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题郭某经批准,在路旁搭建一临时修理部。后其未经批准,将其改造为水泥楼房。城管所发现后两次限期拆除,郭某均不予执行。城管所工作人员吕某、关某见此情形,于下班时间将其强行拆除,致使郭某屋内许多电器被损。郭某不服,要求城管所赔偿。如果郭某在屋顶被拆后,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致使屋内财产又因雨淋而受损失,应如何界定城管所的赔偿责任?()A城管所应承担全部损失B城管所工作人员应承担全部损失C郭某应承担因未采取防护措施致损失扩大的部分D城管所有权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且其已向郭某发出过限期拆除通知,所以不应承担责任

题目
不定项题
郭某经批准,在路旁搭建一临时修理部。后其未经批准,将其改造为水泥楼房。城管所发现后两次限期拆除,郭某均不予执行。城管所工作人员吕某、关某见此情形,于下班时间将其强行拆除,致使郭某屋内许多电器被损。郭某不服,要求城管所赔偿。如果郭某在屋顶被拆后,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致使屋内财产又因雨淋而受损失,应如何界定城管所的赔偿责任?()
A

城管所应承担全部损失

B

城管所工作人员应承担全部损失

C

郭某应承担因未采取防护措施致损失扩大的部分

D

城管所有权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且其已向郭某发出过限期拆除通知,所以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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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某无力归还100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供执行担保。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备执行该批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请回答第95~100题。

    如果法院批准了郭某的执行担保申请,驳回了朱某的异议,关于执行担保的效力和救济,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批准执行担保后,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B: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偿债,法院根据兴源公司申请方可恢复执行
    C:恢复执行后,可以执行作为担保财产的字画
    D:恢复执行后,既可以执行字画,也可以执行郭某的其他财产

    答案:C,D
    解析:
    【考点】仲裁协议的效力【详解】《仲裁法》第19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故A选项说法正确,应选。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我国《仲裁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简易程序,但仲裁所具有的快捷性、灵活性和经济性的特点,仲裁所体现出的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仲裁原则,以及《仲裁法》对独任仲裁员仲裁和书面审理的肯定,实质上都包含了简化仲裁程序的精神。因此,各仲裁委员会在制定仲裁规则时往往规定有简易程序。就仲裁协议而言,即使当事人未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仲裁庭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选择双方认为合适的仲裁机构,并不受案件本身是否具有涉外因素的限制,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
    【考点】简易仲裁程序【详解】仲裁中的简易程序与仲裁的普通程序相比,体现了如下特点:(1)仲裁庭的组成方式简便。在仲裁程序中适用简易程序时,是由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即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对纠纷案件进行审理。现职公务人员不能担任仲裁员。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B选项说法正确,应选。(2)审理方式灵活。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仲裁案件,仲裁庭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仲裁,既可以决定只依据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和证据进行书面审理,也可以决定开庭审理。故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3)各种期限的规定相对较短。适用简易程序时,程序中各种期限的规定相对较短。不论是提交答辩书和其他材料的期限,还是提出反请求的期限;不论是指定仲裁员的期限,还是将开庭日期通知当事人的期限.抑或作出仲裁裁决的期限,较之普通仲裁程序中的期限来说都有所缩短。(4)在简易程序中未作规定的事项,应适用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仲裁法》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不签名。因此,D选项内容不属于仲裁庭可以自行决定的事项,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BC。
    【考点】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详解】《仲裁法解释》第2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本题正确答案应为D。
    【考点】执行措施【详解】《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第3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因此,A选项中的执行措施正确,应选。《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应选。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民诉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故D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CD。
    【考点】执行担保【详解】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执行担保被批准后,不能裁定终结执行,A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恢复执行后,法院可以执行担保财产,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恢复执行后,可以执行担保财产,也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本题中郭某提供了担保财产,因此属于自己为自己提供担保,在这种情况下,恢复执行后,既可以执行字画,也可以执行郭某的其他财产,故D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CD。
    【考点】执行异议【详解】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执行异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这一规定,A选项说法正确,应选。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朱某提出的异议理由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因此,其可以提出执行标的异议之诉,但无权申请再审,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D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C。

  • 第2题:

    郭某经批准,在路旁搭建一临时修理部。后其未经批准,将其改造为水泥楼房。城管所发现后两次限期拆除,郭某均不予执行。城管所工作人员吕某、关某见此情形,于下班时间将其强行拆除,致使郭某屋内许多电器被损。郭某不服,要求城管所赔偿。

