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案情:2002年3月25日,B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信,举报A市某电线电缆厂自2001年5月1日起到B市设立临时销售点,销售本厂生产的产品,取得大量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接到举报后,B市国税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2年4月1日,由市国税局稽查局三名稽查人员和二名在税务机关协助清理欠税工作的法院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销售点进行税务稽查。检查发现该销售点未在B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自2001年7月1日起,由刘某承包经营,销售点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销售点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检

题目
问答题
案情:2002年3月25日,B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信,举报A市某电线电缆厂自2001年5月1日起到B市设立临时销售点,销售本厂生产的产品,取得大量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接到举报后,B市国税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2年4月1日,由市国税局稽查局三名稽查人员和二名在税务机关协助清理欠税工作的法院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销售点进行税务稽查。检查发现该销售点未在B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自2001年7月1日起,由刘某承包经营,销售点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销售点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该销售点的应纳税额为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查封了销售点负责人刘某在B市购买的普通住房,因刘某在B市别无住所,检查组允许刘某暂时居住被查封的住房。2002年4月3日,市稽查局给销售点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通知书和税务处理决定书,对销售点处以应纳税额税额1倍的罚款,罚款50000元,限销售点在4月10日前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刘某不服,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封财产行为,撤销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本题中涉及应纳税款的只考虑增值税) 法院裁定撤销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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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9年3月25日,B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信,举报A市某电线电缆厂自2008年5月1日起到B市设立临时销售点,销售本厂生产的产品,取得大量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接到举报后,B市国税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9年4月1日,由市国税局稽查局三名稽查人员和两名在税务机关协助清理欠税工作的法院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销售点进行税务稽查。检查发现该销售点未在B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自2008年7月1日起,由刘某承包经营,销售点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销售点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该销售点的应纳税额为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查封了销售点负责人刘某在B市购买的普通住房,因刘某在B市别无住所,检查组允许刘某暂时居住被查封的住房。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结合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销售点存在哪些违反税法行为?

    (2)税务机关的税收保全措施是否存在不当之处?


    正确答案:
    (1)销售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①未按规定向B市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税务登记。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本案中,电线电缆厂应该首先到A市主管税务机关为其在B市设立的临时销售点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销售点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其总机构电线电缆厂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到B市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②未办理税务登记。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本案中,销售点在B市的经营时间从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已经超过180天,应该在B市办理税务登记,而销售点没有办理,因此违反了税务证管的有关规定。
    ③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不当之处:本案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可以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但是办案中税务机关对税收保全措施的实施不当。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付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本案中,刘某只有一处住房并且是普通住房,显然不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执行范围。税务机关查收刘某的住房,属于执法不当。

  • 第2题:

    根据举报,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对该市金童服装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采取隐瞒销售收入的方式偷逃税款20万元。市国税局稽查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罚款20万元。该公司不服,认为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遂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处罚决定。经复议,市国税局决定撤销该处罚决定。根据行政法理论,市国税局撤销该处罚决定的行为属于( )。

    A.行政裁决行为的撤销

    B.要式行政行为的废止

    C.损益行政行为的撤销

    D.损益行政行为的撤回

    E.自由裁量行为的撤销


    正确答案:CE

    [答案]:C, E
    [解析]:
    (1)题干中已经明确说“撤销”了,选项BD直接排除
    (2)题干已经明确说明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是并列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排除选项A
    (3)罚款20万元损害金童服装公司的利益,选项C正确
    (4)罚款往往是有一定幅度的,属于自由裁量的行为,选项E正确。

  • 第3题:

    甲市某电台为在乙市从事拍摄工作而设立了临时机构,并在乙市某银行开立了银行账户,则该银行账户属于( )。

    A、基本存款账户
    B、临时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一般存款账户

    答案:B
    解析: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 第4题:

