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行政诉讼法》根据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政案件中,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A 曹某为设立公司先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对不予预先核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B 吴某与房产开发公司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某区房管局对此进行预售预购登记,后吴某了解到房产开发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房屋,遂以某区房管局违法办理登记为由提起行政诉讼C 某市政府制发文件,要求凡非本地生产禽蛋制品须经本市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在本地销售,违者予以处罚,某外地禽蛋制品企业对该文件不服提起诉讼D 某化

题目
单选题
《行政诉讼法》根据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政案件中,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

曹某为设立公司先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对不予预先核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

B

吴某与房产开发公司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某区房管局对此进行预售预购登记,后吴某了解到房产开发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房屋,遂以某区房管局违法办理登记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C

某市政府制发文件,要求凡非本地生产禽蛋制品须经本市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在本地销售,违者予以处罚,某外地禽蛋制品企业对该文件不服提起诉讼

D

某化工厂排污影响王某的鱼塘,王某要求某环保局履行监管职责,遭到拒绝后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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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哪些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规划局告知李某就其规划许可证发放的事项可以申请听证的通知

    B. 甲开办了一家宾馆,当地公安局经常派人到该宾馆进行“扫黄”,影响了该宾馆的生意

    C.某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非本地生产乳制品须经本市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在本地销售,违者予以处罚.某外地乳制品企业对通知提起诉讼

    D.县环保局发布的本县大水河沿岸的工厂于下月l2日一次性缴纳排污费10万元的决定


    正确答案:ABC
    89.【答案】ABC 【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仅就行政许可过程中的告知补正申请材料、听证等通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导致许可程序对上述主体事实上终止的除外.通知行为一般来讲属于过程性行为,尚未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不可诉.故而A应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 ‘为.”《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三)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四)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五)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扫黄行为虽然影响了宾馆的生意,但影响生意并不是行政机关的主观意思状态,行政机关扫黄’ 的目的是扫黄,而非影响生意,故而不符合具体行政行为处分性要见,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则不属于受索范围. B应选.C、D是抽象和具体行政行为的考点,关键看在某一时刻点约束对象是否确定下来C的对象不特定,是抽象行政行为,D的对象是特定的,是具体行政行为,故而,本题只有D选项属于受案范围.

  • 第2题:

    秦某租住江某房屋,后伪造江某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将旁屋卖给不知情的吴某。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时未发现材料有假,便向昊某发放了房屋所有权证。江某发现房屋被卖时秦某已去向不明。江某以登记错误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登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判决房屋登记部门撤销颁发给吴某的房屋所有权证

    B.吴某是善意第三人,房屋登记部门不应当撤销给吴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C.江某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

    D.江某提起行政诉讼最长期限是20年,自房屋登记机关作出过户登记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AD
    [考点]行政诉讼判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行政诉讼时效制度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既然江某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都是伪造的,则该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本质上为没有证据,法院应该据此判决撤销。故选项A“法院应判决房屋登记部门撤销颁发给吴某的房屋所有权证”正确。
    对于B选项,虽然在吴某与秦某、江某的民事关系中,吴某是善意第三人.但是这并不妨碍吴某与行政机关的行政法律关系。根据上述分析,法院依据法律应该撤销该行政行为,至于吴某的损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加以解决。故选项B“吴某是善意第三人,房屋登记门不应当撤销给吴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的说法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诉解释》第1条第1歙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由此可知,江某对行政机关的登记行为不服,依法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同时,《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对登记行为不服要先经过复议才能够提起诉讼。所以江某可以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问进行选择。故选项C认为该案为复议前置是错误的。
    《行诉解释》第4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从题中可知江某并不知晓行政机关对于其房屋的登记行为,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因为涉及不动产,最长的起诉期限为登记行为作出之日起20年。故选项D正确。

  • 第3题:

    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公司登记机关作出的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B.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C.当事人因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查阅权受到侵害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D.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选项B、C、D为“认为行政主体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第4题:

    1997年沈某取得一房屋的房产证。2001年5月其儿媳李某以委托代理人身份到某市房管局办理换证事宜,在申请书一栏中填写“房屋为沈某、沈某某(沈某的儿子)共有”,但沈某后领取的房产证中在共有人一栏空白。2005年沈某将此房屋卖给赵某,并到某市房管局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赵某领取了房产证。沈某某以他是该房屋的共有人为由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某市人民政府以房屋转移登记事实不清撤销了房屋登记。赵某和沈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沈某某和李某为本案的第三人
    B:某市房管局办理此房屋转移登记行为是否合法不属本案的审查对象
    C:某市房管局为沈某办理换证行为是否合法不属本案的审查对象
    D:李某是否有委托代理权是法院审理本案的核心

