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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行为是(  )。
    A.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B.非法搜查公民的住宅
    C.私自开拆并偷看他人的信件
    D.以营利为目的,未经他人许可,使用其肖像


    答案:D
    解析:
    【精解】根据《宪法》第38条的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这里的“人格尊严”,就是民法上的人格权,包括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名称权等,D项为侵犯他人肖像权,属于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故选D项。

  • 第2题:

    偷看学生的日记、信件,侵犯了学生的()

    A.受教育权
    B.人格尊严权
    C.荣誉权
    D.隐私权


    答案:D
    解析:
    教师未经学生许可,拆看学生的信件,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 第3题:

    教师私自拆学生信件并偷看了学生信件内容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 )。

    A.通信自由
    B.隐私权
    C.通信秘密
    D.A、B和C

    答案:D
    解析:
    教师私自拆看学生的信件,不仅侵犯了学生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私密权,也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 第4题:

    以下哪些行为对别人是不尊重的表现()

    • A、事先约定后再到别人家拜访
    • B、偷看别人的信件
    • C、刺探别人的私生活的隐私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 D、未经允许不得翻看或挪动别人桌上放置的文件、书报和其他物品

    正确答案:B,C

  • 第5题:

    下列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是( )。

    • A、父母拆看未满10周岁子女的信件
    • B、因好奇窃取他人的QQ号密码偷看他人的聊天记录
    • C、某出版社出版了某电视节目主持人写的自传
    • D、某电视台法制栏目播出对某贪官的庭审实录

    正确答案:B

  • 第6题:

    父母为什么不能偷看子女的信件?


    正确答案: 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偷看子女信件的动机可能是好的,是为了帮助和教育子女,但是一方面从实际效果来说,这并不能实现父母偷看信件所要达到的目的;另一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这是一种侵犯他人权利的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每个公民都享有通信自由权。子女,不管其已成年或还没有成年,都享有通信自由权。而父母偷看子女的信件就侵犯了子女的通信自由权。这是民法上的侵权行为。父母偷看子女信件,情节严重时,则有可能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长期或采取特别恶劣的手段偷看子女的信件,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如造成子女精神失常、自杀身亡等后果的情况。

  • 第7题:

    隐匿、毁弃、私拆别人的信件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是非法行为。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单选题
    偷看学生的日记、信件,侵犯了学生的( )
    A

    受教育权

    B

    人格尊严权

    C

    荣誉权

    D

    隐私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教师未经学生许可,拆看学生的信件,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 第9题:

    判断题
    隐匿、毁弃、私拆别人的信件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是非法行为。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教师私自拆学生信件并偷看了学生信件内容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
    A

    通信隐私权

    B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C

    自由权

    D

    没有侵害学生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某工厂女工甲因为工作熟练,工资很快涨为同车间最高。对此,其同事乙心怀嫉妒,总想找机会贬低她。后来乙偷看甲的私人信件,得知甲曾经得过性病,遂大肆传播,给甲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该案属于什么性质的民事案件?

    正确答案: 乙侵害了甲的隐私权和名誉权,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教师私自拆学生信件并偷看了学生信件内容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
    A

    通信自由

    B

    隐私权

    C

    通信秘密

    D

    A、B和C


    正确答案: B
    解析: 教师私自拆看学生的信件,不仅侵犯了学生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私密权,也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 第13题:

    偷看学生的日记、信件,侵犯了学生的( )

    A、受教育权
    B、人格尊严权
    C、荣誉权
    D、隐私权

    答案:D
    解析:
    教师未经学生许可,拆看学生的信件,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 第14题:

    下列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是(  )。

    A.父母拆看未满10周岁子女的信件
    B.因好奇窃取他人的QQ号密码偷看他人的聊天记录
    C.某出版社出版了某电视节目主持人写的自传
    D.某电视台法制栏目播出对某贪官的庭审实录

    答案:B
    解析:
    本题易混项是A、B两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 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因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已满十周岁但患有精神病、完全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未成年人是无行为能力人,可知A项没有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权。所以本题答案为B。

  • 第15题:

    下面行为属于侵犯他人隐私的是()。

    • A、背后打小报告
    • B、私拆他人信件
    • C、无中生有,中伤别人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教师私自拆学生信件并偷看了学生信件内容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

    • A、通信隐私权
    • B、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 C、自由权
    • D、没有侵害学生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父母偷看子女的日记、信件、电子邮件合法吗?


    正确答案: 父母偷看子女的日记、信件、电子邮件是侵犯子女隐私权的行为。《未成人保护法》第30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入的隐私。”该条规定肯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的隐私权。任何人,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无权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空间,但对于使用互联网的人来说,使用电子邮件传递信息、进行交流,与使用现实生活中的信件并没有什么不同。因此,电子邮件也同样是未成年人的隐私。任何人,包括父母未经未成年人同意,都不可以擅自查看其电子邮件。
    在下面两种情况下,可以不经未成年人的同意而拆看其信件:
    一是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查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
    二是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即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患有精神疾病、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未成年人,他们一般没有阅读信件的能力,其信件可以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拆看。

  • 第18题:

    不同公司间对各自收集的个人数据进行交换,这种行为构成了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9题:

    教师私自拆学生信件并偷看了学生信件内容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

    • A、通信自由
    • B、隐私权
    • C、通信秘密
    • D、A、B和C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问答题
    父母为什么不能偷看子女的信件?

    正确答案: 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偷看子女信件的动机可能是好的,是为了帮助和教育子女,但是一方面从实际效果来说,这并不能实现父母偷看信件所要达到的目的;另一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这是一种侵犯他人权利的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每个公民都享有通信自由权。子女,不管其已成年或还没有成年,都享有通信自由权。而父母偷看子女的信件就侵犯了子女的通信自由权。这是民法上的侵权行为。父母偷看子女信件,情节严重时,则有可能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长期或采取特别恶劣的手段偷看子女的信件,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如造成子女精神失常、自杀身亡等后果的情况。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父母偷看子女的日记、信件、电子邮件合法吗?

    正确答案: 父母偷看子女的日记、信件、电子邮件是侵犯子女隐私权的行为。《未成人保护法》第30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入的隐私。”该条规定肯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的隐私权。任何人,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无权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空间,但对于使用互联网的人来说,使用电子邮件传递信息、进行交流,与使用现实生活中的信件并没有什么不同。因此,电子邮件也同样是未成年人的隐私。任何人,包括父母未经未成年人同意,都不可以擅自查看其电子邮件。
    在下面两种情况下,可以不经未成年人的同意而拆看其信件:
    一是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查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
    二是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即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患有精神疾病、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未成年人,他们一般没有阅读信件的能力,其信件可以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拆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以下哪些行为对别人是不尊重的表现()
    A

    事先约定后再到别人家拜访

    B

    偷看别人的信件

    C

    刺探别人的私生活的隐私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D

    未经允许不得翻看或挪动别人桌上放置的文件、书报和其他物品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某工厂女工甲因为工作熟练,工资很快涨为同车间最高。对此,其同事乙心怀嫉妒,总想找机会贬低她。后来乙偷看甲的私人信件,得知甲曾经得过性病,遂大肆传播,给甲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应当依据哪些法律、法规处理本案?

    正确答案: 应当依据《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自然人的隐私是自然人人格尊严的一部分。我国现行立法对隐私权的独立地位未加以确认,而是将侵害隐私的行为作为侵害名誉权处理,揭人隐私是对自然人名誉权的侵害。根据民法理论,本案中乙揭甲的隐私,是对于其人格的侮辱,既侵犯了甲的隐私权,也侵犯了甲的名誉权,因此,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