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某市大同里莲花小区1号楼401室突然着火。401室的户主系该市某液化气公司的送气工孙某,一家5口人在此居住。昨天孙某临时将尚未送出的4个液化气钢瓶存放该室,由于液化气泄露而引发火灾。该市110指挥中心接警后,对该事件的研判正确的有()。A迅速定位火灾发生地点B该火灾为治安灭害事故C立即启动应急联动机制D及时转接消防指挥调度台

题目
多选题
某市大同里莲花小区1号楼401室突然着火。401室的户主系该市某液化气公司的送气工孙某,一家5口人在此居住。昨天孙某临时将尚未送出的4个液化气钢瓶存放该室,由于液化气泄露而引发火灾。该市110指挥中心接警后,对该事件的研判正确的有()。
A

迅速定位火灾发生地点

B

该火灾为治安灭害事故

C

立即启动应急联动机制

D

及时转接消防指挥调度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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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8年)孙某同时在甲、乙两家公司就业,甲公司没有为孙某缴纳工伤保险费,乙公司为孙某缴纳了工伤保险费。某日,孙某在甲公司工作时因工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有关部门评定为二级残疾,需要护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下列关于孙某工伤保险权益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孙某的伤残津贴应由乙公司支付
    B.孙某的生活护理费应由甲公司支付
    C.孙某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应由甲公司支付
    D.孙某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由乙公司支付
    E.孙某的住院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至六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因此A、D项不符合题意。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工伤赔偿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B、C符合题意。职工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因此E选项错误。

  • 第2题:

    赵某、钱某、孙某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赵某、钱某均以100万元现金出资,孙某以办公楼作价200万元出资。后因为市场因素导致该房产仅值160万元。公司债权人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孙某承担补足出资责任。已知当事人之间并无其他约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孙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赵某、钱某承担连带责任
    B.孙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赵某、钱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孙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赵某、钱某不承担责任
    D.孙某不承担补足出资责任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的出资。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3题:

    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知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吴某是甲公司的房地产经纪人。业主孙某委托甲公司以孙某名义销售自己的一处房产。吴某与孙某进行洽谈,最终甲公司同意为孙某销售其房产。随后,甲公司在一家报纸上刊登了有关孙某房产信息的广告。不久,刘某来到了甲公司要求购买孙某的房产,吴某接待了他。经过谈判,刘某和孙某在三天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吴某在接待刘某时,正确的做法为( )。

    A.为客户刘某着想,向刘某承诺可以帮助把房价压低一些
    B.了解刘某的购房要求,并进行详细记录
    C.在刘某希望看房时,吴某要求刘某按公司规定交500元“看房费”
    D.如果刘某没有提出看房的要求,吴某可以不带刘某去看房

    答案:B
    解析:
    A项,房地产经纪人吴某应以委托人孙某价格的要求,与刘某进行商谈。C项,房地产经纪机构收取佣金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赚取差价及谋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非法收益;不得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D项,吴某有义务带刘某去看房。

  • 第4题:

    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四人共同设立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在履行出资义务时,孙某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后来,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债权人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提出下列要求,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要求孙某缴足出资
    B.要求孙某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要求孙某转让股权的恶意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D.要求公司董事也承担相应责任
    E.要求孙某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全部责任

    答案:A,B,C
    解析:
    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5题:

    某市大同里莲花小区1号楼401室突然着火。401室的户主系该市某液化气公司的送气工孙某,一家5口人在此居住。昨天孙某临时将尚未送出的4个液化气钢瓶存放该室,由于液化气泄露而引发火灾。该市110指挥中心接警后,对该事件的研判正确的有()。

    • A、迅速定位火灾发生地点
    • B、该火灾为治安灭害事故
    • C、立即启动应急联动机制
    • D、及时转接消防指挥调度台

    正确答案:A,B,C,D

  • 第6题:

    2006年9月25日,有人提供线索,特大持枪抢劫银行案犯罪嫌疑人孙某在某市某旅馆出现,某市公安局立即指派民警强某、董某和赵某等四人前往抓捕。在夜间10时左右,孙某回旅馆休息,民警强某、赵某等人见抓捕时机成熟,扑向犯罪嫌疑人孙某,不料孙某身手十分敏捷,从民警手中挣脱,逃往房间。民警强某一边追赶一边拔出手枪,见孙某也已拔出手枪,情况十分紧急,直接向孙某开枪射击,击中孙某腿部。孙某一边瘸腿逃跑,一边开枪还击。此时,另外三位民警也都已拔出手枪进行追赶。孙某流血过多已无体力逃跑,被民警围住,但仍然不听从民警命其扔掉手枪的指令,继续负偶顽抗。强某又开了一枪,击中孙某胸部,孙某当场死亡。民警强某直接开枪射击孙某并击中孙某腿部的行为是否合法,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民警强某直接开枪射击孙某并击中孙某腿部的行为合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产安全的,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依照上述规定,对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 第7题:

