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题刘山、刘河和刘江系兄弟,其父母早亡,刘河和刘江随长兄刘山一家共同生活。刘河、刘江和刘山一家在A县某村分得房屋9间。5年后,刘河和刘江一同到外省B县工作。2011年,刘山夫妻先后去世。同年,居住在C县的刘山之子刘云将9间房屋卖给生意上的朋友、家住D县的王某,王某对刘云如何获得9间房屋一事并不知情。不久,刘江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据此,回答下列问题:如果在一审和二审中法院分别发现刘河没有参加诉讼,则应当如何处理?()A一审中依职权追加刘河为必要共同原告,二审中先行调解,调解

题目
不定项题
刘山、刘河和刘江系兄弟,其父母早亡,刘河和刘江随长兄刘山一家共同生活。刘河、刘江和刘山一家在A县某村分得房屋9间。5年后,刘河和刘江一同到外省B县工作。2011年,刘山夫妻先后去世。同年,居住在C县的刘山之子刘云将9间房屋卖给生意上的朋友、家住D县的王某,王某对刘云如何获得9间房屋一事并不知情。不久,刘江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据此,回答下列问题:如果在一审和二审中法院分别发现刘河没有参加诉讼,则应当如何处理?()
A

一审中依职权追加刘河为必要共同原告,二审中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B

一审应当驳回起诉,二审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C

一审和二审中都应当依职权通知刘河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加入诉讼

D

一审和二审都继续照常进行


相似考题
更多“刘山、刘河和刘江系兄弟,其父母早亡,刘河和刘江随长兄刘山一家共同生活。刘河、刘江和刘山一家在A县某村分得房屋9间。5年后”相关问题
  • 第1题:

    单选题
    某企业明知其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予以销售,造成消费者损害。关于该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0年真题]
    A

    除按消费者请求赔偿实际损失外,并按消费者要求支付所购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B

    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优先支付罚款、罚金

    C

    可能被采取的强制措施种类有责令改正、警告、停产停业、没收、罚款、吊销许可证

    D

    如该企业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的,为1000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B项,《食品安全法》第147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D项,《食品安全法》第135条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第2题:

    多选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债权经法院裁判后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乙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即丙公司)享有30万元的到期债权。甲公司欲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执行。关于该执行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07年真题]
    A

    丙公司应在接到法院发出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后的30日内,向甲公司履行债务或提出异议

    B

    丙公司如果对法院的履行通知提出异议,必须采取书面方式

    C

    丙公司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

    D

    在对丙公司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丙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就丙公司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项,《执行规定》61条规定,在代位申请执行中,第三人应当在法院发出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后的15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或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
    B项,该规定第62条规定,第三人对履行通知的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执行人员应记入笔录,并由第三人签字或盖章。
    C项,该规定第63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
    D项,该规定第68条规定,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

  • 第3题:

    单选题
    有关投资、金融以及税收的法律规定,体现了经济法对()的调整
    A

    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B

    市场管理关系

    C

    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D

    社会经济调控关系的调整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4题:

    单选题
    北京红星公司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消费者起诉至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红星公司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罢免了原董事长王五的职务,并重新任命张三为董事长。根据这一情况,下列判断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因为红星公司撤换了法定代表人,因此诉讼应当重新进行,王五代表红星公司进行的诉讼行为无效

    B

    王五的诉讼行为有效,张三提供证明后,诉讼继续进行

    C

    张三无须向法院提供证明,即可接替王五进行诉讼

    D

    应当由王五和张三共同代表红星公司进行诉讼


    正确答案: D
    解析:
    法人作为当事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民诉解释》第51条第1款的规定,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 第5题:

    多选题
    2001年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了纳税人的权利,下列哪些情形符合纳税人权利的规定?(  )[2009年真题]
    A

    张某要求查询丈夫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税务机关以保护纳税人秘密权为由予以拒绝

    B

    甲公司对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笔增值税计算方法有疑问,要求予以解释

    C

    乙公司不服税收机关对其采取冻结银行存款的税收保全措施,申请行政复议

    D

    个体工商户陈某认为税务所长在征税过程中对自己滥用职权故意刁难,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控告


    正确答案: B,A
    解析: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该条规定了纳税人的权利。A项,张某虽与被查询人具有夫妻关系,但并不是本人,税务机关应予以拒绝;B项,甲公司对增值税计算方法的疑问属于有权查询的范围;C项,乙公司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权;D项,陈某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享有控告权。

  • 第6题:

    不定项题
    甲乙双方因合同纠纷达成仲裁协议交A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也未选定仲裁员;对于是否开庭、是否公开审理也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对裁决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仲裁员丙与首席仲裁员和仲裁员丁的意见不同,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A

    丙必须在仲裁书上签名,只有这样,仲裁书才得以生效

    B

    丙可以不在仲裁书上签名,仲裁书依然生效

    C

    丙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仲裁委员会对裁决书的裁决进行审查

    D

    丙要求仲裁庭在仲裁书中补充说明自己对案件的裁决意见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名词解释题
    休息休假

