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焰火。甲厂提供的主要材料成本为30万元,乙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乙企业代垫不含税辅料费2万元。当月加工完毕后甲厂收回,乙企业无同类焰火市场销售价格。已知焰火的消费税税率为15%。则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A 5.25B 5.55C 6.18D 6.53

题目
单选题
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焰火。甲厂提供的主要材料成本为30万元,乙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乙企业代垫不含税辅料费2万元。当月加工完毕后甲厂收回,乙企业无同类焰火市场销售价格。已知焰火的消费税税率为15%。则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
A

5.25

B

5.55

C

6.18

D

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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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 280 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产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根据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 8 万元和增值税 1.04 万元,另支付消费税 32 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产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288
    B.289.04
    C.320
    D.321.04

    答案:C
    解析:
    甲企业收回该批产品的入账价值 =280+8+32=320 (万元)

  • 第2题:

    (2016年)某县甲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接受位于市区的乙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生产一批高档化妆品,乙厂提供原料的不含税价为30万元,甲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2万元,当月该批高档化妆品加工完成并全部收回。关于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高档化妆品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税率15%)

    A.乙厂应自行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823.53元
    B.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823.53元
    C.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952.94元
    D.甲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60.00元
    E.甲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30.00元

    答案:B,E
    解析:
    甲厂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0+2)×10000÷(1-15%)×15%×5%=2823.53(元);甲厂提供加工劳务,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10000×13%×5%=130(元)。

  • 第3题: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乙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A.2.16
    B.6.58
    C.3.25
    D.2.19

    答案:C
    解析:
    乙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65×5%=3.25(万元)。

  • 第4题:

    某县甲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8年7月接受位于市区的乙化妆品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生产一批高档化妆品,乙厂提供原料的不含税价为30万元,甲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2万元,当.月该批化妆品加工完成并全部收回。关于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 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化妆品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税率15% )

    A.乙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6857.14元
    B.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6857.14元
    C.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823.53元
    D.甲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38.00元
    E.甲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60.00元

    答案:C,E
    解析:
    由受托方代收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受托方所在地(某县)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甲厂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2) x 10000+ ( 1-15%) x 15% x 5%=2823.53 (元);甲厂提供加工劳务,就收到的加工费缴纳增值税和对应的城建税,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 x 10000 x 16%x 5%=160 (元)。

  • 第5题:

    (根据2018年教材本题知识点已变更)某县甲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7月接受位于市区的乙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生产一批化妆品,乙厂提供原料的不含税价为30万元,甲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2万元,当月该批化妆品加工完成并全部收回。关于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化妆品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税率30%)

    A.乙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6857.14元
    B.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6857.14元
    C.甲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5052.63元
    D.甲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38.00元
    E.甲厂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70.00元

    答案:B,E
    解析:
    本题考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定。为了避免应缴税款的流失,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的消费税,采取了源泉控制的管理办法。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由受托方代收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受托方所在地(某县)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甲厂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0+2)×10000÷(1-30%)×30%×5%=6857.14(元);甲厂提供加工劳务,就收到的加工费缴纳增值税和对应的城建税,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10000×17%×5%=170(元)。
    提示:自2016年10月1日起,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 第6题: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己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己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2.97

    B.1.17

    C.1.20

    D.3.00

    答案:C
    解析:
    以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实木地板,外购实木地板已纳的消费税准予扣除,甲厂应缴纳消费税=60X 5%- 120X 30%X5%=1.20 (万元)。

  • 第7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年6月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其3月接受乙厂委托加工一批烟丝,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已知乙厂提供烟叶的成本为50万元,甲厂收取加工费20万元。乙厂收回烟丝后已经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价款120万元,烟丝消费税为30%。
      要求:计算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额,并说明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答案: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提货时受托方没有按照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要补缴税款,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缴。
      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额=120×30%=36(万元)。
      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处以甲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第8题:

    甲厂将一批原材料送交乙厂进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10万元,受托方代垫辅料收费1万元(含税),另收取加工费3万元(含税),假定该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5%,甲厂、乙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则该项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不正确的是()

    • A、14.13万元
    • B、15万元
    • C、13.68万元
    • D、14.74万元

    正确答案:B,C,D

  • 第9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是多少?


    正确答案: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2+1+0.87)÷(1-5%)=14.6(万元)

  • 第10题:

    单选题
    2016年5月,甲企业签订了两份加工承揽合同:受托为乙企业加工一批产品,合同注明甲企业提供原材料20万元,并向乙企业收取加工费10万元;受托为丙企业加工一批料件,合同注明丙企业提供原材料16万元,甲企业提供辅料4万元、收取加工费6万元。已知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3‰,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5‰。甲企业当月应缴纳印花税()元。
    A

    93

    B

    152

    C

    160

    D

    200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厂将一批原材料委托乙厂加工成应税消费品,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10万元,乙厂代垫辅料收费1万元(含税),另收取加工费3万元(含税),假定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5%,甲厂、乙厂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该项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为(  )万元。
    A

