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离婚后再婚的,其户口已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又在新居住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分得承包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收回原承包地;如在新居住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未分得承包地的,除本人自愿放弃承包地外,原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并依法进行登记发证。承包期内,农户夫妻离婚,双方办理了户口分割手续,要求分割承包地的,只要离去方户口未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准许办理承包地分割手续,发包方按分割后的承包地进行登记发证。
解析: 暂无解析
更多“问答题农村夫妇离婚后再婚的承包地登记问题。”相关问题
  • 第1题:

    一对再婚夫妇为了避免婚后夫妻之间在经济上纠缠不清,双方签订了一份“婚后财产AA制”的协议。该协议约定的财产属于()。

    • A、共同共有
    • B、按份共有
    • C、分别所有
    • D、混合所有

    正确答案:C

  • 第2题:

    夫妻离婚后,原承包地怎样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对离婚夫妇的承包地处理上,以法院判决为准,未做判决的,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夫妻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权登记。
    (二)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夫妻双方作为承包方,其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权登记。
    (三)结婚时,夫妻一方不享有另一方婚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婚前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另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进行确权登记。
    (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土地或以其他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按照夫妻共同财资产进行分割,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变更承包合同,进行确权登记;
    (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转包方式流转的土地,确权登记人员为原承包方。

  • 第3题:

    承包户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承包地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承包户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未迁出,仍然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户,应当据实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

  • 第4题:

    问答题
    对确权登记前已经分户经营的承包地如何登记颁证?

    正确答案: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对于确权登记以前已经实行分户经营的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成员分户并申请分别签订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应当分别签订,并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变更手续。分户经营被当事人认可或接受的,可以按照分户后各户对土地的承包现状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分户存在争议的,先由当事人解决争议,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5题:

    问答题
    老干部遗孀再婚又离婚后能否恢复原待遇?

    正确答案: 老干部遗孀再婚后又离婚的,不再恢复享受原老干部遗属的生活待遇。个别没有经济来源的,生活上可给予适当照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夫妻离婚后,原承包地怎样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对离婚夫妇的承包地处理上,以法院判决为准,未做判决的,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夫妻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权登记。
    (二)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夫妻双方作为承包方,其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权登记。
    (三)结婚时,夫妻一方不享有另一方婚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婚前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另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进行确权登记。
    (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土地或以其他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按照夫妻共同财资产进行分割,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变更承包合同,进行确权登记;
    (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转包方式流转的土地,确权登记人员为原承包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承包户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承包地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承包户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未迁出,仍然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户,应当据实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第二轮农村承包时,在签订合同时将地块合并到一起,无承包地块明细的,应当怎样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可参照土地台账、分地记录等有关原始资料,结合实际土地测量数据,将承包地块的详细情况查清,然后,再据实登记,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农户流转的家庭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承包期内,已经流转的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
    (一)以互换方式流转的土地。双方当事人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且无争议的,在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无书面协议(合同)的,先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土地流转
    协议(合同),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办理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二)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土地。双方当事人在流转土地时,未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确认,也未变更承包合同的,仍按原承包户确权登记。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确认,且无争议的,按照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办理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三)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的土地,按原承包户确权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对下列问题有适当处理()。
    A

    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

    B

    离婚后一方是否需要对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

    C

    离婚后双方的再婚问题

    D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对独生子女奖励的承包地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依据《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1993年9月11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三十六条第(六)项:“农村分配责任田、口粮田和申请宅基地等,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照顾独生子女户。”的规定,对独生子女奖励的半口人承包田,在确权登记时,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以下原则办理:
    1.已经签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土地,受法律保护,依据合同约定面积确权登记。
    2.未签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土地,依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7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5号公告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三条:“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村民,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的规定,承包地收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机动地”管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当前,全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入收尾阶段,确保到年底实现全国()“一张图”。
    A

    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

    B

    农村承包地;农村承包地

    C

    农村集体用地;农村集体用地

    D

    农村流转地;农村流转地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农村夫妇离婚后再婚的承包地登记问题。


    正确答案: 离婚后再婚的,其户口已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又在新居住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分得承包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收回原承包地;如在新居住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未分得承包地的,除本人自愿放弃承包地外,原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并依法进行登记发证。承包期内,农户夫妻离婚,双方办理了户口分割手续,要求分割承包地的,只要离去方户口未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准许办理承包地分割手续,发包方按分割后的承包地进行登记发证。

  • 第14题:

    当前,全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入收尾阶段,确保到年底实现全国()“一张图”。

    • A、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
    • B、农村承包地;农村承包地
    • C、农村集体用地;农村集体用地
    • D、农村流转地;农村流转地

    正确答案:B

  • 第15题:

    问答题
    离婚再婚的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正确答案: 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6题:

    问答题
    关于互换、转让承包地的确权登记颁证问题。

    正确答案: 对二轮土地承包后农户之间自愿进行承包地互换、转让的,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纠纷,按现占有土地的承包人进行确权登记。存在纠纷的,先解决纠纷再进行登记;对跨村民小组的承包地互换,双方村民小组经民主讨论同意互换的,按互换后的承包关系确权登记。双方或一方村民小组不同意互换的,仍按互换前的承包关系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刘女士,丈夫因公死亡,其每月领取抚恤金。下月打算再婚,不知再婚后能否继续领取抚恤金?

    正确答案: 不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亡职工配偶再婚后不能领取抚恤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在小城镇落户的家庭如何对农村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此,已迁入小城镇落户居住的家庭,如果其要求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则应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如果其要求不保留承包经营权的,则尊重其意愿不予确权登记颁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老年人再婚后能否要求子女赡养?

    正确答案: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老年人离婚或再婚,只是婚姻关系发生了变化,并不影响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成年子女不得虐待、遗弃父母,或不尽赡养义务。不得以父母再婚为由终止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否则,父母有权依据《婚姻法》第21条、第28条、第43条、第44条和第48条的规定,请求有关部门救助,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将受到行政甚至刑事处罚。
    老年人再婚的确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传统观念的影响是一方面,但不可否认,财产问题也是影响老年人再婚生活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老年人再婚前妥善处理好财产问题,有助于消除双方子女的顾虑,为今后的婚姻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根据日本目前的法律:同样离婚后的再婚,男方可以在离婚以后马上结婚;但女方要等半年才可以再婚,为什么?

    正确答案: 因为怕女方怀有前夫的孩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丧偶再婚的夫妇申请生育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正确答案: 丧偶再婚的夫妇再婚前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农村夫妇离婚后再婚的承包地登记问题。

    正确答案: 离婚后再婚的,其户口已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又在新居住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分得承包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收回原承包地;如在新居住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未分得承包地的,除本人自愿放弃承包地外,原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并依法进行登记发证。承包期内,农户夫妻离婚,双方办理了户口分割手续,要求分割承包地的,只要离去方户口未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准许办理承包地分割手续,发包方按分割后的承包地进行登记发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包括哪些承包地?

    正确答案: 村、组(社)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依法用于农业的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和“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土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期间,承包方在承包地周围私自开垦的土地是否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在实测土地时,能够明显认定确属承包方违法私自开垦的土地,不准确认给原承包户。一时难以认定是私自开垦还是其他原因造成的,是否确认给原承包户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