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某国人张某在法国注册成立一家化妆品公司“红黛”,但主要通过在中国设立的营业所从事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被消费者诉至中国法院。则对于“红黛”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股东权利义务等问题,法院如何确定其适用法律?A 应适用法国法律,因法国为其注册地B 可以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是其主营业地C 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是其主营业地D 可以重叠适用法国和中国法律,因为它在法国注册,而主营业地在中国

题目
单选题
某国人张某在法国注册成立一家化妆品公司“红黛”,但主要通过在中国设立的营业所从事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被消费者诉至中国法院。则对于“红黛”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股东权利义务等问题,法院如何确定其适用法律?
A

应适用法国法律,因法国为其注册地

B

可以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是其主营业地

C

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是其主营业地

D

可以重叠适用法国和中国法律,因为它在法国注册,而主营业地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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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张某出资100万元,成立恒润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2017年8月,张某又出资设立复星制衣厂(个人独资企业),2018年6月,恒润公司欠刘某货款80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恒润公司可以和复星制衣厂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B.刘某可以张某为恒润公司唯一股东为由,要求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C.张某在设立恒润公司后可以再投资设立一人公司

    D.张某在设立恒润公司后不得再投资设立复星制衣厂

    答案:A
    解析:
    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故恒润公司作为法人组织,复星制衣厂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均有权出资设立新的有限公司,成为其股东。故 A 选项正确。 《公司法》第 63 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 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由此可知,在发生债务纠纷时,一人公司的股东有责任证明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自己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当不能证明时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是彼此独立的,该一人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故 B 选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公司法》第 58 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题中,张某已经投资设立了恒润有限责任公司这个一人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另一个一人公司,但可以再投资设立其他的企业类型,比如再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故C、D 选项错误。

  • 第2题:

    甲公司在德国注册成立,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中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诉诸中国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英国人,甲公司在德国、英国和中国均有营业所。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如何选择确定本案甲公司营业所?

    A、以其德国营业所为准
    B、以其英国营业所为准
    C、以其中国营业所为准
    D、以当事人共同选择的营业所为准

    答案:C
    解析:
    《民通意见》第185条规定:“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营业所时,应以与产生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准。”本题中,甲公司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中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且甲公司在德国、英国和中国均有营业所,可以认定中国营业所为与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法院应选择甲公司中国营业所为本案中的营业所。故本题答案为C。

  • 第3题:

    党员郭某是某工商分局局长,分管注册登记业务。2013年底,其儿子的同学张某想开一家公司,得知郭某在工商分局担任要职,于是想得到郭的关照。随后,张某注册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多次找郭某的儿子联系,希望利用郭某的职权和关系为公司揽一些业务。郭某表示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愿意供一些帮助,但同时提出,张某公司的一半股权须给其儿子,即公司利润由张某和郭某的儿子五五分成,张某表示以分红,就构成了受贿罪。通过张某公司获得328万余元“利润分红”。请援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应条款并进行分析。


    正确答案: 党员郭某是违反反廉洁纪律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第4题:

    刘某、张某等8名股东出资设立了A管理咨询公司,但股份不划分等额。商标为“达群”,但该商标未注册。在经营中,刘某将公司资产为自己设立抵押,而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与公司订立了低价的买卖合同,获取公司的利益。后公司聘请了在人事局工作的李某为A公司经理。由于公司未对“达群”商标注册,后B公司对该商标进行了注册,B公司的行为可以称为什么?


    正确答案:B公司的行为可以称为商标抢注。

  • 第5题:

    刘某、张某等8名股东出资设立了A管理咨询公司,但股份不划分等额。商标为“达群”,但该商标未注册。在经营中,刘某将公司资产为自己设立抵押,而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与公司订立了低价的买卖合同,获取公司的利益。后公司聘请了在人事局工作的李某为A公司经理。按股东责任的不同为划分标准,刘某、张某等8人设立的公司为哪一类的公司?


