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区政府作出《关于做好花园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对该通知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通知》是抽象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不服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在非复议前置前提下,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要求法院立案受理缺乏法律依据,裁定驳回原

题目
问答题
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区政府作出《关于做好花园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对该通知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通知》是抽象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不服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在非复议前置前提下,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要求法院立案受理缺乏法律依据,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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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区政府作出《关于做好花园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对该通知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通知》是抽象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不服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在非复议前置前提下,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要求法院立案受理缺乏法律依据,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问:

    行政诉讼中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


    正确答案:

  • 第2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TSE}题:

    某市旧城改造需对某沿街房屋进行拆迁,拆迁人依法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公示了有资质的拆迁估价机构名单。某被拆迁人见到公示名单后,前往其中一家估价机构咨询,假如你作为该估价机构的一名房地产估价师,在接待该被拆迁人过程中了解到其房屋原为私有住房并于5年前被改造为自营副食店。(2006年试题)

    你所在的估价机构通过什么途径获取委托后才能出具房屋拆迁估价报告?


    正确答案:
    经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确定本估价机构为该拆迁项目估价机构,一般由拆迁人委托。(2分)(说明:答出出具估价委托书或签订估价合同,均给1分)
    通过拆迁人委托。

  • 第3题:

    某城市旧城改造区的一个街区需要进行拆迁改造,甲开发公司在申请了拆迁许可证后,委托乙估价机构进行拆迁评估。乙公司对某临街三层门市进行评估时,收集了类似出租房屋的经营费用、收益等资料,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对该区域内一座小学进行评估时,采用了市场法评估,请问,乙估价公司在评估中有什么错误?


    正确答案:

  • 第4题:

    (本题20分)

    案情: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区政府作出《关于做好花园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对该通知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通知》是抽象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不服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在非复议前置前提下,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要求法院立案受理缺乏法律依据,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问题:

    1.本案是否需要确定诉讼代表人?如何确定?

    2.行政诉讼中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

    3.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4.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应当如何判决?

    5.本案一、二审法院审理的对象是什么?为什么?

    6.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市政府会同区政府调整了补偿标准,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法院是否应予准许?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1.本案需要确定诉讼代表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案原告为五人以上,应当推选一至五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2.行政诉讼中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
      ①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复议决定的;
      ②复议机关在复议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原告不服的;
      ③复议机关拒绝受理复议申请或者不予答复,原告不服的。
    3.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复议机关皇芾砀匆樯昵氲男形切姓氐囊幌罹咛逍形蘼凼欠袷粲谛姓匆榍爸玫那樾危灰娌环酶匆榫龆ǎ梢云鹚撸ㄔ河τ枋芾怼?BR>4.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应当作出撤销"不予受理决定书",判令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
    5.本案一、二审法院审理的对象是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因为原告起诉要求撤销的就是该决定,故法院应当以该决定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对象。
    6.若本案原告上诉后市政府会同区政府调整了补偿标准,上诉人可以申请撤回上诉,法院经审查,若认为该市、区政府调整补偿标准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申请撤回上诉是上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三人无异议的,法院应予准许。

  • 第5题:

    城区A地块因旧城改造拟进行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为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房屋新建、改建、出租等审批手续,该书面通知中应载明的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A.半年 B.一年 C.一年半 D.二年


    正确答案:B

  • 第6题:

    1965年,老周自建了一套房屋。2017年,老周的房屋被划入旧城改造范围。因无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该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城管部门依据2008年施行的《城乡规划法》,责令老周限期拆除。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老周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应当责令其自行拆除
    B.因旧城改造,认定老周的房屋为违法建筑已无实际意义
    C.城管部门适用法律错误,限期拆除的决定无效
    D.老周的房屋属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得到拆迁补偿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六条规定: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 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 依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 法律、 法规未作规定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 没收
    违法所得、 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 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吊销营业执照: (二) 在商品中掺杂、 掺假, 以假充真, 以次充好, 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 · · · · ”
    AB 项错误, 采用查封、 扣押、 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是对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 而老丁商店销售假冒商品已经查证属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直接做出行政处罚, 而非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C 项错误,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做出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 但不得没收商店的营业收入。
    D 项正确, 如果情节严重,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做出责令暂停营业的处罚。

  • 第7题:

