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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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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问答题试论我国的税务检查制度。”相关问题
  • 第1题:

    试论国外住房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意义。


    正确答案: (一)完善住房保障的法律基础,依法构建城市住房保障体系;
    (二)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调节双管齐下,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三)强化政府在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中的底线责任;
    (四)住房金融成为实现住房保障政策目标的重要手段。

  • 第2题:

    试论我国现行《宪法》对我国经济制度基础的保障条款。


    正确答案: 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我国现行《宪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因此,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宪法对经济制度基础的保障条款,即体现在对“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保障上。
    (1)全民所有制。在我国,全民所有制也表现为国家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人民作为一个整体拥有生产资料,任何个人或者一部分人都不能充当所有者和拥有所有权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优势地位,它决定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性质和发展水平,控制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物质力量。搞好国有经济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现行《宪法》第7条规定:“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由于土地等自然资源是国有经济赖以发展的物质基础,《宪法》第9条又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宪法》第10条也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2)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归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所有制形式。我国城乡集体经济在改革开放以后得到了巨大发展,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为此,《宪法》第8条规定:“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为适应新形势下对集体经济有效保障的需要,宪法修正案第15条又进一步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另外,《宪法》第9条还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但这并不等于说,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只能通过纯粹的全民所有制和纯粹的集体所有制来实现。我国现行《宪法》第6条第2款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表明,在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我国宪法并不反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如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等。只有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才能得到夯实。

  • 第3题:

    试论我国现行土地使用制度的特点。


    正确答案: 我国新的土地使用制度已从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的非市场模式走向土地以公有制为主的国家控制的市场模式。它显示出如下特点:
    (1)国家实行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及保持少量必要的行政划拨。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只转移了土地使用权,国家仍然享有土地所有权。
    (2)土地使用权已成为具有相对独立意义的一种物权,即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者成为权利主体。
    (3)国家垄断城镇土地一级市场,同时加强土地二级市场的管理。在房地产用地市场的第一个层次即出让层次中,是由政府统一出面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擅自出让,只能先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可出让。第二个层次即转让层次,也要受到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的制约。
    (4)建立系统的登记制度,明确登记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要件。改革后的这种土地使用制度与香港地区的做法有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

  • 第4题:

    问答题
    试论商事登记的目的、范围和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完善。

    正确答案: 商事登记,亦称商业登记,是指当事人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主体资格,依法向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将其设立、变更或终止的事实记载于登记簿册,并予以公示的法律行为。
    (一)目的:商事登记的基本目的在于为商事活动的参加人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谋求确认。商事登记的主要法律效力在于富裕商事主体取得、变更活终止其商事权利能力或商事行为能力。
    (二)范围:作为商主体必须登记的事项,商事登记事项的范围因商主体类型而异。如遇
    这些事项发生变化,即应办理变更登记。我国尚无统一的商事登记法,不同主体的登记事项分散在多个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之中。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企业法人的登记事项有11项之多,即企业法人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经营期限、分支机构。以及《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分别规定了合伙企业与公司必须进行的商事登记事项。
    (三)完善: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商事登记法,调整商事登记关系的法律散见于众多的民商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中。
    与其他国家的商事登记制度相比,我国目前的工商登记制度具有一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已明显表现出商事登记普遍适用于一切营利主体(商主体)的统一特征。第二、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已经表现出对“企业”或“工商业”更趋近于现代商法对于“商业”的理解。
    但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目前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事实上仍处于在不统一的单行法状态。一方面,有关商事登记的一般规则和普遍性规则尚未得到统一的归纳和抽象;另一方面,对不同类型商主体的登记注册和备案公示规定间又含有大量的重复和相悖之处。因此迫切要求尽快制定出一部适用于一切商事主体的商事登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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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问答题
    试论香港律师制度的特点。

