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自认的情形与自认的撤回。

题目
问答题
简述自认的情形与自认的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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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以做出的方式为标准,自认可分为()

    A、全部自认与部分自认

    B、明示自认与默示自认

    C、完全自认与附条件自认

    D、当事人自认与诉讼代理人自认


    参考答案:B

  • 第2题:

    关于自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自认是对对方诉讼请求的全部或部分承认,会导致自认人败诉或部分败诉
    B.自认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具体方式之一,必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C.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不适用自认
    D.如果当事人自认的事实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法院原则上应当确认当事人自认的事实,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答案:C
    解析:
    ①自认是对事实的承认,并不一定导致败诉,认诺是对对方诉讼请求的全部或部分承认,因此一定会导致认诺人败诉或部分败诉,所以A 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②自认的方式有明示和默示两种,默示自认是对对方的事实不置可否,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仍不置可否,视为自认,所以B 选项说法过于绝对,不当选。③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自认,所以C 选项说法正确,当选。④自认的事实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的,法院不予确认。所以D 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 第3题:

    简述当事人自认的构成要件和撤销。


    正确答案: (1)构成要件:
    ①自认必须在诉讼中向本案审判人员做出;
    ②自认的对象限于对自认当事人不利的事实;
    ③自认必须是自认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④自认的事实必须在当事人自由处分的范围内。
    (2)撤销:(民事和行政)
    ①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②当事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

  • 第4题:

    简述自认的法律效力及其撤回。


    正确答案: 自认的效力:
    (1)对当事人的拘束力。首先,作出自认者的相对方对自认的事实不再承担举证责任;其次,自认者在自认后不得随意撤回自认,也不得在同一诉讼中再就自认的事实进行争执或主张与自认事实相反之事实。
    (2)对法院的拘束力。即一旦当事人之间对事实作出自认,法院必须视自认事实为真实,以其作为裁判依据,而不得再动用职权对自认制度的核心之所在,也是对当事人拘束力的保障和基础。
    自认的撤回在民事诉讼中,自认的撤回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2)  自认人作出自认是因为被诈欺、胁迫或因他人对其实施刑事上应受惩罚的行为所致;
    (3)自认人能够证明自认不真实且因自认人发生重大误解所致。在行政诉讼中自认撤回的条件是自认在外力影响下作出的,在有充分证据反驳的情况下,自认可以撤回。

  • 第5题:

    简述诉讼上自认的概念与特征?


    正确答案: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
    特征:
    ①自认必须发生在诉讼过程中。
    ②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的承认。
    ③必须是明确表示的。
    ④必须具有合法性。

  • 第6题:

    问答题
    简述诉讼上自认的条件?

    正确答案: 诉讼上的自认,需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1)自认是当事人对事实的陈述,并且是能够直接引起法律效果发生的主要事实的陈述;
    (2)自认需在诉讼过程中作出,一般是在证据交换和法庭审理过程中作出;
    (3)与对方当事人对事实的陈述相一致;
    (4)当事人所作的是对己不利的陈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单选题
    以下关于自认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自认可以在诉讼开始前就作出

    B

    自认可以向侦查人员作出

    C

    自认可以是对法律条文的承认

    D

    自认应当以积极的方式作出


    正确答案: D
    解析: 自认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构成要件:必须在诉讼中作出;必须向审理人员作出;是就案件事实所做的承认;必须要以积极的方式作出。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自认的效力。

    正确答案: A.对当事人的效力在免除对方当事人对该事实加以举证的义务,自认人不得随意撤回自认
    B.对法院的效力在于应受自认事实的拘束,不得将与自认相反的事实作为判决的基础(但当事人恶意串通,法院可依职权调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自认的法律效力及其撤回。

    正确答案: 自认的效力:
    (1)对当事人的拘束力。首先,作出自认者的相对方对自认的事实不再承担举证责任;其次,自认者在自认后不得随意撤回自认,也不得在同一诉讼中再就自认的事实进行争执或主张与自认事实相反之事实。
    (2)对法院的拘束力。即一旦当事人之间对事实作出自认,法院必须视自认事实为真实,以其作为裁判依据,而不得再动用职权对自认制度的核心之所在,也是对当事人拘束力的保障和基础。
    自认的撤回在民事诉讼中,自认的撤回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2)  自认人作出自认是因为被诈欺、胁迫或因他人对其实施刑事上应受惩罚的行为所致;
    (3)自认人能够证明自认不真实且因自认人发生重大误解所致。在行政诉讼中自认撤回的条件是自认在外力影响下作出的,在有充分证据反驳的情况下,自认可以撤回。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关于自认的说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调解中的让步不构成诉讼上的自认

    B

    离婚案件中的请求并不是都不能适用自认

    C

    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D

    当事人一般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不得进行自认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民诉解释》第107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
    BC两项,《民诉解释》第9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身份关系案件不涉及身份关系部分是可以自认的。
    D项,《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8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当事人在场但不表示否认的,一般授权的代理人的承认产生自认的效果。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诉讼上自认的概念与特征?

