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回避的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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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回避的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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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回避的理由。


    正确答案: 《刑事诉讼法》第28条对回避的理由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当事人的近亲属范围为:夫、妻、父、母、子、女及同胞兄弟姐妹。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 第2题:

    简述间接证据的特点和适用。简述回避的理由和对象。


    正确答案:间接证据的特点:1.客观性,用于定案的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必须经查证属实,即必须都是客观真实的;2.关联性,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真实存在客观联系,对证明案件事实有实际意义;3.充分性,间接证据必须达到能够证明案件全部事实所需要的量;4.协调性,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5.完整性,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6.排他性,运用间接证据构成的证明体系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而且是排他的
    适用:1、应审查间接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和法律性。只有客观存在的、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且为法律容许的证据方可采用。2、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即有关犯罪事件、地点、过程、手段、工具、后果、目的、动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的等,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3、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如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地排除。4、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惟一的,确凿无疑的。
    回避的理由:
    1、本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本人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5、本人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的人的;6、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人民法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该规定适用于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7、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得再参与本案其他程序的审判,该规定适用于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8、参加本案侦查的侦查人员,如果调至人民检察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检察人员;该规定适用于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司法警察和人民检察院聘请或者指派的翻译人员和鉴定人;9、刑事诉讼法第228条和第245条。第228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第245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回避的对象:1、审判人员;2、检察人员;3、侦查人员;4、书记员;5、翻译人;6、鉴定人

  • 第3题:

    问答题
    试述回避的理由。

    正确答案: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但是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5.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4题:

    问答题
    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正确答案: 回避的理由: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5题:

    问答题
    申请回避的理由?

    正确答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应当回避的理由是:(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屑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5)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这是新《刑事诉讼法》第29条增设的回避理由。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简述回避的法定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正确答案: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的理由有: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5)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间接证据的特点和适用。简述回避的理由和对象。

    正确答案: 间接证据的特点:1.客观性,用于定案的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必须经查证属实,即必须都是客观真实的;2.关联性,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真实存在客观联系,对证明案件事实有实际意义;3.充分性,间接证据必须达到能够证明案件全部事实所需要的量;4.协调性,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5.完整性,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6.排他性,运用间接证据构成的证明体系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而且是排他的
    适用:1、应审查间接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和法律性。只有客观存在的、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且为法律容许的证据方可采用。2、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即有关犯罪事件、地点、过程、手段、工具、后果、目的、动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的等,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3、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如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地排除。4、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惟一的,确凿无疑的。
    回避的理由:
    1、本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本人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5、本人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的人的;6、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人民法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该规定适用于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7、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得再参与本案其他程序的审判,该规定适用于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8、参加本案侦查的侦查人员,如果调至人民检察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检察人员;该规定适用于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司法警察和人民检察院聘请或者指派的翻译人员和鉴定人;9、刑事诉讼法第228条和第245条。第228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第245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回避的对象:1、审判人员;2、检察人员;3、侦查人员;4、书记员;5、翻译人;6、鉴定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回避法定事由。

    正确答案: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判的
    (4)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前三项适用于审判人员以外的对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可推翻婚姻的法定理由。

    正确答案: 可推翻婚姻的法定理由是:
    (1)婚姻任何一方无能;
    (2)与讼人拒绝完婚;
    (3)婚姻任何一方并非忠诚同意结婚;
    (4)结婚任何一方是精神病者;
    (5)与讼人在结婚时患有传染性性病;
    (6)与讼人在结婚时已怀有另一男子的骨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回避的理由。

    正确答案: 《刑事诉讼法》第28条对回避的理由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当事人的近亲属范围为:夫、妻、父、母、子、女及同胞兄弟姐妹。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回避法定事由。


    正确答案: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判的
    (4)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前三项适用于审判人员以外的对象

  • 第14题:

    简述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正确答案: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 第15题:

    问答题
    简述申请回避的理由。

    正确答案: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6题:

    问答题
    试述适用自行回避的法定情形。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法定理由的例示性规定。

    正确答案: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同条第4款还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这是经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中增设的规定,这些规定增强了适用离婚法定理由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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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回避的法定情形。

    正确答案: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具有以下情形的应当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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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问答题
    回避制度的概念及其回避的理由。

    正确答案: 回避制度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该案的输送活动的一种诉讼制度。所谓不得参与该案的恰诉讼活动主要是指不得以诉讼参与人的身份从事对该案的翻译、鉴定工作。——应当回避的理由。第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第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由利害关系的。第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第四、与本案当事人由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五、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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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回避制度的法定事由、方式和时限是什么?

    正确答案: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行回避;另一种是申请回避。
    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时限,应当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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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继承权丧失的法定理由

    正确答案: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回避的方式及其回避事由。

    正确答案: (1)回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行回避;另一种是申请回避。
    (2)回避的事由: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当事人的请客送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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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回避制度的含义和回避的对象。

    正确答案: 回避制度,是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退出本案审理活动的一种审判制度。回避的对象: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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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4题:

    问答题
    简述公证员回避的含义及需回避的情形。

    正确答案: 回避是指公证人员不参与办理与其本人和亲属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公证事务,防止公证人员在公证中产生偏见,循私舞弊,作出不公正,不合法的决定。
    需回避的情形:
    ①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
    ②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
    ③与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正确办证的。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