    正确答案:刘某、张某等8人设立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 第6题:

    中国人邓某定居美国,但其国籍仍是中国国籍,后来,邓某在加拿大开设公司。当邓某于1999年在法国旅游期间,通过电传与中国某公司订立了服装买卖合同,后发生争议,中国公司在国内起诉。而邓某抗辩认为,根据美国法的规定,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无效。那么,法院应适用()

    • A、美国法
    • B、法国法
    • C、加拿大法
    • D、中国法

    正确答案:D

  • 第7题:

    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方某四人。公司成立两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 
    • B、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C、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 
    • D、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孙某在甲企业申请注册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当地另有一家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乙公司,欲聘请孙某在乙公司兼职从事安全技术服务工作。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下列关于孙某受聘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孙某受聘于甲企业,不能从事任何兼职活动
    • B、孙某可以接受聘请,但不能以乙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
    • C、孙某在乙公司申请注册后,可以以乙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兼职执业
    • D、孙某在征得甲企业同意之后,可以以乙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兼职执业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单选题
    2016年7月,张某出资100万元,成立恒润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2017年8月,张某又出资设立复星制衣厂(个人独资企业),2018年6月,恒润公司欠刘某货款80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8年真题]
    A

    恒润公司可以和复星制衣厂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B

    刘某可以张某为恒润公司唯一股东为由,要求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C

    张某在设立恒润公司后可以再投资设立一人公司

    D

    张某在设立恒润公司后不得再投资设立复星制衣厂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因此,恒润公司作为法人组织,复星制衣厂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均有权出资设立新的有限公司,成为其股东。
    B项,《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发生债务纠纷时,一人公司的股东有责任证明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自己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当不能证明时才承担连带责任。
    CD两项,《公司法》第58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第10题:

    多选题
    下列有关住所的说法,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有(  )。
    A

    自然人张某在中国、法国和加拿大均有住所,应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其住所

    B

    甲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但主要控股股东为中国公司,则甲公司属于中国公司

    C

    某美国全球500强公司甲的民事行为能力应依照美国法确定

    D

    甲公司没有营业所,乙公司因合同发生纠纷将甲公司诉至法院,法院拟以甲公司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准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3条对自然人住所的积极冲突的解决作了如下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B项,我国《公司法》第191条规定,本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是以登记注册地来确定外国公司的国籍的。因此,甲公司不是在中国登记注册的,不属于中国公司。
    C项,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甲公司的注册登记地为美国,其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美国法的规定。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5条规定,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营业所的,应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准。

  • 第11题:

    问答题
    刘某、张某等8名股东出资设立了A管理咨询公司,但股份不划分等额。商标为“达群”,但该商标未注册。在经营中,刘某将公司资产为自己设立抵押,而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与公司订立了低价的买卖合同,获取公司的利益。后公司聘请了在人事局工作的李某为A公司经理。按股东责任的不同为划分标准,刘某、张某等8人设立的公司为哪一类的公司?

    正确答案: 刘某、张某等8人设立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刘某、赵某、黄某、张某四人合伙成立一家金属冶炼公司,该公司董事长由最大的股东刘某担任,但刘某因生病长期休养,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总经理有赵某担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活动;黄某担任冶炼车间主任,负责车间日常生产管理;张某担任公司工会主席。根据《安全生产法》,由(  )负责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即使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A

    刘某

    B

    赵某

    C

    张某

    D

    黄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3题:

    下列哪些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

    A、美国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签订的合作生产电脑配件的合同,厂址建在北京
    B、我国某公司与非洲某国公司签订的合作勘探开发该国自然资源的合同
    C、中国人李某与法国人王某签订了服务提供合同,但并未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
    D、我国某企业与德国某企业签订合同,共同投资在南京设立食品生产厂

    答案:A,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45条、《合同法》第126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因此A、D是当选项。B项中的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不在我国境内履行。C项中,当事人未约定服务提供合同适用的法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应当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的准据法。

  • 第14题:

    张某、郭某、刘某拟共同投资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张某为了自己的利益,以A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不知情的王某签订了一份金额为50万元的合同。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下列关于合同承担方式正确的是()。

