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2016年4月,甲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某证券公司作为其独立财务顾问,则下列影响该证券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形的有()。 Ⅰ该证券公司选派普通员工李某任甲公司董事 Ⅱ2015年6月该证券公司为甲公司提供过融资服务 Ⅲ甲公司持有该证券公司4.2%股份且为第4大股东 Ⅳ2015年1月,该证券公司与甲公司存在资产委托关系 Ⅴ2016年1月,甲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该证券公司当时担任收购方的财务顾问A Ⅰ、ⅡB Ⅰ、Ⅱ、ⅣC Ⅰ、Ⅲ、ⅤD Ⅱ、Ⅲ、ⅤE Ⅲ、Ⅳ、Ⅴ

题目
单选题
2016年4月,甲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某证券公司作为其独立财务顾问,则下列影响该证券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形的有()。 Ⅰ该证券公司选派普通员工李某任甲公司董事 Ⅱ2015年6月该证券公司为甲公司提供过融资服务 Ⅲ甲公司持有该证券公司4.2%股份且为第4大股东 Ⅳ2015年1月,该证券公司与甲公司存在资产委托关系 Ⅴ2016年1月,甲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该证券公司当时担任收购方的财务顾问
A

Ⅰ、Ⅱ

B

Ⅰ、Ⅱ、Ⅳ

C

Ⅰ、Ⅲ、Ⅴ

D

Ⅱ、Ⅲ、Ⅴ

E

Ⅲ、Ⅳ、Ⅴ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E
解析: 根据《财务顾问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Ⅰ项,该证券公司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构成障碍;Ⅱ项,该证券公司最近1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构成障碍;Ⅲ项,甲公司持股4.2%低于5%,不构成障碍;Ⅳ项,该证券公司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构成障碍;Ⅴ项,该证券公司之前担任收购方(现实际控制人)的财务顾问,对本次不构成障碍。
更多“单选题2016年4月,甲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某证券公司作为其独立财务顾问,则下列影响该证券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形的有()。 Ⅰ该证券公司选派普通员工李某任甲公司董事 Ⅱ2015年6月该证券公司为甲公司提供过融资服务 Ⅲ甲公司持有该证券公司4.2%股份且为第4大股东 Ⅳ2015年1月,该证券公司与甲公司存在资产委托关系 Ⅴ2016年1月,甲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该证券公司当时担任收购方的财务顾问A Ⅰ、ⅡB Ⅰ、Ⅱ、ⅣC Ⅰ、Ⅲ、ⅤD Ⅱ、Ⅲ、ⅤE Ⅲ、Ⅳ、Ⅴ”相关问题
  • 第1题:

    2016年4月,甲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某证券公司作为其独立财务顾问,则下列影响该证券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形的有( )。
    Ⅰ.该证券公司选派普通员工李某任甲公司董事
    Ⅱ.2015年6月该证券公司为甲公司提供过融资服务
    Ⅲ.甲公司持有该证券公司4.2%股份且为第4大股东
    Ⅳ.2015年1月,该证券公司与甲公司存在资产委托关系
    Ⅴ.2016年1月,甲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该证券公司当时担任收购方的财务顾问

    A:Ⅰ、Ⅱ
    B:Ⅰ、Ⅱ、Ⅳ
    C:Ⅰ、Ⅲ、Ⅴ
    D:Ⅱ、Ⅲ、Ⅴ
    E:Ⅲ、Ⅳ、Ⅴ

    答案:B
    解析:
    根据《财务顾问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Ⅰ项,该证券公司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构成障碍;Ⅱ项,该证券公司最近1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构成障碍;Ⅲ项,甲公司持股4.2%低于5%,不构成障碍;Ⅳ项,该证券公司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构成障碍;Ⅴ项,该证券公司之前担任收购方(现实际控制人)的财务顾问,对本次不构成障碍。

  • 第2题: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形是( )。

    A.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
    B.最近2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
    C.上市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问的股份达到3%
    D.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3%

    答案:A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B项,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形应是最近1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C项,应是上市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问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D项,应是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

  • 第3题:

