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科(组)的科(组)长
主管领导(局长)
评估小组组员
税收管理员
稽查人员
同行业代表
第1题:
采取书面通知约谈的,要送达《纳税评估约谈说明建议书》,在告知评估对象约谈的时间、地点的同时,应将需要评估对象解释的疑点及提供的资料一并告知。()
第2题:
纳税评估模块中,对初评结果审阅时,左侧列表中显示()。
第3题:
在实施税务约谈的过程中,说法正确的有()
第4题:
纳税评估中当约谈结果审阅后,对于约谈结果没有异议时,可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批,可由评估最高负责人()。
第5题:
在约谈过程中,纳税评估人员应将发现的问题或疑点的详细情况列入()。
第6题:
纳税评估时,以下哪些流程需要主管领导(分管局长)审批()。
第7题:
评估小组组长
原约谈人员
重新分配的约谈人
税收管理员
第8题:
待评估的纳税人
待采集的纳税人
待审阅的纳税人
税收管理员列表
第9题:
《纳税评估约谈举证记录》
《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
《纳税评估分析表》
《纳税评估工作底稿》
第10题:
评估小组组长
原约谈人员
重新分配的约谈人员
税收管理员
第11题:
实施税务约谈前,应报经评估实施部门负责人批准,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约谈事由以及在指定时间到税务机关自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
税务约谈的对象只能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
税务约谈中,应使用《约谈笔录》记录纳税人对疑点问题的陈述说明,核对纳税人提供的举证资料,评估人员应当收集举证资料复印件,并与原件进行核对,填制《纳税评估评定处理情况表》。经约谈排除疑点的直接制作评定结果,尚未排除疑点的实施调查核实。
税务约谈工作一般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报经评估实施部门的主管局长批准。
第12题:
评估科(组)的科(组)长
主管领导(局长)
评估小组组员
税收管理员
稽查人员
同行业代表
第13题:
税收管理员进行纳税评估时,在对企业进行案头分析后对存在的疑点问题,根据现有资料不能明确判定,需要纳税人解释说明的,要进行()。
第14题:
纳税评估模块中当约谈结果审阅后,进行实地核查,将由()进行实地核查。
第15题:
纳税评估人员需要进行纳税约谈时,可由纳税评估人员事先向纳税人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提前通知纳税人。
第16题:
纳税评估中,对于初评结果审阅中,如果发现疑点需要约谈时,需要指定以下人员参与约谈()。
第17题:
一般情况下,纳税评估小组组长参与如下哪些环节()。
第18题:
信息采集
确定评估对象
约谈举证
评估处理
第19题:
约谈结果报告
纳税评估报告
纳税评估移送建议书
实地核查报告
第20题:
纳税人
税收管理员
评估小组
稽查人员
主管领导
以上都对
第21题:
补充约谈
实地核查
结束评估
重新约谈
第22题:
退回重新约谈
转交上级
进行实地核查
结束约谈
制作纳税评估报告
转其他部门
第23题:
计算机初评结果
基础信息采集
约谈结果
评估报告
移送建议书
以上都对
第24题:
采集数据录入
计算机初评
评估约谈与结果审阅
初评结果审阅
纳税评估移送
人员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