    本案的赔偿责任应如何认定?( )查看材料

    A.应由吕某、关某赔偿
    B.应由城管所赔偿,因为吕某、关某的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
    C.应由城管所和吕某、关某二人共同赔偿
    D.应由城管所赔偿,因为城管所工作人员属于违法采取强制措施

    答案:B,D
    解析:
    考查行政赔偿的特征、行政赔偿的范围。参见《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4条。

  • 第3题:

    共用题干
    李某经镇政府有关领导批准,在一道路旁搭建了一个临时修理部,后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将临时修理部改造为一个水泥楼房。城管局两次发出限期拆除通知,李某均不执行。城管局工作人员王某和张某在未通知李某的情形下于下班时间强行将房屋屋顶拆除,致使李某屋内的许多电器被损坏。李某不服,要求城管局进行赔偿。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城管局的工作人员梁某在拆房过程中偷偷盗走李某屋内的黄金首饰,应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A:对黄金首饰应由城管局赔偿,因梁某偷盗是与职权相关的行为
    B:对黄金首饰应由梁某赔偿,因梁某偷盗是与职权无关的行为
    C:对黄金首饰李某应先申请城管局赔偿,再由城管局向梁某追偿
    D:对黄金首饰李某应申请由城管局和梁某共同赔偿

    答案:B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本题中,尽管城管局工作人员王某与张某是在下班时间进行的拆除行为,但是其依据的是城管局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实施的是职务行为,并且违法行使职权对李某的合法财产权益造成损害,因此应由城管局作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可知B、D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该法第5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故城管局拆除之后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否则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同时,李某应在城管局未采取防护措施后,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部分损失承担责任。因此,城管局对扩大部分损失不予承担责任,由李某承担。A项说法太绝对。因此,C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本题中,城管局已经通知了李某,但李某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因此造成损害的,李某负全部责任,因此,B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本题中,梁某的偷盗行为属于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故应自担责任。因此,B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违法行使职权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造成停业的,应赔偿停业期间的必要的经常性费用支出。又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的直接损失包括此种情形,即造成停业的,停业期间的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本题中,对于工人的劳务费的支付、缴纳的固定税款均属于这种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项。


    《国家赔偿法》第41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故A、B项为正确答案。

  • 第4题:

    共用题干
    李某经镇政府有关领导批准,在一道路旁搭建了一个临时修理部,后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将临时修理部改造为一个水泥楼房。城管局两次发出限期拆除通知,李某均不执行。城管局工作人员王某和张某在未通知李某的情形下于下班时间强行将房屋屋顶拆除,致使李某屋内的许多电器被损坏。李某不服,要求城管局进行赔偿。请回答下列问题:

    国家赔偿采取免费的原则,下列说法中,哪些是这一原则的正确表述?()
    A: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
    B:税务机关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一律不予征税
    C: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不得收取费用,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不同情况收取一定费用
    D:税务机关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达到法定征税税额的,仍应征税

    答案:A,B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本题中,尽管城管局工作人员王某与张某是在下班时间进行的拆除行为,但是其依据的是城管局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实施的是职务行为,并且违法行使职权对李某的合法财产权益造成损害,因此应由城管局作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可知B、D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该法第5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故城管局拆除之后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否则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同时,李某应在城管局未采取防护措施后,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部分损失承担责任。因此,城管局对扩大部分损失不予承担责任,由李某承担。A项说法太绝对。因此,C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本题中,城管局已经通知了李某,但李某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因此造成损害的,李某负全部责任,因此,B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本题中,梁某的偷盗行为属于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故应自担责任。因此,B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违法行使职权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造成停业的,应赔偿停业期间的必要的经常性费用支出。又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的直接损失包括此种情形,即造成停业的,停业期间的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本题中,对于工人的劳务费的支付、缴纳的固定税款均属于这种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项。


    《国家赔偿法》第41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故A、B项为正确答案。

  • 第5题:

