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存在下列(  )情形的,深交所视情节轻重,给予三个月至三年内不接受其提交或者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Ⅰ.重大事项未报告或者未披露Ⅱ.保荐人未勤勉尽责,致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被认定存在误导性陈述Ⅲ.以不正当手段干扰本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Ⅳ.内部控制、尽职调查等制度存在缺陷或者未有效执行Ⅴ.伪造、变造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的签字、盖章A Ⅰ、Ⅱ、Ⅲ、ⅣB Ⅰ、Ⅲ、Ⅳ、ⅤC Ⅱ、Ⅲ、

题目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存在下列(  )情形的,深交所视情节轻重,给予三个月至三年内不接受其提交或者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Ⅰ.重大事项未报告或者未披露Ⅱ.保荐人未勤勉尽责,致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被认定存在误导性陈述Ⅲ.以不正当手段干扰本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Ⅳ.内部控制、尽职调查等制度存在缺陷或者未有效执行Ⅴ.伪造、变造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的签字、盖章
A

Ⅰ、Ⅱ、Ⅲ、Ⅳ

B

Ⅰ、Ⅲ、Ⅳ、Ⅴ

C

Ⅱ、Ⅲ、Ⅳ、Ⅴ

D

Ⅰ、Ⅱ、Ⅲ、Ⅴ

E

Ⅰ、Ⅱ、Ⅲ、Ⅳ、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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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Ⅰ.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首轮审核问询Ⅱ.上市公司存在尚待核实的重大问题,无法形成审议意见的,经会议合议,上市委员会可以对该上市公司的发行上市申请暂缓审议,暂缓审议时间不超过三个月Ⅲ.除另有规定,上市公司申请证券发行上市的,深交所自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出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Ⅳ.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按照发行上市申请的先后顺序开始审核Ⅴ.上市公司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本所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超过两个月
    A

    Ⅱ、Ⅲ、Ⅳ

    B

    Ⅰ、Ⅲ、Ⅴ

    C

    Ⅰ、Ⅲ、Ⅳ、Ⅴ

    D

    Ⅰ、Ⅱ、Ⅲ、Ⅳ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D
    解析:
    Ⅰ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25条规定,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首轮审核问询。Ⅱ先个,第29条第3款规定,上市公司存在尚待核实的重大问题,无法形成审议意见的,经会议合议,上市委员会可以对该上市公司的发行上市申请暂缓审议,暂缓审议时间不超过两个月。对上市公司的同一发行上市申请,上市委员会只能暂缓审议一次。Ⅲ项,第32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申请证券发行上市的,本所自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出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但本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上市公司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本所审核问询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时限内。Ⅳ项,第24条规定,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按照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的先后顺序开始审核。Ⅴ项,第32条第2款规定,上市公司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本所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超过两个月

  • 第2题:

    单选题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存在下列(  )情形时,中国证监会可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一年内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与注册申请有关的文件等监管措施。Ⅰ.保荐人制作的文件不齐备或者不符合要求Ⅱ.证券服务机构擅自改动申请文件Ⅲ.上市公司文件披露的内容表述不清,逻辑混乱,严重影响阅读理解Ⅳ.保荐人对重大事项未及时报告或者未及时披露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资料存在相互矛盾
    A

    Ⅰ、Ⅱ、Ⅳ

    B

    Ⅲ、Ⅴ

    C

    Ⅰ、Ⅱ、Ⅲ

    D

    Ⅰ、Ⅱ、Ⅲ、Ⅳ、Ⅴ

    E

    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81条规定,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其责任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一年内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与注册申请有关的文件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采取三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发行证券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①制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齐备或者不符合要求;②擅自改动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资料或者其他已提交文件;③申请文件或者信息披露资料存在相互矛盾或者同一事实表述不一致且有实质性差异;④文件披露的内容表述不清,逻辑混乱,严重影响阅读理解;⑤对重大事项未及时报告或者未及时披露。上市公司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六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 第3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下列关于审核机构审核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本所重组审核机构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交易对方、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提出首轮审核问询Ⅱ.上市公司申请重组上市的,本所重组审核机构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首轮审核问询Ⅲ.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本所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45日内出具同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审核的决定Ⅳ.申请重组上市的,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3个月Ⅴ.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1个月
    A

