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材料回答 91~96 问题: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第 91 题设甲、乙均欲行使代位权,在代位权诉讼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应以丙为被告B.乙应以丁为被告C.甲可以丁为被告D.乙以丙、丁为被告

题目

根据材料回答 91~96 问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

请根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第 91 题

设甲、乙均欲行使代位权,在代位权诉讼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应以丙为被告

B.乙应以丁为被告

C.甲可以丁为被告

D.乙以丙、丁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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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 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 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设甲、乙均欲行使代位权,在代位权诉讼中,下 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应以丙为被告 B.乙应以丁为被告
    C.甲可以丁为被告 D.乙以丙、丁为被告


    答案:A,B
    解析:
    。本题涉及代位权诉讼中的被告问题。 本题的难点在于,本题中存在两个代位权诉讼,而非一 个代位权诉讼。依照《合同法解释(一)》的规定,在代 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应当以次债务人为被告,而非以债 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处于第三人的地 位。甲欲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以丙为被告。乙欲提 起代位权诉讼,应当以丁为被告。代位权诉讼中的被 告不能延伸到次次债务人,故甲不能以丁为被告提起 代位权诉讼。至于乙提起代位权诉讼,当然不能以丙、 丁为被告,因为丙为乙的债务人,只有丁为乙的次债务 人。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

  • 第2题:

    甲借给乙20万元,期满未还。丙欠乙10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乙曾向丙发出催收通知书。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约定,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Y仲裁委员会仲裁。另外,乙对丁还享有8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向丙主张20万元,向丁主张8万元
    B.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C.甲应以自己的名义,以丙为被告,可以将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且在代位诉讼中,丙可以向甲主张丙对乙的抗辩和乙对甲的抗辩
    D.乙、丙约定了仲裁条款,不影响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诉讼,债权人甲向次债务人丙提起诉讼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的诉讼时效都中断

    答案:A,B
    解析:
    《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所谓专属性债权,《合同法解释一》第12条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据此,本题中,乙对丁享有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甲不得代位。同时,《合同法解释一》第21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甲对丙行使代位权的,只能主张10万元,故A错误,当选。《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第1款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据此,虽然,乙曾经向丙发过催收通知,但是依然构成怠于行权,故B错误,当选。《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据此,代位诉讼债权人甲是以自己名义直接起诉次债务人丙,可以将债务人乙列为第三人,若未列,法院可以追加,在甲诉讼丙时,丙对乙的抗辩以及乙对甲的抗辩,丙均可向甲主张,故C正确,不当选。乙、丙之间的仲裁条款只排除乙和丙提起诉讼的权利,根据上述《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规定,有仲裁条款而不提仲裁的,为怠于行权,此处正是债权人可以提起代位诉讼的条件,故乙、丙约定的仲裁条款,对于代位权诉讼没有影响。一旦债权人甲起诉了丙,则相当于甲既向乙主张了权利,也相当于乙向丙主张了权利,故两个债权债务关系的时效均中断,故D正确,不当选。

  • 第3题:

    甲对乙享有100万元债权,乙对丙享有100万元债权。现甲对乙的债权到期。乙对丙的债权亦到期,但怠于行使。乙为逃避对甲的债务,以50万元将乙对丙的100万元债权卖给了丁。甲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和撤销权诉讼。请回答下列题。?

    关于代位权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甲可以以乙、丙为共同被告
    B.甲可以以乙为被告,列丙为第三人
    C.甲可以以丙为被告,列乙为第三人
    D.甲可以仅以丙为被告起诉

    答案:C,D
    解析:
    《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据此,债务人仅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不能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可选择列债务人为第三人,也可选择不列债务人为第三人。故选项AB错误,选项CD正确。

  • 第4题:

    乙企业欠甲企业货款20万元,期满未还。丙欠乙20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乙曾向丙发出催收通知书。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约定,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在乙地法院诉讼。下列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有( )。

    A.甲对丙不享有债权,故甲不能起诉丙
    B.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C.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D.甲应当在乙地法院起诉丙

    答案:A,B,C,D
    解析:
    债务人怠于行使必须是没有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选项B错误;代位权的行使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为第三人,选项AC错误;管辖法院为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选项D错误。

