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A 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B 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C 丙正在担任B公司的法律顾问D 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题目
单选题
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
A

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B

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C

丙正在担任B公司的法律顾问

D

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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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独立董事可以在上市公司担任()

    A、独立董事

    B、董事长

    C、CEO

    D、总经理


    参考答案:A

  • 第2题:

    下列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自己公司规模不大,决定不设立独立董事
    B:乙上市公司准备召开董事会会议,但2名独立董事认为提供的资料不充分,遂联合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可以不予采纳,但应该说明理由
    C: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王某还兼任丙公司法务顾问
    D:丁上市公司决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答案:D
    解析:
    【考点】独立董事。详解:《公司法》第122条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所以,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独立董事,A选项错误。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4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董事会应按规定的时间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和有助于董事理解公司业务进展的信息和数据。当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所以,B选项中“董事会可以不予采纳,但应该说明理由”的说法错误。《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49条规定,上市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应独立于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独立董事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所以C选项中“王某还兼任丙公司法务顾问”的说法错误。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52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所以D选项正确。

  • 第3题:

    关于独立董事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B.独立董事具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职权
    C.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D.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 第4题:

    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人员中,()可以依法被选举担任监事。

    A:董事甲
    B:职工代表乙
    C:总经理丙
    D:独立董事丁

    答案:B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独立董事属于董事的范围,因此也不能担任监事。

  • 第5题:

    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该上市公司的副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甲公司的董事吴某的配偶

    答案:A,B,D
    解析:
    (1)选项AB: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选项A)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选项B),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选项C: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岳父不属于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选项D: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 第6题:

    甲、乙、丙、丁四人拟竞聘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位。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能够竞聘成功的是(  )。

    A.甲系A上市公司董事长的哥哥
    B.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C.丙长期为A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D.丁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答案:B
    解析:
    (1)选项AD: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等)和主要社会关系(兄弟姐妹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选项B: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尽管乙曾经在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但1年前已经卸任,不影响其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3)选项C: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 第7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下列关于独立董事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独立董事若连续 3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会予以免职
    B.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
    C.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担任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
    D.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 1/3 为独立董事

    答案:A
    解析:
    A 选项错误,独立董事的撤换应由股东大会决议,BCD 选项均正确。

  • 第8题:

    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正确答案:A,B,D

  • 第9题:

    单选题
    某上市公司拟聘任独立董事一名。甲为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大学同学;乙为在该公司中持股7%的某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丙曾任该公司财务部经理,半年前离职;丁为某大学法学院教授,兼职担任该公司子公司的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A

    B

    C

    D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题目中乙);(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题目中丙);(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题目中丁);(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 第10题:

    单选题
    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词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

    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

    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

    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

    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A

    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

    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

    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

    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正确答案: B,C
    解析: (1)选项AB: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2)选项C://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岳父属于主要社会关系,不在限制的范围内;(3)选项D: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第12题:

    多选题
    关于独立董事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

    甲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自己公司规模不大,决定不设立独立董事

    B

    乙上市公司准备召开董事会会议,但2名独立董事认为提供的资料不充分,遂联合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可以不予采纳,但应该说明理由

    C

    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王某还兼任丙公司法务顾问

    D

    丁上市公司决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C两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34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不得在上市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所以王某不能兼任丙公司法务顾问。
    B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31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当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董事会应当按规定的时间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或者论证不充分的,可以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D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38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 第13题:

    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当事人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有( )。

    A.甲之妻子戊2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副总经理之职,目前戊只是B公司的普通职工

    B.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目前乙只是C公司的普通职工,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6%

    C.丙正在担任B公司的法律顾问

    D.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正确答案:ABCD
    解析:(1) 选项A: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 选项B: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 选项C:正在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4) 选项D: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第14题:

    下列关于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说 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自己公司规模不大,决 定不设立独立董事
    B.乙上市公司准备召开董事会会议,但2名独立 董事认为提供的资料不充分,遂联合以书面形式向董 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可以不予采纳, 但应该说明理由
    C.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王某还兼任丙公司法务顾问
    D. 丁上市公司决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 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答案:D
    解析:
    。《公司法》第123条规定:“上市公司设立 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所以A项错误, 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46条的规定,上市 公司董事会会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董事会 应按规定的时间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足够的资 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和有助于董事理解 公司业务进展的信息和数据。当2名或2名以上独立 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以书面 形式向董亊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第49条规定,上市公司应 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应独立于 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独立董事不得在上市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所以B、C皆 错误。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52条的规定,上 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 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藎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 业人士。所以选项D正确,为应选项。

  • 第15题:

    下列关于独立董事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担任独立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
    B.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独立董事,且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
    C.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1/3以上同意
    D.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答案:C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关于独立董事的相关内容。C项说法错误,独立董事行使其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

  • 第16题:

    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该上市公司总经理赵某的配偶的姐姐
    B.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钱某的儿媳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的甲公司的董事孙某的儿子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乙公司的董事李某的大学同学

    答案:A
    解析:
    (1)选项A: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选项B: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儿媳属于主要社会关系,不在限制的范围内;(3)选项CD: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甲公司持股比例仅为3%,大学同学不属于直系亲属。

  • 第17题: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是( )。
    A.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B.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C.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D.具有3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答案:A,B,C
    解析:
    。在我国,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根据法律、行 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2)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3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4)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此,D项错误。

  • 第18题:

    甲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独立董事的是( )。

    A.甲上市公司经理的岳父
    B.甲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的配偶的弟弟
    C.持有甲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甲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乙公司董事的配偶

    答案:C
    解析:
    (1)选项AB: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选项C: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岳父不属于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选项D: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 第19题: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出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但是可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负责人。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A

    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B

    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C

    丙正在担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的法律顾问

    D

    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A

    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

    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

    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

    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正确答案: B
    解析: (1)选项AB: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2)选项C://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岳父属于主要社会关系,不在限制的范围内;(3)选项D: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A

    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B

    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C

    丙正在担任A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

    D

    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根据规定,最近一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选项A不符合要求;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选项C不符合要求;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因此选项D不符合要求。 【应试思路】题目是针对几项独立董事资格的禁止情形,需要逐项分析选项中的关键词一选项A中“半年前”卸任上市公司附属企业总经理职务,那么甲在最近1年内就是上市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人员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独立董事。选项B中“1年前卸任”,那么就不是“最近1年内”,可以担任独立董事。选项C中是“法律顾问”、选项D中是持股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都不能担任独立董事。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四人拟竞聘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位。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能够竞聘成功的是()。
    A

    甲系A上市公司董事长的弟弟

    B

    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C

    丙长期为A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D

    丁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正确答案: D
    解析: (1)选项AD: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选项B: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尽管乙曾经在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但1年前已经卸任,不影响其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3)选项C: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 第24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有()。
    A

    甲的哥哥在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之职

    B

    乙正在担任A上市公司附属企业B公司的总经理

    C

    丙于1年前曾为A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D

    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自然人股东


    正确答案: D,C
    解析: (1)选项AB: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由于甲的哥哥半年前刚刚卸任A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之职,因此甲不得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乙也不能担任独立董事;
    (2)选项C://正在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本题中,丙于1年前曾为A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担任独立董事;
    (3)选项D://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题中,丁持有A上市公司股份的5%,不可以担任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