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丁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在家赡养婆婆。婆婆去世后并没有留下遗嘱,且其唯一近亲属她的一个妹妹在邻近的另外一个村庄居住,但不常来往。在这种情况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丁某可以继承婆婆的遗产B丁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C这种情况适用于法定继承D丁某不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E丁某婆婆的妹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题目
多选题
丁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在家赡养婆婆。婆婆去世后并没有留下遗嘱,且其唯一近亲属她的一个妹妹在邻近的另外一个村庄居住,但不常来往。在这种情况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丁某可以继承婆婆的遗产

B

丁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C

这种情况适用于法定继承

D

丁某不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E

丁某婆婆的妹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更多“丁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在家赡养婆婆。婆婆去世后并没有留下遗嘱,且其唯一近亲属她的一个妹妹在邻近的另外一个村庄居住,但不常来”相关问题
  • 第1题:

    朱某生前曾与村委会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去世后所有财产归村委会,村委会按协议尽了义务。朱某失散多年的妹妹在他去世前1个月回到家乡定居,朱某于是留下一份遗嘱,将其部分财产分给其妹继承。朱某去世后,其独生女从外地赶回来,要求继承遗产。下列有关朱某遗产继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所有财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由朱某的女儿继承

    B.应按照遗嘱由朱某的妹妹继承部分财产,其余部分由朱某之女继承

    C.遗赠抚养协议有效,朱某的所有遗产赠与村委会

    D.先按照遗嘱由朱某的妹妹继承部分财产,其余部分赠与村委会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的关系及其适用顺序。
    《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可见,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根据《继承法》第31条第2款规定:“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题中,村委会履行了义务,该协议有效。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朱某所立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因而无效,应按照协议处理,故C选项正确

  • 第2题:

    王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与公婆居住在一起,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王某有一儿子李甲。王某的公公去世后()。

    A.李甲可以代位继承其父应继承的份额,王某没有继承权

    B.王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甲不能代位继承

    C.王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甲也可以代位继承

    D.王某和李甲都没有继承权


    参考答案:A

  • 第3题:

    张某没有兄弟姐妹,母亲多年前去世,去年父亲也因病去世,没有立遗嘱,留下一套房子,张某通过( )方法获得该房子的所有权。

    A.继受取得

    B.原始取得

    C.赠与取得

    D.张某的妹妹


    正确答案:A

  • 第4题:

    婆婆去世,公公再婚,是否与后婆婆共同生活8年就能分隔财产了?

    婆婆2007年去世,公公拥有1200平方房产(门头),在2010年再婚,那女人只比我们大四岁,有一个九岁的女孩。公公已经58岁了,肯定早于后婆婆去世,房产证上是我公公的名,日期2006年是婆婆去世之前办的证。我想问一下,如果公公死后我们能继承多少遗产?公公说要把名字改到老公(独子)名下,可目前没有这么多的手续费,我们该怎么办啊?是不是他们共同生活8年后,就能分隔这份财产了啊?


    您后婆婆没有份额,除非你公公同意给你新婆婆。

  • 第5题:

    年轻的小张有两个亲妹妹,一个出嫁,一个没有出嫁。小张由于意外不幸去世,留下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儿子,年轻的老婆,以及一笔财产,且生前没有遗嘱,对于这笔财产你认为应该怎么分配?(? ? ? ?)

    A.小张的父母有权继承
    B.小张的妹妹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C.小张的妻儿有权继承
    D.小张没有出嫁的妹妹可以继承
    E.小张的两个妹妹都不能继承

    答案:A,C,E
    解析: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而全部不能参加继承时,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第6题:

    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没有留下遗嘱,其有一个养子乙和两个女儿,两个女儿均先于甲去世,乙有子丙,大女儿有一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丁,二女儿的丈夫戊对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对甲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有( )

    A.乙
    B.丙
    C.丁
    D.戊

    答案:A,C,D
    解析:
    由于甲未留下遗嘱,因此适用法定继承。《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题干中乙作为养子有继承权,A项正确。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丁作为甲大女儿的继子享有继承权。C项正确。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戊作为甲的女婿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D项正确。

  • 第7题:

    方婆婆,70岁,老伴早年去世,她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多年前嫁到了另一个城市,很少回来,儿子没有固定工作,经常不回家,平时对方婆婆不理不问。她很伤感,感觉自己对外面的世界失去了兴趣,前几天,她生病,生活无法自理,儿子也不知所踪。当居委会成员到家里看望她时,方婆婆非常难过,对自己将来的生活表示忧虑,情绪不稳,对儿子也表示担心。居委会成员让他放心,社区一定会帮助她度过难关。社区积极与方婆婆的子女取得联系,调解关系,帮助方婆婆的儿子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希望子女们能赡养老人,给她各方面的关爱,并发动邻里给方婆婆一些关爱,让老人能有一个快乐的晚年生活。
    本案例中,社区工作者动员方婆婆的邻里来关爱老人,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 )。

