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2010年3月15日,大连海运公司以其"旅顺"号货轮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抵押合同,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3月25日,"旅顺"号从大连出发,驶向美国夏威夷。3月27日,"旅顺"号遭遇特大风暴而受损,面临倾覆危险,之后受到美国阿尔斯通号货轮的救助,勉强驶入日本冲绳的港口进行修理,发生修理费若干。因大连海运公司没有支付修理费,日本某造船厂将"旅顺"号留置。请问:依据中国《海商法》的规定,"旅顺"号发生的上述费用及权利,应该得到最先受偿的是()。A 某银行的抵押权B 阿尔斯通号对救

题目
单选题
2010年3月15日,大连海运公司以其"旅顺"号货轮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抵押合同,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3月25日,"旅顺"号从大连出发,驶向美国夏威夷。3月27日,"旅顺"号遭遇特大风暴而受损,面临倾覆危险,之后受到美国阿尔斯通号货轮的救助,勉强驶入日本冲绳的港口进行修理,发生修理费若干。因大连海运公司没有支付修理费,日本某造船厂将"旅顺"号留置。请问:依据中国《海商法》的规定,"旅顺"号发生的上述费用及权利,应该得到最先受偿的是()。
A

某银行的抵押权

B

阿尔斯通号对救助费用的请求权

C

在日本冲绳的港口停留所产生的港务费

D

日本某造船厂的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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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A公司为筹款以价值500万元的厂房为抵押,向B银行贷款300万元,后又以该厂房做抵押,向C银行贷款200万元。且两次抵押都办理了相关手续,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A公司两次抵押无效

    B、A公司两次抵押都有效

    C、A公司向B银行的抵押有效,向C银行的抵押无效

    D、A公司向C银行的抵押有效,向B银行的抵押无效


    参考答案:B

  • 第2题:

    2012年10月12日,中国外轮运输公司以其“远航”号货轮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抵押合同,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10月20日,“远航”号从青岛出发,驶向荷兰阿姆斯特丹。10月22日,“远航”号遇到了特大风暴面临倾覆危险,受到荷兰“福特”号的救助后勉强驶入挪威某港口修理,发生修理费若干。因中国外轮公司没有支付修理费,挪威某造船厂将“远航”号留置。请问:依据中国《海商法》的规定,因“远航”号发生的上述费用及权利,应该得到最先受偿的是哪一项?()

    A:某银行的抵押权
    B:“福特”号对救助费用的请求权
    C:在挪威某港口停留所产生的港务费
    D:挪威某造船厂的留置权

    答案:B
    解析:
    【考点】船舶优先权、留置权、抵押权受偿顺序。详解:根据《海商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第25条第1款的规定,B、C项的费用属于船舶优先权,优先于D项的留置权,D项优先于A项的船舶抵押权;B项的救助费用优先于C项的港务费,故B项正确。

  • 第3题:

    (2018年)甲公司以厂房抵押向乙银行借款,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则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是从合同。( )


    答案:错
    解析:
    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种类。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抵押合同是从合同。

  • 第4题:

    某企业以其办公楼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抵押权设立的时间为( )之日。

    A.抵押合同签字、盖章
    B.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C.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
    D.贷款合同生效

    答案:B
    解析:
    当事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不动产抵押物权,自登记时设立。

  • 第5题:

    某企业以其办公楼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抵押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之日。

    A . 抵押合同签字、盖章
    B .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C . 到公证部门公证
    D . 贷款合同生效

    答案:A
    解析:
    见第四版教材38页。当事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1)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 )建设用地使用权;(3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当事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1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2 )交通运输工具;(3 )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不动产,只要签了合同的话,合同就生效了。但是低押权不一定能实现,因为不动产的抵押权要以登记为准。所以本题选择A,如果问的是抵押权的生效时间,则是B。原答案有误,已经修正,感谢反馈

  • 第6题:

    若担保合同中出现以下条款,该条款可能有效的是:()

    • A、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购买一设备,双方在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未来1年内利用该设备生产出来的全部产品作为借款的担保
    • B、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甲以其价值50万元的房屋为该借款设定担保,乙表示同意
    • C、甲和乙的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人甲必须对抵押物进行保险,否则抵押权人乙即可实现抵押权
    • D、甲以其房屋作为抵押向乙借款,双方约定:甲到期不还款,该房屋即归乙所有

    正确答案:A,B,C

  • 第7题:

    李某以自有房屋为抵押,向银行借款20万元,双方在5月4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后李某又向王某借款30万元,以上述房屋为抵押,双方在5月6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因王某认为房屋价值太小,李某又将一祖传玉器交给王某,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现李某无力返还借款,且银行和王某的债权都已到清偿期,房屋拍卖得款25万元,玉器拍卖得款8万元。 王某对拍卖玉器的价款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王某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李某与王某就玉器订立的质押合同自玉器交给王某时生效。