    正确答案: (1)香港的律师制度承袭英格兰的传统,分为律师(又称事务律师)和大律师(又称讼务律师)两个分流。他们的工作性质和范围,甚至训练和专业守则皆不尽相同,但却没有高低从属的关系。
    (2)律师提供一般的法律服务,也提供一些较专门的法律服务。律师还提供诉讼方面的服务,即起草诉讼文件和为开庭聆讯作准备工作,但他们只能在裁判法院、区域法院及高等法院的内庭聆讯代表当事人。
    (3)大律师的服务范围主要是提供与诉讼有关的服务,他们的工作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在各级法院作为当事人的代表律师,进行诉讼及辩论。
    第二,根据当事人的指示草拟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文件。
    第三,透过律师向当事人提供任何方面的书面法律意见。
    (4)律师和大律师的专业资格均详列于《执业律师条例》,一般而言,他们必须具备由香港大学或香港城市大学所颁发的法学专业证书。
    (5)律师和大律师均有一套严谨的专业守则,对他们提供法律服务时的行为作出规范。
    (6)除了专业守则所规定的义务外,律师还需要负上合约方面的义务和承担疏忽(即民事侵权法中的疏忽)方面的责任。
    (7)大律师和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合约的关系,此外,在提供涉及法庭诉讼方面的服务时,大律师一般不受疏忽责任的规范。但若大律师在提供并不涉及诉讼的法律意见时,这项豁免便不适用。
    (8)在专业守则方面,大律师必须遵循“不可拒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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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问答题
    试论我国现行《宪法》对我国经济制度基础的保障条款。

    正确答案: 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我国现行《宪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因此,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宪法对经济制度基础的保障条款,即体现在对“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保障上。
    (1)全民所有制。在我国,全民所有制也表现为国家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人民作为一个整体拥有生产资料,任何个人或者一部分人都不能充当所有者和拥有所有权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优势地位,它决定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性质和发展水平,控制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物质力量。搞好国有经济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现行《宪法》第7条规定:“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由于土地等自然资源是国有经济赖以发展的物质基础,《宪法》第9条又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宪法》第10条也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2)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归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所有制形式。我国城乡集体经济在改革开放以后得到了巨大发展,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为此,《宪法》第8条规定:“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为适应新形势下对集体经济有效保障的需要,宪法修正案第15条又进一步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另外,《宪法》第9条还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但这并不等于说,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只能通过纯粹的全民所有制和纯粹的集体所有制来实现。我国现行《宪法》第6条第2款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表明,在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我国宪法并不反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如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等。只有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才能得到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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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试论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的规定。

    正确答案: (1)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的规定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实现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体,可以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制度,并对有排污量削减任务的企业实施该重点污染物排放量的核定制度。
    (2)实施总量控制首先要确定总量控制计划。总量控制计划的内容包括:总量控制区域、重点污染物的种类及排放总量、需要削减的排污量及削减时限。
    (3)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总量控制计划分配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该水体的总量控制实施方案。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应当确定需要削减的排污量的单位、每一排污单位重点污染物的种类及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需要削减的排污量以及削减时限要求,分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
    (4)环保部门根据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向该水体排污的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对不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发给排污许可证;对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以给临时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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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试论条约的保留制度。

    正确答案: (1)保留的定义。保留是指一国于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作之片面声明,不论措辞或名称为何,其目的在于摒除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之法律效果。
    (2)保留的规则,包括:A.保留的提出;B.保留的接受与反对;C.保留及反对保留的法律效果;D.撤回保留及撤回对保留的反对。
    (3)保留的程序。保留、明示接受保留及反对保留,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送至有关缔约国及有权成为条约当事国的其他国家,撤回保留或撤回对保留提出的反对,亦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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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试论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与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存在着哪些不同。

