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某打桩船职工冯某上身伸进笼口检查柴油锤,被正在下降的提升架挤压,由于当时指挥紧急停车,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但不幸的是冯某右肋已骨折。问题:(1)该事故的等级?(2)造成该事故的原因?(3)有何防范措施,防治该事故的发生?

题目
问答题
某打桩船职工冯某上身伸进笼口检查柴油锤,被正在下降的提升架挤压,由于当时指挥紧急停车,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但不幸的是冯某右肋已骨折。问题:(1)该事故的等级?(2)造成该事故的原因?(3)有何防范措施,防治该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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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若冯某没有怀孕,则下列关于冯某经济补偿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冯某无权得到经济补偿 B.冯某有权得到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C.冯某有权得到1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D.冯某有权得到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D
    劳动合同届满,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满l年支付1个月,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满6个月支付1个月的工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 第2题:

    冯某因敲诈勒索而被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该案件的时候——。

    A.应当讯问冯某

    B. 可以讯问冯某

    C. 一般情况下,应当不讯问冯某

    D. 特殊情况下才可以不讯问冯某


    正确答案:A

  • 第3题:

    文某在倒车时操作失误,撞上冯某新买的轿车,致其严重受损。冯某因处理该事故而耽误了与女友的约会,并因此争吵分手。文某同意赔偿全部的修车费用,但冯某认为自己的爱车受损并失去了女友,内心十分痛苦,要求文某赔一部新车并赔偿精神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文某应当赔偿冯某一部新车
    B:文某应向冯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C:文某应向冯某赔礼道歉
    D:法院不应当支持冯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答案:D
    解析:
    如果受损财产仍能通过修理恢复原状,则应当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则应请求折价赔偿,冯某要求文某赔新车于法无据,A项排除。冯某的轿车和恋爱关系不属于法律规定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范畴。B项错误,D项正确。关于C项,《民法通则》仅对姓名权等人身权利的侵害规定了赔礼道歉的责任承担方式,对一般的财产损害则不适用此种责任承担方式,C于法无据,亦应排除。

  • 第4题:

    一日,冯某和杨某两人喝了些酒,闲得无聊,就提出用枪射击玩,于是两人在前方50米空地摆上几个空啤酒瓶,然后各自拿出枪比枪法。射击过程中,沈某碰巧路过空地不幸被二人的枪弹击中死亡,经查是被冯某的一颗子弹打中心脏,而杨某没有击中沈某。根据我国刑法,对于二人射击将沈某打死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B:冯某是主犯,杨某是帮助犯
    C:冯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杨某不构成犯罪
    D:我国刑法对这种共同过失犯罪没有明文规定

    答案:C
    解析:
    【考点】共同过失犯罪的处理。详解:我国《刑法》第25条第2款明确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可见AB项错误,D项说法也不正确。

  • 第5题:

    孙某将自己的房屋卖给胡某,并且将房屋交给胡某使用,但未办理房屋登记,后来因冯某出价更高,孙某又把该房屋卖给冯某。并与冯某办理了房屋登记,目前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  )。

    A、孙某
    B、胡某
    C、胡某和冯某
    D、冯某

    答案:D
    解析:
    物权变动必须以一种可以公开的能够表现物权变动的方式予以展示,并以此决定物权变动的效力。物权公示方式包括登记、交付。我国物权变动的关键点是,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要了解一项不动产的权利主体,就是查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人就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除登记错误需要依法更正的外;要了解动产的权利主体,就是看谁占有它,即动产在谁手里,谁就是该动产的权利人,除有相反证据的外。本题中,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人是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冯某。

  • 第6题:

    冯某有房屋2间,租给陈某居住,约定的租赁期限是5年。在第三年的时候,冯某不幸去世,该2间房屋由其子冯忠继承。冯忠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因为冯忠是房屋的新所有人
    • B、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但应当给陈某以适当补偿
    • C、无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因为陈某依原租赁合同的承租使用权对新房主继续有效
    • D、无权收回房屋,应当与陈某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C

  • 第7题:

    某晚,青年冯某溜入某宾馆一房间内,见入住该房间的女青年许某正在洗澡,衣服及包放在房间床上,冯某翻出包内300元现金后正欲出门,恰巧许某沐浴后出来看到,欲穿衣追撵冯某,冯某即把许某衣服抱起逃跑,许某因无衣服穿,羞于出门追赶。冯某构成()。

    • A、抢劫罪
    • B、抢夺罪
    • C、盗窃罪
    •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

  • 第8题:

    高某将其收藏的一幅毕加索的名画以20万元卖给冯某。其后,高某将其对冯某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王某并通知了冯某。高某将名画依约交付给冯某前,该画因不可抗力灭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冯某有权对高某主张解除合同,并拒绝王某的给付请求
    • B、冯某有权对高某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王某的给付请求
    • C、冯某不得对高某主张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绝王某的给付请求
    • D、冯某不得对高某主张解除合同,且不得拒绝王某的给付请求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冯某涉嫌犯罪被某市公安局执行监视居住,其间,冯某多次授意其表兄李某干扰证人曾某作证,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该市公安局决定对冯某先行拘留,后提请批准逮捕。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0题:

