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和乙合伙开办了一个美丽彩扩部,丙将一卷柯达彩卷送到彩扩部冲洗,交给了正在值班的甲,并向甲交付冲洗费31.2元。该债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A 甲和丙B 甲、乙和丙C 乙和丙D 美丽彩扩部和丙

题目
单选题
甲和乙合伙开办了一个美丽彩扩部,丙将一卷柯达彩卷送到彩扩部冲洗,交给了正在值班的甲,并向甲交付冲洗费31.2元。该债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A

甲和丙

B

甲、乙和丙

C

乙和丙

D

美丽彩扩部和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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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有一个清代花瓶。2009年2月,甲与乙订立买卖该花瓶的合同。双方约定2009年4月6日,甲向乙交付该花瓶。2009年3月2日,甲又与丙签订买卖该花瓶的合同,甲于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天,将花瓶交付给了丙。请问,乙应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A.乙可以要求丙将花瓶交还给自己

    B.乙可以要求甲交付花瓶

    C.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乙可以要求丙承担侵权责任


    参考答案:C

  • 第2题:

    甲、乙共同出资,合伙购买丙的一幢房屋,甲、乙与丙所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将丙的一幢房屋以4万元的价格卖给甲、乙.该合同所产生的债属于【】

    A.单一之债

    B.简单之债

    C.按份之债

    D.连带之债


    正确答案:BD
    [解析]在本案中标的只有一个房屋,构成简单之债;因甲乙合伙购买,二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构成连带之债.

  • 第3题:

    共用题干

    甲、乙共同出资,合伙购买丙的一幢房屋。甲、乙与丙所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将丙的一幢房屋以4万元的价格卖给甲、乙。该合同所产生的债属于何种类型之债?()
    A:单一之债
    B:简单之债
    C:按份之债
    D:连带之债

    答案:B,D
    解析:
    债可依据债的标的数量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简单之债只有一项标的,甲、乙共同购买一幢房屋即为一标的。甲、乙因共同出资购买该房屋,因此在对外关系上甲、乙之间存在连带关系,是连带之债,故本题选B、D两项。另外,单一之债双方主体均为一人,不符题意。


    甲选择之后,所选择的电脑便由种类物变为特定物,商场必须交付其选择的电脑,而不能以其他电脑代之,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虽然甲已经选定了电脑,但是由于商场还没有将电脑交付给买方,应由商场对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电脑毁损灭失承担责任,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

  • 第4题:

    2010年3月10日,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与乙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4月22日交付设备。但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5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3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表述,错误的有()。

    A.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甲向乙少收3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答案:A,D,E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债的发生根据。甲错发设备给丙,丙应予返还,甲丙之间构成不当得利之债,故A选项错误;D选项所述应为合同之债;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应当对设备的物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故E选项错误。

  • 第5题:

    甲有一个清代花瓶。2009年2月,甲与乙订立买卖该花瓶的合同。双方约定2009年4月6日,甲向乙交付该花瓶。2009年3月2日,甲又与丙签订买卖该花瓶的合同,甲于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天,将花瓶交付给了丙。乙得知情况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问,乙提起诉讼时,该花瓶的所有权人是()。

    • A、甲
    • B、丙
    • C、乙
    • D、甲和丙

    正确答案:B

  • 第6题:

    甲和乙合作开办了干洗店,丙将一件皮衣拿到干洗店清洗,交给正在营业中的甲,并向甲交付清洗费100元。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

    • A、甲和丙
    • B、乙和丙
    • C、甲、乙和丙
    • D、干洗店和丙

    正确答案:D

  • 第7题:

    甲和乙合伙经营一家红日图片社,丙需冲洗照片,当时只有甲在店中,丙交付甲30元钱。该合同中的主体是()。

    • A、红日图片社和丙
    • B、甲、乙和丙
    • C、甲和丙
    • D、甲和乙

    正确答案:A

  • 第8题:

    某电梯采购合同中约定,甲方向乙方订购5部电梯,由乙直接将其中2部电梯交付给丙,但乙一直未向丙交付电梯。则该合同中应由()承担违约责任。

    • A、甲向丙
    • B、乙向丙
    • C、乙向甲
    • D、丙向甲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单选题
    甲和乙共同开办了宏福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丙将一辆小轿车开来修理,交给了经理甲,乙检查车辆了解问题并负责修理,约好第二天取车并交付修理费1000元。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和丙。
    A

    B

    C

    甲、乙

    D

    宏福公司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和乙合伙经营一家红日图片社,丙需冲洗照片,当时只有甲在店中,丙交付甲30元钱。该合同中的主体是()。
    A

    红日图片社和丙

    B

    甲、乙和丙

    C

    甲和丙

    D

    甲和乙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某电梯采购合同中约定,甲方向乙方订购5部电梯,由乙直接将其中2部电梯交付给丙,但乙一直未向丙交付电梯。则该合同中应由()承担违约责任。
    A

    甲向丙

    B

    乙向丙

    C

    乙向甲

    D

    丙向甲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乙约定,甲将一辆汽车以3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乙分期支付价款,在乙支付全部价款之前,甲保留汽车所有权。甲将汽车交付给了乙,但双方未办理所有权保留登记手续。对于甲实施的下列行为,表述正确的有()。
    A

    因汽车质量问题,乙将汽车交给甲修理期间,甲将该车以25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现实交付,自甲对丙完成现实交付时,丙取得汽车所有权

    B

    因汽车质量问题,乙将汽车交给甲修理期间,甲将该车质押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现实交付,在甲对丙完成现实交付时,丙取得汽车质权

    C

    因汽车质量问题,乙将汽车交给甲修理期间,甲将汽车交给不知情的丙修理,若甲不对丙支付到期修理费用,丙对该汽车可行使留置权

    D

    假设在乙直接占有汽车期间,甲将该车出卖给不知情的丙(甲对丙谎称汽车系出租给乙的),并对丙完成指示交付,则甲对丙完成指示交付时,丙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有一个清代花瓶。2009年2月,甲与乙订立买卖该花瓶的合同。双方约定2009年4月6日,甲向乙交付该花瓶。2009年3月2日,甲又与丙签订买卖该花瓶的合同,甲于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天,将花瓶交付给了丙。乙得知情况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问,乙提起诉讼时,该花瓶的所有权人是()。

    A.甲

    B.丙

    C.乙

    D.甲和丙


    参考答案:B

  • 第14题:

    周某将拍摄了其结婚仪式的彩色胶卷底片交给某彩扩店冲印,并预交了冲印费。周某于约定日期去取相片,彩扩店告知:因失火,其相片连同底片均被焚毁。周某非常痛苦,诉至法院请求彩扩店赔偿胶卷费、冲印费损失及精神损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彩扩店侵害了周某的财产权和肖像权

    B.彩扩店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

    C.彩扩店应当赔偿胶卷费并返还冲洗费

    D.周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正确答案:BCD
    [考点]肖像权、特定纪念物损害后精神损害赔偿
    [解析]本题中,首先,周某将拍摄了其结婚仪式的彩色胶卷底片交给某彩扩店冲印,但彩扩店因为失火,将冲洗好的相片以及周某的底片焚毁,属于侵犯周某的财产权。而非肖像权。据此,选项A错误。
    其次,周某将结婚仪式的彩色胶卷底片交给某彩扩店冲印,双方形成合同关系。<合同法》第印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很遗憾,彩扩店却因为失火,将相片连同底片一起焚毁。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可知,彩扩店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将相片冲印好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而彩扩店将周某的相片底片焚毁的行为,侵犯了周某对底片的财产权。构成了侵权行为。B项正确。
    再次,彩扩店因为失火,其冲洗好的相片连同底片焚毁,因此彩扩店并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冲印好周某的相片。属于违约行为,而且照片已经灭失,无法继续履行,此时,彩扩店应当返还周某已经缴纳的冲洗费。同时,由于周某的底片已经焚毁,根据《物权法》第37条的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周某可以要求彩扩店赔偿其胶卷费。C项正确。
    最后,《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4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本题中,周某的彩色胶卷底片中拍摄了其结婚仪式,对周某来说。属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由于彩扩店的侵权行为而永久灭失,周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D项正确。