    正确答案:
    我国公务员制度具有与西方国家文官制度相同的某些特点,如职位分类、统一管理;择优录用,知识和专业并重;强调法制,依法管理;实行功绩制,消除腐败;讲求职业道德,规范服务等。但也有着某些原则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动因不同。西方文官制度是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为克服资产阶级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所产生的行政弊端,防止官员腐败,保持政府工作的连续性和效能而建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是我国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目的是实现行政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2)基本原则不同。西方文官制度强调“政治中立”,并将对公务员政治行为的限制置于一系列行为规则之首;而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公务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公务员中的党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
    (3)管理方式不同。西方文官制度是独立于党派之外,由专门机构进行管理。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各项具体管理制度都是按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的。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调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并把政治立场和思想品德放在考核首位。
    (4)服务宗旨和利益关系不同。我国公务员制度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国家公务员不是一个独立利益集团,而西方文官是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奖惩、晋升等都要考察其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西方文官制度中的公务员,可以通过自己的工会等组织同政府谈判,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利益。
    (5)我国公务员不存在西方意义上的“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西方国家实行所谓“两官分途”,强调政务官的“政治化”,事务官的“职业化”。政务官随政党的进退而进退,事务官实行常任制,只管推行政令,保持政治中立。我国不搞多党竞争,因而没有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截然分野,政府组成人员和非政府组成人员在产生方式上虽然不同,但所有公务员,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党和国家对他们的要求是一致的,他们必须既懂政治,又懂业务,而且他们之间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互相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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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试论述我国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其推进的措施?