    A.增强社区居民的凝聚力、责任感
    B.创造和谐社区环境
    C.建立居民的社会支持网络
    D.培育居民的团结互助意识

    答案:C
    解析:
    发动邻里关爱老人,在社区工作中属于利用社区关系网络,建立对个人的社会支持系统。

  • 第8题:

    某女士因病去世,留下10万元财产,其生前未写遗嘱。下列不可以依法继承该女士遗产的有()

    • A、她已经出嫁的女儿
    • B、她的公婆
    • C、她的妹妹
    • D、她的儿子

    正确答案:C

  • 第9题:

    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没有留下遗嘱,其中有一个养子乙和两个女儿,两个女儿均已去世,乙有一子丙,大女儿有一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丁,二女儿的丈夫戊对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对甲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有()

    • A、乙
    • B、丙
    • C、丁
    • D、戊

    正确答案:A,C,D

  • 第10题:

    单选题
    赵大姐的丈夫去世后,留下一个瘫痪在床需要照顾的婆婆和上大学的儿子,在与社会工作者的实效接触中,赵大姐多次强调自己很没用,对不起死去的丈夫,照顾不好婆婆,儿子还得一边上大学一边打工,补贴家用。感到很愧疚,在深入交谈之后,社会工作者发现,赵大姐当初为了筹钱给丈夫看病,曾多方奔走,为了减免医疗费用也和医院进行过多次沟通,根据认知行为判断,赵大姐现在的自我认知主要是由于(      )造成的。
    A

    选择性认知

    B

    自我防卫

    C

    自动思维

    D

    自我了解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某膝下无子女,后将乙收为养子。甲某因病去世,去世时未留下遗嘱。其有一个侄子因下肢瘫痪长期由其照顾。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

    养子乙应为第二顺位继承人

    B

    因甲某死亡且未留下遗嘱,甲某的弟弟丙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

    如果甲曾贩卖毒品有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D

    甲某的侄子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长期依靠甲生活,可以分给其适当的遗产


    正确答案: C
    解析:
    AB两项,《继承法》第10条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乙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项,《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甲贩卖毒品的收益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D项,《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故可以给甲某的侄子适当的遗产。

  • 第12题:

    单选题
    高龄老人黄婆婆在老伴去世后,经常被子女反锁在家中,子女不让她出门,不让她与外界有接触。在社会工作者看来,黄婆婆的子女对待黄婆婆的行为属于(  )老人。
    A

    虐待

    B

    忽视

    C

    剥夺

    D

    疏于照顾


    正确答案: D
    解析:
    虐待老人是指恶意对待老人,在身体、情感或心理及经济方面对老人采取非人道的做法。题中,黄婆婆的子女将她反锁在家中,不让她出门,不让她与外界有接触,是对黄婆婆的虐待。

  • 第13题:

    王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与公婆居住在一起,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王某有一子黄某。王某的公公去世后( )。

    A.黄某可以代位继承其父应继承的份额,王某无继承权

    B.王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黄某不得代位继承

    C.王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黄某有代位继承权

    D.王某属于可以适当分得一些财产的人,但无继承权


    正确答案:C

  • 第14题:

    顾老太太有一子一女,儿子中年病故,留有―女,儿媳一直侍奉她,女儿早已出嫁。顾老太太去世后,留有房屋三间。顾的丈夫多年前已去世,顾没有遗嘱。顾的女儿主张儿女两家平分三间房屋。儿媳认为她是对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多分。对此案,你认为()。

    A、儿女两家平分,一家一间半

    B、媳妇与女儿有平等的继承权

    C、孙女有代位继承权

    D、媳妇和孙女得两间,女儿得一间


    参考答案:AB

  • 第15题:

    李某去世前,与他的邻居聂某有一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聂某照顾他直到他去世,作为报酬,李某去世后,其房屋即归聂某所有。李某去世后,发现其曾留有遗嘱,该遗嘱将其房屋赠与他的好友刘某,李某还有一个在国外的女JLtl,李,现小李、聂某和刘某就该房屋的归属发生纠纷。根据法律,该房屋应归( )。

    A.刘某

    B.聂某

    C.刘某、聂某、小李三人平分

    D.小李


    正确答案:B
    105.B[解析]遗赠扶养协议在适用上具有优先性。遗嘱与协议的内容有抵触时,遗嘱无效。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遗嘱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故正确答案为B。

  • 第16题:

    王某的丈夫因病去世,其公公婆婆以王某没有能力抚养为由,拒绝王某对其孩子的看护与照料。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这主要损害了王某的( )。

    A.人身权

    B.财产权

    C.子女监护权

    D.婚姻自主权


    正确答案:C
    妇女享有婚姻家庭权利。其中,子女监护权指妇女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故选C。

  • 第17题:

    丁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在家赡养公婆。公婆去世时并没有留下遗嘱,且有一妹妹在临近的另外一个村居住,但不常来往。在这种情况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丁某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B.丁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C.这种情况适用于法定继承
    D.丁某不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E.丁某公婆的妹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答案:A,B,C
    解析:
    《继承法》规定,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此外,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和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因此,本题中丁某是第一继承人,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 第18题:

    方婆婆,70岁,老伴早年去世,她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多年前嫁到了另一个城市,很少回来,儿子没有固定工作,经常不回家,平时对方婆婆不理不问。她很伤感,感觉自己对外面的世界失去了兴趣,前几天,她生病,生活无法自理,儿子也不知所踪。当居委会成员到家里看望她时,方婆婆非常难过,对自己将来的生活表示忧虑,情绪不稳,对儿子也表示担心。居委会成员让他放心,社区一定会帮助她度过难关。社区积极与方婆婆的子女取得联系,调解关系,帮助方婆婆的儿子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希望子女们能赡养老人,给她各方面的关爱,并发动邻里给方婆婆一些关爱,让老人能有一个快乐的晚年生活。
    此案中社区工作人员,适合采用的工作方法是( )。

    A.个案工作
    B.社区教育
    C.社区工作
    D.咨询工作

    答案:A
    解析:
    根据案例中的描述,社区工作员将面对的是方婆婆及其家庭,适合采用个案工作方法,因为,个案工作方法的工作对象即为个人或家庭。

  • 第19题:

    方婆婆,70岁,老伴早年去世,她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多年前嫁到了另一个城市,很少回来,儿子没有固定工作,经常不回家,平时对方婆婆不理不问。她很伤感,感觉自己对外面的世界失去了兴趣,前几天,她生病,生活无法自理,儿子也不知所踪。当居委会成员到家里看望她时,方婆婆非常难过,对自己将来的生活表示忧虑,情绪不稳,对儿子也表示担心。居委会成员让他放心,社区一定会帮助她度过难关。社区积极与方婆婆的子女取得联系,调解关系,帮助方婆婆的儿子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希望子女们能赡养老人,给她各方面的关爱,并发动邻里给方婆婆一些关爱,让老人能有一个快乐的晚年生活。
    为解决方婆婆的生活困难问题,作为社区工作者,首先要采取的措施是( )。

    A.让子女常回家照顾方婆婆
    B.替方婆婆联系养老院,送她到养老院
    C.根据相关政策,为方婆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D.社区工作人员轮流照顾方婆婆

    答案:C
    解析:
    社区工作者要对症下药,针对方婆婆的生活困难问题,社区工作者应该利用社会工作行政手段,结合具体社会政策,帮助方婆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解决其当前生活困难问题。

  • 第20题:

    王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与公婆居住在一起,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王某有一儿子李甲。王某的公公去世后()。

    • A、李甲可以代位继承其父应继承的份额,王某没有继承权
    • B、王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甲不能代位继承
    • C、王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甲也可以代位继承
    • D、王某和李甲都没有继承权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张岚(化名)在丈夫去世后没有再嫁,她在家里开了一个便利商店,以方便照顾年事已高的公婆,公婆与她关系很融洽,逢人便夸儿媳妇好,公婆去世后留下10万元遗产,其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

    • A、在外地工作的公婆的大儿子
    • B、在本地居住常来探望的公婆的小女儿
    • C、张岚的孩子
    • D、张岚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问答题
    宋某“文革”期间被打成反革命,含冤入狱,妻子也离开了人世。1980年平反出狱。宋某有两个儿子宋甲和宋乙。宋甲在外地工作。宋某平反后随宋乙及儿媳妇黄某及孙子宋小乙共同生活。同时,因狱友姚某夫妇双双去世,宋某收养了他们的女儿姚小甲。1990年,宋乙因病去世。宋某随之瘫痪在床,一直由黄某尽心照顾。1994年宋某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写明给宋某的亲妹妹宋丁2万元,但宋丁于1993年去世。宋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遂将10万元全部取走。宋某的亲弟弟宋丙认为宋某当时在狱中,已故双亲全由自己养老送终,宋某的遗产应分一份给他,便起诉至法院。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要求得到给其母亲的2万元。遗产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宋某的妹妹宋丁比宋某去世的早,所以不发生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的,所以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没有权利继承宋某的财产。宋某的弟弟宋丙是第二继承顺序,当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仍然健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二顺序的宋丙也没有继承权。因宋乙去世的比宋某早,所以宋乙的儿子宋小乙享有代位继承权,作为丧偶儿媳的黄某,对公公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宋甲是宋某的亲生儿子,享有继承权。姚小甲是宋某收养的养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因此,宋某的遗产由宋甲、姚小甲、黄某、宋小乙4人均分,每人2.5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年轻的小张有两个亲妹妹,一个出嫁,一个没有出嫁。小张由于意外不幸去世,留下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儿子,年轻的老婆,以及一笔财产,且生前没有遗嘱,对于这笔财产你认为应该怎么分配?(  )
    A

    小张的父母有权继承

    B

    小张的妹妹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C

    小张的妻儿有权继承

    D

    小张没有出嫁的妹妹有权继承

    E

    小张的两个妹妹都有权继承


    正确答案: C,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