    Ⅰ、Ⅱ

    B

    Ⅲ、Ⅳ、Ⅴ

    C

    Ⅱ、Ⅲ、Ⅳ、Ⅴ

    D

    Ⅰ、Ⅳ、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C
    解析:
    Ⅰ、Ⅱ两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35条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本所重组审核机构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交易对方、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提出首轮审核问询。上市公司申请重组上市的,本所重组审核机构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首轮审核问询。Ⅲ、Ⅳ、Ⅴ三项,第41条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本所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45日内出具同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审核的决定。第42条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1个月;申请重组上市的,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3个月。

  • 第4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Ⅰ.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问询要求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和核查,并于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汇总补充报送与审核问询回复相关的保荐工作底稿和更新后的验证版招股说明书Ⅱ.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对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问询的回复中,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披露后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可以豁免披露Ⅲ.深交所依照相关规定,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已被本所受理的发行人中抽取一定比例,对其信息披露质量进行现场检查Ⅳ.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深交所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超过三个月Ⅴ.自受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之日起,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时间分别不超过三个月
    A

    Ⅰ、Ⅱ、Ⅲ

    B

    Ⅱ、Ⅲ、Ⅳ

    C

    Ⅰ、Ⅱ、Ⅲ、Ⅳ

    D

    Ⅱ、Ⅲ、Ⅳ、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C
    解析:
    Ⅰ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41条第1款规定,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问询要求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和核查,及时、逐项回复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提出的审核问询,相应补充或者修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并于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汇总补充报送与审核问询回复相关的保荐工作底稿和更新后的验证版招股说明书。Ⅱ项,第44条规定,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对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问询的回复中,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披露后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者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披露。本所认为豁免披露理由不成立的,发行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披露。Ⅲ项,第46条第1款规定,本所依照相关规定,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已被本所受理的发行人中抽取一定比例,对其信息披露质量进行现场检查。Ⅳ项,第48条第1款规定,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本所在规定的时限内出具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但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本所审核问询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本所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超过三个月。Ⅴ项,第48条第2款规定,自受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之日起,本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时间总计不超过三个月

  • 第5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出现下列(  )情形,深交所将终止发行上市审核。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和本所审核Ⅱ.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Ⅲ.发行人的保荐人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措施,尚未解除Ⅳ.发行人阻碍或者拒绝本所依法实施的检查Ⅴ.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以不正当手段严重干扰本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
    A

    Ⅰ、Ⅱ、Ⅲ

    B

    Ⅰ、Ⅱ、Ⅳ

    C

    Ⅰ、Ⅱ、Ⅳ、Ⅴ

    D

    Ⅱ、Ⅲ、Ⅳ、Ⅴ

    E

    Ⅱ、Ⅳ、Ⅴ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67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将终止发行上市审核,通知发行人及其保荐人:①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和本所审核;②发行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或者保荐人撤销保荐;③发行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本所审核问询或者未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作出解释说明、补充修改;④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⑤发行人阻碍或者拒绝本所依法实施的检查;⑥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以不正当手段严重干扰本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⑦发行人的法人资格终止;⑧本规则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中止审核情形未能在三个月内消除,或者未能在本规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事项;⑨本所审核认为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Ⅲ项属于第64条规定的中止发行上市审核的情形。

  • 第6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存在下列(  )情形的,本所视情节轻重,给予三个月至三年内不接受其提交或者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Ⅰ.伪造、变造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的签字、盖章Ⅱ.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致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中与其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其所出具的文件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Ⅲ.以不正当手段干扰本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Ⅳ.证券服务机构未及时向本所报告相关重大事项或者未及时披露Ⅴ.内部控制、尽职调查等制度存在缺陷或者未有效执行
    A

    Ⅰ、Ⅱ、Ⅲ

    B

    Ⅰ、Ⅱ、Ⅲ、Ⅴ

    C

    Ⅲ、Ⅳ、Ⅴ

    D

    Ⅰ、Ⅱ、Ⅲ、Ⅳ、Ⅴ

    E

    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77条第3款规定,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视情节轻重,给予三个月至三年内不接受其提交或者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①伪造、变造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的签字、盖章;②重大事项未报告或者未披露;③以不正当手段干扰本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④内部控制、尽职调查等制度存在缺陷或者未有效执行;⑤通过相关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⑥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Ⅳ项,属于第74条规定的,深交所视情节轻重采取书面警示、约见谈话、要求限期改正等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三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提交或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六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等纪律处分的情形。