    答案:B,C
    解析:
    A项中李某只是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到房管局办理换证事宜,与某市人民政府的复议行为没有利害关系,所以不得作为第三人;B项中赵某和沈某是对政府撤销登记的行为不服,因此法院只审查撤销行为的合法性。

  • 第5题:

    刘某与高达公司签订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某区房管局对该预售契约作出预售预购备案登记。后来,刘某拟将该商品房转卖给王某。王某向区房管局申请公开该预售预购备案登记的信息。下列那些说法正确?()

    A:区房管局认为王某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刘某隐私的,应征求刘某的意见
    B:区房管局公开信息时,可以向王某依法收取相关成本费用
    C:预售预购备案登记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区房管局可以不予公开
    D:因王某与申请公开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房管局可以不予公开

    答案:A,B
    解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3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据此,A项正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据此,B项正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预售预购备案登记的信息,是区房管局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的信息,故属于政府信息。因此C项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第2款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据此,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不需要证明自己与信息具有利害关系,故D项错误。

  • 第6题:

    刘某与高达公司签订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后 某区房地产管理局对该预售契约作出预售预购备案登 记。后刘某了解到高达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 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超层部分,刘某遂以区房地产管 理局违法办理备案登记,造成自己购买的房屋为违法 建筑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不正确?
    A.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备案登记行为不是对预售 合同效力的确认行为
    B.备案登记行为没有对刘某的权利义务产生实 际影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C.高达公司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可 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区房地产管理局在备案登记时没有尽到审查 职责,应当对刘某的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


    答案:D
    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并没有规定房地产管 理部n在对预‘售房合同进行登记时必须进行审查,按规定 登记只具有备案性质,因此区'房地产管理局虽然在备案登记时没有尽到审查职责,但并不违法,不符合国家赔偿的 构成要件,所以D项错误。

  • 第7题:

    下列()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A、因某企业排污影响王某的鱼塘,王某要求某环保局履行监督职责,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
    • B、某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非本地生产乳制品须经本市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在本地销售,违者予以处罚。某外地乳制品企业对该通知提起诉讼
    • C、刘某与某公司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某区房管局对此进行预售预购登记。后刘某了解到某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房屋.遂以某区房管局违法办理登记为由提起诉讼
    • D、《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先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张某对名称预先核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B

  • 第8题:

    秦某租住江某房屋。后伪造江某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吴某。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时未发现材料有假,便向吴某发放了房屋所有权证。江某发现房屋被卖时秦某已去向不明。江某以登记错误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登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法院应判决房屋登记部门撤销颁发给吴某的房屋所有权证
    • B、吴某是善意第三人,房屋登记部门不应当撤销给吴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 C、江某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
    • D、江某提起行政诉讼最长期限是20年,自房屋登记机关作出过户登记之日起计算
    • E、江某提起行政诉讼最长期限是15年,自房屋登记机关作出过户登记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A,D

  • 第9题:

    单选题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

    因某企业排污影响李某的鱼塘,李某要求某环保局履行监督职责,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

    B

    某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非本地生产乳制品须经本市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在本地销售,违者予以处罚。某外地乳制品企业对通知提起诉讼

    C

    刘某与某公司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某区房管局对此进行预售预购登记。后刘某了解到某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房屋,遂以某区房管局违法办理登记为由提起诉讼

    D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先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张某对名称预先核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下列案件,哪些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018年真题]
    A

    李某不服县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向法院起诉的

    B

    李某不服房屋征收部门对其作出的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C

    房屋征收部门以李某不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D

    郭某不服房屋征收部门对其作出的征收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项,《行诉解释》第57条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立案的机关管辖;同时立案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立案
    C项,我国的行政诉讼,原则上是民告官,没有官告民,原告应当是不享有行政权力的普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房屋征收部门起诉李某不履行行政协议,不符合我国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制度。

  • 第11题:

    多选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政案件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
    A

    郭某醉酒驾车被交警宋某发现,宋某为了避免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对郭某进行了强制扣留,郭某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

    B

    刘某对行政单位给予降职处分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

    C

    某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非本地生产乳制品须经本市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在本地销售,违者予以处罚。某外地乳制品企业对通知内容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

