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国人威廉因生活困难在我国法院起诉要求其定居中国的儿子彼得尽赡养义务。根据我国相应规定,受诉法院应适用哪国法律处理此案?()A 与威廉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B 与彼得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C 易于使威廉获得扶养的法律D 父子协商选择的法律

题目
单选题
甲国人威廉因生活困难在我国法院起诉要求其定居中国的儿子彼得尽赡养义务。根据我国相应规定,受诉法院应适用哪国法律处理此案?()
A

与威廉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B

与彼得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

易于使威廉获得扶养的法律

D

父子协商选择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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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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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美国人甲和中国人乙在美国结婚,后向我国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认定婚姻是否有效时应适用(),分割财产时应适用()。

    A.美国法

    B.中国法

    C.结婚地法

    D.离婚地法


    参考答案:A, C

  • 第2题:

    案情:王英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小中,二儿子叫小力,1998年两个儿子相继结婚,并与其父分开生活。王英因年迈,又无生活来源,要求其两个儿子每人每月付生活费200元,但遭到拒绝,王英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问1、王英两个儿子居于什么样的诉讼地位。2、王英可否要求法院先予执行为什么。3、若判决两个儿子支付一定的赡养费,法院可否扩大其支付额度。4、若两个儿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否强制执行为什么。5、若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王英因病死亡,此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1、共同被告人的地位
    2、可以。因为其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
    3、可以
    4、若王英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法院则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程序
    5、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终结执行。因为追索赡养费的权利是基于人身关系而产生,与申请执行人的人身不可分离,只能由申请执行人本身享有,而不能转让或继承。此案中,王英死亡,其享有的民事权利即告消灭,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也随之消灭,因而应终结执行。

  • 第3题:

    甲国人特里斯定居乙国,因感情纠纷在丙国的网络上发表文章,泄露前女友乙国人蒂纳的个人隐私,给后者造成不良影响,蒂纳在中国定居,因而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特里斯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院可以排除适用下列何种法律?
    A.甲国法
    B.乙国法
    C.丙国法
    D.中国法


    答案:A,B,C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规定,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本案被侵权人蒂纳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国,故适用中国法,排除适用上述甲、乙、丙国法。所双选ABC。

  • 第4题:

    中国公民夫妻双方均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其管辖法院是 ()

    • A、原告原住所地法院
    • B、被告原住所地法院
    • C、婚姻缔结地法院
    • D、受诉人民法院
    • E、最高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B

  • 第5题:

    甲国人威廉因生活困难在我国法院起诉要求其定居中国的儿子彼得尽赡养义务。根据我国相应规定,受诉法院应适用()处理此案。

    • A、与威廉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 B、与彼得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 C、易于使威廉获得扶养的法律
    • D、父子协商选择的法律

    正确答案:A

  • 第6题:

    英国籍女士A20世纪50年代来到中国与中国公民王甲结婚。王甲1976年去世。1992年初,A写信给在意大利的养子王乙,要求其按月支付赡养费。直到1992年底,王乙未予答复。A遂向中国法院起诉。经查,王乙已经加入意大利国籍,在瑞士有住所和财产。本案可以适用哪国的法律?

    • A、英国法律
    • B、意大利法律
    • C、瑞士法律
    • D、中国法律

    正确答案:A,B,C,D

  • 第7题:

    下列说法或做法中正确的有几项?

    • A、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1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
    • B、中国人甲与法国人乙在瑞士结婚并定居在瑞士。婚后因感情不和,甲回到中国提起离婚诉讼。关于甲乙婚姻的有效性、离婚及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应分别适用瑞士法、中国法
    • C、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l999年结婚,2000年乙向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甲得知后向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也提起离婚之诉。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
    • D、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在国外留学时结婚,但未定居。甲回国后欲起诉离婚,应由甲或乙的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B,C,D

  • 第8题:

    多选题
    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改编]
    A

    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B

    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C

    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D

    如中国法院管辖,结婚条件应适用甲国法律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BC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4条规定,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或者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对该案都具有管辖权。若王某在我国法院起诉离婚,我国法院应该受理。
    D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 第9题:

    单选题
    高某的儿子二十年前出国,并入籍美国,为了得到儿子的赡养,高某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支持。下列选项中哪个是正确的()。
    A

    我国没有关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规范,故应驳回高某的起诉

    B

    我国有关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规范,因此该案应适用我国法律

    C

    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赡养人权益的法律

    D

    该案适用高某儿子的本国法,即美国法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国人A和B常年在北京经商并定居,某日两人一同去俄罗斯出差,因醉酒发生口角,B用酒杯砸伤了A的头部。回到北京后,A向北京的法院起诉,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

    法院应该适用我国法处理此侵权纠纷

    B

    法院应当适用俄罗斯法处理此侵权纠纷

    C

    当事人可以以协议的形式选择适用的法律

    D

    因当事人都是甲国人,所以应当适用当事人的共同国籍国法,即甲国法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的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本案中,侵权行为她为俄罗斯,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北京,所以应当优先适用当事人共同居所地法即我国法。故A选项正确,B、D选项不正确。如果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的,协议选择优先适用。故C选项说法也是正确的。