    正确答案: 是指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根据国家规定,不从事劳动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多选题
    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共同特点?()
    A

    审判组织形式完全相同

    B

    程序设计上无开庭审理阶段

    C

    都属于非诉程序

    D

    法院都只需以裁定作出处理结果,对处理结果不服者,均不能提出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 B,C
    解析: 考查督促程序与公示催告程序的不同,值得注意的是,公示催告案件在不同的审判阶段,所适用的审判组织形式不相同。公示催告在没有人申报权利的情况下,应通过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并非用裁定宣告票据无效。

  • 第9题:

    单选题
    甲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工作人员将汇票遗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可向付款行挂失止付

    B

    应先挂失止付,再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C

    公示催告期间,有人提出权利申报,法院终结公示催告

    D

    公示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法院应作出除权判决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票据遗失之后的法律措施。A选项不正确。根据《票据法》第15条的规定,只有失票人有权利采取失票后的救济措施。B选项不正确。失票人可以挂失止付,也可以直接申请公示催告。C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D选项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2条的规定,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的,应由失票人申请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而不是法院主动作出除权判决。

  • 第10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4人组成一个运输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某日,丁为合伙企业运送石材,路遇法院拍卖房屋,丁想替合伙企业竞买该房,于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将石材质押给徐某,借得20万元,竞买了房子。徐某的债权若得不到实现,应当向谁主张权利?(  )[2007年真题]
    A

    应当要求丁承担清偿责任

    B

    应当要求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

    应当要求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

    应当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68条第1款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第76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本题中,甲、乙作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丁作为有限合伙人为合伙企业运送石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徐某进行交易,徐某有理由相信丁为普通合伙人。对于徐某的债权,丁与甲乙一起承担连带无限责任,丙为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限对此承担有限责任。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甲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
    A

    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B

    乙应当向丙要求赔偿损失

    C

    乙尚未取得货物所有权

    D

    丁应对甲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AC两项,《合同法》第14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①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②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乙未约定交付地点,则自出卖人甲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完成交付,此时货物所有权属于买受人乙,风险也转移给乙。其后,在运输过程中货物受损的后果也应由乙承担,这显然是不符合通常的商业惯例的。在实践中,如果标的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了毁损,买受人是不用付款的,而且风险也不是由买受人来承担,否则,对买受人来说是极其不利的。据此,应当认定出卖人将货物运送到双方约定的交付地点或者到达买受人时,才视为出卖人完成交付的义务。则乙就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B项,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乙并非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无权直接要求承运人丙承担责任。若乙不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则其有权请求甲让与对丙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D项,丁并非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它只是丙的工作人员,应由丙而不是丁向甲承担责任。

  • 第12题:

    多选题
    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吴某用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后温某要求甲公司还款。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2014年真题]
    A

    温某明知借款合同上的盖章是甲公司合同专用章而非甲公司公章,未表示反对

    B

    温某未与甲公司核实,即将借款交给吴某

    C

    吴某出示的甲公司授权委托书载明甲公司仅授权吴某参加投标活动

    D

    吴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权委托书已届期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49条对表见代理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的法律要件包括以下四点:①以本人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②行为人无代理权。③须有使相对人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④须相对人为善意。
    A项,实践中,公司在合同上盖章,可以盖公章,也可以盖合同专用章,均为有效,因此这一点足以令温某“有理由相信”。
    B项,由于甲公司员工吴某所持有的授权委托书系加盖合同专用章,具有使相对人温某相信吴某有代理权的表征,温某完全有理由相信吴某的有效代理权。
    C项,甲公司授权委托书载明甲公司仅授权吴某参加投标活动,即吴某无代理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的权限,因此,该授权委托书不具有使相对人温某相信吴某有代理权的表征,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D项,吴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权委托书已届期表明其代理权已经终止,不可能构成温某的“有理由相信”。因此,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 第13题:

    名词解释题
    劳动就业原则

    正确答案: 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就业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包括国家促进就业原则、平等就业原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选择原则、劳动者竞争就业原则、照顾特殊群体人员就业原则、禁止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就业原则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4题:

    单选题
    A国人甲某在中国工作1年后因交通事故身亡,在中国的遗产有存款8万元人民币和一套房子,但甲某没有任何继承人或者遗产的受遗赠人。根据A国法的规定,对于死者是A国人的无人继承的财产,A国国家作为最终的法定继承人取得该无人继承财产。则对于该A国人在中国留下的无人继承财产,应如何处理?(  )
    A

    应根据我国法律处理,甲在我国境内的遗产全部归我国所有

    B

    应根据我国法律处理,甲在中国境内的遗产应归A国所有

    C

    应根据我国法律处理,甲在中国境内的不动产归中国所有,动产归A国所有

    D

    因该死者的国籍和住所都在A国,和A国有最密切联系,应适用A国的法律来处理,其在中国的无人继承财产归A国所有


    正确答案: A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5条规定,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甲某在中国死亡,故本题应适用中国法,而我国法律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 第15题:

    多选题
    财政具有()的特征。
    A

    主体的特殊性

    B

    强制性

    C

    无偿性

    D

    非盈利性

    E

    分配的对象是社会总产品


    正确答案: E,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6题:

    多选题
    下列有关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三持有甲上市公司20%的股权,张三从2013年10月到12月连续买进甲公司的股票,导致甲公司股票的价格大幅度上升,直至达到张三预期的价格。该行为属于操纵市场行为

    B

    东海市的李四与锡地市的王五,都在2013年9月18日到20日之间买进了乙上市公司的股票,且恰好二人购买股票的价格都是每股25元。因此,乙公司的股票交易量大增,股票价格创历史新高。该二人行为属于操纵市场行为

    C

    赵六被认定为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给众多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赵六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D

    丙公司被认定为具有操纵证券市场行为,那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责令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对丙公司和直接责任人宋江都处以罚款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BC三项,《证券法》第77条规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①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②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③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④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D项,第203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17题:

    单选题
    在下列情形中,专利权不因此而终止的是()。
    A

    被强制许可

    B

    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

    C

    专利权期限届满

    D

    专利权人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多选题
    我国规章制度颁布的国家机关是()
    A

    国务院

    B

    国务院法制局

    C

    国务院各部、委、局

    D

    全国人大

    E

    地方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 C,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名词解释题
    合同的解除

    正确答案: 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当事人的单方行为或者双方合意终止合同效力或者溯及地消灭合同关系的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职业介绍指具有合法从业资格的职业介绍机构,依法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提供一种()服务。
    A

    有偿

    B

    无偿

    C

    中介

    D

    资助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和依其设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
    A

    中心管辖直接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

    B

    中心管辖的争端必须是关于法律权利或义务的存在或其范围,或是关于因违反法律义务而实行赔偿的性质或限度的

    C

    批准或加入公约本身并不等于缔约国承担了将某一特定投资争端提交中心调解或仲裁的义务

    D

    中心的裁决对争端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项,依《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设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为解决缔约国和其他缔约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提供了调解或仲裁的便利。《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第25条第1款规定,中心的管辖权适用于一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产生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中心的任何法律争端。
    B项,该公约本身未对“法律争端”作规定。根据世界银行董事会《关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问投资争端公约〉的报告》的解释,争端必须是关于法律权利或义务的存在或其范围,或是关于因违反法律义务而实行赔偿的性质或限度的。
    C项,《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第25条第1款规定,中心的管辖适用于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产生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中心的任何法律争端。当双方表示同意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其同意。批准或加入公约本身并不等于缔约国承担了将某一特定投资争端提交中心调解或仲裁的义务,需要争端双方出具同意中心管辖的书面文件,争端当事双方表示同意后,不得单方面撤销其同意。
    D项,《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第53条第1款规定,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不得进行任何上诉或采取除本公约规定外的任何其他补救办法。除依照本公约有关规定予以停止执行的情况外,每一方应遵守和履行裁决的规定。

  • 第22题:

    不定项题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乙二人共谋杀丙,相约次日晚到丙家共同下手,但届时乙未去,甲一人将丙杀死。甲、乙二人成立共犯

    B

    甲为在第二天盗窃张三的汽车而邀请开锁匠乙开车门锁。乙在同意之后很快反悔,并表示自己不敢去。甲元可奈何只得同意。第二天,甲自己开车门锁将汽车开走。乙成立犯罪中止

    C

    甲为了刺杀钱某,先指使乙前往K市独自伺机行刺,数日后为把握起见,又指使丙前往K市独自伺机行刺,后来由乙找到钱某将其杀害。乙丙不是共同正犯

    D

    被胁迫的人,在身体受到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实施某种危害行为的,不成立胁从犯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中甲乙二人共谋,虽乙并未真正实行,仍和甲构成共犯。B项甲乙合谋盗窃张三的汽车,后来乙反悔未参与盗窃,乙只是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C项乙丙二人虽然都去杀钱某,但二人没有通谋,所以不是共同正犯。D项中被胁迫的人完全变成了别人的作案工具,所以不成立胁从犯。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委托乙购买一批货物,乙因家中有事,便向甲提出终止该委托合同关系。由于乙终止该合同关系,给甲造成若干损失,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乙终止合同关系,属于违约行为

    B

    乙终止合同关系,属于行使形成权的行为

    C

    乙终止合同关系,属于行使请求权的行为

    D

    甲可要求乙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涉及对民事权利性质的认定和民事权利的行使问题。依据《合同法》第410条的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所受损失。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D。

  • 第24题:

    名词解释题
    劳动安全卫生

    正确答案: 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劳动卫生规程、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