    上市公司拟聘请某证券公司作为其独立财务顾问,下列事项影响该证券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的有()。
    Ⅰ.证券公司派员工李某担任该上市公司的董事
    Ⅱ.该证券公司去年曾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
    Ⅲ.上市公司拥有该证券公司1.2%的股份
    Ⅳ.证券公司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本次交易对方提供顾问咨询服务
    Ⅴ.证券公司的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4%的股权

    A、Ⅰ、Ⅱ
    B、Ⅱ、Ⅲ
    C、Ⅰ、Ⅱ、Ⅳ
    D、Ⅱ、Ⅲ、Ⅳ
    E、Ⅱ、Ⅳ、Ⅴ

    答案:C
    解析:
    《财务顾问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受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①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②上市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问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③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或者最近一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无财务顾问服务);④财务顾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在上市公司任职等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⑤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⑥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 第4题:

    曾经任甲证券公司的监事李某,因违法被解除职务已满3年6个月,则其可以担任证券公司高管。(  )


    答案:错
    解析:
    《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五年;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

  • 第5题:

    甲公司拟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聘请下列证券公司担任其主办券商,则以下证券公司可以推荐甲公司挂牌的是( )。

    A.丁证券公司,以做市为目的持有甲公司8%
    B.乙证券公司,甲公司持有其10%
    C.丙证券公司,甲持有3%且为其第四大股东
    D.戊证券公司,其第六大股东持有甲公司6%且为第三大股东

    答案:A
    解析: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股转系统公告[2013]3号)第33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主办券商不得推荐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挂牌:①主办券商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申请挂牌公司7%以上的股份,或者是其前5名股东之一;②申请挂牌公司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主办券商7%以上的股份,或者是其前5名股东之一;③主办券商前10名股东中任何1名股东为申请挂牌公司前3名股东之一;④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存在其他重大影响的关联关系。主办券商以做市目的持有的申请挂牌公司股份,不受上述限制。

  • 第6题:

    证券公司存在下列(  )情形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
    Ⅰ.持有上市公司4.01%的股份
    Ⅱ.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Ⅲ.上市公司通过协议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问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
    Ⅳ.近1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

    A.Ⅱ、Ⅲ、Ⅳ
    B.Ⅰ、Ⅱ、Ⅲ
    C.Ⅰ、Ⅱ、Ⅲ、Ⅳ
    D.Ⅰ、Ⅲ、Ⅳ

    答案:A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①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②上市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问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③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或者最近一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④财务顾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在上市公司任职等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⑤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⑥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 第7题:

    保荐代表人张三自证券公司甲离职转至证券公司乙工作,两家证券公司均具有保荐机构资格,则()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变更登记。

    • A、张三
    • B、证券公司甲
    • C、证券公司乙
    • D、证券公司甲或证券公司乙均可

    正确答案:C

  • 第8题:

    证券公司受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存在()情形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 Ⅰ.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Ⅱ.上市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问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 Ⅲ.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或者最近1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 Ⅳ.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3%,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 A、Ⅰ、Ⅱ
    • B、Ⅱ、Ⅲ、Ⅳ
    • C、Ⅰ、Ⅲ
    • D、Ⅰ、Ⅱ、Ⅲ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单选题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受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当存在下列情形中的()时,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 Ⅰ.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Ⅱ.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Ⅲ.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 Ⅳ.财务顾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上市公司任职
    A

    Ⅱ、Ⅲ、Ⅳ

    B

    Ⅰ、Ⅱ、Ⅲ

    C

    Ⅰ、Ⅱ、Ⅲ、Ⅳ

    D

    Ⅰ、Ⅱ、Ⅳ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上市公司拟聘请某证券公司作为其独立财务顾问,下列事项影响该证券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的有()。 Ⅰ 证券公司派员工李某担任该上市公司的董事 Ⅱ 该证券公司去年曾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 Ⅲ 上市公司拥有该证券公司1.2%的股份 Ⅳ 证券公司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本次交易对方提供顾问咨询服务 Ⅴ 证券公司的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4%的股权
    A

