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某环保局勒令一企业停产整顿,该企业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该企业并无环境违法行为,遂判决该环保局承担行政赔偿责任。A 对B 错

题目
判断题
某环保局勒令一企业停产整顿,该企业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该企业并无环境违法行为,遂判决该环保局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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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区环保局对辖区内某工厂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工厂不服,遂向区政府和市环保局同时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在超过复议期限后未做出任何决定,市环保局经复议后决定维持区环保局的原具体行政行为。该工厂遂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区环保局的处罚决定。则本案的合适被告应当是:


    正确答案:B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和《行诉解释》第22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案件被告的确认有下列几种情形:(1)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2)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就是被告。这里所说的改变,包括法律依据、事实根据和处理决定方面的任何实质性变更。(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受理或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4)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受理或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 第2题:

    A县环保局在环境执法中.发现B企业存在私自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经过其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C市环保局的批准.决定对B企业罚款10万元.罚款单盖上A县环保局的公章。B企业对此行政处罚不服,为此,B企业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


    正确答案:A
    《行政诉讼法》规定经过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上盖章的行政机关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本题虽然经过C市环保局批准,但是对外生效的法律文书是A县环保局作出的,所以被告为A县环保局。

  • 第3题:

    某县环保局认为某印刷厂排放的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遂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印刷厂不服,向其上级行政机关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印刷厂对复议决定不服,依法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某印刷厂排放的污染被证明并未超标,判决撤销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某印刷厂据此要求行政赔偿。若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将对印刷厂的罚款变为3000元,则对加重的处罚应以( )为赔偿义务机关。
    A.县环保局 B.市环保局
    C.市人民政府 D.国家


    答案:B
    解析:
    本题中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了对印刷厂的损害,因此应由复议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即市环保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 第4题:

    接第87题案情,假如丁化工厂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丁化工厂没有违法行为.
    并认为对丁化工厂的行政处罚为违法行政行为,丁化工厂要求行政赔偿,应该由( )

    A: 丙县环保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 复议机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 丙县环保局对自己的行为给该企业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D: 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D
    解析: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
    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第7
    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第8条规定,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故本题答案选CD。

  • 第5题:

    某企业因生产伪劣产品被工商局责令停产。该企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工商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没有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告知该企业有听证的权利。据此,法院不应当作出的判决是:()
    A.确认违法判决
    B.确认无效判决
    C.变更判决
    D.撤销判决


    答案:A,C,D
    解析:
    。此题,C项易判断,但若与AB项区别不开,则无从下手,可记忆“确认无效判决只适用于一种情形: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无效”,此题因违反法定程序而不成立或无效,故B项正确。
    确认违法判决适用的情形有:(1)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其履行已无意义;(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4)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带来重大损失的。
    关于D项,撤销判决是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否定,因而在行政诉讼中占有重要地位。撤销判决可全部撤销,也可部分撤销,还可在判决撤销的同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撤销判决的适用条件是:(1)主要证据不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缺乏必要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错误地援引了法律、法规。(3)违反法定程序。行政机关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步骤、顺序、方式和时限等要求。(4)超越职权。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超越了法律、法规授予的权限,实施了无权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5)滥用职权。此情形属于权力的不正当行使,主要表现有:不相关的考虑;故意延迟和不作为;不一致的解释与反复无常;同等情况不同等对待等。

  • 第6题:

    某环保局对一企业作出罚款3000元处罚。该企业以处罚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向区法院起诉,区法院维持了环保局的处罚决定。该企业提起上诉。下列关于二审裁判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只能对区法院的判决的效力作出确认,而不能涉及处罚决定
    B.如需要改变区法院的判决的,应当同时对处罚决定作出判决
    C.如需要改变一审判决的,可以同时对处罚决定作出判决
    D.如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应当同时对处罚决定作出判决


    答案:B
    解析:
    。《行诉若干解释》第70条。

  • 第7题:

    某环保公益组织以一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为由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后因诉讼需要,向县环保局申请公开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信息。环保局以该组织无申请资格和该企业在该县有若干个基地,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出示其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B.该组织的申请符合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要求,环保局认为其无申请资格不成立

      C.对该组织的申请内容是否明确,环保局的认定和处理是正确的

      D.该组织所申请信息属于依法不应当公开的信息


    答案:B
    解析:
    选项A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据此可知,本案不属于前述范围,没有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要求。选项B正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据此可知,该公益组织因诉讼需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有申请资格的。选项C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选项D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据此可知,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信息不属于不应当公开的信息。

