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送达诉讼文书
承认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效力
代为取证
代为提供有关法律资料
第1题:
A.协助送达诉讼文书
B.协助执行对方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
C.协助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
D.协助调整取证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下列属于特殊司法协助内容的是()
第5题:
司法协助的内容不包括()
第6题:
以下各项属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是()
第7题:
协助送达诉讼文书
协助执行对方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
协助调整取证
协助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
第8题:
代为送达文书
代为调查取证
代为聘请诉讼代理人
代为进行法律咨询
第9题:
代为送达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
代为调查取证
外国法院对我国法院裁判、仲裁机构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一我国法院对外围法院裁判、仲裁机构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第10题:
代为送达诉讼文书
代为调查取证
根据对方请求提供本国民事法律文本
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
第11题:
代为询问当事人
代为询问证人
代为询问鉴定人
代为进行鉴定和司法勘验
代为调取其他与诉讼有关的证据
第12题:
代为送达诉讼文书
承认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效力
代为取证
代为提供有关法律资料
第13题:
民事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根据另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或有关当事人的请求,代为实施或协助实施一定的民事司法行为。请问依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司法协助( )
A.送达民事诉讼文书
B.调查取证
C.相互提供民事诉讼的立法或判例
D.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民事判决或仲裁裁决
本题考查民事司法协助的定义和内容。
司法协助涉及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各个领域,其中民事司法协助是一项重要内容。对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各国立法及国际条约有不同规定,在理论界也有不同理解,形成了狭义和广义两种观点。狭义的观点认为:民事司法协助只包括两项内容,即送达和取证。广义的观点则认为:民事司法协助除送达和取证外,还包括外国法院判决、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我国法学界对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也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但根据我国和有关国家缔结的民事司法协助协定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9章的规定,我国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送达司法文书、调查取证、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相互提供民事诉讼所需的有关立法或判例情报等其他诉讼程序方面的合作。可见,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对国际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是采广义观点的。因此,本题应A、B、C、D全选
第14题:
第15题:
下列属于一般司法协助的是()
第16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可以和外国法院相互委托进行( )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
第17题:
根据(),或者按照(),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互相请求,代为送达诉讼文书、()以及进行其它诉讼行为。
第18题:
刑事司法协助”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其含义是什么?
第19题:
包括了对外国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内容
仅指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仅指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不包括对外国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内容
第20题:
代为调查证据
代为审理案件
承认我国法院生效判决在该国的效力
执行我国法院生效判决
第21题:
代为送达诉讼文书
代为调查取证
代为提供有关法律资料
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第22题:
区际送达诉蹬文书
区际调查取证
区际承认与执行法院裁决
区际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
区际撤销仲裁裁决
第23题:
主体包括我国的公、检、法三机关与外国的司法机关
主体包括我国的检察院和法院、外国的司法机关
法律依据是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或接互惠原则互相请求
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有代为送达文书、代为调查取证、引渡
第24题:
送达司法文书
承认外国法院的判决
调查证据
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以上均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