    Ⅰ、Ⅱ

    B

    Ⅱ、Ⅲ

    C

    Ⅰ、Ⅱ、Ⅳ

    D

    Ⅱ、Ⅲ、Ⅳ

    E

    Ⅱ、Ⅳ、Ⅴ


    正确答案: E
    解析: 《财务顾问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受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①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②上市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问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③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或者最近1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注意:无财务顾问服务);④财务顾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在上市公司任职等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⑤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⑥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 第11题:

    单选题
    2016年4月,甲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某证券公司作为其独立财务顾问,则下列影响该证券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形的有(  )。Ⅰ.该证券公司选派普通员工李某任甲公司董事Ⅱ.2015年6月该证券公司为甲公司提供过融资服务Ⅲ.甲公司持有该证券公司4.2%股份且为第4大股东Ⅳ.2015年1月,该证券公司与甲公司存在资产委托关系Ⅴ.2016年1月,甲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该证券公司当时担任收购方的财务顾问
    A

    Ⅰ、Ⅱ

    B

    Ⅰ、Ⅱ、Ⅳ

    C

    Ⅰ、Ⅲ、Ⅴ

    D

    Ⅱ、Ⅲ、Ⅴ

    E

    Ⅲ、Ⅳ、Ⅴ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财务顾问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Ⅰ项,该证券公司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构成障碍;Ⅱ项,该证券公司最近一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构成障碍;Ⅲ项,甲公司持股4.2%低于5%,不构成障碍;Ⅳ项,该证券公司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构成障碍;Ⅴ项,该证券公司之前担任收购方(现实际控制人)的财务顾问,对本次不构成障碍。

  • 第12题:

    单选题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受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Ⅰ.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Ⅱ.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Ⅲ.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Ⅳ.上市公司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
    A

    Ⅰ、Ⅳ

    B

    Ⅰ、Ⅱ、Ⅲ

    C

    Ⅱ、Ⅲ、Ⅳ

    D

    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3题: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受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
    ①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
    ②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
    ③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④上市公司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

    A:①④
    B:①②③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答案:D
    解析:

  • 第14题:

    甲公司拟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聘请下列证券公司担任其主办券商,则以下证券公司可以推荐甲公司挂牌的是()。

    A、丁证券公司,以做市为目的持有甲公司8%
    B、乙证券公司,甲公司持有其10%
    C、丙证券公司,甲持有3%且为其第四大股东
    D、戊证券公司,其第六大股东持有甲公司6%且为第三大股东

    答案:A
    解析: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股转系统公告
    [2013]3号)第33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主办券商不得推荐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挂牌:①主办券商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申请挂牌公司7%以上的股份,或者是其前5名股东之一;②申请挂牌公司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主办券商7%以上的股份,或者是其前5名股东之一;③主办券商前10名股东中任何1名股东为申请挂牌公司前3名股东之一;④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存在其他重大影响的关联关系。主办券商以做市目的持有的申请挂牌
    公司股份,不受上述限制。

  • 第15题:

    2016年4月,甲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某证券公司作为其独立财务顾问,则下列影响该证券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形的有()。
    Ⅰ.该证券公司选派普通员工李某任甲公司董事
    Ⅱ.2015年6月该证券公司为甲公司提供过融资服务
    Ⅲ.甲公司持有该证券公司4.2%股份且为第4大股东
    Ⅳ.2015年1月,该证券公司与甲公司存在资产委托关系
    Ⅴ.2016年1月,甲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该证券公司当时担任收购方的财务顾问

    A、Ⅰ、Ⅱ
    B、Ⅰ、Ⅱ、Ⅳ
    C、Ⅰ、Ⅲ、Ⅴ
    D、Ⅰ、Ⅱ、Ⅲ、Ⅴ

    答案:B
    解析: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08]第54号)第17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受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
    ①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②上市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问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
    ③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或者最近一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
    ④财务顾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在上市公司任职等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⑤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⑥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 第16题:

    曾经任甲证券公司的监事李某,因违法被解除职务己满3年6个月,则其可以担任证券公司高管。(  )


