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问答题简述法律责任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2014年真题]”相关问题
  • 第1题:

    烟草专卖法律责任的确认原则有哪些?()

    • A、责任法定原则
    • B、责任自负原则
    • C、按法定程序确认的原则
    • D、法律责任同违法行为相一致的原则

    正确答案:A,B,C,D

  • 第2题:

    烟草专卖法律责任的确认原则()

    • A、责任法定原则
    • B、责任自负原则
    • C、按法定程序确认的原则
    • D、法律责任同违法行为相一致的原则

    正确答案:A,B,C,D

  • 第3题:

    问答题
    简述行政组织效能原则的基本要求。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4题:

    问答题
    简述调制适度原则的基本要求。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5题:

    问答题
    简述法律原则的功能。[2001年真题]

    正确答案:
    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为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
    (1)对法的制定的作用
    ①法律原则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基本内容和基本价值取向。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最集中的体现,因而,它构成了整个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体现了立法者对社会关系的本质和历史发展规律的基本认识,体现了他们所追求的社会理想,体现了他们在处理利益冲突时的基本态度,体现了是非善恶的标准。
    ②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的重要保障。在现代社会中,法律规则数目众多,而且这些规则又分别由各级、各类不同的国家机构出于不同的管理需要所制定,如何保障法律的协调统一成为一个突出问题。如果在法的创制过程中,能较好地遵守处于不同层次的各项法律原则,法制的统一就有了基本保障。
    ③法律原则对法律改革具有导向作用。随着社会的变迁,各种新的利益、行为方式以及权利要求等也不断涌现,并且有时与原有的权利、义务分配结构发生冲突,导致法律改革成为现代法制中的常见现象。这种法律变革的前提在于法律原则的变革,某些新的原则取代了原有的原则或者某些原则被赋予新的含义,从而引导整个法律制度沿着新的方向前进。
    (2)对法律实施的作用
    ①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原则是正确理解法律的指南,尤其是当法律的含义存在多种解释时更是如此。同时,法律原则也构成了推理的权威出发点。
    ②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相对于法律规则而言,法律原则具有更大的稳定性,它是补充法律漏洞的不可替代的手段,它可以对法律的空白地带进行调整,从而弥补法律漏洞。
    ③限制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范围。法律实施尤其是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律规则常常赋予了适用者多种选择,这时就需要运用自由裁量权取舍,但是,这种自由裁量权必须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在这方面,法律原则提供了较为理想的约束,不但保障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而且又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没有突破法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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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问答题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正确答案: (1)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
    (2)实定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所产生的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的规定。
    (3)明确化,即刑法条文必须文字清晰,意思确切,不得含糊其词或模棱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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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罪行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正确答案: 罪刑规定的法定化、实定化、明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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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疏导原则以及贯彻疏导原则的基本要求。

    正确答案: 疏导原则指的是进行德育要循循善诱、以理服人。从提高学生认识入手,从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入手,使他们积极向上。
    基本要求:
    1、坚持正面疏导思想、以理服人。
    2、因势利导,循循善诱。
    3、以表扬、激励为主,坚持正面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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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因材施教原则及其贯彻这一原则的基本要求。

    正确答案: 因材施教原则是指进行德育要从学生的思想认识和品德发展的实际出发,根据他们的年龄特征和个性差异进行不同的教育,使每个学生的品德都能得到最好的发展。贯彻这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1)深入了解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内心世界。(2)根据学生个人特点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努力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3)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有计划地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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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政府采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2013年真题]

    正确答案:
    (1)政府采购的含义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2)政府采购应该遵循的原则
    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是强化公共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是许多物资与服务的消费者,每年需要向民间采购大批的物资与服务,因此采购是政府内部一项重要的事务,采购影响到各部门功能的发挥。采购因涉及利益的输送,经常造成流弊与公务人员的贪污行为,所以对于政府采购事务应进行有效的管理。根据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的规定,政府采购一般应遵循以下准则:
    ①透明。政府采购作业应公开,不能私下进行,避免有利益输送之嫌。
    ②一贯性。政府采购方式、流程与政策应前后一致,不得朝令夕改。
    ③公众的信任。政府采购作业应赢得人民的信任,即以公开诚信原则进行,无贪污不法之行为。
    ④公平对待厂商。对于所有符合产品提供条件的厂商皆一视同仁,不得厚此薄彼,图利特定厂商。
    ⑤提升经济与最大化购买价值。政府采购应以最低成本方式取得物资和服务,使经费的使用获得最大化购买价值。
    ⑥促进竞争。政府采购应通过不同厂商的购买来促进市场的竞争,而不是造成厂商市场独占力量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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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2013年真题]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作为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必须遵循的准绳,对改革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有:
    (1)就业保障与社会保险适当分离的原则
    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必须实行社会化,并与单位就业分离。企业和事业单位提供就业岗位和部分的社会保险基金,而在社会范围内组织和负责社会保险,改企业保险为社会保险,以形成独立的社会保险体系。不论劳动者是否在单位就业,也不管在哪种所有制单位中就业,或从事非正规就业,当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生存发生困难时,社会就给予一定收入保障,以保证其基本的生活需要。
    (2)机会均等、平等分配的原则
    社会保障的分配方式,是弥补市场机制和按劳分配造成的收入分配和生活水平的悬殊,实现公平分配的重要机制。通过社会保障,可以弥补市场机制和按劳分配的不足,缓解市场机制造成的不公平,实现一定程度的平等分配。
    社会保障只有贯彻机会均等、公平分配的原则,才能调节各个阶层的物质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为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保证条件。
    (3)公平与效率统一的原则
    社会主义社会必须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公平与效率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处理得好,两者可以统一,处理得不好,两者就会产生矛盾。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就是既要讲究效率,又要讲究公平,使公平与效率在最佳的结合模式上得到统一。
    (4)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社会保障必须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即不能单方面地强调社会保障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应该随时注意社会保障对生产力发展的推动因素。必须建立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有机增长、适度保障的制度构架。
    (5)保障基本需要的原则
    由国家为主体组织和举办的社会保障是属于法定的基本保障,其基本职能是保障劳动者及其他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基本医疗需求,使他们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及失业时,能够从社会保障方面获得基本的生活资料、基本的医疗和药品,从而能够正常地生存下去。
    (6)多重保障的原则
    多重保障的原则体现在三个方面:①多元的保障主体;②多渠道的筹资形式;③多层次的保障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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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论物权法定原则,并谈谈你认为它是否存在某种缺点。[2005年真题]

