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青年工人魏某,一日晚发现某单位大院的一辆桑塔纳汽车车门未锁,即借着夜色将此车开出大院,驶到其情敌刘某每天上夜班必经的一小胡同口,将骑车上夜班的刘某撞死,然后急忙驾车逃离现场。因奔逃心切,将一带小孩过马路的妇女撞倒在地,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当夜魏某又将此车开回原地,未被人发现。魏某的行为(  )。A构成故意杀人罪B构成交通肇事罪C应数罪并罚D构成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应从一罪重处

题目
多选题
青年工人魏某,一日晚发现某单位大院的一辆桑塔纳汽车车门未锁,即借着夜色将此车开出大院,驶到其情敌刘某每天上夜班必经的一小胡同口,将骑车上夜班的刘某撞死,然后急忙驾车逃离现场。因奔逃心切,将一带小孩过马路的妇女撞倒在地,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当夜魏某又将此车开回原地,未被人发现。魏某的行为(  )。
A

构成故意杀人罪

B

构成交通肇事罪

C

应数罪并罚

D

构成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应从一罪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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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青工于某,一日晚发现某单位大院的一辆桑塔纳汽车车门未锁,即借着夜色将此车开出大院,驶到其情敌刘某每天上夜班必经的一小胡同口,将骑车上夜班的刘某撞死,然后急忙驾车逃离现场,因奔逃心切而闯红灯,将一带小孩过马路的妇女撞倒在地,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当夜于某又将此车开回原地,尚未被人发现。于某的行为不构成( )。

    A.故意杀人罪

    B.交通肇事罪

    C.应数罪并罚

    D.故意杀人罪与交通肇事罪,应从一重罪处


    正确答案:D
    解析:行为人利用交通工具杀害特定的个人,应当按故意杀人罪论处,所以本案中于某开车撞死情敌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杀人之后闯红灯造成一死一伤的行为,与之前的故意杀人行为应当分开,单独按交通肇事罪论处。同时这两罪之间不存在吸收、牵连或法定从一罪处断的情形,所以,应当数罪并罚。

  • 第2题:

    刘某到郊区办事,因夜色已晚,等了很长时间都没有车,心中十分着急。恰好此时,王某驾驶一辆出租车正要收工回家。刘某急忙拦住王某的车,要求王某送其回城。王某以已经收工为由不愿承载。刘某表示可以出双倍价格,王某勉强同意,但对刘某说:“如出意外,概不负责”。刘某表示同意。在回城途中,由于下雪车辆行驶缓慢,王某心中着急,急速超车导致车轮打滑,撞向路边,刘某头部碰伤,花去医药费500元,为此,引起纠纷。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刘某应付给王某双倍价格
    B.刘某无须付给王某双倍价格
    C.王某应承担刘某医药费
    D.王某无须承担刘某医药费

    答案:A,C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效力问题。《合同法》第53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为无效条款。本条规定的立法目的在于充分尊重人的生命和健康价值。本案中,虽然刘某同意了王某表示的免责条款“如出意外,概不负责”,但该条款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因为,造成刘某受到伤害的原因是王某的超车行为,该行为就王某而言存在过错。因此,王某以事先有约定为由拒付医药费是不成立的。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车费之约定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

  • 第3题:

    刘某在居住的小区内看到一辆小轿车在后车门没有关严,随即进入车中,想法接通点火电线启动汽车,并绕环城公路驾驶一圈后将汽车停在远处。车的主人发现车被人挪动后报警,民警根据小区的监控录像将刘某抓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偷开他人机动车的规定处罚
    B.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寻衅滋事的规定处罚
    C.刘某的行为属盗窃中止,应追究刑事责任
    D.刘某的行为属盗窃未遂,应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4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1)偷开他人机动车的;(2)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 第4题:

    王某(男)与刘某(女)系夫妻,因关系不合闹离婚,王某不愿离婚,对刘某怀恨在心,一日将刘某骗出单位到僻静处,将预先准备好的一瓶硫酸倒在刘某面部。看到刘某极端疼痛并惨叫,王某又急忙将刘某送往医院,但仍然致刘某严重烧伤。王某的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王某的行为是犯罪既遂。
    (2)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3)王某将硫酸倒在刘某面部,导致刘某严重烧伤,这表明王某的行为具备了故意伤害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王某虽然将刘某送往医院,但并未有效地防止刘某严重烧伤的犯罪结果的发生。所以,王某的行为不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

  • 第5题:

    魏某和刘某是同事,某天二人一同下班时,在路上都被抢了包,而且魏某还被打伤头部,侦查人员对其询问时应遵循哪些程序?()