  • 第8题:

    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进行全市煤矿企业安全情况大检查时,发现甲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巨大隐患,责令该企业停产停业进行整顿,该企业对此决定不服,该企业( )
    A.可以向该市安全生产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B.只能向该市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应该先向该市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若不服复议决定,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C
    解析:
    C。本题属于行政复议选择前置性的争议解决类型。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该企业既可以向该市政府或省安全生产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第9题:

    某企业因违反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而被当地县环保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该厂提出听证申请,环保局拒绝。该企业遂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环保局应当告知该企业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 B、环保局拒绝听证是违法的
    • C、该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将导致行政处罚决定停止执行
    • D、即使该企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聂某向区环保局提供虚假材料获得排污许可,并在领取排污许可证后在工商局办理了企业登记。区环保局在复查时获知该情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区环保局依法吊销该排污许可证
    • B、区环保局应依法撤销该排污许可
    • C、区环保局依法对应某进行行政处罚
    • D、区环保局不得撤销该排污许可,因其已经获得企业登记

    正确答案:B,C

  • 第11题:

    某县环保局对违法排污企业作出罚款决定,如该企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2题:

    单选题
    A县环保局在环境执法中,发现B企业存在私自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经过其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C市环保局的批准。决定对B企业罚款10万元,罚款单盖上A县环保局的公章。B企业对此行政处罚不服,为此,B企业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
    A

    A县环保局

    B

    C市环保局

    C

    A县环保局或者C市环保局

    D

    A县环保局和C市环保局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下列何种情况人民法院不应当中止行政诉讼?( )

    A.张某被李某殴伤,公安机关对李某作出处罚,张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李某对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B.张某被李某殴伤,公安机关对李某作出处罚,李某对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张某提起刑事诉讼,要求追究李某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C.A厂与B厂签订购销合同,后A厂因超标准排放污染物,被环保局责令停产治理,致使合同无法履行,A厂对环保局的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B厂则因A厂违约提起民事诉讼

    D.张某被李某殴伤,公安机关对李某做出处罚,张某认为处罚太轻提起行政诉讼,李某则认为处罚太重也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ACD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1条第6项规定,行政案件的审判必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应中止诉讼。A项中行政案件的审理并不以民事诉讼的结果为依据,所以不应中止诉讼。B项应中止诉讼,因为如果李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则将发生刑事处罚吸收行政处罚的问题,即行政案件的审理要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C项不应中止诉讼,因为该案中行政案件审理也不以民事诉讼结果为依据。D不应中止诉讼,此时作为对同一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 第14题:

    某区环保局对辖区内某工厂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工厂不服,遂向区政府和市环保局同时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在超过复议期限后未做出任何决定,市环保局经复议后决定维持区环保局的原具体行政行为。该工厂遂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区环保局的处罚决定。则本案的合适被告应当是:

    A.区政府

    B.区环保局

    C.市环保局

    D.三者都可以


    正确答案:B
    5.【答案】B。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和《行诉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案件被告的确认有下列几种情形:(1)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2)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就是被告。这里所说的改变,包括法律依据、事实根据和处理决定方面的任何实质性变更。(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受理或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4)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受理或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 第15题:

    县环保局以一企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为由,
    决定对其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并处以罚款1万元。该企业认为决定违法诉至法院,
    提出赔偿请求。一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县环保局的决定。该企业提出上诉。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和罚款均为行政处罚
    B: 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如该企业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C: 二审法院认为需要改变一审判决的,应同时对县环保局的决定作出判决
    D: 二审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答案:C
    解析:
    本题中加收超标排污费是行政强制,罚款是行政处罚。A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B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89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8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
    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D项错误。
    故本题答案选C。

  • 第16题:

    甲企业为一家食品加工企业,在一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中,县卫生局以甲厂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为由,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
    甲企业认为县卫生局的这一处罚决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受理了该申请,但并未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
    后甲企业又针对该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处罚决定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判决撤销原处罚决定。
    如甲企业因停产停业而遭受了巨额损失,在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了行政赔偿请求。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该案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
    B.该案件已经复议,故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C.应当赔偿停产停业斯间应得的利润
    D.法院可以就行政赔偿部分适用调解