    亚利厨具公司系朱某投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市国税局稽查局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税务检查期间,朱某指使财务人员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市国税局稽查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罚款8000元。朱某认为,市国税局稽查局虽然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向公司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但是未送达《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通知书》,因此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朱某遂以该公司的名义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该处罚。下列关于该案件程序事项和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市国税局应将朱某与亚利厨具公司列为共同申请人
    B、市国税局稽查局未送达《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
    C、针对本案,市国税局稽查局应依法组织听证
    D、市国税局作出复议决定不得加重处罚
    E、市国税局应决定撤销该处罚,因为该处罚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程序要求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朱某既非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也非《行政复议法》意义上的利害关系人,不能成为行政复议申请人,只能以亚利厨具公司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2)选项C:税务机关对法人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3)选项E:本案不适用听证程序,且市国税局稽查局已经依法送达了《税务行政事项告知书》履行了“告知和说明理由”的义务,未送达《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通知书》不导致行政处罚程序违法。

  • 第5题:

    A市稽查局决定组织对B县稽查局所办案件进行复查,并制订了复查计划,A市稽查局将复查计划报C省稽查局后,()认为复查工作计划不当的,可以通知调整复查工作计划。

    • A、A市稽查局主管税务局领导
    • B、B县稽查局主管税务局领导
    • C、C省稽查局
    • D、A市稽查局局长

    正确答案:C

  • 第6题:

    案情:2002年3月25日,B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信,举报A市某电线电缆厂自2001年5月1日起到B市设立临时销售点,销售本厂生产的产品,取得大量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接到举报后,B市国税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2年4月1日,由市国税局稽查局三名稽查人员和二名在税务机关协助清理欠税工作的法院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销售点进行税务稽查。检查发现该销售点未在B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自2001年7月1日起,由刘某承包经营,销售点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销售点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该销售点的应纳税额为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查封了销售点负责人刘某在B市购买的普通住房,因刘某在B市别无住所,检查组允许刘某暂时居住被查封的住房。2002年4月3日,市稽查局给销售点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通知书和税务处理决定书,对销售点处以应纳税额税额1倍的罚款,罚款50000元,限销售点在4月10日前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刘某不服,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封财产行为,撤销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本题中涉及应纳税款的只考虑增值税) 法院裁定撤销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法院判决撤销的主要依据是:
    (1)法院裁定撤销税收保全措施的主要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项的规定: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以及《税收征管法》第42条、第43条,《实施细则》第59条的规定。
    (2)法院判决撤销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主要依据是:
    《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项的规定,以及《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3条的规定。

  • 第7题:

    2013年7月25日, A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 B市某餐饮连锁企业自2013年1月3日起到A市设立分支企业,取得大量餐饮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接到举报后,A市地税局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4年7月27日,,A市地税局组成检查组对该分支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分支企业未在A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且未申报纳税。自2013年5月20日起,该分支企业由陈某承包经营,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该分支企业拒绝提供有关销售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其应纳营业税额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经稽查局局长批准,查封了分支企业承包人陈某在A市购买的普通住房一套,因陈某在A市别无住所,稽查局允许其暂住被查封的住房。2013年8月30日,市稽查局给经营部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分支企业偷税,追缴其所偷税款50000元,加收滞纳金,并对其偷税行为处其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并限定于9月15日前缴清。陈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于9月4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填封财产行为,并撤销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 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有何不当之处?


    正确答案: 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如下不当行为。
    (1)采取税收促使措施不当,不得查封个人维持生活所必需的住房。
    (2)税务行政处罚不当,违反法定程序。未事前告知,剥夺了当事人的听证权。
    (3)执法权限不当,采取保全措施需经A市国税局局长批准.