  • 第5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设乙提起代位权诉讼后,丙的另一债权人庚也提起了代位权诉讼,此案应如何处理?()

    • A、此案应由丁之所在地法院管辖
    • B、此案可并案审理
    • C、对于庚的代位权诉讼请求,法院应裁定驳回
    • D、对于乙、庚的代位权诉讼,法院应按其债权比例判决

    正确答案:A,B,D

  • 第6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设法院判决乙的代位权诉讼胜诉,就诉讼费用和丁向谁履行,表述正确的是:()

    • A、诉讼费用由丁承担
    • B、丁应向乙履行
    • C、丁应向丙履行
    • D、丁应向甲履行

    正确答案:A,B

  • 第7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设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后,丙在代位权诉讼中享有哪些抗辩权?()

    • A、丙可以乙对甲的抗辩权对甲行使
    • B、丙可以自己对乙的抗辩权对甲行使
    • C、丙可以对甲行使先诉抗辩权
    • D、丙可以对甲行使乙未诉自己的抗辩权

    正确答案:A,B

  • 第8题:

    不定项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设甲与乙、乙与丙的债权为金钱债权,且数额相等。法院判决甲的代位权诉讼胜诉,由丙向甲履行,但在履行中丙发生无力履行的情况。他们之间的债权关系如何?()
    A

    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B

    乙与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C

    甲仍有权向乙追偿未获清偿的部分

    D

    甲只能向丙取得偿还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不定项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设甲欲行使代位权,其应满足的条件是:()
    A

    甲应以乙的名义提起诉讼

    B

    乙的债权可为抚恤金债权

    C

    乙对丙的债权未提起诉讼

    D

    乙未与丙订有仲裁协议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不定项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设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后,丙在代位权诉讼中享有哪些抗辩权?()
    A

    丙可以乙对甲的抗辩权对甲行使

    B

    丙可以自己对乙的抗辩权对甲行使

    C

    丙可以对甲行使先诉抗辩权

    D

    丙可以对甲行使乙未诉自己的抗辩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不定项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设法院判决乙的代位权诉讼胜诉,就诉讼费用和丁向谁履行,表述正确的是:()
    A

    诉讼费用由丁承担

    B

    丁应向乙履行

    C

    丁应向丙履行

    D

    丁应向甲履行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关于丙公司向丁公司主张代位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年真题]
    A

    丙公司应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B

    丙公司应以丁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C

    因甲公司曾发出催款通知书,丙公司无权提起代位权诉讼

    D

    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丁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对丙公司主张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B两项,《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依据法条可知,代位权诉讼应当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针对次债务人而提起的,故本案中,丙公司应以丁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本案中,甲公司虽然曾发出催款通知书,但并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仍属于“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情形,故丙公司可以提起代为诉讼。
    D项,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18条第1款的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 第13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 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 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设甲欲行使代位权,其应满足的条件 是:( )
    A.甲应以乙的名义提起诉讼
    B.乙的债权可为抚恤金债权
    C.乙对丙的债权未提起诉讼
    D.乙未与丙订有仲裁协议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代位权的行使条件问题。代位权 是偾权人的固有权,该权利来源于债权的保全功能。 代位权不是代理权,故甲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 诉讼,而非以乙的名义提起代位权诉讼。作为代位权 行使标的的债务人的债权应是已到期的金钱债权,劳 务债权和财物债权不能作为代位权的标的,但金钱债 权中,如果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金钱债权,也不得作 为代位权的标的。乙对丙享有的抚恤金债权虽为金钱 债权,但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金钱偾权,故甲不能行 使代位权。代位权行使的另一要件是债务人怠于行使 其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的标准是债务人没有提 起诉讼或者没有申请仲裁,故乙对丙的债权没有提起 诉讼是债权人甲对丙行使代位权的条件。至于乙、丙 之间是否订有仲裁协议不影响甲行使代位权,即使乙、 丙之间订有仲裁协议,只要乙未申请仲裁,甲就可对丙 提起代位权诉讼。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14题:

    甲对乙享有100万元债权,乙对丙享有100万元债权。现甲对乙的债权到期。乙对丙的债权亦到期,但怠于行使。乙为逃避对甲的债务,以50万元将乙对丙的100万元债权卖给了丁。甲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和撤销权诉讼。请回答下列题。?