    答案:A,B,C
    解析:
    《国家賠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实施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A项错误。该法第8条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 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本案中复议机关并未加重损害,故赔偿义务机关为县卫生局。B项错误。根据该法第36条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C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D项正确。

  • 第17题:

    某县监察局扣押某企业的产品。该企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某县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该企业不服上诉。某市中级法院认为该企业的起诉符合受理条件。该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判决撤销县法院裁定
    B:裁定维持县法院裁定
    C:指令县法院立案受理
    D:指令县法院继续审理

    答案:C
    解析:
    《行诉法解释》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本案是对某县法院的不予受理裁定上诉案件,市中级法院必须以裁定处理,故A项错误。根据题干信息,市中级法院应当受理,而县法院不予受理,故B项错误。《行诉法解释》第6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某县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既然案子还没有受理,故当然没法进行继续审理,故排除D项,C项正确。

  • 第18题:

    县环保局以一企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为由,决定对其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并处以罚款1万元。该企业认为决定违法诉至法院,提出赔偿请求。一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县环保局的决定。该企业提出上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和罚款均为行政处罚
    B: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如该企业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予训诫
    C:二审法院认为需要改变一审判决的,应同时对县环保局的决定作出判决
    D:一审法院如遗漏了该企业的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答案:C
    解析:
    【考点】执行罚;中途退庭;二审改判;一审遗漏赔偿请求的处理【详解】《环境保护法》第39条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可见,加收超标排污费应是与行政处罚并列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是行政处罚,A选项错误。《行诉法解释》第49条第1款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B选项错误。《行诉法解释》第7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判决。C选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71条规定,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D选项错误。【陷阱】二审中发现遗漏赔偿请求,不是一律发回重审,可以就赔偿问题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也仅仅是把赔偿部分发回重审,而非撤销原判,把整个案件全部发回重审。

  • 第19题:

    《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某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如该企业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期限应为六十日
    B:如该企业直接起诉,提起诉讼的期限应为三个月
    C: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从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中划拨相应款项
    D: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扣押该企业的财产并予以拍卖

    答案:A
    解析:
    【考点】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行政强制执行措施【详解】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此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复议期限没有超过60日,所以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中规定的60日行政复议期限,据此A选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该条款,只要其他法律(指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对行政诉讼的期限有规定,无论该期限是长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3个月还是短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3个月,均适用该法律的特别规定。本题中,《环境保护法》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期限另行作了规定,则应该依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计算起诉期限,据此该企业直接起诉的诉讼期限为15日,B选项错误。划拨款项和扣押财产拍卖都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内容,《环境保护法》中没有赋予环保机关直接强制执行的权力,县环保局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据此CD选项错误。【陷阱】注意《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中对申请或起诉期限的不同规定。《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是:申请期限最低为60日,其他法律规定期限超过60日,则适用其他法律规定,短于60日则适用《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是:行政诉讼期限原则为3个月,其他法律规定如属特别规定,无论是长于3个月还是短于3个月,均按该法律规定的期限计算。

  • 第20题:

    A县环保局在环境执法中,发现B企业存在私自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经过其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C市环保局的批准。决定对B企业罚款10万元,罚款单盖上A县环保局的公章。B企业对此行政处罚不服,为此,B企业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  )。

    A.A县环保局
    B.C市环保局
    C.A县环保局或者C市环保局
    D.A县环保局和C市环保局

    答案:A
    解析:

  • 第21题:

    某环保局勒令一企业停产整顿,该企业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该企业并无环境违法行为,遂判决该环保局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2题:

    某企业因生产伪劣产品被工商局责令停产。该企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工商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没有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告知该企业有听证的权利。据此,法院不应当作出的判决是:()

    • A、确认违法判决
    • B、确认无效判决
    • C、变更判决
    • D、撤销判决

    正确答案:A,C,D

  • 第23题:

    县环保局以一企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为由,决定对其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并处以罚款1万元。该企业认为决定违法诉至法院,提出赔偿请求。一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了企业的诉讼请求。该企业提出上诉。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在性质上属于行政征收
    • B、罚款1万元在性质上属于行政处罚
    • C、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如该企业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予训诫
    • D、除特殊情况外,二审法院应当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 E、若一审法院存在违法缺席判决的情况,二审法院直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A,B,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