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下列情形构成意思表示的是(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B潘某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E李某不慎将钱包遗失

题目
多选题
下列情形构成意思表示的是(  )。
A

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

潘某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

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

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E

李某不慎将钱包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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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哪一情形不构成意思表示( )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正确答案:A
    意思表示中的“意思”并非寻常的意思,而是发生一定民法上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意思。民法理论一般认为,邀请他人吃饭时,邀请人并不希望发生民法上的效果,使被邀请者因此取得民法上的请求权,不能构成意思表示,因此A项不构成。悬赏广告是指通过广告形式声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表明的报酬的行为。民法理论一般认为,悬赏广告是针对不特定人的一种意思表示。潘某所发布的寻物启示便属于悬赏广告,因此B项构成。《继承法意见》第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孙某的日记就其内容来看其实是一份遗嘱,而遗嘱属于一种意思表示,因此C项构成。须注意的是,遗嘱是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不以告知他人为成立要件。民法理论一般认为,自动售货机的设置属于要约,他人投币行为属于承诺,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因此D项也构成意思表示。所以,选择A项。

  • 第2题:

    方某将一行李遗忘在出租车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金酬谢返还行李者。出租车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现方某拒绝支付2000元给李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方某享有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李某有义务返还该行李,故方某可不支付2000元酬金
    B:如果方某不支付2000元酬金,李某可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该行李
    C:如果方某未曾发布寻物启事,则其可不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
    D:既然方某发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须支付酬金

    答案:D
    解析:
    【考点】单方允诺;拾得遗失物【详解】本题中,方某以2000元现金酬谢为内容发布寻物启事的悬赏广告行为在民法上构成单方允诺,如有人交还遗失物,方某基于单方允诺必须支付酬金,这就是单方允诺的法律效果。另外,《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据此本题D项正确,A、C项错误。《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因此,拾得人返还遗失物是他的法定义务,是基于物权法而非债权法的规定进行返还,因此拾得人不能像债权人那样行使留置权,B项错误。

  • 第3题:

    下列情形中构成意思表示的是(  )。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E.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大学,我将赠与你一台电脑

    答案:B,C,D,E
    解析:
    所谓意思表示是指民事主体将自己意欲实现某种私法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的行为。意思表示所表现的,必须是私法上的效果意思,即产生、变更、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A项未表达私法上的效果意思,是日常生活中的情谊行为,不属于意思表示。

  • 第4题:

    下列情形构成意思表示的有( )。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潘某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孙某临终前在遗嘱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

    答案:B,C
    解析:
    选项AD没有效果意思,不构成意思表示。

  • 第5题:

    下列情形中,构成意思表示的有()。

    A.甲决定明天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B.乙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丙签发一张支票赠与好友
    D.丁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答案:B,C,D
    解析:
    意思主要是指当事人欲使其内心意思发生法律上效力的效果意思。而表示则是指行为人将其内在的效果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为行为相对人所了解。选项A中,甲仅是“决定”明天提交辞职报告,并没有实际行动,即没有将内在效果意思对外表现,因此不构成意思表示。选项D中,丁投币的行为就是将自己的内心意思对外表示了,因此属于意思表示。

  • 第6题:

    王某对李某说:如果你在今年考上北京大学,我愿将自己苹果手机或者索尼相机相赠。李某同意。李某当年考取北京大学。关于王某和李某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属于种类之债
    • B、属于选择之债
    • C、属于连带之债
    • D、属于劳务之债

    正确答案:B

  • 第7题:

    暑假期间,李某约付某去外地旅游,到达旅游地后,李某用付某的手机给付某的父母打电话称,“付某在我手上,若要儿子平安无事,赶快打50万到我卡上!”并将付某在外地宾馆的照片发给付某父母,第二天下午付某父母将10万元汇入李某账户,李某得钱后称家中有急事遂离付某而逃逸,后付某自己回家。请问对李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非法拘禁罪
    • B、绑架罪
    • C、敲诈勒索罪
    • D、诈骗罪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大家都认为初三的甲某比较厉害,有一天,甲某向初一的乙某借钱,还说如果不拿钱来就让你知道我的厉害。乙某因惧怕甲某,被迫将每天吃早点钱和其他零钱,共1000余元交给了甲某。事发后,甲某说:是乙某主动给的,我又没犯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单选题
    方某将一行李遗忘在出租车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金酬谢返还行李者。出租车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现方某拒绝支付2000元给李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方某享有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李某有义务返还该行李,故方某可不支付2000元酬金

    B

    如果方某不支付2000元酬金,李某可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该行李

    C

    如果方某未曾发布寻物启事,则其可不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

    D

    既然方某发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须支付酬金


    正确答案: B
    解析:
    AD两项,《物权法》第112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方某发布了寻物启事,领取遗失的行李时就必须按照承诺支付酬金。
    B项,《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返还遗失物是他的法定义务,这是基于物权法而非基于债权法的规定进行返还,因此,拾得人不能像债权人那样行使留置权。
    C项,《物权法》第112条第1款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 第10题:

    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  )[2007年真题]
    A

    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

    潘某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

    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

    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项,意思表示中的“意思”是发生一定民法上效果的意思(效果意思),亦即关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意思。意思表示是行为能力适格者将意欲实现的私法效果发表的行为。好意施惠关系,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本题中请人喝酒的行为属于好意施惠行为,不构成意思表示。
    B项,潘某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这是一个悬赏广告。悬赏广告是指通过广告形式声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表明的报酬的行为。依民法原理,悬赏广告是针对不特定人的一种意思表示
    C项,《继承法意见》第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遗嘱属于一种意思表示,孙某的日记就其内容来看其实是一份遗嘱。
    D项,民法理论一般认为,自动售货机的设置属于要约,他人投币行为属于承诺,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第11题:

    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没有构成意思表示的是()
    A

    甲决定明天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B

    乙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

    丙签发一张支票赠与好友

    D

    丁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大家都认为初三的甲某比较厉害,有一天,甲某向初一的乙某借钱,还说如果不拿钱来就让你知道我的厉害。乙某因惧怕甲某,被迫将每天吃早点钱和其他零钱,共1000余元交给了甲某。事发后,甲某说:是乙某主动给的,我又没犯罪。()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答案:B,C,D
    解析:
    意思表示所表现的,必须是私法上的效果意思,即产生、变更、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以此类推,B、C、D三项均符合意思表示的特征,而A项并未表达私法上的效果意思,而是日常生活中的情谊行为,故不属于意思表示。选BCD。

  • 第14题:

    沈某将一笔记本电脑遗忘于一辆出租车上,内有重要资料,沈某在电台发布寻物启事,声称将向归还电脑者支付1000元酬金,出租车司机乔某获悉将电脑返还沈某,但沈某拒绝支付酬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乔某有义务返还乘客的遗忘物,无权要求沈某支付酬金
    B.沈某已发布了寻物启事,必须支付1000元酬金
    C.如沈某拒绝支付酬金,乔某可对该电脑行使留置权
    D.沈某对该电脑享有所有权,故不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该法第112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所以乔某拾得沈某遗失的笔记本电脑,应当返还,沈某悬赏寻找,应当按承诺支付悬赏金额。故A项错误,B项正确。该法第23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据此可知,留置的动产必须是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的动产,拾得遗失物不属于合法占有,因此不能留置,C项错误。该法第112条第1款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据此可知,即便沈某没有悬赏,也应当依法向乔某支付必要的费用,D项错误。故本题选B。

  • 第15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乙二人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军校,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B.王某与李某约定,如果王某按期支付货款给李某,李某就不到法院起诉王某
    C.张某与赵某约定,如果张某将黄金50克卖给赵某,赵某就将古扇送给张某
    D.丙和了约定,如果丙的儿子回国,丙就将钢琴卖给丁

    答案:A,D
    解析:
    B项错在起诉权为当事人享有的法定程序权利,当事人不能以附条件的形式剥夺,即该附条件违法。C项错在黄金属于限制流通物,不能附条件,否则违法。

  • 第16题:

    下列情形中,构成意思表示的有()。

    A.甲决定明天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B.乙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丙签发一张支票赠与好友
    D.丁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答案:B,C,D
    解析:
    意思主要是指当事人欲使其内心意思发生法律上效力的效果意思。而表示则是指行为人将其内在的效果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为行为相对人所了解。本题中,选项A没有将其内在的效果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

  • 第17题:

    在北京打工的小红通过喵喵打车乘车回家,不慎将一笔记本电脑遗忘在出租车上,她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金酬谢返还行李者。好心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花费汽油费200元。小红拒绝支付2000元给李某。司机一气之下,托朋友对该行李进行拍卖,小明花了700元将该电脑拍下。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小红享有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李某有义务返还该行李,故小红可不支付2000元酬金
    • B、如果小红找到李某索要该笔记本电脑,李某有权要求其先支付自己汽油费
    • C、如果小红未曾发布寻物启事,则其可不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
    • D、如果小红找到了小明请求返还电脑,应给付小明700元

    正确答案:A,B,C

  • 第18题:

    下列情形中,( )为承诺

    •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得知后表示接受甲的条件
    • B、丙向丁发出要约,丁考虑后向戊表示接受甲的条件
    • C、张某向孙某发出要约,要求10天给予答复,过期视为承诺,孙某未能如期答复
    • D、王某根据广告上刊登的价格,给某体育用品厂汇款购买某型体育用品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下列情形中,没有构成意思表示的是()

    • A、甲决定明天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 B、乙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 C、丙签发一张支票赠与好友
    • D、丁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乙二人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军校,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 B、王某与李某约定,如果王某按期支付货款给李某,李某就不到法院起诉王某
    • C、张某与赵某约定,如果张某将黄金50克卖给赵某,赵某就将古字画送给张某
    • D、丙和丁约定,丁的儿子十八岁时就送他一台电脑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

    甲、乙二人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军校,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B

    王某与李某约定,如果王某按期支付货款给李某,李某就不到法院起诉王某

    C

    张某与赵某约定,如果张某将黄金50克卖给赵某,赵某就将古字画送给张某

    D

    丙和丁约定,丁的儿子十八岁时就送他一台电脑


    正确答案: A
    解析: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示当中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

  • 第22题:

    单选题
    王某对李某说:如果你在今年考上北京大学,我愿将自己苹果手机或者索尼相机相赠。李某同意。李某当年考取北京大学。关于王某和李某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属于种类之债

    B

    属于选择之债

    C

    属于连带之债

    D

    属于劳务之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情形构成意思表示的是(  )。
    A

    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

    潘某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

    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

    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能力适格者将意欲实现的私法效果发表的行为,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不是寻常的意思,而是体现为民法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的意思。A项,请人喝酒的行为属于情谊行为,不构成意思表示。B项,悬赏广告是指通过广告形式声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表明的报酬的行为,它是一种针对不特定人而发出的要约,属于意思表示。C项,《继承法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而遗嘱本身就是遗嘱人本身的意思表示。D项,自动售货机的设置本身是一种要约,也属于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