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李某。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控告B 告诉C 举报D 报案

题目
单选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李某。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控告

B

告诉

C

举报

D

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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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局干部李某向检察院举报该局领导王某在干部调配中收受钱物的行为。数月后未见动静,李某查知检察院的赵某把举报信私下交给了王某。李某遂向人大和上级检察院举报赵某的行为。李某的这一行为属于()。

    A法的适用

    B法的遵守

    C法的执行

    D法的实施


    参考答案:B

  • 第2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李某。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控告

    B.告诉

    C.举报

    D.报案


    正确答案:C

  • 第3题:

    王某诉赵某借款纠纷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赵某偿还王某债务,赵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案外人李某表示,愿以自己的轿车为赵某偿还债务提供担保。三人就此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后,赵某撤回上诉,法院准许。一个月后,赵某反悔并不履行和解协议。关于王某实现债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依和解协议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依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依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依一审判决与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答案:C
    解析:
    选项A.B.D错误,和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选项C正确,赵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赵某反悔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王某可依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第4题:

    赵某将一匹易受惊吓的马赠给李某,但未告知此马的习性。李某在用该马拉货的过程中,雷雨大作,马受惊狂奔,将行人王某撞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应由赵某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李某承担责任

    C.应由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李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赵某将有瑕疵的马赠与李某,但并未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且本题中马造成第三人王某受损害,是非造成受赠人损失,因此赠与人赵某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且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应由李某承担责任。故选B。

  • 第5题: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合议庭的陪审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庭可以裁定延期审理
    B:因申请回避延期审理,恢复审理时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C:如果决定李某不予回避,赵某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D:如果李某被决定回避,人民法院只能书面作出决定

    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98条,不能进行审判的可以延期审理,但是延期审理是“决定”而非“裁定”,且延期审理不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仍计入审理期限,这与中止审理不同,故AB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口头或者书面作出决定,并将决定告知申请人,故D项错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被驳回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 第6题:

    程某喜新厌旧,为达到摆脱妻子的目的,他在妻子吃的菜里投放了的毒鼠强,其妻赵某发现菜有异味,便倒给鸡吃,鸡吃菜后立即死亡。赵某知道肯定有人在菜中下了毒药,便将此事告诉程某。程某借机说这一定是李某所为(程某与李某有矛盾),然后打电话给公安机关,控告李某涉嫌投毒谋害赵某。公安机关将李某刑事拘留后,没有找到足够的定罪证据而将李某释放。赵某知道后多次在李某的单位以及住处辱骂李某,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是故意杀人罪。本案中被告人程某在妻子吃的菜里投放毒鼠强,具有杀人的故意和杀人的行为,但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所以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对于程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根据刑法的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程某捏造李某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使得李某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诬告陷害罪。
    (3)被告人程某一人犯故意杀人罪与诬告陷害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4)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诬告陷害罪。本案中被告人赵某因缺乏诬陷的故意,不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犯罪构成,因此不构成该犯罪。
    (5)根据刑法的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赵某多次公然侮辱李某的人格,符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成立侮辱罪。

  • 第7题:

    赵某和杂货店主李某之间签订了买卖协议,由赵某长期向李某供应假化肥低价销售,后双方因货款问题发生纠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A、赵某和李某之间具有买卖的法律关系
    • B、赵某和李某购销假化肥的行为违法,但买卖行为在法律上有效
    • C、假化肥和货款是双方法律关系的客体
    • D、双方的协议违反法律,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单选题
    赵某将一匹易受惊吓的马赠给李某,但未告知此马的习性。李某在用该马拉货的过程中,雷雨大作,马受惊狂奔,将行人王某撞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应由赵某承担全部责任

    B

    应由李某承担责任

    C

    应由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D

    应由李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原则上为无过错责任。本题中王某受伤应由李某来承担责任,赵某既非动物的饲养人,也非动物的管理人,无须承担责任。
    《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一般不承担责任。只有在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赵某将一匹易受惊吓的马赠给李某,但未告知此马的习性”,不属于故意不告知或者保证无瑕疵,故赠与人赵某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9题:

    单选题
    李某委托赵某购买一批化肥,赵某以自己的名义与某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在订合同的过程中,赵某告诉了某公司他与李之间的代理关系。对于此买卖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赵某受李某委托,应以李某的名义签订合同,此合同无效

    B

    赵某享有该合同的权利,承担该合同义务

    C

    李某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D

    该合同是以赵某名义签订的,如赵某违约,某公司只能向赵某主张权利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张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同事李某发现其犯罪行为后写信予以揭发,李某的这一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
    A