    • A、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 B、张某承担合同责任
    • C、由张某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D、公司承担主要合同责任,张某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15题:

    刘某、张某等8名股东出资设立了A管理咨询公司,但股份不划分等额。商标为“达群”,但该商标未注册。在经营中,刘某将公司资产为自己设立抵押,而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与公司订立了低价的买卖合同,获取公司的利益。后公司聘请了在人事局工作的李某为A公司经理。本案中的抵押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本案中的抵押无效。

  • 第16题:

    刘某、张某等8名股东出资设立了A管理咨询公司,但股份不划分等额。商标为“达群”,但该商标未注册。在经营中,刘某将公司资产为自己设立抵押,而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与公司订立了低价的买卖合同,获取公司的利益。后公司聘请了在人事局工作的李某为A公司经理。A公司领取的执照全称是什么?


    正确答案:A公司领取的执照全称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第17题:

    刘某、张某等8名股东出资设立了A管理咨询公司,但股份不划分等额。商标为“达群”,但该商标未注册。在经营中,刘某将公司资产为自己设立抵押,而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与公司订立了低价的买卖合同,获取公司的利益。后公司聘请了在人事局工作的李某为A公司经理。李某担任A公司的经理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李某担任A公司的经理不合法。

  • 第18题:

    刘某、张某等8名股东出资设立了A管理咨询公司,但股份不划分等额。商标为“达群”,但该商标未注册。在经营中,刘某将公司资产为自己设立抵押,而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与公司订立了低价的买卖合同,获取公司的利益。后公司聘请了在人事局工作的李某为A公司经理。A公司的权力机构叫什么?


    正确答案:A公司的权力机构叫股东会。

  • 第19题:

    某国人张某在法国注册成立一家化妆品公司“红黛”,但主要通过在中国设立的营业所从事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被消费者诉至中国法院。则对于“红黛”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股东权利义务等问题,法院如何确定其适用法律?

    • A、应适用法国法律,因法国为其注册地
    • B、可以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是其主营业地
    • C、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是其主营业地
    • D、可以重叠适用法国和中国法律,因为它在法国注册,而主营业地在中国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问答题
    刘某、张某等8名股东出资设立了A管理咨询公司,但股份不划分等额。商标为“达群”,但该商标未注册。在经营中,刘某将公司资产为自己设立抵押,而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与公司订立了低价的买卖合同,获取公司的利益。后公司聘请了在人事局工作的李某为A公司经理。本案中的抵押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 本案中的抵押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刘某、张某等8名股东出资设立了A管理咨询公司,但股份不划分等额。商标为“达群”,但该商标未注册。在经营中,刘某将公司资产为自己设立抵押,而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与公司订立了低价的买卖合同,获取公司的利益。后公司聘请了在人事局工作的李某为A公司经理。如果A公司已注册“达群”,同时又注册“群达”,对后种注册,按照商标的特殊功能,我们可以称之为哪一种注册?

    正确答案: 这种情况可称为防御注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刘某、张某等8名股东出资设立了A管理咨询公司,但股份不划分等额。商标为“达群”,但该商标未注册。在经营中,刘某将公司资产为自己设立抵押,而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与公司订立了低价的买卖合同,获取公司的利益。后公司聘请了在人事局工作的李某为A公司经理。对A公司登记颁发执照的机关是哪一个?

    正确答案: 对A公司登记颁发执照的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刘某、张某等8名股东出资设立了A管理咨询公司,但股份不划分等额。商标为“达群”,但该商标未注册。在经营中,刘某将公司资产为自己设立抵押,而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与公司订立了低价的买卖合同,获取公司的利益。后公司聘请了在人事局工作的李某为A公司经理。本案中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 本案中的买卖合同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王某、赵某、黄某、张某四人合伙成立一家金属冶炼公司,该公司董事长由最大的股东王某担任,但王某因生病长期休养,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张某担任公司的工会主席;公司常务副总有赵某担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活动;黄某担任冶炼车间主任,负责车间日常生产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由(  )负责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A

    王某

    B

    赵某

    C

    张某

    D

    黄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