    在代位权诉讼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查看材料

    A.甲提起诉讼,将使甲对乙的债权、乙对丙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B.若甲胜诉,诉讼费由乙承担
    C.甲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乙承担
    D.若乙对丙的100万元债权为人身损害赔偿之债,则甲不能行使代位权

    答案:B
    解析:
    《诉讼时效规定》第18条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故A选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故诉讼费应由丙负担,B选项错误。 《合同法》第73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故甲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应由乙负担。故C选项正确。《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解释(一)》第12条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故对于人身损害赔偿之债,不得提起代位权诉讼,D选项正确。

  • 第15题:

    甲对乙享有100万元债权,乙对丙享有100万元债权。现甲对乙的债权到期。乙对丙的债权亦到期,但怠于行使。乙为逃避对甲的债务,以50万元将乙对丙的100万元债权卖给了丁。甲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和撤销权诉讼。请回答下列题。?

    关于撤销权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甲可以以乙、丁为共同被告
    B.甲可以以乙为被告,列丁为第三人
    C.甲可以以丁为被告,列乙为第三人
    D.甲可以仅以乙为被告起诉

    答案:B,D
    解析:
    《合同法解释(一)》第2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据此,选项AC错误,选项BD正确。

  • 第16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设甲、乙均欲行使代位权,在代位权诉讼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应以丙为被告
    • B、乙应以丁为被告
    • C、甲可以丁为被告
    • D、乙以丙、丁为被告

    正确答案:A,B

  • 第17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设甲欲行使代位权,其应满足的条件是:()

    • A、甲应以乙的名义提起诉讼
    • B、乙的债权可为抚恤金债权
    • C、乙对丙的债权未提起诉讼
    • D、乙未与丙订有仲裁协议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设甲与乙、乙与丙的债权为金钱债权,且数额相等。法院判决甲的代位权诉讼胜诉,由丙向甲履行,但在履行中丙发生无力履行的情况。他们之间的债权关系如何?()

    • A、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 B、乙与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 C、甲仍有权向乙追偿未获清偿的部分
    • D、甲只能向丙取得偿还

    正确答案:A,B,D

  • 第19题:

    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合同法》,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乙对丙的10000债权,甲均不可以代位行使
    • B、甲代位行使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
    • C、甲行使代位权,可以要求丙承担甲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 D、甲行使代位权,只能以乙的名义起诉丙,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 E、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正确答案:A,B

  • 第20题:

    不定项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设乙提起代位权诉讼后,丙的另一债权人庚也提起了代位权诉讼,此案应如何处理?()
    A

    此案应由丁之所在地法院管辖

    B

    此案可并案审理

    C

    对于庚的代位权诉讼请求,法院应裁定驳回

    D

    对于乙、庚的代位权诉讼,法院应按其债权比例判决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不定项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设甲、乙均欲行使代位权,在代位权诉讼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甲应以丙为被告

    B

    乙应以丁为被告

    C

    甲可以丁为被告

    D

    乙以丙、丁为被告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甲企业借给乙企业20万元,期满未还。丙欠乙20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乙曾向丙发出催收通知书。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约定,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Y仲裁委员会仲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06年真题]
    A

    甲对乙的20万元债权不合法,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B

    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C

    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D

    乙、丙约定的仲裁条款不影响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项,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但甲享有的要求乙返还20万元本金的权利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并不是非法债权。
    BD两项,《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第1款规定,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乙虽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但未进行主张债权的有效行为即未进行诉讼或者仲裁,因此甲可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中有关仲裁的约定只能约束乙、丙双方,并不能约束合同关系以外的甲。即便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债权人仍然有权提起代位权诉讼
    C项,《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本题中债权人甲提起诉讼应以次债务人丙为被告,债务人乙为第三人

  • 第23题:

    多选题
    关于丙公司向丁公司主张代位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丙公司应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B

    丙公司应以丁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C

    因甲公司曾发出催款通知书,丙公司无权提起代位权诉讼

    D

    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丁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对丙公司主张


    正确答案: D,C
    解析: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一)》第十八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合同法解释(一)》第十三条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本案中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应以丁公司为被告,甲公司未采取仲裁、诉讼的方式催要款项,所以丙公司可以要求代位诉讼。丁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对丁公司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