    控告

    B

    告诉

    C

    报案

    D

    举报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李某以前在银行工作,现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工作,张某、赵某、王某和罗某想要投资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其中,张某是李某同事的同学,赵某是李某的同学,王某是李某以前的同事,罗某是李某的妻子。请问这几个投资者中,(    )的投资交易活动是李某应该回避的。
    A

    张某

    B

    罗某

    C

    王某

    D

    赵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赵某和杂货店主李某之间签订了买卖协议,由赵某长期向李某供应假化肥低价销售,后双方因货款问题发生纠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

    赵某和李某之间具有买卖的法律关系

    B

    赵某和李某购销假化肥的行为违法,但买卖行为在法律上有效

    C

    假化肥和货款是双方法律关系的客体

    D

    双方的协议违反法律,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法律关系。

  • 第13题:

    李某欠赵某72万元货款,李某一直借故不还。赵某无奈之下,打听到李某隔日将会携带大量现金到某古董店进行交易。第二天,赵某喊了几个朋友一起在李某到达古董店之前埋伏在古董店边上,等李某现身于古董店拿钱出来正要交易之时,赵某跟他朋友上前抓住李某一顿猛打,并现场清点李某所带现金56万元。接着赵某逼着李某写下大致内容为李某已还赵某货款56万元、尚欠赵某16万元的欠款字据,之后赵某跟朋友拿着钱走了。事后李某到派出所报案,经医院鉴定李某轻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赵某构成抢劫罪

    B.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C.赵某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D.赵某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赵某向李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1头奶牛作为质押物,律师向赵某提供的下列法律意见不正确的是:

    A:李某有权挤牛奶
    B:李某有权不经赵某同意,使用奶牛
    C:李某不经赵某同意,无权将奶牛转质
    D:如李某不妥善喂养奶牛,致使奶牛生病,赵某有权要求李某赔偿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213条规定质权人有收取孳息的权利,所以A不当选。《物权法》第214条规定质权人无权擅自使用、处分质押物,所以B当选。《物权法》第217条规定,质权人无权擅自转质,所以C不当选二《物权法》第215条规定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所以D不当选。

  • 第15题:

    共用题干

    赵某租赁李某的房屋居住,租期2年。租赁期限屑满后,赵某继续居住,李某没有提出异议。赵某居住2个月后,李某提出要收回房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无权要求收回房屋
    B:赵某不需支付原租赁合同期满后的2个月的租金
    C:赵某应向李某返还不当得利
    D:赵某应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向李某交付2个月的租金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B选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146条的规定,A选项中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之日起由乙公司承担,因此货物毁损,乙公司仍应当支付货款,所以A选项当选。《买卖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62条,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入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C项不当选。B选项中丙公司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丁公司不能使用,意味着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丁公司有权拒绝接受标的物,设备的风险由丙公司承担,设备毁损,丁公司有权不支付设备价款,所以B选项不当选。D选项中庚公司交付的房屋虽然有一扇玻璃破碎,但是根本未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程度,张某无权要求解除合同,房屋的风险应由张某承担,张某应向庚公司支付房屋价款,所以D选项当选。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ABD选项正确。本题中每一期的付款都达到全部价款的1/5,因此即使甲公司最后一期付款没有按时支付,乙公司都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所以C选项不正确。
    本题中租赁期限届满,赵某继续居住,李某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不是2年,而是不定期,因此李某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收回房屋,所以A选项不正确。原租赁合同有效,赵某有权居住,赵某的居住不构成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不正确。赵某应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交付租金,所以D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
    互易合同是互相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李某仅是同意孙某在自己的房屋中居住,并不是转移房屋的所有权给孙某,所以不是互易合同。承揽合同是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并且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本题中李某不是定作人,对孙某创作油画没有要求,孙某也不是按照李某的要求完成工作,所以不是承揽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本题中孙某为李某画油画是以李某提供房屋给孙某居住为对价的,不是无偿的,所以不是赠与合同。租金一般以现金的方式计算,但是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以实物为租金,本题中孙某和李某约定孙某以油画作为居住李某房屋的对价,油画即为孙某租赁李某房屋的租金,所以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租赁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据此,本题中仅在A选项中李某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A选项中受赠人黄某严重侵害了王某的姐姐,王某的姐姐是王某的近亲属,因此王某可以撤销对黄某的赠与,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中张大山对张某负有赡养义务,张大山不尽赡养义务,因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中李某违反赠与中约定的义务,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虽然李某将房屋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并且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赵某只是不可以要求李某返还赠与物,但是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要求李某返还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正确。依《合同法》第193条的规定,D选项中周某的行为致使孙某死亡,孙某的妻子作为孙某的继承人有权撤销赠与,但是孙某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孙某的妻子自孙某死亡之日起8个月方提出撤销,已经丧失了撤销权,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16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李某。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控告
    B:告诉
    C:举报
    D:报案