    共用题干
    李某经镇政府有关领导批准,在一道路旁搭建了一个临时修理部,后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将临时修理部改造为一个水泥楼房。城管局两次发出限期拆除通知,李某均不执行。城管局工作人员王某和张某在未通知李某的情形下于下班时间强行将房屋屋顶拆除,致使李某屋内的许多电器被损坏。李某不服,要求城管局进行赔偿。请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的赔偿责任应如何认定?()
    A:应由王某和张某赔偿
    B:应由城管局赔偿,因王某和张某是职务行为
    C:应由城管局和王某、张某共同赔偿
    D:应由城管局赔偿,因城管局工作人员属于违法采取强制措施

    答案:B,D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本题中,尽管城管局工作人员王某与张某是在下班时间进行的拆除行为,但是其依据的是城管局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实施的是职务行为,并且违法行使职权对李某的合法财产权益造成损害,因此应由城管局作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可知B、D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该法第5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故城管局拆除之后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否则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同时,李某应在城管局未采取防护措施后,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部分损失承担责任。因此,城管局对扩大部分损失不予承担责任,由李某承担。A项说法太绝对。因此,C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本题中,城管局已经通知了李某,但李某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因此造成损害的,李某负全部责任,因此,B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本题中,梁某的偷盗行为属于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故应自担责任。因此,B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违法行使职权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造成停业的,应赔偿停业期间的必要的经常性费用支出。又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的直接损失包括此种情形,即造成停业的,停业期间的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本题中,对于工人的劳务费的支付、缴纳的固定税款均属于这种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项。


    《国家赔偿法》第41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故A、B项为正确答案。

  • 第6题:

    2013年2月,李某未经批准,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搭建了楼房、大棚,用于生活与养殖家禽。公路执法人员甲于当月单独上门与李某沟通,劝导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遭到李某的拒绝。于是,甲当场对李某做出了罚款二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限期拆除。后李某在限期内并未拆除,该辖区公路管理机构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将该片违法建筑拆除。公路管理机构在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前,向李某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正确答案: 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 第7题:

    2013年2月,李某未经批准,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搭建了楼房、大棚,用于生活与养殖家禽。公路执法人员甲于当月单独上门与李某沟通,劝导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遭到李某的拒绝。于是,甲当场对李某做出了罚款二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限期拆除。后李某在限期内并未拆除,该辖区公路管理机构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将该片违法建筑拆除。公路执法人员甲做出行政处罚是否存在错误?


    正确答案: 该案例中,行政处罚应按照《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做出处罚决定。其中,调查时应有2名行政执法人员在场,询问或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同时,对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 第8题:

    陈某违法修建一栋住房,该县城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其限期拆除。陈某经催告逾期仍不拆除,该城管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应由()承担。

    • A、该住宅承建商
    • B、陈某
    • C、该县人民政府
    • D、城管部门

    正确答案:B

  • 第9题:

    民警王某是看守所管理人员,与村民郭某有私怨。后郭某因涉嫌盗窃被关押于王某所在的看守所。王某在巡视时借机找茬,对其进行殴打,将其打成重伤,郭某向有关机关提出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给予赔偿,因王某的行为侵犯了郭某的人身权
    • B、赔偿后,赔偿义务机关应向王某追偿
    • C、王某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D、看守所为赔偿义务机关

    正确答案:A,B,C,D

  • 第10题:

    某市居民高某未经市规划行政许可,在自家商店门口搭建一间临时库房,市规划局、城管局等部门在巡查中发现后下达了限期拆除的通知书,要求高某自行拆除,但高某拒绝拆除。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强制拆除。但是,两天后的一场大雪冰冻导致该临时库房坍塌。关于市政府强制拆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市政府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 B、该市政府可自行强制拆除
    • C、市政府决定强制拆除前应予以公告,限期高某自行拆除
    • D、如高某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强制拆除

    正确答案:B,C

  • 第11题:

    郭某经批准,在路旁搭建一临时修理部。后其未经批准,将其改造为水泥楼房。城管所发现后两次限期拆除,郭某均不予执行。城管所工作人员吕某、关某见此情形,于下班时间将其强行拆除,致使郭某屋内许多电器被损。郭某不服,要求城管所赔偿。如果郭某在屋顶被拆后,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致使屋内财产又因雨淋而受损失,应如何界定城管所的赔偿责任?()

    • A、城管所应承担全部损失
    • B、城管所工作人员应承担全部损失
    • C、郭某应承担因未采取防护措施致损失扩大的部分
    • D、城管所有权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且其已向郭某发出过限期拆除通知,所以不应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12题:

    多选题
    关于该临时搅拌站建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7年真题]
    A

    如在该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应经市城管执法部门批准

    B

    如该搅拌站影响该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实施,有关部门不得批准

    C

    如该搅拌站系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由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D

    如该搅拌站超过批准时限不拆除的,由市城乡规划部门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B两项,根据《城乡规划法》第44条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C项,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6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①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②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③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D项,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8条的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 第13题:

    某县派出所接到某公司保卫科报案。称在郭某家发现该公司被盗钢材,价值人民币2万余元。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将郭某传至派出所询问,郭某对盗窃行为供认不讳。该案承办人敖某明知郭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该镇主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该镇某村村长郭某的父亲的求情,碍于情面,在未请示县公安局领导批准和会议研究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该案移送该公司内部处理,致使郭某逃避法律制裁。对敖某的行为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构成滥用职权罪
    B.构成徇私枉法罪
    C.敖某虽然是故意,但没有徇私、徇情的动机
    D.敖某徇私的起因就是个人情面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徇私枉法罪的认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他不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徇私枉法罪。

  • 第14题:

    共用题干
    李某经镇政府有关领导批准,在一道路旁搭建了一个临时修理部,后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将临时修理部改造为一个水泥楼房。城管局两次发出限期拆除通知,李某均不执行。城管局工作人员王某和张某在未通知李某的情形下于下班时间强行将房屋屋顶拆除,致使李某屋内的许多电器被损坏。李某不服,要求城管局进行赔偿。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城管局在强制拆除时已通知了李某,李某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城管局是否应赔偿李某所受的损失?()
    A:应该赔偿
    B:不应赔偿
    C:只赔部分损失
    D:赔偿全部损失

    答案:B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本题中,尽管城管局工作人员王某与张某是在下班时间进行的拆除行为,但是其依据的是城管局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实施的是职务行为,并且违法行使职权对李某的合法财产权益造成损害,因此应由城管局作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可知B、D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该法第5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故城管局拆除之后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否则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同时,李某应在城管局未采取防护措施后,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部分损失承担责任。因此,城管局对扩大部分损失不予承担责任,由李某承担。A项说法太绝对。因此,C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本题中,城管局已经通知了李某,但李某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因此造成损害的,李某负全部责任,因此,B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本题中,梁某的偷盗行为属于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故应自担责任。因此,B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违法行使职权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造成停业的,应赔偿停业期间的必要的经常性费用支出。又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的直接损失包括此种情形,即造成停业的,停业期间的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本题中,对于工人的劳务费的支付、缴纳的固定税款均属于这种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项。


    《国家赔偿法》第41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故A、B项为正确答案。

  • 第15题:

    共用题干

    被告人郭某在某日凌晨2时许,携带改制的螺丝刀一把,窜入某聋哑学校,意图强奸女学生。郭某将宿舍房门撬开。开门后郭某见床上睡有一人,误认为是女学生,便用双手掐住该学生的脖子,企图将其致昏后实施强奸。该学生挣扎反抗滚到地上,郭某仍不住手,直至其停止挣扎。郭某把该学生抱到床上,脱去长裤,正要强奸,发现不是女学生,气恼异常,便将被子朝该学生头上一扔,该学生因昏迷后被蒙住头部,致窒息而死。试问下列有关本案的观点中哪项正确?
    A:郭某构成强奸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B:郭某构成强奸罪未遂
    C:郭某构成强奸罪,致人死亡属结果加重情形
    D:郭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A
    解析:
    选项A中,甲在非法拘禁中使用暴力殴打他人,致人伤残,其行为已经转化为故意伤害罪,应直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不能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选项B中,甲的行为不但构成雇佣童工从事危险劳动罪,而且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后罪不是雇佣童工的结果,而是严重忽视生产安全的结果,因此应数罪并罚。选项C中,丙明知王某要强迫职工劳动,仍以介绍高薪工作的名义将这些男性骗来,卖给王某,其构成对王某强迫职工劳动罪的共犯。D选项中,对被监管人进行体罚虐待,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对此《刑法》第248条有明确规定,不再赘述。
    王某基于放火的故意,实施了放火的行为,触犯了放火罪和杀人罪两个罪名,属想象竞合犯。想象竞合犯,即观念竞合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罪的犯罪。对于想象竞合犯,刑法理论通常认为,应当“从一重处断”,即按其行为同时触犯的数罪中法定刑最重的罪名定罪。因放火罪比故意杀人罪的危害性更大,所以应以放火罪处罚。
    两罪的区别表现在,遗弃罪的行为人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只是不愿意履行扶养义务;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人则是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遗弃行为并不立即导致被害人死亡;故意杀人行为则立即导致被害人死亡。本题中甲将女婴放到荒无人烟的深山里则是放任女婴死亡的行为,所以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
    依据《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的目的是取得财物,本案中不是如此,故选项A、B错误。强奸罪的“着手”指已实施构成要件规定的暴力、胁迫或其他违背妇女意志的手段行为,本案中甲男已采用胁迫的手段行为,故已“着手”,应定未遂。因此,C选项正确。
    依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强奸罪的被害人只限于女性,因此郭某的行为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本案情形与强奸他人过程中过失致人死亡以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的情形不一样,本案中郭某是在发现被害人不是女性后才用被子蒙其头部的,这与在强奸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死亡不一样。因此,郭某的行为不属于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不选C项。郭某并没有杀人的故意,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 第16题:

