)立法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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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问答题
    简述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正确答案: 税法作为国家制定的特殊行为规范,是税收的法律形式。具体说,税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系统。税收活动必须以税法为依据。税法是国家向社会组织和个人征税的法律依据。税收和税法的关系密不可分。任何一种税收都以一定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并借助于法律的约束力保证其实现。因此,税收与税法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经济现象所体现出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税收作为社会经济关系,是税法的实质内容,税法作为特殊的行为规范,是税收的法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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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思维的本质特征和功能特征。

    正确答案: 1.思维的本质特征主要有间接性、概括性和内隐性。
    2.思维的功能特征主要有逻辑性、批判性和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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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简述劳动合同的特征。

    正确答案: (1)劳动合同的主体,其中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面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地位具有特殊性,既包括任意性规范,也包括强制性规范。
    (3)劳动合同具有继续性,属于持续性合同。
    (4)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是劳动成果的实现,以区别于加工承揽合同。
    (5)劳动合同必须按法定程序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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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法基本原则的冲击。

    正确答案: 传统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法定原则、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在网络环境下,此三项原则均面临挑战.法定原则指税种的开征、征税要件、征税程序、减免税、税收急议处理等都必须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进行,但目前国际上除美国真正做到了网络税收立法先行以外,其他国家尚未进行网络税收立法,如此一来对网络交易征税就缺乏法律依据.公平原则要求税收负担必须在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主全体之间进行公平分配.但电子商务的虚拟留易则标税收负担必须在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主体与电子商务主体之间税负不公,造成税收公平原则的失衡.效率原则指应以最少征税成本和对经济发展最低程序的妨碍作为征征税的普遍准则,由于电子商务中居民身份难以确定、税收征管成本和执行费用加大,也使得税收效率原则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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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图像的自然特征和人工特征的分类。

    正确答案: 自然特征:
    ①光谱特征;
    ②几何特征;
    ③时相特征
    人工特征:
    ①直方图特征;
    ②灰度边缘特征;
    ③线和角点特征;
    ④纹理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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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的关系。

    正确答案: 在分析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的关系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国际税收协定是建立在缔约国国内税法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先有国内税法,然后才有国际税收协定。本国与他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只有国内法律将其纳入国内税法体系它才能生效。
    (2)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在具体内容上并不完全一致,二者有时会出现一些矛盾之处。所以,当协定生效后,是按税收协定执行,还是按国内税法执行,是税务部门面临的一个很实际的问题。
    (3)从目前大多数国家的规定来看,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不一致时,国际税收协定处于优先执行的地位。也就是说,国际税收协定在一定情况下可以超越国内税法,理由是,国际税收协定是经过缔约国双方政府谈判后达成的,并经过了各自国家的立法程序才开始生效,因此它对于缔约国政府应当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能因为它与国内税法有矛盾之处就不执行协定的条款。
    (4)国际税收协定在少数国家并不具有优先于国内税法的地位,如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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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税法在促进和保障税收职能实现方面的作用。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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