  • 第8题: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其厂房做抵押向A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做抵押向B银行贷款12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甲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缺乏流动资金向李某借款40万元,未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期间,甲公司将上述机器设备出售给乙公司并进行了交付,但并未告知其以该机器设备为标的设立抵押权的情况。上述三笔借款期满后,甲公司因产品销售不畅均未能偿还。于是,A银行和B银行均主张实现抵押权。李某因要求甲公司偿还到期借款遭拒绝,强行开走了甲公司的一辆轿车,以迫使甲公司偿还借款。与此同时,甲公司因拖欠丙公司的贷款而被诉至法院。在甲公司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应丙公司的申请,法院对上述厂房和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A银行何时取得抵押权?该抵押权是否因抵押厂房被法院查封而失效?说明理由。 2.B银行的抵押权何时取得?说明理由。 3.乙公司能否取得买卖合同项下机器设备的所有权?说明理由。 4.李某可否强行开走甲公司的轿车?


    正确答案: 1.A银行自办理抵押登记时取得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B银行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取得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生产设备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乙公司可以取得买卖合同项下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由于B银行享有的抵押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中乙公司在购买该机器设备时,并不知道该设备上设有抵押权,故属于善意第三人,由此B银行不能行使对该设备的抵押权,乙公司可以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
    4.李某强行开走甲公司的轿车没有法律依据。本案中李某对甲公司享有债权,并没有设立任何担保物权,故李某行使债权的行为,只能通过和甲公司进行协商,或进行诉讼,而没有任何权利来对甲公司财产进行扣留。该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够获得法律支持。

  • 第9题:

    问答题
    甲居于某址市.因业务需要,以其座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口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乙银行、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甲的公寓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乙银行、丙银行对拍卖款应如何分配?

    正确答案: 乙银行50万,丙银行100万。根据《扭保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丙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在先,可首先行使抵押权,得到拍卖款的100万:乙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在后,得到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后余下的50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刘某向某银行借款10万元,并以自己的一汽车设定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刘某驾车发生交通,导致车轴毁损。刘某获得保险金及赔偿款共计8万元。银行是否对该汽车享有抵押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王某向刘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一辆奥迪轿车进行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王某又向关某借款,仍以奥迪轿车进行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王某再向张某借款,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王某到期不能还款,刘某等人将奥迪轿车拍卖,扣除拍卖费用后剩余20万元,应向刘某偿还本息10万元,应向关某偿还本息5万元,应向张某偿还本息1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王某应向刘某偿还8万元,向关某偿还4万元,向张某偿还8万元

    B

    王某应向刘某偿还10万元,向关某偿还5万元,向张某偿还5万元

    C

    王某应向刘某偿还7.5万元,向关某偿还5万元,向张某偿还7.5万元

    D

    王某应向刘某偿还5万元,向关某偿还5万元,向张某偿还10万元


    正确答案: C
    解析:
    《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知,以轿车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①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②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③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该条规定了抵押权实现的顺序。关某的抵押权已登记,刘某和张某的抵押权未登记,关某的抵押权先于刘某和张某实现,所以应先偿还关某的5万元,刘某和张某的抵押权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所以剩余的15万元应按照刘某和张某的债权比例清偿,偿还刘某7.5万元,偿还张某7.5万元。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以其正在建造的一栋大楼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双方签订书面抵押合同,该抵押合同自()时起生效。
    A

    登记

    B

    合同签订

    C

    大楼建成

    D

    大楼交付


    正确答案: D
    解析: 《物权法》建立抵押合同成立与抵押权设立分离的机制,即抵押合同可以先生效,而抵押权设立则需经过一定的法定手续后方能生效。《物权法》规定,以该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第13题:

    A公司与B银行就借款事宜达成协议签订了一份书面借款合同,后又以A公司的一幢房屋作为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登记。该抵押权的设立为( )。

    A.签汀借款合同之日

    B.签订抵押合同之日

    C.取得借款之日

    D.抵押物登记之日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抵押权的设立日期。当事人以法律规定的特定财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房屋属于该法定财产,故该抵押权于登记之日起设立。

  • 第14题:

    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约定以自己的一颗价值10万元的钻石设定抵押担保,双方于4月9日签订了抵押合同。8月9日,甲又向丙借款5万元,同样以该钻石设定抵押担保,经丙要求,双方于8月10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8月11日到当地的公证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经拍卖该钻石,得款7万元。就该7万元如何偿还乙、丙的债权,发生争议。问:
    (1)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甲、丙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有效。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本案中,钻石价值10万元,第一次担保的债权为5万元,再次担保5万元的债务未超出其余额部分,因此,再次设定抵押是合法有效的。钻石不属于必须登记的抵押财产。此外,当事人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案中,甲与乙的债权设定了抵押,该抵押属于协议生效的抵押,不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设定的抵押成立在后,但进行了登记,依据登记物权优于非登记物权受偿的原理,应由丙优先受偿。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主要法条是《物权法》第199条(一物二抵的效力和清偿顺位、抵押登记的效力认定)。作答本案例题的关键是抵押登记和一物二抵的效力认定。

  • 第15题:

    甲以其坐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 600 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贷款 50 万元、从丙银行贷款 100 万元、从丁银行贷款 200 万元、从戊银行贷款 200 万元。甲与乙银行于 6 月 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于 6 月 8 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 月 15 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丁银行于 6 月 10 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戊银行于 6 月 12 日签订了抵押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未办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甲的公寓被依法拍卖,扣除拍卖费用后共收入 400 万元,则对拍卖款分配正确的是()。

    A.乙.丙.丁.戊各得100万元
    B.丙得100万元,丁得200万元,乙得20万元,戊得80万元
    C.乙无权分配,丙得80万元,丁.戊各得160万元
    D.乙无权分配,丙得100万元,丁得200万元,戊得100万元

    答案:B
    解析:

  • 第16题:

    张某以其坐落在某市市中心的一处房屋(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甲银行和乙银行各贷款100刀-元。张某与甲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张某无力还款,甲银行、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张某的房屋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下列甲银行、乙银行对拍卖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

    A、甲银行75万元、乙银行75万元
    B、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50万元
    C、甲银行50万元、乙银行100万元
    D、甲银行80万元、乙银行70万元

    答案:C
    解析:

  • 第17题:

    若担保合同中出现以下条款,可能有效的条款是()。

    • A、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购买一设备,双方在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未来1年内利用该设备生产出来的全部产品作为借款的担保
    • B、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甲以其价值50万元的房屋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 C、抵押人甲必须对抵押物进行保险,否则抵押权人乙即可实现抵押权
    • D、甲向乙借款,双方约定:甲到期不还款,抵押的房屋即归乙所有

    正确答案:A,B,C

  • 第18题:

    李某以自有房屋为抵押,向银行借款20万元,双方在5月4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后李某又向王某借款30万元,以上述房屋为抵押,双方在5月6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因王某认为房屋价值太小,李某又将一祖传玉器交给王某,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现李某无力返还借款,且银行和王某的债权都已到清偿期,房屋拍卖得款25万元,玉器拍卖得款8万元。 拍卖房屋和玉器的价款应如何清偿债务?


    正确答案: 拍卖房屋和玉器的价款应用于优先偿还王某的借款,剩余部分用于偿还银行的借款。

  • 第19题:

    2010年3月15日,大连海运公司以其"旅顺"号货轮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抵押合同,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3月25日,"旅顺"号从大连出发,驶向美国夏威夷。3月27日,"旅顺"号遭遇特大风暴而受损,面临倾覆危险,之后受到美国阿尔斯通号货轮的救助,勉强驶入日本冲绳的港口进行修理,发生修理费若干。因大连海运公司没有支付修理费,日本某造船厂将"旅顺"号留置。请问:依据中国《海商法》的规定,"旅顺"号发生的上述费用及权利,应该得到最先受偿的是()。

    • A、某银行的抵押权
    • B、阿尔斯通号对救助费用的请求权
    • C、在日本冲绳的港口停留所产生的港务费
    • D、日本某造船厂的留置权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甲以其正在建造的一栋大楼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双方签订书面抵押合同,该抵押合同自()时起生效。

    • A、登记
    • B、合同签订
    • C、大楼建成
    • D、大楼交付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问答题
    刘某向某银行借款10万元,并以自己的一汽车设定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刘某驾车发生交通,导致车轴毁损。刘某获得保险金及赔偿款共计8万元。担保期间,银行是否有权对该8万元主张权利?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陈某以其轿车作抵押向甲银行借款4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之后,陈某驾驶该车出行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该车的价值损失了30%,保险公司赔偿了10万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甲银行的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B

    甲银行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

    C

    该汽车不再属于抵押物

    D

    甲银行对10万元的保险赔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正确答案: A,D
    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李某以自有房屋为抵押,向银行借款20万元,双方在5月4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后李某又向王某借款30万元,以上述房屋为抵押,双方在 5月6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5月l0日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因王某认为房屋价值太小,李某又将一祖传玉器交给王某,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现李某无力返还借款,且银行和王某的债权都已到清偿期.房屋拍卖得款25万元,玉器拍卖得款8万元。  问:(1)银行和王某对拍卖房屋的价款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说明理由。  (2)王某对拍卖玉器的价款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说明理由。  (3)拍卖房屋和玉器的价款应如何清偿债务?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王某向李某借款15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二人签订了书面的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王某受张某欺诈,将房屋低价卖给张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张某很快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陈某,在陈某付款当天办理了过户登记。王某后来醒悟,向法院申请撤销与张某之间的买卖合同,要求陈某归还房屋。问题: (1)李某是否享有抵押权?说明理由。 (2)李某是否有权根据抵押合同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说明理由。 (3)王某是否有权要求陈某归还房屋?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享有。《物权法》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有权。《物权法》规定,当三人之间有关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双方虽未力、理抵押登记,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根据有效抵押合同,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3)无权。《物权法》确定了区分原则,即物权变动与其原因相分离。王某受欺诈,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其与张某的房屋买卖合同。但陈某已根据善意取得制度,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王某因此所受损失,可以请求张某赔偿,但无权要求陈某归还房屋。
    解析: 详见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