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法律关系的特征。

题目
问答题
简述法律关系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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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


    正确答案: 法律关系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构成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
    它具有三个最低限度的特征:第一,客观性。法律关系客体应当是客观存在之物。当然,这里所说的客观存在之物,不仅包括以一定物理形态存在的可见的物,如土地、房屋、汽车,也包括不以物质形态存在、但为社会成员普遍承认的利益,如名誉、荣誉。第二,可控性。法律关系客体应当是人类可以控制或利用之物。只有人类能够控制的东西才适宜由法律调整,才可以成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作用的对象。当然,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今天不能控制的东西将来可能会变成可以控制的东西。例如,月球上的土地目前不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但不能说它永远也不能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有用性。法律关系客体是为主体所需要、对主体有用之物。正是因为它是有用之物,会成为人们争夺的对象,才需要法律对之进行调整,明确其归属。

  • 第2题:

    问答题
    简述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

    正确答案: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指的是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其特征如下:
    (1)有益性,有益性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的利益需要
    (2)客观性,客观性是指不依主体的意志而转移。
    (3)法定性,法定性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由法律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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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题:

    问答题
    简述法律关系的特征

    正确答案: 1.法律关系是思想的社会关系。
    2.法律关系是根本法律规范产生的社会关系。
    3.法律是体现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社会关系。
    4.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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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题:

    问答题
    简述卫生法律关系的特征。

    正确答案: 既存在与平等主体间也存在于不平等主体间的一种法律关系、是卫生法确认具有特定范围的法律关系、所体现的利益是个人和社会的健康利益、最主要的主体是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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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问答题
    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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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问答题
    简述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含义、特征和区别。

    正确答案: (1)劳动关系的含义:指用人单位(雇主)与劳动者(雇员)之间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2)劳动关系的特征:
    ①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
    ②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属性相结合的特点。
    ③劳动关系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的特点。
    (3)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雇员与雇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雇员与雇主在实现现实的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4)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①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现实形态。
    ②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
    ③劳动法律关系的双务关系。
    ④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5)劳务关系的含义:指劳动服务供给者与劳动服务的需求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服务供给者向劳动服务的需求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说特定的劳动服务,劳动服务的需求者依照约定向劳动服务供给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
    (6)劳务关系的特征:
    ①劳务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指挥、命令和服从关系。
    ②工作风险一般由劳务供给者自行承担。
    ③劳务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④劳务关系主体具有不特定性,劳务需求方与供给方可以使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
    (7)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①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原因在于社会分工。
    ②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规范;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等调整规范。
    ③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个人,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或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双方不具有特定性。
    ④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之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劳动给付与工资的交换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但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间只有经济关系,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⑤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方面有着系统性的区别: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全部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劳务关系中的劳动服务供给者,不享有上述权利。
    ⑥劳动条件的提供方式不同:劳动关系的运行中,实现劳动过程的物质条件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同时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条件、必要的安全卫生保障和防护设备;在劳务关系中,工具、设备等物质条件的提供,如果合同中未做约定,一般应由劳动服务供给者提供。
    ⑦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不履行、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责任,而且还有行政责任,甚或刑事责任;劳务关系的当事人通常只有民事责任。
    ⑧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务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出现纠纷,仲裁或诉讼各自终局,权利救济方式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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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

    正确答案: 法律关系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构成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
    它具有三个最低限度的特征:第一,客观性。法律关系客体应当是客观存在之物。当然,这里所说的客观存在之物,不仅包括以一定物理形态存在的可见的物,如土地、房屋、汽车,也包括不以物质形态存在、但为社会成员普遍承认的利益,如名誉、荣誉。第二,可控性。法律关系客体应当是人类可以控制或利用之物。只有人类能够控制的东西才适宜由法律调整,才可以成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作用的对象。当然,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今天不能控制的东西将来可能会变成可以控制的东西。例如,月球上的土地目前不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但不能说它永远也不能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有用性。法律关系客体是为主体所需要、对主体有用之物。正是因为它是有用之物,会成为人们争夺的对象,才需要法律对之进行调整,明确其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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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继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正确答案: 继承法律关系,是指由继承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民事主体之间因公民死亡时对其个人财产进行继承而发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继承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
    1.继承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继承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中等价有偿的原则,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客体仅限于遗产。
    2.继承法律关系是因公民死亡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继承法律关系必须以被继承人死亡为前提,没有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就没有继承法律关系的发生。这是继承法律关系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最显著的区别。
    3.继承法律关系是财产继承上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只是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和财产权利,继承法不以身份法上的权利义务的转移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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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正确答案: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作为法律关系,首先它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次,它是一种意志关系,而不属于物质关系;再次,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的社会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不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或者不是在平等基础上确立的法律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民法调整社会关系是赋予民事主体权利义务,因而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一经确立,一方即享有权利,另一方则负有相应的义务,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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