    D

    高某向行政机关提出颁发许可证的申请,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对高某的申请作出答复,高某对行政机关的不予答复行为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

    E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先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张某对工商登记机关作出的不予名称预先核准决定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A,D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008年真题]
    A

    因某企业排污影响李某的鱼塘,李某要求某环保局履行监督职责,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

    B

    某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非本地生产乳制品须经本市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在本地销售,违者予以处罚。某外地乳制品企业对通知提起诉讼

    C

    刘某与某公司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某区房管局对此进行预售预购登记。后刘某了解到某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房屋,遂以某区房管局违法办理登记为由提起诉讼

    D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先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张某对名称预先核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6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院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诉讼。李某要求某环保局履行监督职责,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B项,《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①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②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③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④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该通知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而且可以反复适用,明显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不能单独就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C项,某区房管局对刘某与某公司签订房屋预售合同的登记属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对刘某的权利有直接影响,且不属于法定的排除事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D项,《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3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院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诉讼。张某是对名称预先核准决定不服起诉,该行为是针对具体名称作出的决定,属于行政许可,是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第13题: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因某企业排污影响李某的鱼塘,李某要求某环保局履行监督职责,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

    B.某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非本地生产乳制品须经本市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在本地销售,违者予以处罚。某外地乳制品企业对通知提起诉讼

    C.刘某与某公司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某区房管局对此进行预售预购登记。后刘某了解到某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房屋,遂以某区房管局违法办理登记为由提起诉讼

    D.《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先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张某对名称预先核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B
    [考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解析]本题公布答案为B,我们认为答案应为BC。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应予受理的案件和不予受理的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应予受理的案件主要包括:(1)行政处罚案件;(2)行政强制措施案件;(3)侵犯经营自主权案件;(4)行政许可案件(5)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6)抚恤金案件;(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同时。根据法理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应予受理的案件还包括:(1)行攻裁决案件;(2)行政确认案件;(3)行政检查案件;(4)行政征收、征用案件;(5)行政合同案件;(6)侵犯公平竞争权的案件;(7)国际贸易竞争案件;(8)反倾销案件和反补贴案件。另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及《行诉解释>第1条第2款的规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包括:(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3)行政机关内部行为;(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6)凋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9)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关于A项,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5)项规定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情形。企业排污影响李某的鱼塘,侵害了李某的财产权,李某申请环保局监督而环保局拒绝履行保护职责的行为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列。因此,A项不是应选项。
    关于B项。关键在于分析“通知”的法律性质,即该通知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根据学理,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I)调整的范围不同。抽象行政行为一般调整不特定的多数人和事,但是具体行政行为仅仅针对特定的人和事。注意:此处是否属于特定的对象并不在于对象的数量是否众多,而在于这一数量是否确定。(2)能否反复适用不同。抽象行政行为在同样条件下会反复适用,具体行政行为
    单选1.B仅仅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有效。(3)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方式不同。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抽象行政行为一般表现为规范.需要通过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活动实现其目标和作用。(4)行为程序不同。抽象行政行为近似于立法程序,一般要求有征求意见程序及公布程序,具体行政行为则强调调查程序及听证程序。对于B项,首先,市政府发布的通知针对的是非本地的乳制品企业.“非本地的”并不能限定确定的乳制品企业,其针对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其次,通知对于所有非本地的乳制品企业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最后,该通知不是一次性的.可以反复适用。因此.该通知的性质应当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B项为应选项。
    关于D项,《公丽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清名称预先核准。名称预先核准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4)项的规定,张某对名称预先核准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D项不应选。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根据上述规定,商品房预售需要进行两个登记:预售登记和预售(预购)合同的备案登记。预售许可是商品房预售的必备条件,属于行政许可的性质,而商品房预售登记是房地产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的前提,在这一过程中.房产管理部门应对其是否具有相关资质进行审在。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则不同.该登记是指预售人将商品房预售合同申报至房地产或土地管理部门,内其记录、备案的制度。
    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据此,我国现行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有如下内涵:第一,预售合同登记仅是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此登记区别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
    定的开发企业在预售前应当办理的整个项目的预售登记;第二,预售合同登记的义务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三,从登记部门的审查义务来看,登记机关进行的应当仅仅是形式审查。并不对交易的合法性和交易的真实性进行实质审查。由此,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作用是让登记部门知晓有关信息以用于管理,与合同的效力无关。就“备案”而言,指的是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以备查考,并无审查、批准的要求。预售合同登记并不具有使预售合同生效或者产生对抗力第三人的物权效力的作用,不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任何实质影响。因此,我国目前实行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仅仅是行政法意义上的合同管理备案制度,仅为行政管理的性质,不属于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据此,本题中C项并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应选项,本题答案应为BC。
    [陷阱点拨]本题的陷阱在于如何确定行政相对人是否特定以及房管局的登记行为是否可诉。关于B项中的通知,其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其是否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有种判断标准认为,只要行政行为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则该行为就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其针对的行政相对人就是特定的。这种判断标准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中显然是不成立的,因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都可能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造成影响,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而抽象行政行为需要通过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活动实现其作用。而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西方国家不同,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据此,本案中的通知针对的是非本地的乳制品企业,“非本地的”并不能限定具体的乳制品企业,该通知针对的行政相对人是不特定的.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

