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小李将同学小张的小说擅自发表在网络上,张某因此成名,李某的行为()A 不影响张某在出版社出版该小说,因此合法B 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C 并未给张某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因此不违法D 扩大了张某的知名度,应该鼓励

题目
单选题
小李将同学小张的小说擅自发表在网络上,张某因此成名,李某的行为()
A

不影响张某在出版社出版该小说,因此合法

B

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

C

并未给张某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因此不违法

D

扩大了张某的知名度,应该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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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与王某是一对夫妻,二人共同育有一子小张。张某擅自将婚后购买的只以自己的名字登记的房屋卖给不知情的李某,李某认为价格合理,当场交付了一半房款,并约定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办妥后付清剩余款项。不久张某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于是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按照约定转移房屋所有权。王某发现张某擅自卖房,王某宣称要起诉李某。6岁的儿子小张由于父母为房子争执疏于管教,和同学小马偷摘邻居种在院子里的葡萄,二人争抢中将小马打伤。小张为安慰小马,偷偷将家传的贵重翡翠手镯向杂货店老板换取一盒巧克力,送给小马。
    小张为安慰小马,偷偷将家传的贵重翡翠手镯向杂货店老板换取一盒巧克力,送给小马。张某得知此事后,找到杂货店老板,要求返还手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返还手镯,张某无需支付巧克力的相应价款

    B.应当返还手镯,同时张某应支付巧克力的相应价款

    C.不应返还手镯,因为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D.不应返还手镯,但是应给予张某相应补偿

    答案:B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分为三种情况:(1)纯获利益的行为并不因其无行为能力而无效;(2)处分零花钱的行为或简单民事生活行为一般亦有效;(3)除前述两条行为外,其余皆无效。题干中,6岁的小张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处置贵重手镯的行为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范围,是无效的。故杂货店老板应当返还手镯,但同时张某应支付巧克力的相应价款。故本题答案选B。

  • 第2题:

    张某与王某是一对夫妻,二人共同育有一子小张。张某擅自将婚后购买的只以自己的名字登记的房屋卖给不知情的李某,李某认为价格合理,当场交付了一半房款,并约定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办妥后付清剩余款项。不久张某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于是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按照约定转移房屋所有权。王某发现张某擅自卖房,王某宣称要起诉李某。6岁的儿子小张由于父母为房子争执疏于管教,和同学小马偷摘邻居种在院子里的葡萄,二人争抢中将小马打伤。小张为安慰小马,偷偷将家传的贵重翡翠手镯向杂货店老板换取一盒巧克力,送给小马。
    王某发现张某擅自卖房,王某宣称要起诉李某。如果王某真的起诉李某,要回房屋,对此有管辖权的是(  )。


    A.王某居住地人民法院

    B.李某居住地人民法院

    C.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D.以上三地人民法院均可

    答案:C
    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因不动产纠纷引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王某起诉李某,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对此具有管辖权。故本题答案选C。

  • 第3题:

    张某与王某是一对夫妻,二人共同育有一子小张。张某擅自将婚后购买的只以自己的名字登记的房屋卖给不知情的李某,李某认为价格合理,当场交付了一半房款,并约定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办妥后付清剩余款项。不久张某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于是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按照约定转移房屋所有权。王某发现张某擅自卖房,王某宣称要起诉李某。6岁的儿子小张由于父母为房子争执疏于管教,和同学小马偷摘邻居种在院子里的葡萄,二人争抢中将小马打伤。小张为安慰小马,偷偷将家传的贵重翡翠手镯向杂货店老板换取一盒巧克力,送给小马。
    张某将房屋卖给李某,李某在已经交付一半房款,并约定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办妥后付清剩余款项后反悔,要求解除合同。此时该合同处于何种状态(  )


    A.合同有效,张某应继续履行合同

    B.合同无效,张某应返还李某已经支付的房款

    C.合同尚未生效,张某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赔偿李某的损失

    D.合同效力待定,需要张某之妻王某的追认

    答案:A
    解析:
    房屋是张、王二人婚后购买,虽然仅以张某姓名登记,但仍为二人共有,张某擅自卖房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根据材料,李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合理价格购买房屋,属于善意取得。我国《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故张某与李某的约定是有效的,A正确。D错误。故本题答案选A。

  • 第4题:

    李某拟与其朋友张某、刘某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李某在准备公司设立的相关事项时,发生了车祸,于是李某与其担任某公司高管的儿子小李商议,在公司设立登记时登记小李的名字,小李为名义股东,李某为实际出资人,二者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后小李购房急需资金,未征得李某同意便擅自与王某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权以合理价格转让给了不知情的王某,并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已取得该股权的所有权
    B.李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该股权
    C.张某、刘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该股权
    D.李某有权撤销小李和王某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

    答案:A
    解析: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106条(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处理。只要受让方构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权可以最终为其所有。但是,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王某构成善意取得,股权转让合同有效,李某、张某、刘某均无权要求返还该股权,李某也无权撤销小李和王某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

  • 第5题:

    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周岁的孩子小张,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李某收养小张1年后,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协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李某、张某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B.李某、张某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C.收养关系解除后,小张与李某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D.收养关系解除后,小张与张某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答案:B
    解析:
    (1)选项AB:收养关系可因双方协议而解除。(2)选项CD: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和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即行消除。未成年的养子女,在收养关系解除后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

  • 第6题:

    李某将同学张某的小说擅自发表在网络上,张某因此成名,李某的行为()。

    • A、不影响张某在出版社出版该小说,因此合法
    • B、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
    • C、并未给张某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因此不违法
    • D、扩大了张某的知名度,应该鼓励

    正确答案:C

  • 第7题:

    IT公司程序员王某喜爱文学创作,在作家张某的指导下完成了一部小说的创作,而李某帮助王某从网络上搜集了不少创作素材。因此,这部小说的著作权属于()

    • A、王某供职的IT公司
    • B、王某
    • C、王某和张某
    • D、王某和李某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小李将同学小张的小说擅自发表在网络上,张某因此成名,李某的行为()

    • A、不影响张某在出版社出版该小说,因此合法
    • B、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
    • C、并未给张某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因此不违法
    • D、扩大了张某的知名度,应该鼓励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单选题
    小李将同学小张的小说擅自发表在网络上,张某因此成名,李某的行为()
    A

    不影响张某在出版社出版该小说,因此合法

    B

    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

    C

    并未给张某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因此不违法

    D

    扩大了张某的知名度,应该鼓励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李某将同学张某的小说擅自发表在网络上,该行为()
    A

    不影响张某在出版社出版该小说,因此合法

    B

    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

    C

    并未给张某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因此合法

    D

    扩大了张某的知名度,应该鼓励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IT公司程序员王某喜爱文学创作,在作家张某的指导下完成了一部小说的创作,而李某帮助王某从网络上搜集了不少创作素材。因此,这部小说的著作权属于(  )。[2014年真题]
    A

    王某供职的IT公司

    B

    王某

    C

    王某和张某

    D

    王某和李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
    对于一般作品来说,因为作者是作品的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付出了辛勤的创造性劳动,所以享有著作权。题中,王某创作的小说属于一般作品,著作权属于王某

  • 第12题:

    单选题
    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岁的孩子小张,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李某收养小张1年后,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协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李某、张某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B

    李某、张某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C

    收养关系解除后,小张与李某的权利义务关系即终止

    D

    收养关系解除后,小张与张某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3题:

    张某与王某是一对夫妻,二人共同育有一子小张。张某擅自将婚后购买的只以自己的名字登记的房屋卖给不知情的李某,李某认为价格合理,当场交付了一半房款,并约定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办妥后付清剩余款项。不久张某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于是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按照约定转移房屋所有权。王某发现张某擅自卖房,王某宣称要起诉李某。6岁的儿子小张由于父母为房子争执疏于管教,和同学小马偷摘邻居种在院子里的葡萄,二人争抢中将小马打伤。小张为安慰小马,偷偷将家传的贵重翡翠手镯向杂货店老板换取一盒巧克力,送给小马。
    若张某在要求杂货店老板返还手镯的过程中,情绪激动,张牙舞爪,被一路人拍下并将照片传至网上,配以“恶霸勒索商家财物”的说明。导致许多人对此议论纷纷,张某的工作生活都因此受到影响。对此,以下各项中错误的是(  )。


    A.该路人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

    B.该路人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C.该路人侵害了张某的荣誉权

    D.若张某就此事起诉,要求该路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不应受理

    答案:A,C,D
    解析:
    侵害肖像权的构成要件有三点:(1)主观上以盈利为目的;(2)未经权利人同意;(3)客观上确有使用行为,如做广告。题干中.该路人确实将张某照片未经其同意就上传于网上,但并非以盈利为目的,不构成侵害其肖像权。A错误。 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包括:(1)主观上具有贬低他人人格的故意;(2)客观上实施了贬损他人人格的行为。B正确。
    荣誉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C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D错误。故本题答案选ACD。

  • 第14题:

    张某与王某是一对夫妻,二人共同育有一子小张。张某擅自将婚后购买的只以自己的名字登记的房屋卖给不知情的李某,李某认为价格合理,当场交付了一半房款,并约定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办妥后付清剩余款项。不久张某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于是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按照约定转移房屋所有权。王某发现张某擅自卖房,王某宣称要起诉李某。6岁的儿子小张由于父母为房子争执疏于管教,和同学小马偷摘邻居种在院子里的葡萄,二人争抢中将小马打伤。小张为安慰小马,偷偷将家传的贵重翡翠手镯向杂货店老板换取一盒巧克力,送给小马。
    张某6岁的儿子小张和同学小马偷摘邻居种在院子里的葡萄,二人争抢中将小马打伤。对此,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是(  )。


    A.小张

    B.小马

    C.张某

    D.葡萄的主人

    答案:C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题干中小张将小马打伤,张某作为小张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本题答案选C。

  • 第15题:

    张某16周岁的儿子小张职高毕业后参加工作,张某为小张投保了人身意外险,受益人为张某的妻子李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不能为小张投保
    B:张某不能指定受益人
    C:张某指定李某为受益人,应征得小张的同意
    D:张某有权自行指定受益人

