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Ⅶ、Ⅸ、Ⅹ
Ⅱ、Ⅶ、Ⅸ、Ⅹ
Ⅱ、Ⅶ、Ⅹ、Ⅸ
Ⅱ、Ⅶ、Ⅹ、Ⅻ
Ⅱ、Ⅴ、Ⅸ、Ⅹ
第1题:
妊娠全程使用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
妊娠全程使用华法林,分娩时使用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
妊娠前期应用肝素,中后期使用华法林,分娩时再转为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
妊娠全程及分娩使用华法林
分娩前12小时停用普通肝素和低分子肝素,分娩后肝素或低分子肝素与华法林重叠使用4-5天,华法林对哺乳没有影响
第2题:
可以直接使用华法林抗凝治疗
使用普通肝素抗凝,然后过渡到口服华法林
使用低分子肝素抗凝治疗5d后,改为口服华法林抗凝
使用低分子肝素加口服华法林抗凝,5d后停用低分子肝素
使用肝素和华法林抗凝,待INR≥2.0连续2d时,停用肝素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