    • A、魏某和刘某如系未成年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 B、可以到他们的单位对其进行询问;
    • C、可以通知他们到指定的宾馆进行询问;
    • D、可以通知他们到公安机关陈述案情;

    正确答案:A,B,D

  • 第6题:

    魏某与刘某是同一单位的业务员。某日,二人一同携款到外地进货,晚上住宿时,魏某偷偷让刘某喝下掺有安眠药的饮料,乘刘某昏睡之际,将二人共同保管的2万元货款拿走。魏某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 B、抢夺罪
    • C、抢劫罪
    • D、职务侵占罪

    正确答案:D

  • 第7题:

    无业游民黄某经常到某住宅小区闲逛,见个体女老板刘某经常单身出入,即产生抢劫歹念。某晚21时许,黄某购买了匕首等工具,在刘某必经的胡同进口守候,片刻,刘某回家进入胡同,黄某尾随其后正欲实施抢劫,途经的巡逻民警见黄某形迹可疑,遂上前盘问,黄某抢劫未能得逞。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黄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 B、对黄某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C、黄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 D、黄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正确答案:B,C

  • 第8题:

    青工于某,一日晚发现某单位大院的一辆桑塔纳汽车车门未锁,就借着夜色将此车开出大院,驶到其情敌刘某每天上夜班必经的一小胡同口,将骑车上夜班的刘某撞死,然后急忙驾车逃离现场,因奔逃心切,不慎将一带小孩过马的女人撞倒在地,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当夜于某又将此车开回原地,尚未被人发现。于某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 B、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两罪并罚
    • C、盗窃罪、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三罪并罚
    • D、故意杀人罪与交通肇事罪,应从一罪重处

    正确答案:B

  • 第9题:

    问答题
    王某与刘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合正闹离婚。王某对刘某怀恨在心,一日将刘某骗出单位到僻静处,将预先准备好的一瓶硫酸倒在刘某面部。看到刘某极端疼痛并惨叫,王某急忙将刘某送往医院,但仍然导致刘某严重烧伤。请分析:王某的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为什么?

    正确答案: 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而不是犯罪中止。
    王某在实施向刘某脸部泼倒硫酸的行为后,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但救助行为未能奏效,仍然发生了刘某被严重烧伤的后果,不符合犯罪中止有效性的特征,犯罪已经既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于某和刘某是邻居,于某认为刘某所养的小狗叫声太影响自己的正常休启、,就要求刘某加以制止。刘某说:“狗又不是人,我管不了。”两人因此发生争吵,次日于某看到魏某(8岁)在楼下和刘某的小狗嬉戏,就把掺了毒药后的馒头给魏某,叫他喂狗,刘某的狗吃了馒头片刻后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于某和刘某的争吵属于相邻关系纠纷

    B

    于某用毒药馒头喂狗的:行为是台法的自力救济

    C

    于某和魏某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于某和魏某的父母共同承担赔偿贵任

    D

    于某的行为属教唆的行为,应由于某一人承担赔偿贵任

    E

    魏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以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黄某因经营夜总会忙于工作,其夫魏某不甘寂寞而与某女发生关系,被黄某发现致感情破裂而离婚。其子l5岁的小明法院判决由黄某抚养。因疏下管教,小明经常与同学打架。一次与同学的争执中将同学打伤。刘该事件承担民事责任的应是 ( )
    A

    小明

    B

    黄某

    C

    魏某

    D

    黄某与魏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李某为某国有公司总经理,其利用本单位集资建房选取开发商的时机,收取开发商赠送的房产两套。后李某找到身为某民营企业甲公司老总的朋友魏某,说开发商送给自己的两套房子想变现,让魏某帮忙。魏某让李某把房子过户到甲公司名下,并给李某开出一张300万元的支票。对此如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某构成受贿罪

    B

    李某不构成犯罪

    C

    魏某不构成犯罪

    D

    魏某构成洗钱罪


    正确答案: A,D
    解析: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据此,李某构成受贿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①提供资金账户的;②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③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④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⑤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魏某明知李某的房产为受贿所得,仍帮助李某将房产转换为支票构成洗钱罪

  • 第13题:

    刘某是某运输公司卡车司机,一日清晨去东郊拉货。中途遇到他的朋友赵某要求搭他的车去东郊。刘叫赵坐到驾驶室,然后继续开车。当车行至一条大街拐弯处时,刘突然发现对面驶来一辆吉普车。刘平日驾驶技术欠佳,经验不足,遇事容易慌乱。这时如果刹车制动,就不会出任何问题。但刘生怕两辆车相撞,遂不顾一切地突然向右打轮。由于车速较快,打舵突然,赵某身体失衡将车门撞开摔到车下,造成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关于刘某的行为是否是紧急避险和对赵某的死亡应否负刑事责任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属于紧急避险