  • 第11题:

    单选题
    在西班牙经常居住的中国人王立子和定居英国的葡萄牙人丽莎在英国结婚。现王立子在中国起诉离婚。关于王立子和丽莎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我国受诉法院应依据哪国实体法予以认定?()
    A

    英国法

    B

    中国法

    C

    西班牙法

    D

    葡萄牙法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在国内经常居住的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B

    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C

    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D

    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

    E

    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中国法律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父母与儿子签订协议约定:女儿负责赡养父母,儿子自愿放弃家庭共有的房产,也不再负责父母的生前赡养和死后安葬等一切费用。过了若干年,父母到法院起诉儿子,称自己年老无生活来源,请求判令儿子按月给付500元生活费。儿子辩称自己已放弃房产,做了很大的牺性。如果要恢复承担赡养义务,必须重新分割家产。此案应如何处理才公平?


    参考答案: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不能因为子女自愿放弃家庭共有房产就可以免除其赡养义务。虽然这份赡养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但其中的一些条款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抵触,应属无效;双方当事人涉及分割财产问题属于另一法律关系,应另案解决。因此,法院应支持父母请求儿子给付赡养费的诉讼请求。


  • 第14题:

    中国人付力与华侨王德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数年后付力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付力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B.因付力已定居国外,不应受理
    C.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D.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解释》)第14条的规定,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付力在我国法院的诉讼,我国法院可以受理,付力的最后居住地法院有权管辖,C是正确选项。

  • 第15题:

    中国人高某想要得到其具有美国国籍的儿子的赡养,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支持。下列选项中哪项是正确的?()

    • A、我国没有关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规范,故应驳回高某的起诉
    • B、我国没有关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规范,因此该案应适用我国法律
    • C、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赡养人权益的法律
    • D、该案适用高某儿子的本国法,即美国法

    正确答案:C

  • 第16题:

    甲国人A和B常年在北京经商并定居,某日两人一同去俄罗斯出差,因醉酒发生口角,B用酒杯砸伤了A的头部。回到北京后,A向北京的法院起诉,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 A、法院应该适用我国法处理此侵权纠纷
    • B、法院应当适用俄罗斯法处理此侵权纠纷
    • C、当事人可以以协议的形式选择适用的法律
    • D、因当事人都是甲国人,所以应当适用当事人的共同国籍国法,即甲国法

    正确答案:B,D

  • 第17题:

    美国人甲和中国人乙在美国结婚,后向我国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认定婚姻是否有效时应适用(),分割财产时应适用()。

    • A、美国法
    • B、中国法
    • C、结婚地法
    • D、离婚地法

    正确答案:A,C

  • 第18题:

    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 B、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 C、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 D、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

    正确答案:A,C,D

  • 第19题:

    中国工人甲在中国某港口使用乙国公司生产的吊车正常作业时,因吊车设计原因,致使甲人身伤害。甲委托律师到港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经查,吊车的设计者是丙国人,经销商是丁国某公司。法院应适用( )对此案审理。

    • A、中国法律
    • B、乙国法律
    • C、丙国法律
    • D、丁国法律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问答题
    父母与儿子签订协议约定:女儿负责赡养父母,儿子自愿放弃家庭共有的房产,也不再负责父母的生前赡养和死后安葬等一切费用。过了若干年,父母到法院起诉儿子,称自己年老无生活来源,请求判令儿子按月给付500元生活费。儿子辩称自己已放弃房产,做了很大的牺性。如果要恢复承担赡养义务,必须重新分割家产。此案应如何处理才公平?

    正确答案: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不能因为子女自愿放弃家庭共有房产就可以免除其赡养义务。虽然这份赡养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但其中的一些条款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抵触,应属无效;双方当事人涉及分割财产问题属于另一法律关系,应另案解决。因此,法院应支持父母请求儿子给付赡养费的诉讼请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中国工人甲在中国某港口使用乙国公司生产的吊车正常作业时,因吊车设计原因,致使甲人身伤害。甲委托律师到港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经查,吊车的设计者是丙国人,经销商是丁国某公司。法院应适用( )对此案审理。
    A

    中国法律

    B

    乙国法律

    C

    丙国法律

    D

    丁国法律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国人威廉因生活困难在我国法院起诉要求其定居中国的儿子彼得尽赡养义务。根据我国相应规定,受诉法院应适用()处理此案。
    A

    与威廉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B

    与彼得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

    易于使威廉获得扶养的法律

    D

    父子协商选择的法律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中国人高某想要得到其具有美国国籍的儿子的赡养,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支持。下列选项中哪项是正确的?()
    A

    我国没有关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规范,故应驳回高某的起诉

    B

    我国没有关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规范,因此该案应适用我国法律

    C

    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赡养人权益的法律

    D

    该案适用高某儿子的本国法,即美国法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