  • 第14题:

    刘某与高达公司签订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某区房地产管理局对该预售契约作出预售预购备案登记。后刘某了解到高达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超层部分,刘某遂以区房地产管理局违法办理备案登记,以自己购买的房屋为违法建筑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备案登记行为不是对预售合同效力的确认行为
    B.备案登记行为没有对刘某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C.高达公司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区房地产管理局在备案登记时没有尽到审查职责,应当对刘某的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登记备案行为不影响预售合同的效力,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因与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法院通知形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当事人。这种利害关系既包括与被诉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也包括与诉讼结果的利害关系;不仅包括直接利害关系,也包括间接利害关系。本题中,高达公司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第15题:

    下列案件,哪些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A.李某不服县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向法院起诉的

    B.李某不服房屋征收部门对其作出的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C.房屋征收部门以李某不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D.郭某不服房屋征收部门对其作出的征收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C
    解析: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五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立案的机关管辖;同时立案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立案”。可知,行政相对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立案。因为行政行为已经申请复议,在复议期间起诉的,诉的是原机关作出的原行政行为,若在诉讼期间,复议机关作出了撤销原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浪费司法资源。A项错误,当选。房屋征收决定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属于行政行为,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产生影响,可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B、D两项正确,不当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所谓行政协议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例如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等。我国的行政诉讼,原则上是“民告官”,没有“官告民”,原告应当是不享有行政权力的普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C选项房屋征收部门起诉李某不履行行政协议,不符合我国“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制度。C项错误,当选。

  • 第16题:

    秦某租住江某房屋,后伪造江某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吴某。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时未发现材料有假,便向吴某发放了房屋所有权证。江某发现房屋被卖时秦某已去向不明。江某以登记错误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登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判决房屋登记部门撤销颁发给吴某的房屋所有权证
    B:吴某是善意第三人,房屋登记部门不应当撤销给吴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C:江某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
    D:江某提起行政诉讼最长期限是20年,自房屋登记机关作出过户登记之日起计算

    答案:A,D
    解析:
    吴某的善意第三人的身份并不能成为不撤销该房屋登记行为的理由,对于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吴某应当通过民事途径解决。B说法错误。本案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C说法错误。

  • 第17题: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因某企业排污影响李某的鱼塘,李某要求某环保局履行监督职责,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
    B:某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非本地生产乳制品须经本市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在本地销售,违者予以处罚。某外地乳制品企业对通知提起诉讼
    C:刘某与某公司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某区房管局对此进行预售预购登记。后刘某了解到某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房屋,遂以某区房管局违法办理登记为由提起诉讼
    D:《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先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张某对名称预先核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

    答案:B
    解析:
    【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详解】《行政诉讼法》第2、11、12条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根据规定,法院只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部分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其表现形式既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A选项中,李某要求某环保局履行监督职责遭拒绝,环保局即是以不作为的形式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五)项的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B选项中,市政府的通知属于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能够反复适用的命令,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二)项的规定,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C选项中,区房管局办理的预售预购登记是对刘某与某公司之间预售预购法律关系的确认,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D选项中,工商登记管理机关针对张某作出的预先核准决定是对“特定事项与特定人”作出的处理,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陷阱】具体行政行为的基本要素主要有以下几项:①具体行政行为是法律行为,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行政意思表示;②具体行政行为是对特定人与特定事项的处理,而抽象行政行为是针对不特定事项和不特定人安排的可以反复适用的普遍性规则;③具体行政行为是单方行政职权行为,不需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意;④具体行政行为是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是实现行政职能的外部行政措施。