    共用题干
    李某经镇政府有关领导批准,在一道路旁搭建了一个临时修理部,后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将临时修理部改造为一个水泥楼房。城管局两次发出限期拆除通知,李某均不执行。城管局工作人员王某和张某在未通知李某的情形下于下班时间强行将房屋屋顶拆除,致使李某屋内的许多电器被损坏。李某不服,要求城管局进行赔偿。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李某在屋顶被拆后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致使屋内财产又因雨淋而又受损失,应如何界定赔偿责任?()
    A:城管局应赔偿李某遭受的全部损失
    B:城管局工作人员应赔偿李某遭受的全部损失
    C:李某应承担因不采取保护措施而造成的扩大部分的损失
    D:城管局有权采取强制拆除措施,所以城管局及其工作人员不应赔偿李某的损失

    答案:C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本题中,尽管城管局工作人员王某与张某是在下班时间进行的拆除行为,但是其依据的是城管局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实施的是职务行为,并且违法行使职权对李某的合法财产权益造成损害,因此应由城管局作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可知B、D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该法第5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故城管局拆除之后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否则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同时,李某应在城管局未采取防护措施后,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部分损失承担责任。因此,城管局对扩大部分损失不予承担责任,由李某承担。A项说法太绝对。因此,C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本题中,城管局已经通知了李某,但李某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因此造成损害的,李某负全部责任,因此,B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本题中,梁某的偷盗行为属于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故应自担责任。因此,B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违法行使职权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造成停业的,应赔偿停业期间的必要的经常性费用支出。又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的直接损失包括此种情形,即造成停业的,停业期间的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本题中,对于工人的劳务费的支付、缴纳的固定税款均属于这种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项。


    《国家赔偿法》第41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故A、B项为正确答案。

  • 第17题:

    共用题干
    李某经镇政府有关领导批准,在一道路旁搭建了一个临时修理部,后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将临时修理部改造为一个水泥楼房。城管局两次发出限期拆除通知,李某均不执行。城管局工作人员王某和张某在未通知李某的情形下于下班时间强行将房屋屋顶拆除,致使李某屋内的许多电器被损坏。李某不服,要求城管局进行赔偿。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城管局确属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下列哪些费用应由城管局赔偿?()
    A:李某屋内的财产所受的损失
    B:李某因房屋被拆而无法营业期间的平均营业收入
    C:李某雇佣的工人在无法营业期间的劳务费
    D:李某在无法营业期间应交纳的固定税款

    答案:A,C,D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本题中,尽管城管局工作人员王某与张某是在下班时间进行的拆除行为,但是其依据的是城管局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实施的是职务行为,并且违法行使职权对李某的合法财产权益造成损害,因此应由城管局作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可知B、D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该法第5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故城管局拆除之后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否则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同时,李某应在城管局未采取防护措施后,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部分损失承担责任。因此,城管局对扩大部分损失不予承担责任,由李某承担。A项说法太绝对。因此,C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本题中,城管局已经通知了李某,但李某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因此造成损害的,李某负全部责任,因此,B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本题中,梁某的偷盗行为属于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故应自担责任。因此,B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违法行使职权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造成停业的,应赔偿停业期间的必要的经常性费用支出。又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的直接损失包括此种情形,即造成停业的,停业期间的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本题中,对于工人的劳务费的支付、缴纳的固定税款均属于这种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项。


    《国家赔偿法》第41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故A、B项为正确答案。

  • 第18题:

    郭某在报纸上看到一拍卖字画的公告,于是郭某如约来到拍卖场所,根据我国拍卖法此时郭某不可以从事下列哪些行为?