    正确答案: 房地产宏观调控进行了一轮又一轮,但是房价为什么没有降下来,宏观调控只是“纸上谈兵”吗?当然不是,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现在房价降不下来呢?
    (1)开发商的囤房“观望”在房价没有真正稳定之前,任何的房地产调控都是大家关心的话题,随着中央政府的态度日渐坚定,宏观调控一次比一次“深入”,在这样的情形下,大多数的开发商选择了“观望”,既不对新政表示不满,也不顺从新政的“意愿”而降低房价,采取了一种消极的“观望”态度。表面上是消极的,其实是有目的行为。因为开发商手中有房,但是又不降价卖,囤积在那里目的十分明显,一方面不想放弃丰厚的利润,另一方面又不想正面“冲突”新政。
    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出来之前,发展商们就开始观望;新政出台、地方细则还不明朗,发展商们继续观望;地方细则出台,发展商还在观望。为什么呢?难道是希望这个时候,能有政府官员站出来告诉他们房价是应该涨还是降?由于曾经为房价上涨推波助澜的官员开始沉默以来,发展商也显然少了几分“锐气”,多了几分“忧虑”。由于地方官员的不表态,也由于房地产行业在城市发展中成为重要的税源和财政收入来源。地方官员的“迟疑”态度决定了发展商有足够的耐心在“观望”。
    (2)地方政府继续靠卖地赚取土地出让金新政出台以后,全国各地相继有不少地方政府进行了土地拍卖,虽然土地之中有“限户型”土地,但是发展商继续高价拿地,并放出豪言:限户型的90平方米住房我照样卖万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土地成本高昂成为房价不降的“挡箭牌”。既然房地产泡沫能够最快捷、最显著、最简单地拉动地方GDP的增长,那些苦心为自己“制造”政绩的政府官员自然涌起越来越高的追逐热情。与从助推房地产“大跃进”中统计出来的GDP相比,促进就业、关爱民生的为官之责难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了。
    (3)市场上的住房供求关系变化不大供需关系影响到房价暂时的涨跌,市场供应量变化受需求影响很大,而在短时间内,供应量的增减的确是影响了房价的上下波动,但是不能长期影响上升,房地产成本也是有自己涨跌市场自我运行的规律。多数开发商在楼市调控细则出台这段时间内的观望,各个环节都放慢了住宅供应速度。《经济日报》日前报道说,今年第二季度,全国房地产价格在一季度上涨的基础上继续上扬,二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房屋销售价格上涨5.0%,土地交易价格上涨7.1%,房屋租赁价格上涨1.9%。但是7月份以后,在全国很多的城市房价开始慢慢有所下降。但是,不能排除在供应物缺少的前提下,市场总是会“嫌贫爱富”地以出价者高为先,顾不上去照顾低端消费,毕竟任何企业包括房地产企业都是以“赢利最大化”为最高目标的。
    (4)房地产市场的垄断格局房地产市场中建材成本是导致价格波动的重要环节之一,而垄断对房地产市场价格而言,有很大的影响。由于垄断的关系,价格上不存在竞争,价格的多少不由市场来决定,垄断导致了行业利润和市场价格趋于稳定,因为价格自己说的算,不会随便降低或升高。中国的大小发展商很多,但是拥有大片的土地和项目开发权的发展商都算是房地产界的元老。由于拥有雄厚的资金,他们不着急将手中的房子便宜的卖出去。而多数小的发展商的项目早早就卖完了,或是本身定的价格就不高,无法与大开发商去竞争。所以,现在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还是由发展商说的算的。
    (5)央行新政策让投机者日子“吃紧”央行新政策将使一部分企业在银行那里“断奶”,他们从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的成本必然比银行贷款高,加上银行针对个人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提高首付款比例,开发商把其摊到销售成本中,有些企业甚至开始抬高售价。而且对个人贷款的“封杀”,打击了投机炒房的嚣张气焰,但是投机炒房者的根基还很稳定,很多的投机炒房者不需要通过银行贷款来达到炒楼的目的。所以现阶段的银行加息所体现出来的效果在短时间内不会太明显。由于银行皆为政府垄断,政府担心房地产贷款猛增会导致银行风险加大,因此会采取措施加以严控,这就意味着房地产建设资金的减少,房价也就降不下来。
    (6)我国房地产税费构成存在不合理因素中国的房地产不合理的税费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拉高了房价,而房地产税费改革势在必行,应尽快取消不合理收费,开征统一的物业税。目前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存在两个双轨制、一个不规范,即内外资、城乡两套税制及收费项目繁多、规范程度低。要建立合理、具有透明度的房地产税制,首先应考虑内外资的并轨,条件具备时再适当考虑城乡并轨。房地产税费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取消不合理收费,开征统一的物业税。
    (7)中国人口问题导致房价难以下降中国的人口众多直接造成消费群体的增多,其中高端消费群也有千万之众,多年来的经济发展令他们“先富有起来”,他们手中聚集着中国大部分的民间财富。中国人口多,土地少,住房相对也会紧缺,这种大势下,很多没有住房的家庭就会比较着急买房,在众多需求下,价格也发生了变化,由于存在着竞争和需求,趁火打劫的发展商比比皆是。中国的人口增长过快,老龄化的问题严重,由于老人增多,年轻夫妇增多,对住房的需求量也增多,只要市场有供求关系不发生变化,房价就降不下来。
    (8)豪宅、别墅的价格带动了整体的房价这是房价降不下来的主要原因之一,第二季度的房价还是呈现上涨的势头,不是因为新政不起作用,恰恰因为新政的及时出现,让房价上涨的势头得到控制。第二季度,豪宅、大户型、别墅的销售占总量的大部分,由于普通住房的价格趋于平稳,但是豪宅、别墅的价格还是在几万元每平方米的水平线上,所以整体的房价没有出现下降的情况。由于中国的“富人”对豪宅和别墅的偏爱,所以豪宅和别墅的价格往往是最难控制的,而且由于豪宅和别墅的利润是巨大的,所以发展商们都希望盖豪宅卖给有钱人。所以就算住房结构发生变化,限户型住房价格下降了,豪宅的价格上升了,那么整体的房价就不会降下来。
    最后强调一点就是尽快挤掉房地产市场中的水分和泡沫,本着让利于民的宗旨,把房地产价格定在一个合理的尺度内,只有这样,才能激活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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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试论我国现阶段公务员福利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的趋势。