  • 第7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存在下列(  )情形的,深交所视情节轻重,给予三个月至三年内不接受其提交或者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Ⅰ.重大事项未报告或者未披露Ⅱ.保荐人未勤勉尽责,致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被认定存在误导性陈述Ⅲ.以不正当手段干扰本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Ⅳ.内部控制、尽职调查等制度存在缺陷或者未有效执行Ⅴ.伪造、变造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的签字、盖章
    A

    Ⅰ、Ⅱ、Ⅲ、Ⅳ

    B

    Ⅰ、Ⅲ、Ⅳ、Ⅴ

    C

    Ⅱ、Ⅲ、Ⅳ、Ⅴ

    D

    Ⅰ、Ⅱ、Ⅲ、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42条第3款规定,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视情节轻重,给予三个月至三年内不接受其提交或者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①伪造变造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的签字盖章;②重大事项未报告或者未披露;③以不正当手段干扰本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④内部控制、尽职调查等制度存在缺陷或者未有效执行;⑤通过相关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⑥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

  • 第8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存在下列(  )情形时,深交所对上市公司给予一年至五年内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Ⅰ.上市公司拒绝、阻碍、逃避本所检查,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Ⅱ.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不正当手段严重干扰本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Ⅲ.上市公司制作、出具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Ⅳ.重大事项未向本所报告或者未披露Ⅴ.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前后存在实质性差异且无合理理由
    A

    Ⅰ、Ⅱ、Ⅳ

    B

    Ⅰ、Ⅱ、Ⅲ、Ⅳ

    C

    Ⅰ、Ⅱ、Ⅳ、Ⅴ

    D

    Ⅱ、Ⅲ、Ⅳ、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40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上市公司给予一年至五年内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①上市公司向本所报送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②上市公司拒绝阻碍逃避本所检查,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③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不正当手段严重干扰本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④重大事项未向本所报告或者未披露;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上市公司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签字、盖章系伪造、变造。

  • 第9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存在下列(  )情形时,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上市公司或者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核查。Ⅰ.标的资产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Ⅱ.上市公司可能无法有效控制标的资产Ⅲ.标的资产股权可能存在重大未披露质押Ⅳ.标的资产可能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Ⅴ.标的资产可能存在重大未披露担保
    A

    Ⅰ、Ⅱ、Ⅲ

    B

    Ⅰ、Ⅱ、Ⅲ、Ⅳ

    C

    Ⅱ、Ⅲ、Ⅳ

    D

    Ⅱ、Ⅲ、Ⅳ、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66条第1款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上市公司或者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报告并披露:①标的资产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②上市公司可能无法有效控制标的资产;③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未披露担保;④标的资产可能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⑤标的资产股权可能存在重大未披露质押

  • 第10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交易的必要性,至少包括下列(  )事项。Ⅰ.是否具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战略Ⅱ.是否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Ⅲ.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披露前后是否存在股份减持情形或者减持计划Ⅳ.本次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Ⅴ.是否违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A

    Ⅰ、Ⅱ

    B

    Ⅰ、Ⅱ、Ⅳ、Ⅴ

    C

    Ⅱ、Ⅲ、Ⅴ

    D

    Ⅰ、Ⅲ、Ⅳ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22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本次交易的必要性,至少包括下列事项:①是否具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战略;②是否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③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披露前后是否存在股份减持情形或者大比例减持计划;④本次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⑤是否违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 第11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发行人、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本所,本所将中止发行上市审核,通知发行人及其保荐人。Ⅰ.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结案Ⅱ.发行人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或者接管等措施,尚未解除Ⅲ.发行人的签字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相关签字人员曾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Ⅳ.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Ⅴ.发行人及保荐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核,理由正当并经本所同意
    A

    Ⅰ、Ⅱ、Ⅲ

    B

    Ⅰ、Ⅳ、Ⅴ

    C

    Ⅰ、Ⅱ、Ⅳ、Ⅴ

    D

    Ⅱ、Ⅲ、Ⅳ、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64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行人、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本所,本所将中止发行上市审核,通知发行人及其保荐人:①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或者涉嫌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结案;②发行人的保荐人或者签字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或者相关签字人员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正在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③发行人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或者接管等措施,尚未解除;④发行人的签字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相关签字人员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⑤保荐人或者签字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或者相关签字人员,被本所实施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的纪律处分,尚未解除;⑥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⑦发行人及保荐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核,理由正当并经本所同意。