    正确答案: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物权具有对世效力,为了避免第三人遭受不测损害,我国《物权法》第5条确立了物权法定原则。这是由物权法是强行法规范的属性所决定的。
    (1)物权法定原则的内容
    ①物权的种类由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由创设的“物权”种类不是物权。例如,当事人约定设立“不动产质权”,就不是物权。
    ②物权的内容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物权内容不具有物权效力。例如,当事人约定,抵押权人享有占有标的物的权利,该约定就不具有物权效力。
    ③物权的公示方法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能约定改变物权的公示方法。
    (2)物权法定原则存在的缺点
    任何一项事物都是利弊并存的,物权法定原则也不例外。
    ①物权法定原则具有滞后性
    立法者的本身理性和人类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其立法时未必就能将现今和将来社会所需要的物权——明定并全部纳入法典中,况且物权法还要顾及传统性和民族性,对有些切合当时社会需要的物权须固定传承,对有些习惯上的物权又不能当然纳入,但其后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却与之不符,再加之物权本身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使得人们试图用法律规定来固定物权类型变得更加艰难。而法律的权威在于稳定,但社会的发展却不会因此停止。于是,当社会的发展与物权立法相脱节时,物权体系也就无法适应时代的需求。物权法定的僵化性显而易见。
    ②物权法定对旧物权整理的功效已逐渐消失
    整理旧物权,防止封建制度的复辟,是在19世纪开始之时采行物权法定主义的主要政治意义。大陆法系各国因采此项原则,使得世袭贵族借各种物权以维持其特权的企图未能得逞,自由市场经济由此得以建立。但随着封建制度的瓦解、自由市场经济的产生,尤其是随着近代权利观念的普及、人权思想的发展,以物权法定防止封建时代旧物权复苏的功能将逐渐褪色,失其左右力量。
    ③物权法定可能会阻碍交易目的的实现
    在大陆法现行的物权法定、物权救济优于债权救济的体制之下,物权法定可能比物权自由带来更大的监管与执行成本,尤其当侵害权利者处于破产状态时,物权法定体制可能令当事人完全无法实现交易目的,即监管与执行成本是物权法定造成的最主要的挫折成本。其关键原因在于物权的优先性无法通过债权机制加以拟制,或者拟制需要极高的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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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烟草专卖法律责任的确认原则包括()。

    • A、责任法定原则
    • B、责任自负原则
    • C、按法定程序确认原则
    • D、法律责任同违法行为相一致原则

    正确答案:A,B,C,D

  • 第14题:

    问答题
    简述担保的法定原则。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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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5题:

    问答题
    简述司法公正原则。[2013年真题]

    正确答案:
    司法公正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应坚持和体现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司法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是司法的本质要求和终极价值准则。追求司法公正是司法的永恒主题,也是民众对司法的期望。
    (1)内容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包括:①实体公正,主要是指司法裁判的结果公正,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违法犯罪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和制裁;②程序公正,主要是指司法过程的公正,司法程序具有正当性,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公平的对待。
    (2)相关规定
    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条约》第14条第1款规定:“所有的人在法庭和裁判面前一律平等。在判定对任何人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或确定他在一件诉讼案件中的权利和义务时,人人有资格由一个依法设立的合格的、独立的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和公开的审讯。”这是对司法公正的最低标准的规定。司法活动的合法性、独立性、有效性,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以及裁判结果的公正性,都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和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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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题:

    问答题
    (09年真题)简述法定解释的含义与特征。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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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问答题
    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及基本要求是什么?

