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
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建华公司列为第三人
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和建华公司是被告
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未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第1题:
如果在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起的诉讼的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得知天龙公司与建华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存在争议,并根据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正在进行仲裁,人民法院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出的诉讼正确的处理办法有( )。 A.诉讼中止 B.诉讼终结 C.继续审理 D.驳回起诉
第2题:
如果本案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那么,诉讼标的仍然是侵权法律关系吗?
第3题:
如果恒大公司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安荣区百川公司又提出天龙公司欠其20万元货款,到期无力归还,因此,百川公司采取与恒大公司同样的实现债权的方式,向该人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如果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各自提起的诉讼合并审理,本案中当事人诉讼地位是( )。
A.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B.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建华公司为第三人
C.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D.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建华公司为第三人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合一判决的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共同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第4题:
关于丙公司向丁公司主张代位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丙公司应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B.丙公司应以丁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C.因甲公司曾发出催款通知书,丙公司物权提起代位权诉讼
D.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丁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对丙公司主张
本题考点为代位权及其行使。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应以丁公司为被告,甲公司未采取仲裁,诉讼的方式催要款项,
所以丙公司可以要求代位诉讼。丁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对丁公司主张。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D。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设甲欲行使代位权,其应满足的条件是:()
第8题:
甲应以乙的名义提起诉讼
乙的债权可为抚恤金债权
乙对丙的债权未提起诉讼
乙未与丙订有仲裁协议
第9题:
诉讼中止
诉讼终结
继续审理
驳回起诉
第10题:
第11题:
乙公司应当以丙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乙公司应当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撤销权诉讼
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第12题:
安置费给付请求权
劳动报酬请求权
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因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第13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一直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乙公司遂依法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当以丙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B.乙公司应当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撤销权诉讼
C.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D.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第14题:
滨海市安平区天龙公司欠安华区恒大公司货款人民币50万元,安乐区建华公司欠安平区天龙公司货款人民币100万元,此两项货款均已届还款期限,但尚未偿还。恒大公司急于用款,经调查了解天龙公司无力还款,便多次催促天龙公司向建华公司索还欠款,天龙公司置之不理。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76.在已知天龙公司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恒达公司欲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如果提起诉讼,本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
A.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
B.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建华公司列为第三人
C.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和建华公司是被告
D.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未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人地位。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第15题:
如果在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起的诉讼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得知天龙公司与建华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存在争议,并根据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正在进行仲裁,人民法院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出的诉讼正确的处理办法有( )。
A.诉讼中止
B.诉讼终结
C.继续审理
D.驳回起诉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由于仲裁排除诉讼管辖,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起诉的被告为建华公司,其与天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约定了仲裁管辖,建华公司可以仲裁协议对抗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的起诉。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设乙提起代位权诉讼后,丙的另一债权人庚也提起了代位权诉讼,此案应如何处理?()
第19题:
甲对乙的债务清偿期已届满却未履行,乙欲就甲对他人享有的债权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享有的下列债权中,乙可代位行使的是()。
第20题:
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
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建华公司列为第三人
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和建华公司是被告
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未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第21题:
调和
调解
仲裁
诉讼
第22题:
因甲已经书面通知丙偿还债务,乙不得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
因甲已经对丁提起诉讼,乙可以对丁提起代位权诉讼
甲对丁的债权属于专属债权,乙不得对丁提起代位权诉讼
因乙对甲的债权专属于自身,乙不得提起代位权诉讼
第23题:
丙公司应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丙公司应以丁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因甲公司曾发出催款通知书,丙公司无权提起代位权诉讼
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丁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对丙公司主张
第24题:
乙银行可以直接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
乙银行行使代位权应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乙银行应自行承担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乙银行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