  • 第12题:

    单选题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Ⅰ.保荐代表人未勤勉尽责,致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按规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Ⅱ.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致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资料中与其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其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情节严重的,对证券服务机构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或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Ⅲ.保荐人伪造或者变造签字、盖章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暂停保荐人业务资格三个月至三年的监管措施Ⅳ.保荐代表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审核注册工作,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Ⅴ.按照建议程序申请注册的,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发现上市公司或者相关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员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应当采取三年至五年内不接受上市公司和保荐人该类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A

    Ⅰ、Ⅱ、Ⅲ、Ⅴ

    B

    Ⅰ、Ⅲ、Ⅳ、Ⅴ

    C

    Ⅰ、Ⅱ、Ⅳ、Ⅴ

    D

    Ⅰ、Ⅱ、Ⅲ、Ⅳ、Ⅴ

    E

    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A
    解析:
    Ⅰ项,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79条第2款规定,保荐代表人未勤勉尽责,致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按规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Ⅱ项,第79条第3款规定,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致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资料中与其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其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采取三个月至三年内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发行证券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对证券服务机构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Ⅲ、Ⅳ两项,第80条规定,保荐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保荐人业务资格三个月至三年的监管措施;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其业务资格:①伪造或者变造签字、盖章;②重大事项未报告或者未披露;③以不正当手段干扰审核注册工作;④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保荐代表人存在上述情形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三个月至三年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存在上述情形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采取三个月至三年内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发行证券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Ⅴ项,第82条规定,按照本办法第28条申请注册的,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发现上市公司或者相关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员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按照本章规定从重处罚,并采取三年至五年内不接受上市公司和保荐人该类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 第13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Ⅰ.上市公司申请重组上市的,本所重组审核机构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首轮审核问询Ⅱ.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本所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出具同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审核的决定Ⅲ.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于本所重组审核机构出具审核报告或者上市委员会审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汇总补充报送与审核问询回复相关的工作底稿Ⅳ.上市公司申请重组上市,不涉及股份发行的,本所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同意重组上市的决定或者作出终止审核的决定Ⅴ.在首轮审核问询发出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所审核问询存在疑问的,可以通过本所并购重组审核业务系统进行沟通
    A

    Ⅱ、Ⅲ、Ⅳ

    B

    Ⅲ、Ⅳ、Ⅴ

    C

    Ⅰ、Ⅲ、Ⅳ、Ⅴ

    D

    Ⅰ、Ⅲ、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A
    解析:
    Ⅰ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35条第2款规定,上市公司申请重组上市的,本所重组审核机构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首轮审核问询。Ⅱ、Ⅳ两项,第41条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本所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45日内出具同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审核的决定。上市公司申请重组上市,不涉及股份发行的,本所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同意重组上市的决定或者作出终止审核的决定;涉及股份发行的,本所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限内出具同意重组上市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审核的决定,本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时间总计不超过3个月。按规定应当扣除的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时限内。Ⅲ项,第38条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于本所重组审核机构出具审核报告或者上市委员会审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汇总补充报送与审核问询回复相关的工作底稿。Ⅴ项,第36条规定,在首轮审核问询发出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所审核问询存在疑问的,可以通过本所并购重组审核业务系统进行沟通;确需当面沟通的,可以通过本所并购重组审核业务系统预约

  • 第14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指引》,存在以下(  )情形的,深交所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Ⅰ.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保荐人因证券违法违规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尚未解除Ⅱ.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适用简易程序的,其申请文件不齐备Ⅲ.上市公司申请证券发行上市,因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Ⅳ.上市公司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的,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业务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Ⅴ.上市公司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规定的相关主体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判决生效之日起未满24个月内
    A

    Ⅰ、Ⅱ、Ⅲ

    B

    Ⅱ、Ⅲ、Ⅳ

    C

    Ⅰ、Ⅲ、Ⅳ、Ⅴ

    D

    Ⅰ、Ⅱ、Ⅲ、Ⅳ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B
    解析:
    Ⅴ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指引》第10条第4项规定,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规定的相关主体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判决生效之日起未满36个月内的,深交所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