    某市大同里莲花小区1号楼401室突然着火。401室的户主系该市某液化气公司的送气工孙某,一家5口人在此居住。昨天孙某临时将尚未送出的4个液化气钢瓶存放该室,由于液化气泄露而引发火灾。事故所属辖区的消防中队快速赶赴现场。平时沿路有许多占到经营的小商贩和违章停靠车辆严重影响行驶速度,可是,消防中队却讯速地赶到了现场。下列关于消防中队迅速达到现场的说法最正确的是()。

    • A、消防车绕道行驶
    • B、消防官兵迅速下车清理疏通
    • C、属地派出所赶来帮助清理疏通
    • D、110指挥中心调度有方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孙某今年十七周岁,离家出外在一家建筑公司打工。由于工期较紧,公司安排孙某和其他一些工人搅拌泥浆,每天工作10个小时。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建筑公司雇佣孙某是违法的。
    • B、建筑公司雇佣外地的未成年人是违法的。
    • C、建筑公司安排孙某过重的劳动是违法的。
    • D、公司没有违法,因为孙某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可以被雇佣。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单选题
    某市大同里莲花小区1号楼401室突然着火。401室的户主系该市某液化气公司的送气工孙某,一家5口人在此居住。昨天孙某临时将尚未送出的4个液化气钢瓶存放该室,由于液化气泄露而引发火灾。事故所属辖区的消防中队快速赶赴现场。平时沿路有许多占到经营的小商贩和违章停靠车辆严重影响行驶速度,可是,消防中队却讯速地赶到了现场。下列关于消防中队迅速达到现场的说法最正确的是()。
    A

    消防车绕道行驶

    B

    消防官兵迅速下车清理疏通

    C

    属地派出所赶来帮助清理疏通

    D

    110指挥中心调度有方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较为特殊,属于比较最优选项类题目,需结合选项分析。
    A项错误,绕道而行是可以的,但是绕道也有很多未知因素,并非迅速到达最佳选项。
    B项错误,消防官兵清理火灾是行家里手,但是清理占道经营的小商贩和违章停靠车辆效果并不理想。
    C项正确,对于当地的治安和秩序,属地派出所是最有影响力的,且熟悉当地的情况,因此由他们来疏通效果最好。
    D项错误,110指挥中心调度有方过于宏观,不合题意。
    故正确答案为C。

  • 第10题:

    问答题
    孙某与林某均为胜利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公司)的董事。2002年5月,孙某、林某又与其所任职公司以外的张某、王某共同开办了一家冷饮厂。该冷饮厂的主要产品为酸奶和冰激淋,与胜利公司的产品相同。2004年4月,胜利公司发现了这一情况,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免去孙某与林某的董事职务,并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孙某与林某赔偿损失。经查,孙、林二人在经营冷饮厂期间,共获经营收入25万元。问: 孙某与林某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孙某与林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关于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与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的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四人共同设立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在履行出资义务时,孙某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后来,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债权人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提出下列要求,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

    要求孙某缴足出资

    B

    要求孙某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

    要求发起人赵某、钱某和李某对孙某未履行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D

    要求公司董事也承担相应责任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核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选项A正确),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补足出资也是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选项B正确)。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选项C正确);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 第12题:

    多选题
    张某、孙某、李某三人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张某以货币出资,孙某以一项生产技术专利出资,李某以一处房产出资。以下做法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

    张某将其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

    B

    孙某出资的专利作价由其自行估计,张某和李某没有提出异议

    C

    为了简化手续,李某没有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D

    公司成立后,张某发现孙某的生产技术专利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要求孙某补足差额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第13题:

    某市工商局因孙某销售假冒商品罚款1万元,孙某对此不服,欲提起行政复议。不料孙某突然死亡。依法.()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A.孙某的侄子
    B.孙某的父母
    C.孙某被别人收养的非婚生儿女
    D.与孙某同居但未进行婚姻登记的张某

    答案:B
    解析:
    《行政复议法》规定,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法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本题只有B选项符合条件。

  • 第14题:

    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知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吴某是甲公司的房地产经纪人。业主孙某委托甲公司以孙某名义销售自己的一处房产。吴某与孙某进行洽谈,最终甲公司同意为孙某销售其房产。随后,甲公司在一家报纸上刊登了有关孙某房产信息的广告。不久,刘某来到了甲公司要求购买孙某的房产,吴某接待了他。经过谈判,刘某和孙某在三天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孙某与刘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的内容为(  )。

    A.房地产交付日期
    B.房地产价款的支付方式
    C.房地产面积差异的处理办法
    D.房地产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答案:A,B
    解析: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基本内容:①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情况;②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③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④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⑤委托期限;⑥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 第15题:

    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知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吴某是甲公司的房地产经纪人。业主孙某委托甲公司以孙某名义销售自己的一处房产。吴某与孙某进行洽谈,最终甲公司同意为孙某销售其房产。随后,甲公司在一家报纸上刊登了有关孙某房产信息的广告。不久,刘某来到了甲公司要求购买孙某的房产,吴某接待了他。经过谈判,刘某和孙某在三天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下列关于甲公司销售孙某房产业务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

    A.甲公司是孙某房产的所有人
    B.此项经纪业务为房地产代理
    C.此项经纪业务为房地产居间
    D.此项经纪业务为房地产广告

    答案:B
    解析:
    房地产代理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按照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以委托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房地产交易,并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的经纪行为。此案例中,甲公司受业主孙某委托以孙某名义销售自己的一处房产的行为,是房地产代理行为。

