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与法制及规定的冲突问题
价值介入与客观性的矛盾
保密问题
自我决定原则和家长制
第1题:
李伟因参与人室盗窃被拘押和起诉,成为社会工作者张涛的服务对象。在法庭对李伟案件进行审判前,从专业角度讲,张涛应向法庭提供犯罪嫌疑人的( )。
A.犯罪事实记录
B.本人生活史
C.调查报告
D.法庭审判方案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给张涛发一份电子邮件,主题为“祝贺”正文内容为“恭喜你出版了新书!贺菲 ”张涛 的邮件地址是 ZHT@sohu.com, 发送后将张涛的地址添加到“通讯簿中
第7题:
感谢孙某的信任,答应他的请求
暂时答应孙某的请求,结案后再向有关部门报告
帮助孙某分析此事的影响,劝其自首
答应孙某的请求,面谈结束后向其单位检举
第8题:
情理法问题
个人利益与社会责任
自觉原则和知情同意
保密问题
第9题:
小周要求离婚必须征得张某同意
小周要求离婚无须征得张某同意
如果张某有重大过错,小周要求离婚无须征得张某同意
小周要求与张某离婚必须征得张某所在部队的同意
第10题:
使能者
教育者
倡导者
治疗者
第11题:
建立社区支持网络
赠送轮椅和支具
开展帮助残疾人爱心活动
协助家庭改造起居环境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在陈文涛诉李先楚借款纠纷一案中,有以下几个证据: ①陈文涛出具的由李先楚签名的借条一张。该借条内容为:今借陈文涛人民币3000元整,1个月内返还。1999年3月20日。 ②李先楚的同事乔生明的证言。乔生明证明,他在1999年3月21日听李先楚说,李先楚向陈文涛借了3000元钱,准备到外地去旅游时用。 ③李先楚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李先楚说:“我在1999年3月20日向陈文涛借了3000元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 ④李先楚的朋友张明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李先楚在1999年3月底与张明到五台山旅游时向张明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 在上述证据中,哪些是证明李先楚向陈文涛借了3000元钱这一事实的直接证据()
第19题:
陈文涛提供的借条
乔生明的证言
李先楚的陈述
张明的证言
第20题:
抚恤
安置
优待
优抚
第21题:
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制订计划
阅读张某的相关资料,约定会谈的时间和地点,对会谈的场地进行布置
在会谈的开始阶段回顾上一次会谈内容,会谈的中间直接与案主互动,会谈的结尾总结经验
在会谈内,社会工作者明确行动任务的各项要求,约定对会谈外行动任务的检查时间和要求
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进行预估和问题诊断
第22题:
移情
反移情
专业冲突
心理压力
第23题:
小周要求离婚必须征得张某同意
小周要求离婚无须征得张某同意
如果张某有重大过错,小周要求离婚无须征得张某同意
小周要求与张某离婚必须征得张某所在部队的同意
第24题:
社会工作者李某在为王某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带入了强烈的个人价值观
社会工作者在服务中的重点是在辅导过程中与服务对象建立伙伴关系,以及注重双方情感的交流
张同学长期逃学,社会工作者王某在为其提供服务过程中,与其父母谈话。社会工作者告知其父母需要多关注张同学,用爱心和耐心感化他,而不是训斥他
社会工作者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并不注重服务对象的感受,主张提供非反思性直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