  • 第15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Ⅰ.因保荐人被深交所实施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的纪律处分,尚未解除而中止审核,发行人根据规定需要更换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的,更换后的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应当自中止审核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尽职调查Ⅱ.发行人的签字保荐代表人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的,深交所应当终止发行上市审核Ⅲ.因证券服务机构相关签字人员被本所实施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的纪律处分,尚未解除而中止审核,发行人更换证券服务机构相关签字人员的,更换后的证券服务机构相关人员应当自中止审核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原证券服务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的文件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意见,对差异情况作出说明Ⅳ.因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而中止审核的,发行人应当在中止审核后三个月内补充提交有效文件或者消除主动要求中止审核的相关情形Ⅴ.中止审核的情形消除,深交所经审核确认恢复对发行人的发行上市审核,除发行人对其财务报告期进行调整达到一个或一个以上会计年度的,审核时限自恢复审核之日起继续计算
    A

    Ⅰ、Ⅱ、Ⅳ、Ⅴ

    B

    Ⅰ、Ⅲ、Ⅳ、Ⅴ

    C

    Ⅰ、Ⅳ、Ⅴ

    D

    Ⅱ、Ⅲ、Ⅳ

    E

    Ⅲ、Ⅳ、Ⅴ


    正确答案: E
    解析:
    Ⅰ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65条第1款规定,因64条第1款第2项至5项中止审核,发行人根据规定需要更换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的,更换后的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应当自中止审核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尽职调查,重新出具相关文件,并对原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意见,对差异情况作出说明。发行人根据规定无需更换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的,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向本所出具复核报告。Ⅱ项,第64条第4项规定,发行人的签字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相关签字人员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的,深交所应当中止发行上市审核。Ⅲ项,第65条第2款规定,因64条第1款第2项至5项中止审核,发行人更换签字保荐代表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相关签字人员的,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相关人员应当自中止审核之日起一个月内,对原保荐代表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的文件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意见,对差异情况作出说明。Ⅳ项,第64条第3款规定,因64条第7款第6项、第7项中止审核的,发行人应当在中止审核后三个月内补充提交有效文件或者消除主动要求中止审核的相关情形。Ⅴ项,第66条规定,本规则第64条第1款所列中止审核的情形消除或者在本规则第65条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事项后,发行人、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本所。本所经审核确认后,恢复对发行人的发行上市审核,并通知发行人及其保荐人。依照前款规定恢复审核的,审核时限自恢复审核之日起继续计算。但发行人对其财务报告期进行调整达到一个或一个以上会计年度的,审核时限自恢复审核之日起重新起算

  • 第16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下列关于债券上市审核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完备的债券上市申请文件后,应当在3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

    B

    发行人应当在债券上市之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相关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或媒体披露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

    C

    债券发行人在提出上市申请至其债券上市交易前,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不得擅自披露与债券上市有关的信息

    D

    发行人可以在债券上市申请审核同意之前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第3.2.1条规定,本所在收到完备的债券上市申请文件后,在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B项,第3.2.4条规定,发行人应当于债券上市前通过本所网站、本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D项,根据第3.2.3条规定,债券上市申请经本所审核同意后,发行人应当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 第17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存在下列(  )情形的,本所视情节轻重,给予三个月至三年内不接受其提交或者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Ⅰ.伪造、变造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的签字、盖章Ⅱ.重大事项未报告或者未披露Ⅲ.以不正当手段干扰本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Ⅳ.内部控制、尽职调查等制度存在缺陷或者未有效执行Ⅴ.通过相关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
    A

    Ⅰ、Ⅱ、Ⅲ

    B

    Ⅰ、Ⅳ、Ⅴ

    C

    Ⅱ、Ⅲ、Ⅴ

    D

    Ⅱ、Ⅲ、Ⅳ、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42条第3款规定,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视情节轻重,给予三个月至三年内不接受其提交或者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①伪造、变造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的签字、盖章;②重大事项未报告或者未披露;③以不正当手段干扰本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④内部控制、尽职调查等制度存在缺陷或者未有效执行;⑤通过相关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⑥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

  • 第18题:

    单选题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Ⅰ.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得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Ⅱ.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投资者弃购数量占发行总数比例较大的,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可以将投资者弃购部分向网下投资者二次配售Ⅲ.上市公司在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中国证监会采取三年至五年内不接受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Ⅳ.上市公司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采取三年至五年内不接受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Ⅴ.保荐人未勤勉尽责,致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保荐人业务资格一年至三年,责令保荐人更换相关负责人的监管措施
    A

