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回权的行使,应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
乙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取回权,则其取回权即归于消灭
管理人否认乙公司的取回权时,乙公司可以诉讼方式主张其权利
乙公司未支付相关运输、保管等费用时,保管人可拒绝其取回该仪器
第1题:
甲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之一乙公司申请甲公司破产并被人民法院受理。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甲公司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
D.乙公司的连带债权人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6年10月20 Et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履行时间为2007年3月6 日。法院于2007年2月5日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破产程序开始,请问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应当如何处理( )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2016年5月经法院受理,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现查明,甲公司所占有的一台精密仪器,实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承运而交付给甲公司的。关于乙公司的取回权,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第7题:
2014年6月经法院受理,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现查明,甲公司所占有的一台精密仪器,实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承运而交付给甲公司的。关于乙公司的取回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第8题:
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是( )。
第9题:
甲公司
乙公司
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
乙公司以外的其他债权人
第10题:
在保证期间内,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申报债权,也可以直接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在保证期间内,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乙公司未申报债权的,丙公司以其对甲公司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保证期间内,乙公司没有就主债权向法院起诉,保证期间届满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乙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在保证期间内,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丙公司代甲公司清偿后,以其对甲公司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第11题:
法院应当在2014年3月16日之前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法院在2014年3月5日通知甲公司,甲公司若有异议,应在3月12日之前提出
法院作出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之后,应在5日内送达甲公司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申请破产前,经审查发现甲公司未达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界限,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第12题:
取回权的行使,应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
如果乙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取回权,则其取回权归于消灭
当管理人否认乙公司的取回权时,乙公司有权以管理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
当管理人否认乙公司的取回权时,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
第13题:
2008年9月12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案件,在受理前乙公司欠甲公司货款150万元尚未归还,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乙公司受让丙对甲公司的债权300万元。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甲、乙两公司互欠的150万元债权债务可以相互抵销。 ( )
A.正确
B.错误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约定交付货物后60日支付货款。乙公司于2009年6月5日如期向甲公司交货。7月5日.丙公司提出甲公司破产的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此时甲公司尚未支付乙公司货款。乙公司知道后欲取回货物,下列说法中符合我国企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乙公司()。
第19题:
甲公司租赁乙公司的注塑设备1台,在租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乙公司出租的该台设备,应由乙公司()。
第20题:
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的申请,下列哪些债权可以申报?()
第21题:
乙公司向甲公司购买一批货物,货已交但款未付,管理人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
丙公司借用甲公司一台货车,管理人要求丙公司交还该货车
丁银行直接从甲公司账上扣划到期贷款30万元
戊公司与甲公司协商,以甲公司的一台设备充抵甲公司所欠戊公司的加工费
第22题:
取回权的行使,应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
乙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取回权,则其取回权即归于消灭
管理人否认乙公司的取回权时,乙公司可以诉讼方式主张其权利
乙公司未支付相关运输、保管等费用时,保管人可拒绝其取回该仪器
第23题:
甲公司购买的一批所有权保留的货物,但尚未取得所有权
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
甲公司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
甲公司受乙公司委托有偿保管的一台汽车
甲公司对按份享有所有权的小汽车所享有的份额
第24题:
若双方已签订买卖合同将家具出卖给甲公司,甲公司取得该批家具的所有权,则乙公司无权取回
若相关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已经提交债权人会议并完成表决,则乙公司丧失了取回权
管理人对于乙公司的取回权不予认可的,则乙公司可以诉讼方式主张其权利
乙公司应当支付相关的保管费用,否则管理人有权拒绝其取回该批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