    13.68

    B

    14.13

    C

    14.74

    D

    15


    正确答案: C
    解析: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价公式中的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含代垫辅料费,不含增值税)。则该项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0+(1+3)/(1+17%)]/(1-5%)=14.13(万元)。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厂将一批原材料委托乙厂加工成应税消费品,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10万元,乙厂代垫辅料收费1万元(含税),另收取加工费3万元(含税),假定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5%,甲厂、乙厂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该项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为()。
    A

    13.68万元

    B

    14.13万元

    C

    14.74万元

    D

    15万元


    正确答案: C
    解析: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价公式中的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含代垫辅料费,不含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10+(1+3)/(1+17%)]/(1-5%)=14.13(万元)。

  • 第13题: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甲厂销售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1.99
    B.3.50
    C.2.09
    D.1.80

    答案:B
    解析:
    丙厂未履行扣缴义务,甲厂自行纳税。甲厂销售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的消费税=70×5%=3.5(万元)。

  • 第14题: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甲厂留存仓库的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0
    B.1.50
    C.0.90
    D.0.77

    答案:C
    解析:
    甲厂留存仓库的30%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的消费税=(48.8+8)÷(1-5%)×5%×30%=0.90(万元)。

  • 第15题:

    甲企业2019年2月委托乙加工企业加工A类高档化妆品一批,乙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元;另外,还委托乙企业加工B类高档化妆品一批,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为40000元,向乙企业支付不含税加工费为10000元,乙企业无同类化妆品售价。同时委托丙企业加工C类高档化妆品一批,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为50000元,向丙企业支付不含税加工费为10000元,丙企业无同类化妆品售价。本月将收回的B类、C类高档化妆品全部售出,分别取得不含税价款80000元、70000元。甲企业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元。(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

    A.8823.53
    B.3176.47
    C.0
    D.2517.34

    答案:B
    解析:
    委托乙企业加工A类高档化妆品,由受托方乙企业提供原材料,实质为乙企业销售自产高档化妆品,由乙企业自行缴纳消费税;委托乙企业加工B类高档化妆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甲企业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销售的,应再申报缴纳消费税,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扣除。
    乙企业代收代缴B类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40000+10000)÷(1-15%)×15%=8823.53(元)
    甲企业销售B类高档化妆品应纳消费税=80000×15%-8823.53=3176.47(元)
    委托丙企业加工C类高档化妆品,由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甲企业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销售的,属于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丙企业代收代缴C类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50000+10000)÷(1-15%)×15%=10588.24(元)
    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价格=(50000+10000)÷(1-15%)=70588.24>对外售价70000元,属于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 第16题: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己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己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乙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A.2.16

    B.2.19

    C.3.25

    D.6.58


    答案:C
    解析: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2)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65X5%=3.25 (万元)。

  • 第17题: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2.97
    B.3.00
    C.1.20
    D.1.17

    答案:C
    解析: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60×5%-120×5%×30%=1.2(万元)。

  • 第18题:

    (2019年)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税务机关发现其3月接受乙厂委托加工一批烟丝,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已知乙厂提供烟叶的成本为95万元,甲厂收取加工费20万元,乙厂尚未销售收回的烟丝。
      其他相关资料:烟丝消费税为30%,以上销售额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计算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额,并说明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答案: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提货时受托方没有按照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要补缴税款,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缴。
      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额=(95+20)÷(1-30%)×30%=49.29(万元)。
      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处以甲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第19题:

    甲厂将一批原材料送交乙厂进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10万元,受托方代垫辅料收费1万元(含税),另外收取加工费3万元(含税),假定该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5%,甲乙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则该项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为()

    • A、13.68万元
    • B、14.13万元
    • C、14.74万元
    • D、15万元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甲服装厂接受某学校委托加工一批校服,合同约定由甲服装厂提供价值30000元的原材料,同时收取加工费20000元;另接受乙企业委托加工一批工作服,合同约定由乙企业提供价值50000元的原材料,甲服装厂收取加工费30000元。则甲服装厂上述业务共应缴纳印花税()元。

    • A、15
    • B、19
    • C、34
    • D、49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多选题
    甲厂将一批原材料送交乙厂进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10万元,受托方代垫辅料收费1万元(含税),另收取加工费3万元(含税),假定该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5%,甲厂、乙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则该项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不正确的是()
    A

    14.13万元

    B

    15万元

    C

    13.68万元

    D

    14.74万元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甲地板厂(以下简称“甲厂”)生产实木地板,2015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并支付运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素板金额50万元、税额8.5万元;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万元、税额0.11万元。 (2)甲厂将外购素板40%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40万元、税额6.8万元。 (3)受乙地板厂(以下简称“乙厂”) 委托加工一批A型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将剩余的外购实木素板全部投入加工,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0.6万元、加工费5万元,甲厂末代收代缴消费税。 (其他相关资料:甲厂直接持有乙厂30%股份,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 判断甲厂和乙厂是否为关联企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厂和乙厂为关联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如果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即视为具有关联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厂将一批原材料送交乙厂进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10万元,受托方代垫辅料收费1万元(含税),另外收取加工费3万元(含税),假定该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5%,甲乙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则该项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为()
    A

    13.68万元

    B

    14.13万元

    C

    14.74万元

    D

    15万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