    Ⅰ、Ⅲ、Ⅴ

    B

    Ⅰ、Ⅳ、Ⅴ

    C

    Ⅰ、Ⅱ、Ⅳ、Ⅴ

    D

    Ⅰ、Ⅱ、Ⅲ、Ⅳ、Ⅴ

    E

    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C
    解析:
    Ⅰ项,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66条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得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Ⅱ项,第69条规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投资者弃购数量占发行总数比例较大的,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可以将投资者弃购部分向网下投资者二次配售。比例较大的标准由交易所规定。Ⅲ项,第76条规定,上市公司在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中国证监会采取五年内不接受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或者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Ⅳ项,第77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采取三年至五年内不接受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①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②上市公司阻碍或者拒绝中国证监会、交易所依法对其实施检查、核查;③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不正当手段严重干扰发行上市审核或者发行注册工作;④重大事项未报告、未披露;⑤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签名、盖章系伪造或者变造。Ⅴ项,第79条第1款规定,保荐人未勤勉尽责,致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保荐人业务资格一年至三年,责令保荐人更换相关负责人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撤销保荐人业务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 第19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存在下列(  )情形时,深交所不予受理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Ⅰ.保荐人及其相关人员曾因证券违法违规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Ⅱ.保荐人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正在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Ⅲ.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齐备且未按要求补正Ⅳ.证券服务机构因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Ⅴ.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因证券违法违规被采取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措施,尚未解除
    A

    Ⅰ、Ⅲ、Ⅳ、Ⅴ

    B

    Ⅱ、Ⅲ、Ⅳ、Ⅴ

    C

    Ⅲ、Ⅳ、Ⅴ

    D

    Ⅱ、Ⅲ、Ⅳ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14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不予受理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①招股说明书、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等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齐备且未按要求补正。②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证券违法违规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限制业务活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等相关措施,尚未解除;或者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正在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

  • 第20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Ⅰ.上市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和深交所审核的,可以对其采取一年至五年内不接受上市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等纪律处分Ⅱ.上市公司的董事违反本规则规定,致使上市公司报送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的,深交所可以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主体给予公开认定三年以上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件的纪律处分Ⅲ.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致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中与其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其所出具的文件被认定存在重大遗漏的,深交所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及其责任人员给予六个月至三年内不接受其提交或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Ⅳ.保荐人报送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申请在一年内累计两次被本所不予受理的,自第二次收到本所相关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向深交所报送新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申请Ⅴ.保荐人未勤勉尽责,致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被认定存在误导性陈述的,深交所视情节轻重,对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一年至三年内不接受其提交或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A

    Ⅰ、Ⅱ、Ⅲ

    B

    Ⅱ、Ⅲ、Ⅳ

    C

    Ⅱ、Ⅳ、Ⅴ

    D

    Ⅰ、Ⅲ、Ⅳ、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B
    解析:
    Ⅰ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39条第2项规定,本规则第6条规定的主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视情节轻重采取书面警示、约见谈话、要求限期改正等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三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提交或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六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上市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等纪律处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和本所审核。Ⅱ项,第41条规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则规定,致使上市公司报送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本所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主体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公开认定三年以上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一年至五年内不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等纪律处分。Ⅲ项,第42条第2款规定,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致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中与其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其所出具的文件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本所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及其责任人员给予三个月至三年内不接受其提交或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Ⅳ项,第44条规定,保荐人报送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申请在一年内累计两次被本所不予受理的,自第二次收到本所相关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向本所报送新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申请。Ⅴ项,第42条第1款规定,保荐人未勤勉尽责,致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本所视情节轻重,对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一年至三年内不接受其提交或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 第21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下列说法中有误的是(  )。
    A

    对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申请,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保荐人向发行人提出首轮审核问询

    B

    首轮审核问询后,发现新的需要问询事项,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收到发行人回复后十个工作日内可以继续提出审核问询

    C

    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于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汇总补充报送与审核问询回复相关的保荐工作底稿和更新后的验证版招股说明书

    D

    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本所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超过三个月

    E

    自受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之日起,本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时间总计不超过三个月