    B.属于避险过当

    C.属于假想避险

    D.应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CD
    解析:紧急避险的两个重要条件是:(1)危险必须正在发生;(2)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排除危险,亦即不得已而为之。本题案例中并不存在迫在眉睫的危险,如果刘某能够减速或制动,是完全可以避免发生不幸事故的。在这种情况下,刘某的行为并不是不得已而为之的。造成灾难的原因是刘某驾驶技术欠佳,遇事慌乱,想象有撞车的危险,处理不当。所以,刘某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应对赵某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C、D正确。

  • 第14题:

    刘某带继子甲(5岁)一同外出,在过马路时,甲不慎被一辆飞速驶过的摩托车撞倒。刘某向来讨厌甲,看到甲倒在血泊中,心想,反正不是自己撞的,于是,径自离开。甲因无 人救助而死亡。刘某被抓获后,又主动交代,2010年6月14日晚,当他务农回家时,发现 路边有个影子晃动,他以为是仇人孙某,于是用钢叉刺过去,结果发现是邻居赵某,刘某当 时非常害怕,为逃避法律责任,刘某将赵某的尸体丢人江中。后经尸检证明,赵某被剌时只 是昏迷,其死亡的真正原因是溺水。
    问题:
    1.刘某不救助甲的行为是否构成不作为的犯罪?为什么?
    2.刘某误将赵某当成孙某刺伤的行为如何定性?在法理上如何认定?
    3.赵某的死亡与刘某的行为有无因果关系?
    4.刘某误将昏迷的赵某丢入河中导致赵某死亡的情况在刑法上如何定性?


    答案:
    解析:

    1.构成。因为作为甲的监护人,刘某有救助的义务。
    2.刘某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在法理上属于对象错误。因为刘某误把赵某当 成孙某加以侵害,而赵某与孙某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然属于同 一犯罪构成。
    3.有因果关系。刘某虽然误将赵某当成孙某,但是刘某的行为造成了赵某的死亡,因 此可以认定赵某的死亡与刘某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4.该行为属于因果关系认识错误中的事前故意。即行为人误认为第一个行为已经造成 结果,出于其他目的实施第二个行为,实际上是第二个行为才导致预期结果的实现。

  • 第15题:

    青工于某,一日晚发现某单位大院的一辆桑塔纳汽车车门未锁,即借着夜色将此车开出大院,驶到其情敌刘某每天上夜班必经的一小胡同口,将骑车上夜班的刘某撞死,然后急忙驾车逃离现场,因奔逃心切而闯红灯,将一带小孩过马路的妇女撞倒在地。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当夜于某又将此车开回原地,尚未被人发现。于某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
    B.交通肇事罪
    C.应数罪并罚
    D.故意杀人罪与交通肇事罪,应从一罪重处


    答案:A,B,C
    解析:
    解析:行为人利用交通工具杀害特定的个人,应当按故意杀人罪论处,所以本案中于某开车撞死情敌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杀人之后闯红灯造成一死一伤的行为,与之前的故意杀人行为应当分开,单独按交通肇事罪论处。同时这两罪之间不存在吸收、牵连或法定从一罪处断的情形,所以,应当数罪并罚.

  • 第16题:

    刘某到郊区办事,因夜色已晚,等了很长时间都没有车,心中十分着急。恰好此时,王某驾驶一辆出租车正要收工回家。刘某急忙拦住王某的车,要求王某送其回城。王某以已经收工为由不愿承载。刘某表示可以出双倍价格,王某勉强同意,但对刘某说:"如出意外,概不负责"。刘某表示同意。在回城途中,由于下雪车辆行驶缓慢,王某心中着急,急速超车导致车轮打滑,撞向路边,刘某头部碰伤,花去医药费500元,为此,引起纠纷。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刘某应付给王某双倍价格
    • B、刘某无须付给王某双倍价格
    • C、王某应承担刘某医药费
    • D、王某无须承担刘某医药费

    正确答案:A,C

  • 第17题:

    某夜,刘某入室盗窃时,失主胡某(女)发现后欲抓刘某,刘某为逃脱,即持匕首猛戳胡某。正当胡某奋力反抗时,其丈夫王某下夜班归来,随手操起一把钳子猛击刘某脑后,致使其当场死亡。王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魏某和刘某事前商量好,魏某抢劫后,逃到刘某处,给其一定好处。某日,魏某抢劫作案后到刘某处躲避。因未抢到钱,遂没给刘某好处。刘某对外称魏某是前来打工的亲戚,后帮助魏某逃走。刘某的行为构成()。

