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特
萨维尼
孟西尼
柯里
第1题:
我国对涉外继承所采取的制度是()。
第2题:
对死者的遗产不作动产和不动产的划分,也不论遗产位于何地,其继承者都适用财产所在地法,这是继承的“同一制”。
第3题:
将遗产区分为动产与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不同的准据法,这是涉外遗产继承的“区别制”。
第4题:
对法定继承的区别制说法错误的是()
第5题:
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因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中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
第6题:
下列对有关冲突规范的表达正确的是哪几项( )
第7题: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双边冲突规范
单边冲突规范
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第8题:
单一制
区别制
分割制
联合财产制
第9题:
冲突规范由范围和系属组成
“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的冲突规范中,系属是不动产所在地法
冲突规范主要是单边冲突规范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争议应当适用的法律”中“范围”是涉外合同的争议
第10题:
不论动产与不动产,均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动产适用继承人住所地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不论动产与不动产,均适用继承人属人法
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第11题:
准据法
范围
系属
连结点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这条冲突规范中的“不动产所在地”在国际私法上称作()
第14题:
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第15题:
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第16题:
]经常住所在甲国的中国籍人张菲在甲国死亡并未留有遗嘱,他在甲国留有一处农庄、一处别墅,还有存款、股票及珠宝等,在中国还有一处房产,并留有存款。其在中国的儿子为继承其遗产诉诸中国法院。甲国的冲突规范则规定,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请问,中国法院在确定法律适用的问题上,下列选项哪项是正确的?()
第17题:
居住在甲国的一乙国公民死于甲国,在丙国遗有不动产,因该不动产的继承在丙国法院进行诉讼。丙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乙国法;乙国法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甲国法;甲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丙国法。采用国际私法中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丙国实体法的结果?
第18题:
直接反致
转致
完全反致
间接反致
第19题:
又称分割制
将遗产区分为动产与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
通常是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最早是由14世纪意大利法则区别说创始人巴托鲁斯提出的
第20题:
直接反致
转致
间接反致
含有直接反致的转致
第21题:
接受转致和反致
把死者遗产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并一般只允许适用一个准据法
既不用死者的国籍,也不用死者的住所,而是以死者的惯常居所为基本连结点并采用多元连结因素
允许有限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把死者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冲突规则
第22题:
区别制
同一制
以属人法为主,兼采财产所在地法
不论动产、不动产,继承概依遗产所在地法
区分动产和不动产,运用不同的法律
第23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