    正确答案: 一、现阶段公务员福利制度存在的问题: 1、福利制度比较陈旧,总体水平偏低。
    现行的福利政策大都是改革开放以前或改革开放之初制定的,有的甚至还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制定的,制度过时、标准陈旧、明显不合理。
    2、福利发放差距大和平均主义并存。 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等因素,造成了地区间、部门间、单位间的差距不断加大,这种差异近年来更有扩大趋势,如“权力部门”与“清水衙门部门”差距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单位内部享受福利与所担任职务和贡献大小基本不挂钩,平均主义严重,起不到应有的激励作用。
    3、改革滞后,与各项制度改革不配套。 特别是住房、医疗、供暖等各项制度改革都在不断深化进行,福利制度却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没有相应地进行调整,没有与工资制度改革相结合,改革相对滞后。
    二、改革的趋势:
    1、公务员法刚刚开始实施,公务员管理的许多单项法规和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我国的各项制度特别是公务员管理制度都处在改革变化之中,所以福利制度的改革也只能谈谈趋势,还不能很具体。
    2、改革福利制度要按照“完善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公务员激励和保障机制”的要求,将提高工资与改善福利相结合,坚持福利货币化、透明化、规范化的方向,实行合理的福利待遇,鼓励公务员长期为国家服务,使公务员的福利与现行工资制度相配套,与时代同步。
    3、根据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福利制度也会有所变化,逐渐向满足公务员高层次的文化需求方面转变,使福利制度发挥出更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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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论述母系氏族制度。

    正确答案: 仰韶时代前期母系氏族制度得到充分发展,其典型是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其主要特点是:
    1、母系氏族社会的社会组织是有结构、分层次的。
    2、同一合葬墓中的死者是血亲关系,而不是姻亲关系。
    3、妇女对财产具有支配权。
    4、财产实行母亲继承制。世系是以女性计算的。
    5、当时不存在经济上独立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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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试论述我国航空承运人责任制度


    正确答案: (一)承运人的归责原则
    1.无过失的归责原则:对消费者人身伤亡及行李、货物损失实行无过失责任制。
    2.推定过失责任制:对由延误给消费者导致的损失实行推定过失责任制。
    (二)承运人的免责条件
    1.旅客的人身伤亡完全是由于旅客本人的健康状况造成的。
    2.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或者托运行李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自然属性、自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三)承运人损害赔偿原则:
    1.国内:旅客限额赔偿为40万元,旅客随身携带物品赔偿责任为3000元对旅客托运行李和运输货物的赔偿责任为100元。
    2.限额赔偿的例外:
    ①合同例外
    ②故意过错例外
    ③保价例外
    ④无票例外。

  • 第14题:

    我国税收征纳程序法律制度不包括()。

    • A、税务管理制度
    • B、税款征收制度
    • C、减税免税制度
    • D、税务检查制度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问答题
    试论述我国拍卖师执业资格制度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1、拍卖师执业资格的性质:拍卖师资格时一种拍卖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是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结果2、拍卖师执业资格的积极条件:
    (1)思想品德和身体状况
    (2)学历要求
    (3)从业经历要求
    (4)拍卖专业知识要求3、拍卖师执业资格的消极条件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
    (2)被开除公职未满五年以上者
    (3)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
    (4)受吊销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未满五年者4、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
    (1)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
    (2)报考拍卖师执业资格应提交的材料a.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b.所在拍卖企业出具的拍卖从业时间证明c.申请人学历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d.拍卖从业人员专业证书
    (3)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内容(4)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颁发
    5、拍卖师执业资格的管理制度
    (1)年检和注册
    (2)暂停执业a.有以下情形的,暂停执业资格六个月b.未在本人注册的拍卖企业专职执业的c.未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时的d.变更注册单位未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有以下情形的,暂停职业资格一年:a.逾期不交年检材料的b.持未经年检或未通过年检证书主持拍卖会的c.以个人名义为非本人注册执业的拍卖企业主持拍卖会的
    (3)吊销职业资格:a.连续两年未参加或未通过年检注册的b.因违规执业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害的c.利用执业之便接受拍卖活动当事人不正当钱物或某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行贿的,与拍卖活动当事人恶意串通,操作价格,损害其他当事人利益的d.在暂停执业期间主持拍卖会的e.被开除公职或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4)注销职业资格:a.不再从事拍卖业务的b.出国定居的c.死亡或者失踪的d.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6题:

    问答题
    试论述我国改革开放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正确答案: 我国改革开放后社会保障基本实现了由“企业自保”向“社会互济”、由“全部包揽”向“三方分担”、由“平均主义”向“效率公平兼顾”、由“福利包揽”向“基本保障”、由“局部覆盖”向“全体覆盖”的转变°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4年—1986年,主要是在部分市县试行国有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建立了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基金并实行个人缴费,同时在国有企业部分职工中建立待业保险制度°
    第二阶段:1987年—1990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并以此带动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同时由市县统筹过度到省级统筹°
    第三阶段:1991年—1995年,对养老、失业等项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了较全面的改革,主要是扩大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调整社会保险待遇的结构、推行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养老保险费的制度,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有关法规、条例等°
    第四阶段:1996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并出台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在失业保险制度方面与企业改革和再就业工程接轨,探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运用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路子°1998年成立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使社会保障体系走向统一管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加快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初步形成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相结合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大力发展社会保险的同时,积极发展商业保险,发挥其对社会保障的补充作用;制定相应政策切实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和优抚救助对象的合法利益;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抚恤补偿机制;依法安置退役军人;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社区服务,加强福利设施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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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问答题
    试论如何坚持和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正确答案: (1)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在于:适合中国的国情,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便于集中统一地行使国家权力。
    (3)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
    (4)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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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问答题
    试论我国现行土地使用制度的特点。

    正确答案: 我国新的土地使用制度已从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的非市场模式走向土地以公有制为主的国家控制的市场模式。它显示出如下特点:
    (1)国家实行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及保持少量必要的行政划拨。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只转移了土地使用权,国家仍然享有土地所有权。
    (2)土地使用权已成为具有相对独立意义的一种物权,即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者成为权利主体。
    (3)国家垄断城镇土地一级市场,同时加强土地二级市场的管理。在房地产用地市场的第一个层次即出让层次中,是由政府统一出面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擅自出让,只能先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可出让。第二个层次即转让层次,也要受到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的制约。
    (4)建立系统的登记制度,明确登记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要件。改革后的这种土地使用制度与香港地区的做法有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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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问答题
    试论述我国反倾销法律制度中规定的“倾销”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构成倾销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一、低于正常价值的低价销售。
    1、所谓“正常价值”的确定方式包括:
    (1)如果进口国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有可比价格的,以该可比价格为正常价值。
    (2)如果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没有销售的,或者该同类产品的价格、数量不能据以进行公平比较的,以该同类产品出口到一个适当的第三国的可比价格或该同类产品在原产国(地区)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为正常价值。
    (3)进口产品不是直接来自原产国(地区)的,按出口国(地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的可比价格确定正常价值,但如果产品仅通过第三国转运,或产品在出口国(地区)无生产或出口国(地区)不存在可比价格的,仍以同类产品在原产国的可比价格为正常价值。
    2、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进口产品有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价格的,以该价格为出口价格。
    (2)进口产品没有出口价格或者其价格不可靠的,以该进口产品首次转售给独立购买人的价格为出口价格。如果该进口产品为转售给独立购买人或者未按进口时的状态转售的,可由国家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根据合理基础推定的价格为出口价格。
    3、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幅度,为倾销幅度。倾销幅度的确定,应当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全部可比出口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进行比较,或者将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在逐笔交易的基础上进行比较。
    二、损害事实存在。《反倾销条例》定义的损害是指倾销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性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障碍。这与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守则》是一致的。我国在确定倾销对国内产业是否造成损害时,主要审查如下事项:
    1、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包括倾销进口产品的绝对数量或者相对于国内同类产品生产或者消费的数量是否大量增加,或者倾销进口产品大量增加的可能性。
    2、倾销产品的价格,包括倾销进口产品的价格削减或者对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产生大幅度抑制、压低的影响。
    3、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相关经济因素和指标的影响。
    4、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国(地区)、原产国(地区)的生产能力、出口能力,被调查产品的库存情况。
    5、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其他因素。在调查实质性损害威胁时,不得仅依据指控、推测或极小的可能性。
    三、倾销与实质性损害有因果关系。《反倾销守则》并未规定倾销必须是造成损害的主要原因,只要求倾销是造成损害的原因之一则构成损害。当然,同时可能还有其他正在损害工业的因素;但是,由于其他因素造成的损害不应归咎于倾销性进口。比如,进口国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变化而带来需求减少,进口国工业本舟经营不善等等,不能归咎于倾销进口。我国《反倾销条例》也规定,在确定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应当根据肯定性证据,不得将造成损害的非倾销因素归因于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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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单选题
    我国税收征纳程序法律制度不包括()。
    A