    正确答案: E
    解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分析如下,A项,第39条第1款规定,对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申请,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保荐人向发行人提出首轮审核问询。B项,第41条第1项规定,首轮审核问询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收到发行人回复后十个工作日内可以继续提出审核问询:①首轮审核问询后,发现新的需要问询事项。C项,第42条规定,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问询要求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和核查,及时、逐项回复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提出的审核问询,相应补充或者修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并于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汇总补充报送与审核问询回复相关的保荐工作底稿和更新后的验证版招股说明书。DE两项,第48条规定,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本所在规定的时限内出具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但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本所审核问询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本所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超过三个月。自受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之日起,本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时间总计不超过三个月

  • 第22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指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Ⅰ.除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适用简易程序的申请外,存在下列情形的,本所发出补正通知,一次性提出全部补正要求,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予以补正,补正时限最长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Ⅱ.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于受理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所规定的途径以电子文档形式向本所报送工作底稿,保荐人还应当同时报送验证版招股说明书,供监管备查Ⅲ.深交所做出决定后,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等才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Ⅳ.保荐人报送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在一年内累计两次被本所不予受理的,自第二次收到本所相关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向本所报送新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Ⅴ.深交所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前,发行人、上市公司要求撤回申请的,应当提交撤回申请并说明撤回理由
    A

    Ⅰ、Ⅱ、Ⅲ

    B

    Ⅰ、Ⅱ、Ⅴ

    C

    Ⅰ、Ⅱ、Ⅳ、Ⅴ

    D

    Ⅱ、Ⅲ、Ⅳ、Ⅴ

    E

    Ⅰ、Ⅲ、Ⅳ、Ⅴ


    正确答案: B
    解析:
    Ⅰ项,第5条第1款规定,除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适用简易程序的申请外,存在下列情形的,本所发出补正通知,一次性提出全部补正要求,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予以补正,补正时限最长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Ⅱ项,第9条规定,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于受理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所规定的途径以电子文档形式向本所报送工作底稿,保荐人还应当同时报送验证版招股说明书,供监管备查。Ⅲ项,第8条第3款规定,申请一经受理,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等即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Ⅳ项,第11条规定,保荐人报送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在一年内累计两次被本所不予受理的,自第二次收到本所相关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向本所报送新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保荐人报送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申请在一年内累计两次被本所不予受理的,自第二次收到本所相关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向本所报送新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申请。Ⅴ项,第7条规定,本所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前,发行人、上市公司要求撤回申请的,应当提交撤回申请说明撤回理由

  • 第23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关于首轮审核问询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对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申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保荐人向发行人提出首轮审核问询

    B

    首轮审核问询发出前,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得与审核人员接触,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审核工作

    C

    在首轮审核问询发出后,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对本所审核问询存在疑问的,只能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进行沟通

    D

    首轮审核问询后,发现新的需要问询事项的,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收到发行人回复后十个工作日内可以继续提出审核问询

    E

    首轮审核问询后,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仍未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要求的,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在一定期限内可以继续提出审核问询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39条第1项,对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申请,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自受理之日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保荐人向发行人提出首轮审核问询。B项,第39条第2项规定,在首轮审核问询发出前,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得与审核人员接触,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审核工作。C项,第40条规定,在首轮审核问询发出后,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对本所审核问询存在疑问的,可以通过本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进行沟通;确需当面沟通的,可以通过本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预约。DE两项,第41条第1、3项规定,首轮审核问询后,发现新的需要问询事项的,或首轮审核问询后,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仍未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要求的,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收到发行人回复十个工作日内可以继续提出审核问询。

  • 第24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交所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中,可以根据本规则及本所相关规则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有(  )。Ⅰ.书面警示Ⅱ.通报批评Ⅲ.约见谈话Ⅳ.公开谴责Ⅴ.要求限期改正
    A

    Ⅰ、Ⅱ、Ⅲ

    B

    Ⅰ、Ⅲ、Ⅴ

    C

    Ⅱ、Ⅲ、Ⅴ

    D

    Ⅱ、Ⅲ、Ⅳ、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37条规定,本所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中,可以根据本规则及本所相关规则采取下列自律监管措施:①书面警示;②约见谈话;③要求限期改正;④要求公开更正、澄清或者说明;⑤本所规定的其他自律监管措施。第38条规定本所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中,可以根据本规则及本所相关规则实施下列纪律处分:①通报批评;②公开谴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