    多选题
    冯某诉陈某人身伤害一案中,下列哪些人不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
    A

    本案的人民陪审员马某当时路过现场,目睹了两人打架的全过程

    B

    冯某申请法庭传唤目击者之一孙某出庭作证,孙某为聋哑人

    C

    本案书记员张某目睹了陈某殴打他的父亲

    D

    黄某是冯某的邻居,也是冯某的委托代理人,欲证明陈某曾扬言要报复冯某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C两项,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和参与民事诉讼的检察人员不能在本案中作为证人
    B项,《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57条规定,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D项,诉讼代理人不能在一个案件中既作代理人又作证人

  • 第11题:

    单选题
    某晚,青年冯某溜入某宾馆一房间内,见入住该房间的女青年许某正在洗澡,衣服及包放在房间床上,冯某翻出包内300元现金后正欲出门,恰巧许某沐浴后出来看到,欲穿衣追撵冯某,冯某即把许某衣服抱起逃跑,许某因无衣服穿,羞于出门追赶。冯某构成()。
    A

    抢劫罪

    B

    抢夺罪

    C

    盗窃罪

    D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一天中午,林某与冯某、刘某、曹某等人在一胡同内的饭馆门前相遇。冯某故意寻衅,撞了林某一下,林某即问:“你干什么?’’冯某说:“看你不顺眼!”双方遂发生口角,进而扭打起来。扭打过程中,冯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刮刀胡乱刺扎林某。林某的肩和背被刺中数刀,疼痛难忍,于是顺手从饭馆放在外面的瓷碗中拿起一只砸打冯某,欲求脱身。冯某头皮被砸出血,无比恼怒,便抱着林某继续猛刺并喊刘某、曹某过来帮忙。林某腿、臀、腹部又被刺中数刀。此时,刘某手持刮刀赶了过来。林某见势不妙,便更加用力地用瓷碗砸打冯某的头部。瓷碗砸碎后,尖角扎中冯某的颈部动脉,冯某当即出血倒地。刘某、曹某等见状,顾不得打林某了,忙将冯某抬起送往医院抢 救。林某趁机捂住腹部伤口逃往胡同口,没走多远,便被接到报案赶到的巡警抓住。冯某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林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正确答案: (1)林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2)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3)本案中,林某是在受到冯某行凶侵害,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被迫自卫造成冯某死亡的。林某的行为符合《刑法》第20条第3款关于特别防卫权的规定,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13年10月演员冯某工资收入6,000元,。冯某编著的一文艺作品被电视台改编电视剧,电视台支付给冯某3,200元,根据以上资料计算冯某10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解:分析电视台支付的为特许权使用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电视台支付的为特许权使用费:应纳个人所得税=800(元)(2)应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10月共应纳的个人所得税=800+145=945(元)

  • 第14题:

    2004年2月,冯某在一家饭馆吃饭时,因与服务员发生口角,被饭馆保安钱某打伤,后钱某逃跑,冯某向公安机关报案。2004年10月,钱某因盗窃行为被公安机关抓获。但公安机关对钱某殴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应再给予处罚。(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的钱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已经由冯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属于在六个月内被公安机关发现的情形,要依法予以追究,给予处罚。

  • 第15题:

    冯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租期 2 年,租金每月 1000 元。合同履行 1 年后,张某向冯某提出能否转租给翁某,冯表示同意。张某遂与翁某 达成租期 1 年、月租金 1200 元的口头协议。翁某接手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冯某得知后欲收回房屋。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冯某与张某间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
    B.张某将房屋转租后,冯某有权按每月 1200 元向张某收取租金
    C.冯某有权要求张某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D.冯某有权要求翁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C
    解析:
    承租人的转租权、不定期租赁[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215条的规定,租赁期限6月以上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在本题中,冯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租期2年,因此,租赁合同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选项A正确。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在本题中,张某经过冯某的同意,将门面转租给了翁某,此时,张某和翁某的转租合同和张某与冯某的门面租赁合同都是有效的,冯某有权按每月1000向张某收取租金,张某有权按每月1200元向翁某收取租金。故选项B错误。翁某接手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根据《合同法》规定,张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冯某有权要求张某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故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 第16题:

    孙某将自己的房屋卖给胡某,并且将房屋交给胡某使用,但未办理房屋登记,后来因冯某出价更高,孙某又把该房屋卖给冯某。并与冯某办理了房屋登记,目前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 )。(2012年真题)

    A.孙某
    B.胡某
    C.胡某和冯某
    D.冯某

    答案:D
    解析:
    物权变动必须以一种可以公开的能够表现物权变动的方式予以展示,并以此决定物权变动的效力。物权公示方式包括登记、交付。我国物权变动的关键点是,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要了解一项不动产的权利主体,就是查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人就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除登记错误需要依法更正的外;要了解动产的权利主体,就是看谁占有它,即动产在谁手里,谁就是该动产的权利人,除有相反证据的外。本题中,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人是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冯某。