    2014年12月,为加快旧城改造,某市城南区政府决定征收黎明小区的房屋。就补偿问题,区政府 未能与部分居民达成一致。区政府遂对小吴等反对拆迁的“钉子户”的住宅实施监控并断水断电。小昊在其 微博连续披露此事,批评区政府行为违法,引起社会关注。城南区政府以消除社会不良影响为由,要求微博 运营商提供小吴的所有微博私信内容,并注销其微博账号。运营商对此予以配合。区政府还就小吴反对拆迁 事件录制专题片在区电视台播出,以教育小吴和广大群众。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分析城南区政府采取的措施侵犯了小吴的哪些宪法权利?并阐述理由。


    答案:
    解析: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1)人民主权原则。国家权力属于人民,来源于人民。我国 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2)基本人权原则。人权是人应该享有的权利,不得非法限制或剥夺。我国2004年宪法 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了基本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国家治理必须依据 宪法和法律。法治原则包含宪法优位和法律保留。我国宪法明确了宪法的最高效力和依法治国的目标。 (4)权力监督和制约原则。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以保障公民权利。我国实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权力统一行使的基础上,国家机关分工负责,相互制约。

  • 第8题:

    某市旧城改造需对某沿街房屋进行拆迁,拆迁人依法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公示了有资质的拆迁估价机构名单。某被拆迁人见到公示名单后,前往其中一家估价机构咨询,假如你作为该估价机构的一名房地产估价师,在接待该被拆迁入过程中了解到其房屋原为私有住房并于5年前被改造为自营副食店。
    请问:
    你应如何确定作为拆迁估价依据的该被拆迁人房屋的用途?


    答案:
    解析:
    (1)如该被拆迁人的房屋领有《房屋所有权证》,应以其记载用途为准,或查阅该房屋权属档案。 (2) 如当地对被拆迁房屋性质有特别规定的,应服从其规定按其确定的用途评估。 (3) 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该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协商一致的,可按协商确定的用途评估。 (4) 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房屋性质不能协商一致,应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据此确定该房屋用途。 [试题分析] (1)该题考核的是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的运作方式以及被拆迁房屋性质的确定问题。 (2) 首先是估价机构应通过合法程序接受委托,并与拆迁人签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3) 其次要经过制定计划、入户调查和室内作业后才可以出具估价报告。 (4) 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认定有特别规定的,服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该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房屋性质不能协商一致,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据此确定该房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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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新建社区(含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小区、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安置住房小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

    A

    B



  • 第10题:

    2009年12月,市委、市政府成立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旧城改造工作指挥部,平度市旧城改造工作全面开展。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1题:

    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区政府作出《关于做好花园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对该通知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通知》是抽象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不服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在非复议前置前提下,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要求法院立案受理缺乏法律依据,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市政府会同区政府调整了补偿标准,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法院是否应予准许?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若本案原告上诉后市政府会同区政府调整了补偿标准,上诉人可以申请撤回上诉,法院经审查,若认为该市、区政府调整补偿标准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申请撤回上诉是上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三人无异议的,法院应予准许。

  • 第12题:

    判断题
    新建社区(含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小区、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安置住房小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七、(本题25分)

    案情:北苑小区进行旧城改造,该区有108户居民。某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认真做好北苑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该文件详细规定了北苑小区范围内住户的房屋拆迁事宜,董某等108户被拆迁户认为该文件所规定的补偿安置标准过低,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认为县政府发布文件的行为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不服,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起诉人上诉至二审法院。

    请回答下述各问题:

    1.认为“该拆迁通知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2.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正确的被告是什么?

    3.本案原告是否要推选诉讼代表人?如何确定?

    4.如果该108户拆迁户中只有50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5.本案申请人对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不服,除了起诉还有什么救济途径?

    6.如果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补充了有关补偿标准的证据,该部分证据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

    7.如果在一审审查起诉过程中,不能确定被诉行为的性质,需要通过开庭审理才能确定,法院应该处理?

    8.本案二审的审理对象与正确的判决是什么?

    9.如果被上诉人拒不执行二审生效判决,经原告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由哪些执行手段?