  • 第16题:

    孙某和张某共同举办了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幼儿园,由张某担任园长,该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是()。

    A. 张某
    B. 孙某
    C. 孙某和张某
    D. 教职工大会


    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校长担任。本题中,张某担任园长,故张某为该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 第17题:

    民警孙某和于某在执行查车任务,在检查王某驾驶的车辆时,发现有可疑之处,便叫王某下车接受盘查,王某突然转身走到车尾箱后拿出了一个皮包就跑,民警孙某喝令王某站住,王某突然从包里拿出一支手枪朝孙某开枪,孙某随即拔枪还击,最后将王某击伤。孙某可以使用武器的合法理由是()。

    • A、王某携带枪支拒捕
    • B、王某暴力袭击警察,危及孙某的生命安全
    • C、王某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 D、王某开枪危害了公共安全

    正确答案:A,B

  • 第18题:

    孙某还有一个月就满17岁了,因为家境困难,前往邻省某建筑公司的工地当搬运工,由于工期很紧,孙某公司安排孙某和其他12名工人每人每天工作九个半小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某建筑公司雇佣孙某是违法的
    • B、某建筑公司不得雇佣外地未成年人
    • C、孙某已过16岁,某建筑公司可合法雇佣他
    • D、某建筑公司安排孙某过重劳动是违法的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某市大同里莲花小区1号楼401室突然着火。401室的户主系该市某液化气公司的送气工孙某,一家5口人在此居住。昨天孙某临时将尚未送出的4个液化气钢瓶存放该室,由于液化气泄露而引发火灾。针对平时小商贩占道经营、违章停靠车辆和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公安民警应加大对其法治宣传教育。下列不属于此项工作内容的是()。

    • A、宣传占到经营是违法的
    • B、宣传消防车辆有优先通行权
    • C、宣传公民有主动避让消防车辆的义务
    • D、宣传公民要遵守社会公德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多选题
    某市大同里莲花小区1号楼401室突然着火。401室的户主系该市某液化气公司的送气工孙某,一家5口人在此居住。昨天孙某临时将尚未送出的4个液化气钢瓶存放该室,由于液化气泄露而引发火灾。该消防中队到达现场时,401室已是一片火海,一团团火舌从窗户喷涌而出。小区1号楼居民纷纷撤离。此时,消防现场指挥员恰当的处置措施有()。
    A

    研究扑救方案和分工部署

    B

    了解火情周边情况和人员被困情况

    C

    在得知火场有液化气瓶时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

    D

    在得知火场有液化气瓶时立即命令消防员进入火场将其搬出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一)使用各种水源;
    (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五)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A项正确,现场指挥员只有在研究扑救方案和分工部署后,才能更好调配人员,扑灭火情。
    B项正确,了解火情周边情况和人员被困情况,是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的要求。
    C项正确,在得知火场有液化气瓶时应当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以更好地确保群众及消防员的安全。
    D项错误,在得知火场有液化气瓶时,不能立即命令消防员进入火场将其搬出,应该了解现场具体情况之后再做决定。
    故正确答案为ABC。

  • 第21题:

    问答题
    孙某与林某均为胜利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公司)的董事。2002年5月,孙某、林某又与其所任职公司以外的张某、王某共同开办了一家冷饮厂。该冷饮厂的主要产品为酸奶和冰激淋,与胜利公司的产品相同。2004年4月,胜利公司发现了这一情况,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免去孙某与林某的董事职务,并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孙某与林某赔偿损失。经查,孙、林二人在经营冷饮厂期间,共获经营收入25万元。问: 胜利公司免去孙某与林某董事职务的行为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 胜利公司免去孙某、林某董事职务的行为合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于孙某、林某的上述违法行为,除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外,并可由公司给予二人处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张某、孙某、李某三人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张某以货币出资,孙某以一项生产技术专利出资,李某以一处房产出资。以下做法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2016年7月真题]Ⅰ.张某将其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Ⅱ.孙某出资的专利作价由其自行估计,张某和李某没有提出异议Ⅲ.为了简化手续,李某没有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Ⅳ.公司成立后,张某发现孙某的生产技术专利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要求孙某补足差额
    A

    Ⅲ、Ⅳ

    B

    Ⅰ、Ⅱ

    C

    Ⅰ、Ⅲ、Ⅳ

    D

    Ⅰ、Ⅳ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第23题:

    问答题
    孙某与林某均为胜利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公司)的董事。2002年5月,孙某、林某又与其所任职公司以外的张某、王某共同开办了一家冷饮厂。该冷饮厂的主要产品为酸奶和冰激淋,与胜利公司的产品相同。2004年4月,胜利公司发现了这一情况,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免去孙某与林某的董事职务,并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孙某与林某赔偿损失。经查,孙、林二人在经营冷饮厂期间,共获经营收入25万元。问: 法院应如何判决?

    正确答案: 法院应判令孙某与林某经营冷饮厂所获收入25万元,归胜利公司所有。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