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如果居民楼内的所有住户均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表述中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的是(  )。[2006年真题]A他们是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B他们是非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C他们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D对他们的诉讼,人民法院有一并审理的义务

题目
多选题
如果居民楼内的所有住户均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表述中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的是(  )。[2006年真题]
A

他们是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

B

他们是非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

C

他们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D

对他们的诉讼,人民法院有一并审理的义务


相似考题
更多“如果居民楼内的所有住户均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表述中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的是(  )。[2006年真题]”相关问题
  • 第1题:

    第 55 题 如果居民楼内的所有住户均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以下说法哪些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

    A.他们是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

    B.他们可以分别委托自己的律师参加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C.他们应当推选1~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D.对于他们的起诉,人民法院有一并审理的义务


    正确答案:ACD
    由于这些诉讼是由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属于学理上所谓的必要的共同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14条的规定,同案原告为5 人以上,应当推选1-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所以,应选ACD项。

  • 第2题:

    甲村与乙村相邻,甲村认为乙村侵犯了本村已取得的林地所有权,遂向省林业局申请裁决。省林业局裁决该林地所有权归乙村所有,甲村不服。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关于甲村寻求救济的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只能申请行政复议

    B.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C.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D.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B

  • 第3题:

    如果居民楼内的所有住户均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表述中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的是()。

    A.他们是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

    B.他们是非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

    C.他们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D.对他们的诉讼,人民法院有一并审理的义务


    正确答案:B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

  • 第4题:

    某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幢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以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居民们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该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遂批准了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

    如果居民楼内的所有住户均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以下说法哪些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

    A.他们是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
    B.他们可以分别委托自己的律师参加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C.诉讼代表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D.对于他们的起诉,人民法院有一并审理的义务

    答案:A,C,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共同诉讼人。由于这些诉讼是由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属于学理上所谓的必要的共同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根据《行诉解释》第29条第3款的规定,C项正确,所以,应选ACD项。

  • 第5题:

    共用题干

    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只要是具体行政行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
    B:只要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均不可提起行政诉讼
    C:只有影响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行为,才可提起行政诉讼
    D:《行政诉讼法》之外的法律、法规可以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答案:D
    解析:
    公安机关最根本的身份是行政机关,故其行使职权的行为,原则上应认定为行政行为,例外的认定为刑事司法行为。根据《行诉法解释》第1条第2款第2项规定,对刑事司法行为(即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可提起行政诉讼。构成刑事司法行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一是在刑事立案之后实施;二是所实施的行为须以刑事诉讼法为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没有实施没收非法所得、留置盘问的权限。B、C项是县公安局在刑事立案之后采取的,故属于刑事司法行为,不得成为法院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而A、D项尽管是刑事立案之后采取的,但并无刑事诉讼法依据,故不构成刑事司法行为,而应构成行政行为。在行政行为中,A项应属于行政处罚,D项应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均属于实际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均可作为行政诉讼中法院的审理对象。


    A项封存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是可诉的。B项属于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审计法》第48条第1款规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据此,B项可诉。C项对青少年宫权利义务无实际影响,故不可诉。D项仅仅是“建议”,不具有强制力,故不属于实际影响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不可诉。


    《商标法》第34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对A项不可直接起诉,须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才可起诉。《商标法》第44条第2款规定:“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对B项不可直接起诉,须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才可起诉。《商标法》第54条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对C项不可直接起诉,须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才可起诉。不予核准注册商标转让的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但《商标法》并未规定须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后才可起诉,也未规定复议前置,故可直接起诉。本题应选D项。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3条第4项,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不可提起行政诉讼。故A项过于绝对,错误。通说认为,尽管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但属于行政合同或者具有法律效果的事实行政行为的,也可提起行政诉讼,故B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只要认为行政行为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均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除非属于该法第13条所列情形。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不限于人身权、财产权案件,还可以是其他合法权益的案件,故C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2款规定:“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据此,D项正确。

  • 第6题:

    根据对《行政诉讼法》的理解,对有的抽象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错误

  • 第7题:

    某公司欲建办公楼,楼址选在一低层居民楼前,该居民楼居民认为规划中该公司办公大楼高达14层,与居民楼间距过近,建成后势必遮挡居民楼内居民的通风与采光,遂向规划审批部门提出异议,要求规划部门修改调整现规划,某公司应另择地建楼,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符合间距标准,批准了该公司建楼申请,并颁发相应建设的许可证。居民楼内部分居民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居民楼内居民没有原告资格,因为他们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
    • B、居民楼内居民享有原告资格,因该批准行为侵犯了他们的相邻权
    • C、现楼内部分居民起诉,未参加起诉的居民应列为诉讼第三人
    • D、因为本案属必要共同诉讼,法院应追加其他居民为共同原告