    税务管理制度

    B

    税款征收制度

    C

    减税免税制度

    D

    税务检查制度


    正确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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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试论《天朝田亩制度》。

    正确答案: 1853年,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前期最重要的纲领。其主要内容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农业经济制度。为达到农民阶级理想的大同境界,《天朝田亩制度》宣布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均天下田给农民耕种。
    第二,政治制度。包括军政体制、乡官保举制度、各级官员的保升奏贬制度、“天下婚姻不论财”的新的婚姻制度及官民考核制度等。
    第三,诉讼审判制度及其他制度。《天朝田亩制度》规定了普通诉讼的管辖、审判及复核程序,确立了天王独揽终审裁判权的审判体制。
    《天朝田亩制度》集中体现了农民阶级反封建的革命精神。首先,它用法律形式肯定了均田的纲领,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反映了农民阶级的平等要求,这在历史上是空前的。其次,它所创立的基层官吏保举制度,带有农民民主主义性质,是对封建官僚制度的一个冲击。再次,它所规定的官吏考核标准及婚姻制度原则等,都与封建制度针锋相对,符合当时农民的迫切愿望。《天朝田亩制度》的制订和颁布,鼓舞了广大群众,对于推动太平天国农民革命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
    但是,《天朝田亩制度》不能不具有极大的局限性和明显的落后性。首先,它为农村社会所构想的模式,是农民的绝对平均主义思想的产物。它所追求的在小生产的基础上,采取平均一切社会财富的手段来达到人人平等的目标,违背了社会发展规律,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农业社会主义空想。其次,它作为太平天国农民政权的基本纲领,虽然带有一定的农民民主因素,但它没有也不可能完全摆脱专制主义的窠臼,它始终贯彻着陈腐的“治民”、“治吏”的原则,把农民的权利说成是“皇上帝”的恩赐,而不是人民群众进行革命斗争的成果。再次,它所确立的若干制度,尤其是官吏考核和乡官保举制度,虽然体现了农民革命精神,但没有明确的阶级路线和必要的群众监督措施,使得许多地方政权被豪绅所把持,领导集团中挟嫌攻讦、结党营私的现象也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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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试论述完善我国公务员工资保险福利制度的着力点。

    正确答案: 一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建立符合机关特点的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二是建立正常的定期增资制度;三是实行与企业、事业单位不同的工资制度;四是提高工资标准;五是实行依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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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试论国外住房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意义。

    正确答案: (一)完善住房保障的法律基础,依法构建城市住房保障体系;
    (二)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调节双管齐下,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三)强化政府在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中的底线责任;
    (四)住房金融成为实现住房保障政策目标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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