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公司有权向张某主张
丁公司有权向李某主张
丁公司有权向甲公司主张
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
第1题:
第2题:
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代理人的名义向丁公司主张权利
甲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通过法院向丁公司主张权利
甲公司只能向乙公司主张债权,无权向丁公司主张权利
甲公司只有征得乙公司同意才能向丁主张权利
第3题:
因乙银行转让债权通知了甲公司,故甲公司不得对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甲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4月15日起中断
丁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5月16日起中断
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第4题:
若抵押权设定前,甲超市另欠乙公司50万元债权,当事人可以约定将之纳入抵押担保的范围
30万元债权转让有效,丁公司有权主张抵押权
若30万元债权转让未通知甲公司,丁公司将因此而无权主张抵押权
在本题所述的5个月内,丙公司不得转让其办公用房
第5题:
乙银行应先就甲公司的抵押实现债权
乙银行应先就丁的质押实现债权
乙银行可选择就甲公司的抵押或丙的保证实现债权
乙银行可选择就甲公司的抵押或丁的质押实现债权
第6题:
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两个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同时归于消灭
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债务抵销
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或丁公司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
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应当分别由甲公司和丁公司的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
第7题:
乙公司应对丙公司对丁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乙公司应对丙公司对丁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乙公司应对丙公司对丁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乙公司应对丙公司对丁公司的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第8题:
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让与协议,自通知甲公司时生效
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让与协议,自通知甲公司时对甲公司发生效力
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债权,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丙公司主张
债权让与后,乙公司应对甲公司履行义务负担保责任
第9题:
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
如甲公司、乙公司将出质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则丁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该债权
甲公司在设立债权质权时可与乙公司约定,如乙公司届期不清偿银行贷款,则出质债权归甲公司所有
如乙公司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丙公司,则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其基于供货合同而对乙公司享有的抗辩
第10题:
甲公司有权向法院主张撤销该行为
甲公司有权向乙公司主张返还机床
甲公司有权向李某主张解除合同
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所得价款偿还债务
第11题:
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应先拍卖房产实现抵押权
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可选择拍卖房产或者机器设备实现抵押权
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银行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
丁公司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优先于乙公司的质权
第12题:
如未通知甲公司债权人,对甲公司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如未经甲公司债权人同意,对甲公司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因戊公司、己公司恶意串通而无效
对戊公司、己公司有效
第13题:
因乙银行转让债权通知了甲公司,故甲公司不得对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甲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4月15日起中断
丁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5月16日起中断
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第14题:
乙公司可以主张其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丙公司可以主张其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乙公司可以主张其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丁公司可以主张其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第15题:
乙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丁应向丙偿还50万元货款
乙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丙无权向丁追索货款
乙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因未通知丁公司,该转让对丁公司不发生效力
乙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丁公司在未接到通知前只有义务向乙公司履行
第16题:
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
有权主张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
有权主张代位权行使中对甲公司的抗辩
有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
第17题:
丁商业银行以抵押物市值高于对罗格公司的总债权为由,主张对该抵押财产享有1280万元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戊公司以其对庚公司拥有100万元债权而庚公司对罗格公司拥有100万元债权为由,主张行使破产抵销权
辛公司以罗格公司现库存原材料均为其供应且未支付价款为由,主张对价值100万元的库存原材料行使取回权
管理人以罗格公司提前清偿壬公司300万元债务的行为不当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并行使追回权
第18题:
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
如甲公司、乙公司将出质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则丁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该债权
甲公司在设立债权质权时可与乙公司约定,如乙公司届期不清偿银行贷款,则出质债权归甲公司所有
如乙公司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丙公司,则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其基于供货合同而对乙公司享有的抗辩
第19题:
方某应向庚公司支付座垫费
丁公司应向庚公司支付座垫费
丁公司应向戊公司支付维修费
戊公司有权将汽车留置
第20题:
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让与协议,自通知甲公司时生效
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与协议,自通知甲公司时对甲公司发生效力
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债权。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丙公司主张
债权让与后,乙公司应对甲公司履行义务负担保责任
第21题:
甲对A公司的债权虽未到期,仍可以申报
乙对A公司的债权因附有条件,故不能申报
丙对A公司的债权虽然诉讼未决,但丙仍可以申报
职工丁对A公司的伤残补助请求权,应予以申报
第22题:
丙公司应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丙公司应以丁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因甲公司曾发出催款通知书,丙公司无权提起代位权诉讼
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丁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对丙公司主张
第23题:
甲有权取回设备
甲无权取回设备,但可以向乙主张损害赔偿
甲无权取回设备,但可以向丙主张损害赔偿
甲无权取回设备,但可以向丁公司主张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