    • A、郭某发现另一竞价人是其好友李某,于是郭某要求李某在拍卖古董时不要与他竞价
    • B、在拍卖开始后,郭某叫价40万元后,又开始后悔,向拍卖师要求撤回
    • C、在拍卖开始前,郭某仔细察看待拍卖古董的质地,并查阅相关的拍卖资料
    • D、郭某因有急事儿不得不离开,于是委托一起来的同事张某代其竞买

    正确答案:A,B

  • 第19题:

    2013年2月,李某未经批准,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搭建了楼房、大棚,用于生活与养殖家禽。公路执法人员甲于当月单独上门与李某沟通,劝导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遭到李某的拒绝。于是,甲当场对李某做出了罚款二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限期拆除。后李某在限期内并未拆除,该辖区公路管理机构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将该片违法建筑拆除。该案例中,公路管理机构是否有权拆除该违法建筑?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根据《行政强制法》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针对建筑控制区的违法建筑,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第20题:

    某市居民高某未经市规划行政许可,在自家商店门口搭建一间临时库房,市规划局、城管局等部门在巡查中发现后下达了限期拆除的通知书,要求高某自行拆除,但高某拒绝拆除。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强制拆除。但是,两天后的一场大雪冰冻导致该临时库房坍塌。根据《行政强制法》,高某临时库房坍塌,市政府应()。

    • A、终结执行
    • B、中止执行
    • C、执行回转
    • D、加处罚款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2014年3月,某县拆迁户郭某因未与县城管执法局达成拆迁协议,自2014年4月开始,其住所先后被断水断电,继而在4月7日上午,20多位身份不明的年轻人冲进他家中,不仅强拆了郭某部分房屋,而且还对郭某进行殴打,郭某报警后,这伙人才一哄而散。随后,该县警方介入此案。关于该县城管执法局强制执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县城管执法局对郭某住所实施断水断电违法
    • B、县城管执法局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拆迁
    • C、郭某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 D、郭某有权依法要求城管局予以补偿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郭某经批准,在路旁搭建一临时修理部。后其未经批准,将其改造为水泥楼房。城管所发现后两次限期拆除,郭某均不予执行。城管所工作人员吕某、关某见此情形,于下班时间将其强行拆除,致使郭某屋内许多电器被损。郭某不服,要求城管所赔偿。本案的赔偿责任应如何认定?()

    • A、应由吕某、关某赔偿
    • B、应由城管所赔偿,因为吕某、关某的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
    • C、应由城管所和吕某、关某二人共同赔偿
    • D、应由城管所赔偿,因为城管所工作人员属于违法采取强制措施

    正确答案:B,D

  • 第23题:

    多选题
    如果法院批准了郭某的执行担保申请,驳回了朱某的异议,关于执行担保的效力和救济,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3年真题]
    A

    批准执行担保后,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B

    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偿债,法院根据兴源公司申请方可恢复执行

    C

    恢复执行后,可以执行作为担保财产的字画

    D

    恢复执行后,既可以执行字画,也可以执行郭某的其他财产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项,《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B项,《民诉解释》第471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由此法条可以看出,在担保期满后,如果义务仍然没有得到履行,法院可以直接采取执行措施,无需申请执行人的再次申请
    CD两项,恢复执行后,法院既可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也可以执行担保人的其他财产

  • 第24题:

    多选题
    郭某在报纸上看到一拍卖字画的公告,于是郭某如约来到拍卖场所,根据我国拍卖法此时郭某不可以从事下列哪些行为?
    A

    郭某发现另一竞价人是其好友李某,于是郭某要求李某在拍卖古董时不要与他竞价

    B

    在拍卖开始后,郭某叫价40万元后,又开始后悔,向拍卖师要求撤回

    C

    在拍卖开始前,郭某仔细察看待拍卖古董的质地,并查阅相关的拍卖资料

    D

    郭某因有急事儿不得不离开,于是委托一起来的同事张某代其竞买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