  • 第15题:

    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丙接收了甲错发的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答案:B,C,E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的规定,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因合同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属于合同之债;丙擅自使用该设备是侵害了乙的财产权,属于侵权之债;丙在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的情况下接收了甲错发的设备,从而有损于乙取得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之债,该不当得利发生后,丙负有返还的义务。

  • 第16题:

    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错发设备给丙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B.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侵权之债
    D.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甲应承担侵权之债

    答案:A,D,E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22
    本题考察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关系。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 第17题:

    甲和乙合伙开办了一个美丽彩扩部,丙将一卷柯达彩卷送到彩扩部冲洗,交给了正在值班的甲,并向甲交付冲洗费31.2元。该债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 A、甲和丙
    • B、甲、乙和丙
    • C、乙和丙
    • D、美丽彩扩部和丙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甲有一个清代花瓶。2009年2月,甲与乙订立买卖该花瓶的合同。双方约定2009年4月6日,甲向乙交付该花瓶。2009年3月2日,甲又与丙签订买卖该花瓶的合同,甲于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天,将花瓶交付给了丙。请问,乙应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 A、乙可以要求丙将花瓶交还给自己
    • B、乙可以要求甲交付花瓶
    • C、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 D、乙可以要求丙承担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甲将闲置不用的工程设备出售给乙,双方约定3天后交付设备,次日,甲又将该设备卖给丙,并向丙交付了该设备。经查,丙不知甲与乙之间有合同关系。关于甲、乙、丙之间的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与乙、丙之间的合同均有效
    • B、甲与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与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 C、甲与乙、丙之间的合同均无效
    • D、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先生效后失效,甲与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多选题
    周某将拍摄了其结婚仪式的彩色胶卷底片交给某彩扩店冲印,并预交了冲印费。周某于约定日期去取相片,彩扩店告知:因失火,其相片连同底片均被焚毁。周某非常痛苦,诉至法院请求彩扩店赔偿胶卷费、冲印费损失及精神损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彩扩店侵害了周某的财产权和肖像权

    B

    彩扩店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

    C

    彩扩店应当赔偿胶卷费并返还冲洗费

    D

    周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项,肖像权,是指公民通过各种形式在客观上再现自己形象而享有的专有权。《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第120条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彩扩店并未擅自使用公民肖像,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B项,《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彩扩店违反返还胶卷底片和提供相片的合同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同时造成周某胶卷费、冲印费等损失,侵犯了周某的财产权,构成侵权行为
    C项,《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即对于冲洗费应当予以返还。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拍摄了周某结婚仪式的胶卷永久性灭失,会给当事人带来精神损害,因此其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应得到支持。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和乙合伙开办了非法人的三味蛋糕店,丙到该店向正在营业中的甲订购了一份生日蛋糕,并付清了款项。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 )
    A

    甲和丙

    B

    甲、乙和丙

    C

    三味蛋糕店和丙

    D

    以上都不是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有:()
    A

    甲的货物存在丙的仓库,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后,由丙直接将甲应付的货物交给乙

    B

    甲向乙订购一批机器,甲指定乙将这批机器交付丙厂

    C

    甲为丙的利益而与乙订立了合同,合同成立后,丙接受乙的履行

    D

    在多数人之债中,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履行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本题涉及代为履行的问题。代为履行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该第三人不是债务主体,而是履行主体。本题C选项不存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问题,而是为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履行主体为债务人本身。本题D选项中,连带债务人履行债务是其本身的法定义务,不为代为履行。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和乙合作开办了宏都干洗店,丙将一件皮衣拿到干洗店清洗,交给正在营业中的甲,并向甲交付清洗费100元。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
    A

    甲和丙

    B

    乙和丙

    C

    甲、乙和丙

    D

    宏都干洗店和丙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