    正确答案:
    (1)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都由刑法加以规定,对于刑法分则性条文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不得定罪处罚。我国《刑法》第3条确立了该项原则,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法定化,即犯罪与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做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
    实定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所产生的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的法律规定。
    明确化,即刑法条文必须文字清晰,意思确切,不能含糊其辞或模棱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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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贯彻适宜负荷训练原则的基本要求。

    正确答案: (1)正确理解负荷的构成;
    (2)正确认识负荷刺激的生理临界;
    (3)正确处理负荷量与负荷强度的关系;
    (4)训练过程的监测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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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确定法的效力等级应遵循的原则。[2001、2005年真题]

    正确答案:
    法的效力等级,又称效力位阶,是指在一国法的体系中因制定或认可的国家机关地位不同而形成的在效力范围上的等级差别。这种效力等级的形成同该国立法体制有直接关系。就各国而言,一般都遵循下列原则:
    (1)从制定机关的地位而言,制定或认可的国家机关地位越高,其创制的法律效力等级就高。
    (2)从制定程序看,规范制定的程序越严格,其地位则越高,如宪法的制定程序大都极为严格,其地位高于普通法。
    (3)从制定生效的时间来看,如果是同一立法主体制定的两个内容相同的法,则后法优于前法。
    (4)就特殊程序而言,在同一主体制定的法中,有一般性立法与特殊性立法的,后者的效力高于前者。
    (5)此外,还有两种情况:①同一主体制定的法与它依法授权制定的法,通常在位阶上应是相等的,但适用范围有时有差别。②在成文与不成文法并存的情况下,一般来讲成文法高于不成文法。但这也不是绝对的,会因各国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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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什么是罪刑法定原则?其基本要求是什么?

    正确答案: 所谓罪刑法定原则,就是指行之定罪处刑(行为之处罚)以行行时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
    1、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
    2、实定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所产行的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的规定。
    3、明确化,即刑法条文必须文字清晰、意思确切、不得含糊其词或模棱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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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法律责任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2014年真题]

    正确答案:
    法律责任是由于责任主体违反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必须承担的具有直接强制性的特定义务。
    (1)法律责任的构成
    ①责任主体,是指因违反法律、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事由而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②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这在法律责任的构成中居于重要地位,是法律责任的核心构成要素。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类。
    ③损害结果,是指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侵犯他人或社会的权利和利益所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包括实际损害、丧失所得利益及预期可得利益。
    ④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
    因果联系,是指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必然联系。
    (2)法律责任的法定原则
    法律责任认定与归结是国家机关或其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因违法行为、违约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认定、追究、归结以及减缓和免除的活动。可以说,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是一个复杂的法律事实分析和法律价值判断的过程。
    法律责任认定与归结的原则主要有责任法定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责任相当原则和责任公正原则,其中责任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有:
    ①作为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的种类由法律预先规定。
    ②法律责任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由法律预先规定。
    ③法律责任的追究主体、承担主体也需由法律预先规定。
    遵循责任法定原则,意味着要排除责任擅断:首先,任何机关或个人都不得在法律的明文规定之外随意创设法律责任,或者随意加重或减轻法律责任。其次,它要排除“非法责罚”。任何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都不能超越法定权限追究行为人的责任,都无权向行为人追究法律明文规定以外的责任,向公民、法人实施非法的责罚。任何人都有权拒绝承担法律明文规定以外的责任,并有权在被非法责罚时要求国家赔偿。最后,它要排除有害追溯。法律对其颁行之前发生的行为、事件和社会关系应否有追溯的效力,是一个事关民主和法治的重大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根本的原则是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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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2004年真题]

    正确答案:
    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平等原则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在民法上的具体体现,是民法最基础、最根本的一项原则。民法中的平等,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我国民法平等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这就是说任何人都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不论其在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以及文化程度等方面是否存在着差异,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在范围上应平等一致。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限制和剥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当然,法律地位平等,不是指民事主体实际享受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的均等。
    (3)民事主体在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
    (4)不同的民事主体均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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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12年真题)简述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作用机理与优点。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简述土地权籍管理的原则。[2013年真题]

    正确答案:
    土地权籍管理的原则有:
    (1)按国家规定的统一制度实施
    为实现城乡地籍的统一管理,使土地权籍管理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国家必须通过制定必要的制度和技术规程,使之达到科学化和规范化。
    (2)保证地籍资料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地籍资料如土地登记、土地分等定级和估价资料,将涉及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权益和利害冲突,如果提供了错误的资料会造成土地权利人的损失,同时它又是政府提供的资料,应以政府信誉担保,政府要对此承担风险和责任。基于这些原因,保证地籍资料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是非常重要的。
    (3)保证地籍资料的概括性和完整性
    地籍资料完整性是指地籍管理涉及的空间地域范围应该是其管辖区全部土地。省级、县级、县级以下地籍资料的覆盖面必须是省级、县级和县级以下乡镇、村范围的全部土地。地籍资料的概括性是指地籍资料内容只包含所需的全部资料,不需要的内容不在其上。
    (4)保证地籍资料的系统性、连续性和现势性
    地籍资料的系统性、连续性和现势性是指地籍的各种资料分门别类很有条理,各时期资料相互联系、无中断,且不断得到更新。只有保持地籍资料的系统性、连续性和现势性,地籍资料才能发挥其功能。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