    答案:C
    解析:
    本题中小张虽然只有16周岁,但是已经以劳动收入作为自己的主要生活来源,所以小张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保险法》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可指定受益人,所以B项不正确,被保险人小张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人张某指定受益人必须经小张的同意,所以C项正确,D项不正确。

  • 第16题:

    张某在李某胸部连捅几刀,与李某有仇的黄某正好经过此地,又在李某身上猛击几拳,致李某死亡。李某的死亡与张某的行为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答案:错
    解析: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在行为人的行为介入了第三者或被害人的行为而导致结果发生的场合,要判断某种结果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所造成时,应当考察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介入情况的异常性大小以及介入情况对结果发生作用的大小。据此分析,李某的死亡与张某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 第17题:

    李某向某期刊投稿但未被采用,后来李某在某网站上发现了自己的文章,但文章中自己的署名被网站删除了,张某将该文章下载后供自己学习使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该期刊未经李某许可擅自将李某的文章公布在网站上,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
    • B、网站应该向李某支付报酬,并应该在文章中给李某署名
    • C、张某应该向李某支付报酬,并承担侵权责任
    • D、张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李某已经发表的作品,不构成侵权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李某系某国有公司领导班子,在该公司办公楼装修期间,李某之子小李向其表示,如将装修工程承包给自己的同学小马,小马将给自己一定的好处。李某表示同意并帮助小马承揽到该装修工程。事后,小马送给小李10万元人民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李某构成受贿
    • B、李某不构成受贿
    • C、小李和李某属于受贿共犯
    • D、小李和李某不属于受贿共犯

    正确答案:A,C

  • 第19题:

    张某把汽车出租给李某,王某未经李某同意擅自将汽车开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只能要求李某将汽车归还
    • B、张某有权要求王某将汽车归还
    • C、张某无权要求王某将汽车归还
    • D、张某有权要求李某或王某将汽车归还

    正确答案:B,D

  • 第20题:

    李某将同学张某的小说擅自发表在网络上,该行为()

    • A、不影响张某在出版社出版该小说,因此合法
    • B、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
    • C、并未给张某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因此合法
    • D、扩大了张某的知名度,应该鼓励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单选题
    老张与李某结婚时,老张的儿子小张20岁,李某的儿子小李10岁。小张在老张与李某结婚后就外出打工,靠工资养活自己,小张没有把自己的收入分给家里,而小李则依靠老张与李某的收入上学读书,且到年满21岁才出去工作。刚工作不久的小李突然死亡,关于小李的继承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老张是小李的继承人

    B

    李某是小李的继承人

    C

    小张是小李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D

    老张和李某均是小李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规定: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 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小张和小李之间不存在扶养关系,因此小张不是小李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 第22题:

    单选题
    李某向某期刊投稿但未被采用,后来李某在某网站上发现了自己的文章,但文章中自己的署名被网站删除了,张某将该文章下载后供自己学习使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该期刊未经李某许可擅自将李某的文章公布在网站上,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

    B

    网站应该向李某支付报酬,并应该在文章中给李某署名

    C

    张某应该向李某支付报酬,并承担侵权责任

    D

    张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李某已经发表的作品,不构成侵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张某和李某共同署名发表了中篇小说《开心宿舍》,其素材取之于两人的四年大学宿舍生活,该宿舍还有另外两名同学贾某和刘某。小说的创作主要由李某执笔,张某修改完善,贾某和刘某并不知张、李二人的创作。小说发表后,某影视公司欲投资拍摄电视剧,找到李某,李某同意授权拍摄,李某又找到了张某商量,但是张某不同意。贾某和刘某得知后亦表示不妥,认为小说内容有对号入座之嫌,贾某和刘某还认为该小说侵害了其名誉权,要求对小说进行修改。请问:(1)某影视公司仅征得李某同意是否可以拍摄?为什么?(2)贾某和刘某是否有权对小说进行修改?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张某怀孕期间,其丈夫李某因公殉职,留下房产、存折若干。在分割李某遗产时,李某的哥哥大李不满分割方式而推打张某,导致张某的胎儿受到损害,有早产迹象。后张某生下一男孩小张。关于小张的权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因在遗产分割时小张还未出生,所以小张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B

    小张出生后能够继承部分遗产

    C

    大李的侵权行为发生在张某怀孕期间,胎儿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小张不能够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D

    大李推打张某,导致有早产迹象,胎儿受到了侵害,因此在小张出生后,张某可以向大李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B两项,《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本题中,分割遗产时小张还未出生,但涉及到遗产继承的,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应当为其保留继承份额,因此小张出生后能够继承该部分遗产。
    CD两项,依照上述规定,如果胎儿受到侵害,则属于民法中规定的“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可以在出生之后主张侵权法上的损害赔偿权,加害人不能以侵权行为发生时胎儿尚未出生为事由进行抗辩。张某怀孕时遭到大李的侵害,导致胎儿受到损害。小张出生后,张某作为小张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向加害人大李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大李不能以侵权行为发生时胎儿尚未出生为事由进行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