    正确答案:B,C

  • 第8题:

    某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幢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以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居民们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该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遂批准了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如果居民楼内的所有住户均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以下说法哪些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 A、他们是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
    • B、他们可以分别委托自己的律师参加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C、他们应当推选1~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 D、对于他们的起诉,人民法院有一并审理的义务

    正确答案:A,C,D

  • 第9题:

    多选题
    如果2014年5月市土地局撤销了县土地局发给乙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则乙(  )。[2004年真题]
    A

    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B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C

    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D

    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 D,B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第10题:

    多选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地域管辖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6年真题]
    A

    经过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可由行政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

    对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不服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由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诉讼地域管辖。本考点属于常考点,尤其是地域管辖中的特殊管辖,应重点掌握。ABCD四项表述均正确。

  • 第11题:

    问答题
    《行政诉讼法》对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8条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如果居民楼内的所有住户均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以下说法哪些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
    A

    他们是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

    B

    他们可以分别委托自己的律师参加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C

    他们应当推选1~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D

    对于他们的起诉,人民法院有一并审理的义务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项,由于这些诉讼是由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属于学理上所谓的必要的共同诉讼,因此,这些提起诉讼的住户为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C两项,根据《行诉解释》第29条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第28条规定的“人数众多”,一般指10人以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行政诉讼法第28条规定的代表人为2至5人。代表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因此,并不是所有原告分别委托自己的律师参加诉讼,而是推选代表后,由代表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外,该案涉及几十户居民的采光,利害关系人大于10人,可以推选2~5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D项,《行诉解释》第27条第3款规定,前款所称的必须共同进行诉讼,是指按照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行政争议,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因此,对于他们的起诉,人民法院有一并审理的义务。

  • 第13题:

    :张某被某市公安局强制遣返,途中窒息而死。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张某已死,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即使提起行政诉讼也只能终结诉讼,因而已没有必要提起行政诉讼

    B.能提起行政诉讼,但只能由其近亲属提出

    C.只能由其近亲属申请行政赔偿

    D.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只能以王某的名义提起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如果居民小区内的所有住户均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表述中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的是( )。

    A.他们是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

    B.他们是非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

    C.他们应当推选1~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D.对他们的起诉,人民法院有一并审理的义务


    正确答案:B
    B。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当事人;共同诉讼。《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正确答案是B。

  • 第15题: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只适用于行政诉讼的特殊准则
    B.行政案件由最终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是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行政相对人
    D.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有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行政诉讼法是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解决行政纠纷的活动,不同于民事诉讼和行政复议

    答案:B,D
    解析:

  • 第16题:

    关于行政诉讼法的渊源,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行政诉讼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B.狭义的行政诉讼法是指行政诉讼法典,广义的行政诉讼法就是指实质意义上的行政诉讼法
    C.广义的行政诉讼法主要包括国内法,不包括国际条约和行政协定中有关行政诉讼的规定
    D.可以参照民事诉讼中的有关规定
    E.行政诉讼法的渊源包括关于行政案件的司法解释

    答案:A,B,D,E
    解析:
    我国广义的行政诉讼法就是指实质意义上的行政诉讼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单行法律、民事诉讼中可以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的司法解释。

  • 第17题:

    《行政诉讼法》对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8条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18题:

    行政诉讼法中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的()是原告,()是被告。


    正确答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机关

  • 第19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有关行政诉讼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 A、人民法院不受理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 B、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 C、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调解 
    • D、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关于行政诉讼法的渊源,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行政诉讼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 B、狭义的行政诉讼法是指行政诉讼法典,广义的行政诉讼法就是指实质意义上的行政诉讼法
    • C、广义的行政诉讼法主要包括国内法,不包括国际条约和行政协定中有关行政诉讼的规定
    • D、可以参照民事诉讼中的有关规定
    • E、行政诉讼法的渊源包括关于行政案件的司法解释

    正确答案:A,B,D,E

  • 第21题:

    填空题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不动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不定项题
    某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幢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以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居民们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该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遂批准了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如果居民楼内的所有住户均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以下说法哪些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A

    他们是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

    B

    他们可以分别委托自己的律师参加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C

    他们应当推选1~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D

    对于他们的起诉,人民法院有一并审理的义务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村与乙村相邻,甲村认为乙村侵犯了本村已取得的林地所有权,遂向省林业局申请裁决。省林业局裁决该林地所有权归乙村所有,甲村不服。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关于甲村寻求救济的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
    A

    只能申请行政复议

    B

    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C

    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D

    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D
    解析: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两条途径,我国对二者关系的处理采取的是以当事人自由选择为原则、以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复议前置为例外的制度。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此可知,行政复议前置适用于自然资源确权行为,本题中,省林业局的行为系行政裁决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复议前置的情形,因此甲村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