    正确答案:
    七、【答案要点】
    1.不正确。因为该行为针对特定的对象,且不能反复适用,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正确的被告出予是告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因此是复议机关,也就是市政府。
    3.本案原告超过5人,需要推选。既可以自己内部选定,不能选定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
    4.人民法院应该通知其他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5.还可以向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
    6.不可以。因为该部分证据是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搜集的。
    7.人民法院应该先与受理,对于经审理不符合条件的,驳回起诉。
    8.本案二审的对象是一审裁定和原机关不予受理的行为。应该撤销原裁定,责令一审法院立案受理。
    9.发出司法建议,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追究主要负责

  • 第14题:

    某评估机构受理了一项旧城改造评估业务后,在其估价报告书中这样写道:受某开发公司委托,对某街区进行拆迁评估,该公司在委托时正在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估价目的是为被拆迁房屋估算赔偿价值,估价时点是接受委托之目。应开发公司要求,在其评估价值中包含了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试问,该评估公司的做法有哪些错误?


    正确答案:

  • 第15题:

    案情: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区政府作出《关于做好花园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对该通知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通知》是抽象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不服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在非复议前置前提下,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要求法院立案受理缺乏法律依据,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正确答案:

    1.本案需要确定诉讼代表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案原告为五人以上,应当推选一至五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2.行政诉讼中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
      ①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复议决定的;
      ②复议机关在复议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原告不服的;
      ③复议机关拒绝受理复议申请或者不予答复,原告不服的。
    3.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复议机关皇芾砀匆樯昵氲男形切姓氐囊幌罹咛逍形蘼凼欠袷粲谛姓匆榍爸玫那樾危灰娌环酶匆榫龆ǎ梢云鹚撸ㄔ河τ枋芾怼?BR>4.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应当作出撤销"不予受理决定书",判令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
    5.本案一、二审法院审理的对象是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因为原告起诉要求撤销的就是该决定,故法院应当以该决定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对象。
    6.若本案原告上诉后市政府会同区政府调整了补偿标准,上诉人可以申请撤回上诉,法院经审查,若认为该市、区政府调整补偿标准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申请撤回上诉是上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三人无异议的,法院应予准许。

  • 第16题:

    某市旧城改造需对某沿街房屋进行拆迁,拆迁人依法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公示了有资质的拆迁估价机构名单。某被拆迁人见到公示名单后,前往其中一家估价机构咨询,假如你作为该估价机构的一名房地产估价师,在接待该被拆迁人过程中了解到其房屋原为私有住房并于5年前被改造为自营副食店。

    请问:

    1.你所在的估价机构通过什么途径获取委托后才能出具房屋拆迁估价报告?

    2.如何确定作为拆迁估价依据的该被拆迁人房屋的用途?


    正确答案:
    1.(1)根据公开、透明的原则,由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抽签决定拆迁估价机构。
    (2)确定拆迁估价机构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评估,委托人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3)估价机构获得委托,经实地入户调查、室内作业,才能得出房屋拆迁估价报告。
    2.(1)如该被拆迁人的房屋领有《房屋所有权证》,应以其记载用途为准,或查阅该房屋权属档案。
    (2)如当地对被拆迁房屋性质有特别规定的,应服从其规定按其确定的用途评估。
    (3)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该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协商一致的,可按协商确定的用途评估。
    (4)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房屋性质不能协商一致,应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据此确定该房屋用途。

  • 第17题:

    采旧城改造项目范围内有部分建筑需要拆除,建设单位向市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则其应提交的资料中不包括( )。

    A.旧城改造项目批准文件

    B.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C.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D.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正确答案:C
    28.C【解析】除题中A、B、D三项资料外,还需提交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及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第18题:

    某市城东区进行旧城改造,王某的房屋在改造区域内。政府与王某就补偿问题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之后,王某的房屋被强行拆除。王某为此多次上访,反映旧城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城东区政府拆迁办遂委托某保安公司对王某进行截访。保安公司在王某上访途中将其拦下,并关押其近一个月。此事经媒体曝光后,该保安公司被当地警方立案 查处,王某获得了人身自由。   请根据上述材料,分析王某的哪些宪法权利受到了侵犯,并回答这些宪法权利在我国现行宪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
    解析:
    王某受到侵害的宪法权利有:私有财产权,人身自由,申诉、控告、检举权,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予以补偿。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 第19题:

    某市旧城改造需对某沿街房屋进行拆迁,拆迁人依法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公示了有资质的拆迁估价机构名单。某被拆迁人见到公示名单后,前往其中一家估价机构咨询,假如你作为该估价机构的一名房地产估价师,在接待该被拆迁入过程中了解到其房屋原为私有住房并于5年前被改造为自营副食店。
    请问:
    你所在的估价机构通过什么途径获取委托后才能出具房屋拆迁估价报告?