    正确答案: 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
    特征:
    ①自认必须发生在诉讼过程中。
    ②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的承认。
    ③必须是明确表示的。
    ④必须具有合法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自认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 自认的构成要件有:
    (1)自认必须在诉讼中作出。当事人作出承认的时间,必须在诉讼程序的延续过程中。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或结束之后所作出的承认,均不能构成此处所讲的当事人的自认。
    (2)自认必须是向审理人员作出。当事人只有向审理该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出承认的,才构成自认,产生应有的法律效果。
    (3)自认是就案件事实所做的承认。自认是对事实的承认,是对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主张的承认,这是因为自认的法律效力是经自认的事实视为真实,而免除主张者的举证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面对当事人自认的说法错误的是()

    A.当事人可以在一审判决前撤回自认

    B.自认一旦被撤回,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自行恢复

    C.自认一经作出就对双方当事人及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

    D.自认是一方当事人作出的,认为对方当事人的事实主张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参考答案:A

  • 第14题:

    下列关于自认制度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

    A.自认的效果是导致自认方当事人败诉
    B.身份关系的案件不适用自认制度
    C.自认的事实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定
    D.委托代理人可以代为自认,但承认该事实将导致直接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

    答案:C
    解析:
    考查自认制度。自认是对事实的承认,仅导致对方无法举证,法院可以直接认定该事实,但并不当然导致自认方当事人败诉。A错误。仅仅是与身份关系有关的事实不适用自认,但并非与身份关系有关的案件均不适用自认。B错误。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承认该事实将导致直接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对该事实仍可以适用自认制度,D错误。

  • 第15题:

    以下关于自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自认可以在诉讼开始前就作出
    • B、自认可以向侦查人员作出
    • C、自认可以是对法律条文的承认
    • D、自认应当以积极的方式作出

    正确答案:D

  • 第16题:

    简述如何界定诉讼中的自认?自认的法律效果如何?


    正确答案: 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为真实明确表明其真实性的陈述。根据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要构成一项自认,必须具有以下三项条件:
    (1)自认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
    (2)自认的内容是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己的事实为真实;
    (3)自认必须为明确的意思表示;
    (4)自认适用范围为那些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民事案件,主要适用于涉及财产问题的案件。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不适用自认。
    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 第17题:

    问答题
    自认的法律效力及其撤回。

    正确答案: 自认的效力(1)对当事人的拘束力。首先,作出自认者的相对方对自认的事实不再承担举证责任;其次,自认者在自认后不得随意撤回自认,也不得在同一诉讼中再就自认的事实进行争执或主张与自认事实相反之事实。(2)对法院的拘束力。即一旦当事人之间对事实作出自认,法院必须视自认事实为真实,以其作为裁判依据,而不得再动用职权对自认制度的核心之所在,也是对当事人拘束力的保障和基础。
    自认的撤回在民事诉讼中,自认的撤回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2)自认人作出自认是因为被诈欺、胁迫或因他人对其实施刑事上应受惩罚的行为所致;(3)自认人能够证明自认不真实且因自认人发生重大误解所致。在行政诉讼中自认撤回的条件是自认在外力影响下作出的,在有充分证据反驳的情况下,自认可以撤回。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当事人自认的构成要件和撤销。

    正确答案: (1)构成要件:
    ①自认必须在诉讼中向本案审判人员做出;
    ②自认的对象限于对自认当事人不利的事实;
    ③自认必须是自认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④自认的事实必须在当事人自由处分的范围内。
    (2)撤销:(民事和行政)
    ①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②当事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多选题
    在民事诉讼中,撤回自认应当满足的条件有()。
    A

    无需对方当事人同意

    B

    在诉讼任何阶段都可以提出

    C

    证明受欺诈或胁迫

    D

    证明自认不真实且自认人发生重大误解


    正确答案: D,B
    解析: 自认的撤回应满足几个条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被欺诈、胁迫或因他人对其实施刑事上应受惩罚的行为所致;证明自认不真实且自认人发生重大误解。

  • 第20题:

    判断题
    自认人作出自认是因为被欺诈、胁迫的,可以撤回自认。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自认的撤回应满足几个条件,其中之一是被欺诈、胁迫或因他人对其实施刑事上应受惩罚的行为所致。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如何界定诉讼中的自认?自认的法律效果如何?

    正确答案: 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为真实明确表明其真实性的陈述。根据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要构成一项自认,必须具有以下三项条件:
    (1)自认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
    (2)自认的内容是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己的事实为真实;
    (3)自认必须为明确的意思表示;
    (4)自认适用范围为那些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民事案件,主要适用于涉及财产问题的案件。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不适用自认。
    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诉讼上的自认的要件。

    正确答案: A.时间上必须在诉讼过程中作出
    B.形式要件上自认的表示应当明确,不承认也不否认的构成拟制自认
    C.实质要件上,自认对象是案件事实,必须与对方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相一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自认一经合法作出,当事人就不得随意撤回。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自认一经合法作出,当事人就不得对已经承认的事实进行争执,也不得随意撤回,这是出于程序安定和禁止反言原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