  • 第18题:

    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公司登记机关作出的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B.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C.当事人因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查阅权受到侵害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D.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答案:A
    解析:
    (1)选项A:公司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不予核准、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选项B: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3)选项C: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原告查阅行政许可决定及有关档案材料或者监督检查记录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告在法定或者合理期限内准予原告查阅(或者,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公开,公众有权查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4)选项D: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知识点】 其他章节

  • 第19题:

    刘某与高达公司签订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某区房地产管理局对该预售契约作出预售预购备案登记。后刘某了解到高达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超层部分,刘某遂以区房地产管理局违法办理备案登记,造成自己购买的房屋为违法建筑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不正确?()

    • A、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备案登记行为不是对预售合同效力的确认行为
    • B、备案登记行为没有对刘某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C、刘某与高达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 D、区房地产管理局在备案登记时没有尽到审查职责,应当对刘某的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行政诉讼法》根据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政案件中,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曹某为设立公司先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对不予预先核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
    • B、吴某与房产开发公司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某区房管局对此进行预售预购登记,后吴某了解到房产开发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房屋,遂以某区房管局违法办理登记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 C、某市政府制发文件,要求凡非本地生产禽蛋制品须经本市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在本地销售,违者予以处罚,某外地禽蛋制品企业对该文件不服提起诉讼
    • D、某化工厂排污影响王某的鱼塘,王某要求某环保局履行监管职责,遭到拒绝后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多选题
    1997年沈某取得一房屋的房产证。2001年5月,媳妇李某以委托代理人身份到某市房管局办理换证事宜,在申请书一栏中填写“房屋为沈某、沈某某(沈某的儿子)共有”,但沈某后领取的房产证中在共有人一栏空白。2005年沈某将此房屋卖给赵某,并到某市房管局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赵某领取了房产证。沈某某以他是该房屋的共有人为由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某市人民政府以房屋转移登记事实不清撤销了房屋登记。赵某和沈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
    A

    沈某某和李某为本案的第三人

    B

    某市房管局办理此房屋转移登记行为是否合法不属本案的审查对象

    C

    某市房管局为沈某办理换证行为是否合法不属本案的审查对象

    D

    李某是否有委托代理权是法院审理本案的核心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题中,李某虽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办理换证事宜,但与复议决定无利害关系,不能成为第三人。
    BCD三项,《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款、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某市人民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行政行为,被诉行政行为应为复议机关的决定,法院审理的核心是复议机关的决定是否合法,某市房管局办理换证行为及办理此房屋转移登记行为虽与案件有关,但均不属案件的审理对象,法院不能对其合法性作出裁判。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诉讼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

    某居民对政府颁布的行政规章不服提起诉讼

    B

    某职员对公司扣减其奖金的措施不服提起诉讼

    C

    某经营者对工商部门吊销经营许可证不服提起诉讼

    D

    某公务员对其所在机关作出的有关任免决定不服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行政诉讼法》根据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政案件中,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

    曹某为设立公司先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对不予预先核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

    B

    吴某与房产开发公司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某区房管局对此进行预售预购登记,后吴某了解到房产开发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房屋,遂以某区房管局违法办理登记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C

    某市政府制发文件,要求凡非本地生产禽蛋制品须经本市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在本地销售,违者予以处罚,某外地禽蛋制品企业对该文件不服提起诉讼

    D

    某化工厂排污影响王某的鱼塘,王某要求某环保局履行监管职责,遭到拒绝后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A
    解析: 【该题针对“不受理的案件”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24题:

    多选题
    秦某租住江某房屋,后伪造江某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吴某。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时未发现材料有假,便向吴某发放了房屋所有权证。江某发现房屋被卖时秦某已去向不明。江某以登记错误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登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法院应判决房屋登记部门撤销颁发给吴某的房屋所有权证

    B

    吴某是善意第三人,房屋登记部门不应当撤销给吴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C

    江某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

    D

    江某提起行政诉讼最长期限是20年,自房屋登记机关作出过户登记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项,《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①主要证据不足的;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职权的;⑤滥用职权的;⑥明显不当的。本题中,秦某伪造江某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并未发现材料有假,属于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
    B项,虽然吴某属于善意,但是其是否善意不影响对行政行为是否违法的认定,其遭受的损失应当另案处理
    C项,《行政复议法》第3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题不属于复议前置的范围。
    D项,《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题中涉及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行政诉讼,符合行政诉讼最长保护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