  • 第8题:

    A市国税局女职工李某对因举报本单位领导违法违纪问题被降职不满,到B市找到在网络论坛当编辑的同学,在该论坛发布了《某市国税局长大贪官刘某花50万元美容自己屁股》一文并置顶。市公安局接到该市国税局长的报案后,决定以涉嫌诽谤罪对李某立案侦查,将李某刑事拘留,并以“流窜作案、结伙作案”为由延长提请逮捕至30日。关于本案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刘某的名誉,A市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
    • B、A市公安局对李某延长提请逮捕期限至30日错误
    • C、A市公安局应当告知报案人到法院提起自诉
    • D、对于此类案件,公安机关认为应当立案侦查的,须经上一级公安批准

    正确答案:B,C,D

  • 第9题:

    单选题
    某工地施工扬尘严重,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并经行查实后,依法判其作出停工整改并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为处罚,施工企业认为处罚过高,()申请行政复议。
    A

    市环保局

    B

    省建设厅

    C

    市人民政府

    D

    省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2009年3月25日,A市国税分局接到群众举报信,举报B市某电线厂自2008年5月1日起到A市设立临时销售点,销售本厂生产的产品,取得大量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接到举报后,A市国税分局于4月1日,由三名税收管理员对销售点进行检查,发现该销售点未在A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自2008年5月1日起,由刘某承包经营,销售点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请问销售点在税务登记方面存在哪些税收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 (1)未按规定向A市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税务登记。
    (2)未办理税务登记。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销售点在A市的经营时间从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已经大大超过了180天,应该在A市办理税务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某工地施工扬尘严重,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并进行查实后,依法判其做出停工整改并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施工企业认为处罚过高,应当向(   )申请行政复议。*
    A

    市环保局

    B

    省建设厅

    C

    市人民政府

    D

    省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市某电台为在乙市从事拍摄工作而设立了临时机构,并在乙市某银行开立了银行账户,则该银行账户属于()。
    A

    基本存款账户

    B

    临时存款账户

    C

    专用存款账户

    D

    一般存款账户


    正确答案: D
    解析: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 第13题:

    台州某外贸公司不服台州市国税局对其作出的某项行政处罚决定,请问某外贸公司应该向下列哪个机构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A.台州市国税局

    B.浙江省国税局

    C.台州市人民政府

    D.台州市人民法法院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复议的范围。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第14题:

    亚利厨具公司系朱某投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市国税局稽查局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税务检查期间,朱某指使财务人员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市国税局稽查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罚款8000元。朱某认为,市国税局稽查局虽然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向公司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但是未送达《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通知书》,因此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朱某遂以该公司的名义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该处罚。下列关于该案件程序事项和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市国税局应将朱某与亚利厨具公司列为共同申请人

    B.市国税局稽查局未送达《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

    C.针对本案,市国税局稽查局应依法组织听证

    D.市国税局作出复议决定不得加重处罚

    E.市国税局应决定撤销该处罚,因为该处罚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程序要求


    正确答案:BD
    [答案]:B, D
    [解析]:
    (1)选项A:朱某既非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也非《行政复议法》意义上的利害关系人,不能成为行政复议申请人,只能以亚利厨具公司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2)选项C:税务机关对法人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3)选项E:本案不适用听证程序,且市国税局稽查局已经依法送达了《税务行政事项告知书》履行了“告知和说明理由”的义务,未送达《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通知书》不导致行政处罚程序违法。

  • 第15题:

    根据举报,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对该市金童服装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采取隐瞒销售收入的方式偷逃税款20万元。市国税局稽查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罚款20万元。该公司不服,认为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遂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处罚决定。经复议,市国税局决定撤销该处罚决定。根据我国行政法理论,市国税局撤销该处罚决定的行为属于(  )。

    A.行政裁决行为的撤销
    B.要式行政行为的废止
    C.损益行政行为的撤销
    D.损益行政行为的撤回

    答案:C
    解析:
    (1)题干中已经明确说“撤销”了,选项BD直接排除;(2)题干已经明确说明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是并列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排除选项A;(3)罚款20万元,剥夺服装公司财产权,选项C正确。

  • 第16题:

    《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规定,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信息网络平台,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网站、民心网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投诉、举报。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案情:2002年3月25日,B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信,举报A市某电线电缆厂自2001年5月1日起到B市设立临时销售点,销售本厂生产的产品,取得大量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接到举报后,B市国税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2年4月1日,由市国税局稽查局三名稽查人员和二名在税务机关协助清理欠税工作的法院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销售点进行税务稽查。检查发现该销售点未在B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自2001年7月1日起,由刘某承包经营,销售点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销售点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该销售点的应纳税额为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查封了销售点负责人刘某在B市购买的普通住房,因刘某在B市别无住所,检查组允许刘某暂时居住被查封的住房。2002年4月3日,市稽查局给销售点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通知书和税务处理决定书,对销售点处以应纳税额税额1倍的罚款,罚款50000元,限销售点在4月10日前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刘某不服,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封财产行为,撤销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本题中涉及应纳税款的只考虑增值税) 提出对销售点的处理意见。


    正确答案: 对销售点的处理:
    本处理中,事实认定部分见前面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处理意见中的履行期限略。
    (1)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处理。
    定性依据:《税收征管法》第15条、《实施细则》第21条。
    处理依据:《税收征管法》第60条及《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处理意见: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同时处2000元罚款。
    (2)对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处理。
    定性依据:《税收征管法》第25条、《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3条。
    处理依据:《税收征管法》第62条。
    处理意见: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同时处2000元罚款。
    (3)对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处理。
    定性依据:《税收征管法》第4条、第31条、第32条。
    处理依据:《税收征管法》第64条、第32条,《税收征管法》第37条、《实施细则》第47条。
    处理意见:补缴税款50000元、按日加收滞纳金、处未缴税款1倍罚款50000元。
    (4)对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检查的处理。
    定性依据:《税收征管法》第70条、《实施细则》第96条。
    处理依据:《税收征管法》第70条、《实施细则》第96条。
    处理意见: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罚款。

  • 第18题:

    李某因对甲市乙县国税局稽查局作出的补缴税款的税务处理决定不服,他应当向哪个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 乙县国税局。

  • 第19题:

    2013年7月25日, A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 B市某餐饮连锁企业自2013年1月3日起到A市设立分支企业,取得大量餐饮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接到举报后,A市地税局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4年7月27日,,A市地税局组成检查组对该分支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分支企业未在A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且未申报纳税。自2013年5月20日起,该分支企业由陈某承包经营,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该分支企业拒绝提供有关销售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其应纳营业税额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经稽查局局长批准,查封了分支企业承包人陈某在A市购买的普通住房一套,因陈某在A市别无住所,稽查局允许其暂住被查封的住房。2013年8月30日,市稽查局给经营部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分支企业偷税,追缴其所偷税款50000元,加收滞纳金,并对其偷税行为处其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并限定于9月15日前缴清。陈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于9月4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填封财产行为,并撤销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 法院裁定撤销稽查局行政行为的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法院撤销稽查局行政行为的依据是: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

  • 第20题:

    多选题
    下列地市级税务机关有关税务稽查机关的设置属于一级稽查体制模式。()
    A

    在市(地)税务局只设一个稽查局

    B

    在市(地)税务局设一个稽查局外,另设若干与之平行的稽查分局

    C

    在市(地)税务局设立一个稽查局,各区(县)税务局单设稽查局

    D

    在市(地)税务局设立一个稽查局,各区(县)税务局内设稽查所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A市某电视台为在B市从事拍摄工作而设立了临时机构,并在B市某银行开立了银行账户,则该银行账户属于()。
    A

    基本存款账户

    B

    临时存款账户

    C

    专用存款账户

    D

    一般存款账户


    正确答案: B
    解析: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 第22题:

    问答题
    案情:2002年3月25日,B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信,举报A市某电线电缆厂自2001年5月1日起到B市设立临时销售点,销售本厂生产的产品,取得大量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接到举报后,B市国税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2年4月1日,由市国税局稽查局三名稽查人员和二名在税务机关协助清理欠税工作的法院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销售点进行税务稽查。检查发现该销售点未在B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自2001年7月1日起,由刘某承包经营,销售点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销售点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该销售点的应纳税额为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查封了销售点负责人刘某在B市购买的普通住房,因刘某在B市别无住所,检查组允许刘某暂时居住被查封的住房。2002年4月3日,市稽查局给销售点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通知书和税务处理决定书,对销售点处以应纳税额税额1倍的罚款,罚款50000元,限销售点在4月10日前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刘某不服,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封财产行为,撤销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本题中涉及应纳税款的只考虑增值税) 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存在哪些不当之处?