    答案:错
    解析:
    《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五年;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

  • 第17题:

    甲证券公司为了扩大公司规模,提高自己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经过董事会同意,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资格。据此,回答下列问题:如果甲证券公司的申请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批准,甲可以接受( )的委托从事中间介绍业务。

    A. 甲证券公司的全资期货公司
    B. 甲证券公司控股的期货公司
    C. 与甲证券公司属于同一机构控制的期货公司
    D. 与甲证券公司长期具有贸易往来的期货公司

    答案:A,B,C
    解析: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其全资拥有或者控股的、或者被同一机构控制的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不能接受其他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

  • 第18题: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受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①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②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③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④上市公司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

    A.①④
    B.①②③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答案:D
    解析:

  • 第19题: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受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当存在下列情形中的()时,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 Ⅰ.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Ⅱ.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Ⅲ.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 Ⅳ.财务顾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上市公司任职

    • A、Ⅱ、Ⅲ、Ⅳ
    • B、Ⅰ、Ⅱ、Ⅲ
    • C、Ⅰ、Ⅱ、Ⅲ、Ⅳ
    • D、Ⅰ、Ⅱ、Ⅳ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单选题
    甲公司拟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聘请下列证券公司担任其主办券商,则以下证券公司可以推荐甲公司挂牌的是()。
    A

    乙证券公司,以做市为目的持有甲公司8%

    B

    丙证券公司,甲公司持有其10%

    C

    丁证券公司,甲持有3%且为其第四大股东

    D

    戊证券公司,其第六大股东持有甲公司6%且为第三大股东


    正确答案: D
    解析: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第33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主办券商不得推荐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挂牌:①主办券商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申请挂牌公司7%以上的股份,或者是其前5名股东之一;②申请挂牌公司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主办券商7%以上的股份,或者是其前5名股东之一;③主办券商前10名股东中任何1名股东为申请挂牌公司前3名股东之一;④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存在其他重大影响的关联关系。主办券商以做市目的持有的申请挂牌公司股份,不受上述限制。

  • 第21题:

    单选题
    下面可以担任某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是()。
    A

    持有或控制该上市证券公司1%以上股权的自然人

    B

    从事证券、金融、法律、会计工作5年以上人员

    C

    在该证券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D

    为该证券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近亲属


    正确答案: B
    解析: 掌握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

  • 第22题:

    多选题
    关于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在证券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独立董事

    B

    持有或控制上市证券公司1%以上股权的自然人,上市证券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或者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自然人,及其上述人员的近亲属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独立董事

    C

    为证券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独立董事

    D

    在下列机构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独立董事:持有或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单位、证券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与证券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利益关系的机构


    正确答案: C,B
    解析: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独立董事不得与证券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一)在证券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二)在下列机构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持有或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单位、证券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与证券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利益关系的机构;(三)持有或控制上市证券公司1%以上股权的自然人,上市证券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或者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自然人,及其上述人员的近亲属;(四)为证券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近亲属;(五)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四项所列举情形之一的人员;(六)在其他证券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职务的人员;(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 第23题:

    单选题
    证券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2017年2月真题]Ⅰ.通过协议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Ⅱ.上市公司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Ⅲ.财务顾问主办人直系亲属在上市公司任职Ⅳ.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A

    Ⅰ、Ⅲ、Ⅳ

    B

    Ⅰ、Ⅱ、Ⅳ

    C

    Ⅱ、Ⅲ

    D

    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 A
    解析: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受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①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②上市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问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③财务顾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在上市公司任职等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④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 第24题:

    单选题
    证券公司存在下列(  )情形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2015年9月真题]Ⅰ.持有上市公司4.01%的股份Ⅱ.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Ⅲ.上市公司通过协议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问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Ⅳ.近1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
    A

    Ⅱ、Ⅲ、Ⅳ

    B

    Ⅰ、Ⅱ、Ⅲ

    C

    Ⅰ、Ⅱ、Ⅲ、Ⅳ

    D

    Ⅰ、Ⅲ、Ⅳ


    正确答案: C
    解析:
    Ⅰ项,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