  • 第17题:

    1999年4月4日,冯某因持刀抢劫被公安局依法逮捕。冯某的父亲冯某某为使其儿子逃避法律制裁,找到派出所的民警李某,请李某帮忙想办法如何处理。李某就在笔记本上写了“1985.5.12(公历)”的字样。冯某某将李某写的这张纸条交给了公安局户籍科的郭某。郭某按照纸条上写的时间,重新填写了冯某的户口底卡,把冯某的出生时间由1983年2月7日改为1985年5月12日。1999年4月15日,李某利用其职务之便到公安局看守所会见了冯某,把改小年龄之事告诉了冯某,以便统一口径。对于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
    A.构成包庇罪
    B.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C.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
    D.构成徇私枉法罪


    答案:A
    解析:
    解析:B项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李某并非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不能构成该罪。D项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94条,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人员,本题中李某并非负有侦查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其只是利用了公安干警的身份条件,向犯罪嫌疑人透露有关伪造证据的情况,不构成徇私枉法罪。李某在修改身份证底卡的过程中,仅仅提供了修改建议,并未亲自实施修改行为,而且也只是对冯某通风报信。故构成包庇罪。

  • 第18题:

    某打桩船职工冯某上身伸进笼口检查柴油锤,被正在下降的提升架挤压,由于当时指挥紧急停车,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但不幸的是冯某右肋已骨折。问题:(1)该事故的等级?(2)造成该事故的原因?(3)有何防范措施,防治该事故的发生?


    正确答案: (1)该事故为重伤事故。
    (2)违章作业,现场缺乏安全监控人员。
    (3)1)悬锤提架时禁止检查,提架提锤时不得将身体伸进架内笼口危险区。2)起吊物件下不准站人,操作。3)加强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监管。

  • 第19题:

    16周岁的冯某因无证销售猪肉,被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查获,并作出罚款2000元。当冯某欲提出申请复议时不幸病故,代替冯某提出申请复议的可以是()。

    • A、法定代理人
    • B、冯某所在村村委
    • C、冯某哥哥委托的代理人
    • D、冯某哥哥

    正确答案:A,C,D

  • 第20题:

    廖某醉酒后和朋友冯某发生争执,廖某欲动手对冯某进行殴打,民警赶到后及时制止,并通知其家属将廖某领回看管。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1题:

    15周岁的冯某因无证销售猪肉,被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查获,并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可以代为冯某提起行政诉讼。

    • A、法定代理人
    • B、冯某所在村村委
    • C、冯某哥哥委托的代理人
    • D、冯某哥哥

    正确答案:A,C,D

  • 第22题:

    单选题
    张某将自己的房屋卖给胡某,并将该房屋交给胡某使用,但未办理转移登记;后来因冯某出价更高,张某又把该房屋卖给冯某,并与冯某办理了转移登记。目前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  )。
    A

    张某

    B

    胡某

    C

    胡某和冯某

    D

    冯某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文某在倒车时操作失误,撞上冯某新买的轿车,致其严重受损。冯某因处理该事故而耽误了与女友的约会,并因此争吵分手。文某同意赔偿全部的修车费用,但冯某认为自己的爱车受损并失去了女友,内心十分痛苦,要求文某赔一部新车并赔偿精神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文某应当赔偿冯某一部新车

    B

    文某应向冯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C

    文某应向冯某赔礼道歉

    D

    法院不应当支持冯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由于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功能是补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所以在受害人财产受到侵害的前提下,首先应当恢复原状,在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原状有困难的情况下,才能够适用折价赔偿的责任方式。本题中,文某支付全部修车费用足以赔偿冯某的损失,无须赔偿一部新车。
    BD两项,精神损害赔偿是受害人因人身权益遭受损害或者遭受精神痛苦而获得的金钱赔偿。《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精神损害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不法侵害,遭受的精神上的痛苦。《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本题中,冯某遭受的侵害是财产权非人格权或身份权,新买的轿车也并非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冯某无权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项,赔礼道歉是指行为人通过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向受害人进行道歉,以取得谅解的一种责任方式。其主要适用于对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侵害以及对著作权和邻接权的侵害。冯某的轿车受损害不适用赔礼道歉。

  • 第24题:

    问答题
    某打桩船职工冯某上身伸进笼口检查柴油锤,被正在下降的提升架挤压,由于当时指挥紧急停车,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但不幸的是冯某右肋已骨折。问题:(1)该事故的等级?(2)造成该事故的原因?(3)有何防范措施,防治该事故的发生?

    正确答案: (1)该事故为重伤事故。
    (2)违章作业,现场缺乏安全监控人员。
    (3)1)悬锤提架时禁止检查,提架提锤时不得将身体伸进架内笼口危险区。2)起吊物件下不准站人,操作。3)加强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监管。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