    正确答案: 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执法不当的行为。
    (1)案件的调查方式不当。税务机关是税务行政执法的主体,税务机关对自己的行政执法权不能自行处置,应该依法行使自己的职权。《实施细则》第9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14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按照本条的规定,稽查局具有执法主体的资格,可以依法对举报案件进行查处。
    本案调查组有法院的人员参加。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只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有必要,才可以自行调查取证。本案中,税务机关请法院配合调查超越了法院的职权。
    (2)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
    按照《税收征管法》第55条的规定,本案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可以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但是办案中税务机关对税收保全措施的实施不当。按照《税收征管法》第42条的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本案中,按照《实施细则》关于承包经营的规定,刘某对纳税负有连带责任,但是刘某在B市只有唯一的一处住房,本处住房属于刘某个人及其所抚养的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实施细则》第59条第2款规定:“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税收征管法》第38条、第40条、第42条所称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本案中,刘某只有一处住房并且是普通住房,显然不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执行范围。税务机关查封刘某的住房,属于执法不当。
    (3)税务行政处罚不当,违反法定程序。
    按照《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3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本案中,对销售点的处罚50000元,超过了10000元,纳税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但是税务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没有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直接作出了决定,违反了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2款:“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20条“对应当进行听证的案件,税务机关不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被正当取消听证权利的除外。”的规定,本案中,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地市级税务机关有关税务稽查机关的设置属于一级稽查体制模式的是()。
    A

    在市(地)税务局只设一个稽查局

    B

    在市(地)税务局除设一个稽查局外,另设若干与之平行的稽查分局

    C

    在市(地)税务局设立一个稽查局,各区(县)税务局单设稽查局

    D

    在市(地)税务局设立一个稽查局,各区(县)税务局内设稽查所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案情:2002年3月25日,B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信,举报A市某电线电缆厂自2001年5月1日起到B市设立临时销售点,销售本厂生产的产品,取得大量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接到举报后,B市国税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2年4月1日,由市国税局稽查局三名稽查人员和二名在税务机关协助清理欠税工作的法院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销售点进行税务稽查。检查发现该销售点未在B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自2001年7月1日起,由刘某承包经营,销售点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销售点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该销售点的应纳税额为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查封了销售点负责人刘某在B市购买的普通住房,因刘某在B市别无住所,检查组允许刘某暂时居住被查封的住房。2002年4月3日,市稽查局给销售点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通知书和税务处理决定书,对销售点处以应纳税额税额1倍的罚款,罚款50000元,限销售点在4月10日前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刘某不服,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封财产行为,撤销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本题中涉及应纳税款的只考虑增值税) 提出对销售点的处理意见。

    正确答案: 对销售点的处理:
    本处理中,事实认定部分见前面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处理意见中的履行期限略。
    (1)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处理。
    定性依据:《税收征管法》第15条、《实施细则》第21条。
    处理依据:《税收征管法》第60条及《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处理意见: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同时处2000元罚款。
    (2)对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处理。
    定性依据:《税收征管法》第25条、《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3条。
    处理依据:《税收征管法》第62条。
    处理意见: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同时处2000元罚款。
    (3)对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处理。
    定性依据:《税收征管法》第4条、第31条、第32条。
    处理依据:《税收征管法》第64条、第32条,《税收征管法》第37条、《实施细则》第47条。
    处理意见:补缴税款50000元、按日加收滞纳金、处未缴税款1倍罚款50000元。
    (4)对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检查的处理。
    定性依据:《税收征管法》第70条、《实施细则》第96条。
    处理依据:《税收征管法》第70条、《实施细则》第96条。
    处理意见: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罚款。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