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
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2倍以下
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第1题:
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
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利息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财政部发行的国债利息
第2题:
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申请人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不合理的
第3题:
某房地产企业将所开发的部分商品房用于自用和出租,但并未转入企业固定资产,因此,该自用和出租的商品房无须缴纳房产税
某公司2015年度对办公楼进行装修,将新添中央空调、智能化楼宇设备等装修费用计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装修”科目单独核算,因此房产税仍按房屋原值缴纳
房地产企业将属于人防设施的地下车库有偿出租给业主使用,则对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管的人防设施一地下车库,应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房产税
甲单位以10万元的价格租用乙企业的房产后,又以25万元的价格转租给丙公司,则在此经济业务中,甲单位应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房产税
甲企业无偿使用个人房产,虽然个人的居住用房是免税的,甲企业又是无偿使用,对于甲企业而言,仍应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房产税
第4题:
甲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决定减少注册资本
乙企业法定代表人意外死亡,由他人接替
丙企业在某县A区注册经营,2014年在当地B区设立一家主要负责销售货物的分公司
丁企业在北京某区注册经营,2014年在上海设立一家从事货物运输的子公司
南于银行系统的调整,戊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的银行账号由15位升级为18位
第5题:
乙税务师事务所单方面终止张某顾问服务
委托人单方面终止
办理涉税服务变更,由乙税务师事务所另行指派其他税务师继续担任税务顾问
办理涉税服务变更,由甲税务师事务所指派张某继续担任税务顾问
第6题:
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
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方面的咨询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
专利权转让合同
第7题:
30日
45日
60日
90日
第8题:
具有合理的企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85%
受让企业在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75%
资产收购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收购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资产收购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第9题:
增值税
营业税
教育费附加
消费税
契税
第10题:
不允许税前扣除
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计算基数,分别在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
按实际缴纳数额扣除
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础,分别在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
第11题:
卫生许可证
高新技术证书
土地使用证
房产证
税务登记证
第12题:
第13题:
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复印件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复印件
出口发票原件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
《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
第14题:
销售废料取得的销售额
出口自产货物取得的销售额
出售闲置不用的仓库取得的销售额
自产货物无偿捐赠公益性组织而视同销售的销售额
税务稽查于当期查补的上年度隐匿货物销售额
第15题:
进项税额
减免税款
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
第16题:
留存利润表
资产负债表
应税所得表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17题:
批量供应
审批供应
交旧购新
验旧购新
不再供应,自己打印
第18题:
审查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审核企业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财务制度及会计制度
审查计税是否符合税收法规,是否符合法定计税公式
审查纳税人有无不按纳税程序办事,违反征管制度的情况
关注纳税人的账务核算水平
第19题:
项目组自提交业务结果之日起60日内将业务工作底稿归整为业务档案
鉴证业务在税务师事务所内部应当使用统一的工作底稿
税务师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执业质量时,未经委托人同意,事务所不得提供工作底稿
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应当自提交结果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
业务工作底稿的所有权属于税务师事务所
第20题:
按月征收,按月缴纳
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按季征收,分期缴纳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21题:
判断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的“年应税销售额”是不包含稽查查补销售额的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
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前2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
个人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22题:
若停业期间发生经营行为时,不需要申报缴纳税款
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停业期间不得超过半年
一旦纳税人申请停业,其未使用完的发票由税务机关予以收存
纳税人办理停业登记,税务机关收存其税务登记证正本,纳税人保留副本
第23题:
30
60
90
180
第24题: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
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