    答案:
    解析:
    (1) 根据公开、透明的原则,由被拆迁入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抽签决定拆迁估价机构。 (2) 确定坼迁估价机构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评估,委托人与估价机构签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3) 估价机构获得委托,经实地人户调查、室内作业,才能得出房屋拆迁估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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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案情: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区政府做出《关于做好花园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对该通知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区政府做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通知》是抽象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不服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在非复议前置前提下,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要求法院立案受理缺乏法律依据,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问题:


    1.本案是否需要确定诉讼代表人?如何确定?


    2.行政诉讼中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


    3.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4.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应当如何判决?


    5.本案一审、二审法院审理的对象是什么?为什么?


    6.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市政府会同区政府调整了补偿标准,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法院是否应予准许?理由是什么?




    答案:
    解析:

    [考点]行政诉讼程序[答案及解析]1.本案需要确定诉讼代表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4条第3款规定:"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在本案,提起诉讼的原告有205户被拆迁户,达到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的标准,因此,需要依照该款规定确定诉讼代表人。


    2.行政诉讼中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1)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复议决定的;(2)复议机关在复议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原告不服的;(3)复议机关拒绝受理复议申请或者不予答复,原告不服的。


    以复议机关为被告分为两种情形:


    (1)在复议机关作为的情况下,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2)复议机关不作为,且原告对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2条的规定,"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这里,所谓的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做复议决定,还包括复议机关拒绝受理或者不予答复两种情况。


    3.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是行政机关的一项具体行为,无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只要原告不服该复议决定,均可以起诉,法院应予受理。


    本案中,一审法院认为,在非复议前置前提下,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要求法院立案受理缺乏法律依据,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即一审法院认为,如果复议前置,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法院可以受理;但是,如果非复议前置,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只能起诉原具体行政行为。


    这种观点没有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2条明确规定:"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该规定并未区分复议前置与否,而是统一把复议不作为看作一项独立的诉讼事由,无论复议前置与否,当事人对复议不作为不服,都可以对复议不作为本身提起诉讼。


    4.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应当作出"撤销不予受理决定书",判令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


    本案中,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复议申请,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3项规定:"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因此,人民法院认为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应当判决复议机关受理该复议申请。


    5.本案一审、二审法院审理的对象是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因为原告起诉要求撤销的就是该决定,故法院应当以该决定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对象。


    《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因此,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本案中,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不服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被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就是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故本案一审、二审法院审理的对象是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的合法性。考生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7条第1款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因此,二审法院法院也应当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为审查对象,而不能仅仅审查一审裁判本身。


    6.若本案原告上诉后市政府会同区政府调整了补偿标准,上诉人可以申请撤回上诉,法院经审查,若认为该市、区政府调整补偿标准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申请撤回上诉是上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三人无异议的,法院应予准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的规定,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上诉人是可以在二审期间撤回上诉的,其条件要参照该规定第2条的规定,即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1)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2)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者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3)被告已经改变或者决定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4)第三人无异议。


  • 第21题:

    某旧城改造项目范围内有部分建筑需要拆除,建设单位向市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则其应提交的资料中不包括()

    • A、旧城改造项目批准文件
    • B、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C、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D、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区政府作出《关于做好花园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对该通知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通知》是抽象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不服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在非复议前置前提下,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要求法院立案受理缺乏法律依据,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本案是否需要确定诉讼代表人?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本案需要确定诉讼代表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案原告为五人以上,应当推选一至五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 第23题:

    单选题
    某城市旧城改造需要对拆迁户进行安置,安置办法或者是按被拆迁家庭户口中的人头补偿,或者是按所拆迁房屋的实有面积补偿。如果按被拆迁家庭户口中的人头补偿,该城市将出现钉子户;如果按所拆迁房屋的实有面积补偿,该城市将因拆迁成本过高而承受经济压力。由此可以推出()。
    A

    该市可能不会出现钉子户也不会承受经济压力

    B

    如果该市出现钉子户,那么安置办法是按被拆迁家庭户口中的人头补偿

    C

    该市将会出现钉子户,或者承受经济压力

    D

    如果该市出现钉子户并且承受了经济压力,那么安置办法同时采取上述二种办法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区政府作出《关于做好花园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对该通知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通知》是抽象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不服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在非复议前置前提下,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要求法院立案受理缺乏法律依据,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应当如何判决?

    正确答案: 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应当作出撤销"不予受理决定书",判令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