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责任
次要责任
直接责任
间接责任
第1题:
《保险法》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A.1年
B.3年
C.5年
D.10年
第2题:
依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 在被整顿、接管的保险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对被整顿、接管负有直接责任的,在被整顿、接管期间,不得到其他保险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3题:
依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中国保监会在核准保险机构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前,有权向原任职机构核实其工作的基本情况。()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根据《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在被整顿、接管的保险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对被整顿、接管的负有()的,在被整顿、接管期间,不得到其他保险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A.主要责任
B.次要责任
C.直接责任
D.间接责任
第5题:
专属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和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的任职管理,也适用《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第6题:
临时负责人应当具有履行职责相当的能力,并不得有《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禁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第7题:
在被整顿、接管的保险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对被整顿、接管负有直接责任的,在被整顿、接管期间,可到其他保险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第8题:
根据《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在被整顿、接管的保险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对被整顿、接管的负有()的,在被整顿、接管期间,不得到其他保险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第9题: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任职资格的,由中国保监会撤销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并在()内不再受理其任职资格的申请。
第10题: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在被整顿、接管的保险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对被整顿、接管的负有()的,在被整顿、接管期间,不得到其他保险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依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保险机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获得核准任职资格后,保险机构超过_____个月未任命,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A.1
B.2
C.3
D.4
第14题:
依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保险机构董事、监事调任或者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重新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任职资格。()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5题: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年第2号),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从所在保险公司离职后,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6题: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17题:
《保险法》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18题: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年第2号),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从所在保险公司离职后,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第19题: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不适用于外资独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
第20题:
我国《保险法》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21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十年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对
错
第24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