    答案:C
    解析:
    【考点】举报的含义【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8、109条之规定以及相关司法实践,控告、报案、举报都是立案的重要材料来源。控告是指被害人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报案是指单位和个人以及被害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但不知犯罪嫌疑人为何人时,向公安司法机关告发的行为。举报是指单位和个人对其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告发、揭露的行为。举报与报案相比,揭发的案件事实以及证据材料要详细、具体,一般应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举报和控告相比,举报人一般都不是被害人,而控告人就是被害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1项的规定,告诉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特指自诉案件范围中的一个类别。本题中,赵某并非被害人,他对同事李某的告发,有明确的指控对象和指控事实,是一种举报行为,正确答案是C。

  • 第17题:

    李某以前在银行工作,现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工作,张某、赵某、王某、罗某想要投资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其中,张某是李某同事的同学,赵某是李某的同学,王某是李某以前的同事,罗某是李某的妻子。请问这几个投资者中,( )的投资交易活动是李某应该回避的。

    A、张某
    B、罗某
    C、王某
    D、赵某

    答案:B
    解析: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一百条规定.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履行职务,遇有与本人或者其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时,应当回避。

  • 第18题:

    张某向李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作抵押,双方未办理抵押权登记,张某将房产证交给李某。李某与房地产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王某串通,将张某的房屋过户给李某。李某遂将房屋卖给赵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到期向李某还本付息时,发现房屋已经卖给赵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无权要求赵某返还房屋
    • B、张某有权要求李某赔偿
    • C、张某有权要求房地产登记机构赔偿
    • D、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李某与赵某系某公司同事,1998年3月两人因工作问题发生争执,继而动手,李某将赵某打成轻微伤。次日李某找到赵某赔礼道歉,两人和解。2000年5月两人又发生争执,赵某遂至当地派出所报案,声称李某曾殴打过他并致轻微伤,要求公安机关处理。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派出所应给予李某行政处罚,理由是他殴打赵某并致轻微伤
    • B、派出所不应受理,理由是赵某的报案已超过处罚时效期限
    • C、派出所不应受理,理由是此案不属其管辖
    • D、派出所不应受理,理由是赵某已自愿与李某和解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多选题
    关于李某与赵某、孙某的效力问题,正确的说法是(  )。[2003年真题]
    A

    李某与赵某的合同有效,李某与孙某的合同无效

    B

    李某与赵某的合同无效,李某与孙某的合同有效

    C

    李某与赵某的合同及李某与孙某的合同均无效

    D

    李某与赵某的合同及李某与孙某的合同均有效


    正确答案: B,C
    解析:
    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且意思表示真实即可成立。本题中两个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均一致且真实,两个合同均有效。

  • 第21题:

    单选题
    王某诉赵某借款纠纷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赵某偿还王某债务,赵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案外人李某表示,愿以自己的轿车为赵某偿还债务提供担保。三人就此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后,赵某撤回上诉,法院准许。一个月后,赵某反悔并不履行和解协议。关于王某实现债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依和解协议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

    依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

    依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

    依一审判决与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 C
    解析:
    《民诉解释》第339条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本题中赵某在二审期间撤回上诉经准许的法律后果是一审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撤回上诉后,赵某反悔并不履行和解协议,此时王某为了实现其债权,应该依据已经生效的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赵某和李某在二审期间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王某不能据此向法院申请执行。

  • 第22题:

    单选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李某。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控告

    B

    告诉

    C

    举报

    D

    报案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控告是指被害人(包括自诉人和被害单位)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
    B项,告诉是指被害人亲自向人民法院告发、起诉的行为。
    C项,举报是指单位和个人对其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进行告发、揭露的行为。本题中,赵某发现李某的犯罪事实之后写信揭发该罪行,属于举报。
    D项,报案是指单位和个人以及被害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但尚不知犯罪嫌疑人为何人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告发的行为。

  • 第23题:

    单选题
    李某与赵某系某公司同事,1998年3月两人因工作问题发生争执,继而动手,李某将赵某打成轻微伤。次日李某找到赵某赔礼道歉,两人和解。2000年5月两人又发生争执,赵某遂至当地派出所报案,声称李某曾殴打过他并致轻微伤,要求公安机关处理。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派出所应给予李某行政处罚,理由是他殴打赵某并致轻微伤

    B

    派出所不应受理,理由是赵某的报案已超过处罚时效期限

    C

    派出所不应受理,理由是此案不属其管辖

    D

    派出所不应受理,理由是赵某已自愿与李某和解


    正确答案: C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29条,《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