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潘某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李某不慎将钱包遗失
第1题:
下列哪一情形不构成意思表示( )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王某对李某说:如果你在今年考上北京大学,我愿将自己苹果手机或者索尼相机相赠。李某同意。李某当年考取北京大学。关于王某和李某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第7题:
暑假期间,李某约付某去外地旅游,到达旅游地后,李某用付某的手机给付某的父母打电话称,“付某在我手上,若要儿子平安无事,赶快打50万到我卡上!”并将付某在外地宾馆的照片发给付某父母,第二天下午付某父母将10万元汇入李某账户,李某得钱后称家中有急事遂离付某而逃逸,后付某自己回家。请问对李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第8题:
大家都认为初三的甲某比较厉害,有一天,甲某向初一的乙某借钱,还说如果不拿钱来就让你知道我的厉害。乙某因惧怕甲某,被迫将每天吃早点钱和其他零钱,共1000余元交给了甲某。事发后,甲某说:是乙某主动给的,我又没犯罪。()
第9题:
方某享有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李某有义务返还该行李,故方某可不支付2000元酬金
如果方某不支付2000元酬金,李某可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该行李
如果方某未曾发布寻物启事,则其可不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
既然方某发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须支付酬金
第10题:
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潘某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第11题:
甲决定明天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乙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丙签发一张支票赠与好友
丁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在北京打工的小红通过喵喵打车乘车回家,不慎将一笔记本电脑遗忘在出租车上,她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金酬谢返还行李者。好心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花费汽油费200元。小红拒绝支付2000元给李某。司机一气之下,托朋友对该行李进行拍卖,小明花了700元将该电脑拍下。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第18题:
下列情形中,( )为承诺
第19题:
下列情形中,没有构成意思表示的是()
第20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第21题:
甲、乙二人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军校,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王某与李某约定,如果王某按期支付货款给李某,李某就不到法院起诉王某
张某与赵某约定,如果张某将黄金50克卖给赵某,赵某就将古字画送给张某
丙和丁约定,丁的儿子十八岁时就送他一台电脑
第22题:
属于种类之债
属于选择之债
属于连带之债
属于劳务之债
第23题:
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潘某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