    • A、窝藏罪
    • B、抢劫罪
    • C、包庇罪
    • D、伪证罪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刘某购买中巴车从事个体客运,但未办理税务登记,且一直未缴纳税款。县国税局责令刘某限期缴纳税款5000元,并决定罚款3000元。后因刘某逾期未缴纳税款和罚款,县国税局将刘某的中巴车扣押。县国税局的下列行为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有()。

    • A、因刘某逾期未缴纳税款和罚款,扣押刘某中巴车
    • B、将扣押的刘某中巴车拍卖以缴抵罚款
    • C、刘某逾期未缴纳税款和罚款,县国税局加处罚款
    • D、通知刘某开户行冻结其存款10万元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问答题
    王某(男)与刘某(女)系夫妻,因关系不合闹离婚,王某不愿离婚,对刘某怀恨在心,一日将刘某骗出单位到僻静处,将预先准备好的一瓶硫酸倒在刘某面部。看到刘某极端疼痛并惨叫,王某又急忙将刘某送往医院,但仍然致刘某严重烧伤。王某的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王某的行为是犯罪既遂。
    (2)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3)王某将硫酸倒在刘某面部,导致刘某严重烧伤,这表明王某的行为具备了故意伤害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王某虽然将刘某送往医院,但并未有效地防止刘某严重烧伤的犯罪结果的发生。所以,王某的行为不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  )是中国北方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最具典型特征的地主庄园。
    A

    魏氏庄园

    B

    乔家大院

    C

    王家大院

    D

    牟氏庄园


    正确答案: A
    解析:
    牟氏庄园,又称牟二黑庄园,坐落于山东省栖霞市城北古镇都村,是北方头号大地主牟墨林家族几代人聚族而居的地方。整个庄园建筑结构严谨,紧固墩实,雄伟庄重,是中国北方规模最大、全国保存最为完整、最具典型性的封建地主庄园,被诸多专家学者评价为“百年庄园之活化石”、“传统建筑之瑰宝”、“六百年旺气之所在。A项,魏氏庄园位于滨州市城东南部的魏集镇,是一组独具特色的城堡式民居建筑群,是中国古代北方民居建筑的杰出代表,和栖霞的牟氏庄园、大邑刘氏地主庄园、巩义康百万庄园齐名,并称为中国三大庄园。B项,乔家大院位于山西省祁县乔家堡村,又名“在中堂”,是清代全国著名的商业金融资本家乔致庸的宅第。始建于清代乾隆年间,以后曾有两次增修,一次扩建,于民国初年建成一座宏伟的建筑群体,并集中体现了我国清代北方民居的独特风格。C项,王家大院是清代民居建筑的集大成者,由历史上灵石县四大家族之一的太原王氏后裔——静升王家于清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年间先后建成。建筑规模宏大,拥有“五巷”、“五堡”、“五祠堂”,被人们称誉为“天上取样人间造,雕艺精湛世上绝”。

  • 第22题:

    多选题
    青年工人魏某,一日晚发现某单位大院的一辆桑塔纳汽车车门未锁,即借着夜色将此车开出大院,驶到其情敌刘某每天上夜班必经的一小胡同口,将骑车上夜班的刘某撞死,然后急忙驾车逃离现场。因奔逃心切,将一带小孩过马路的妇女撞倒在地,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当夜魏某又将此车开回原地,未被人发现。魏某的行为(  )。
    A

    构成故意杀人罪

    B

    构成交通肇事罪

    C

    应数罪并罚

    D

    构成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应从一罪重处


    正确答案: D,C
    解析:
    《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魏某撞死刘某的行为当属故意杀人罪,开走别人的汽车的目的是为了故意杀人,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只定其故意杀人罪,而不再定盗窃罪。后因奔逃心切撞倒他人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不同,故构成数罪,应当数罪并罚。因此ABC三项正确。

  • 第23题:

    问答题
    刘某以放牧为生,某日突然发现自己的牛群里多了一头大黄公牛,周围的人也无人询问此牛。几天后,其妻劝刘某将此牛卖掉,以免惹出麻烦,刘某便以自己的牛为名,去村委会开出证明,到市场上将该牛以1200元的价格出卖给邻村的王某。一天,此牛被失主李某发现,便要求王某返还。王某称牛是从刘某处买的,并有证明为据,拒不交牛。于是李某便找到刘某,要求其返还卖牛所得的1200元。刘某认为牛又不是他偷的,也不是拣的,而是牛自己跑来的.合理合法,拒不返还。李某只好诉到法院.要求刘某返还卖牛所得1200元。  问:(1)刘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2)法院足否应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