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王某定居美国,但其国籍仍是中国国籍,后来,王某在加拿大开设公司。当王某于1999年在法国旅游期间,通过电传与中国某公司订立了钢材买卖合同,后发生争议,中国公司在国内起诉。而王某抗辩认为,据美国法的规定,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无效。那么,法院应适用:( )
A.美国法
B.法国法
C.加拿大法
D.中国法
第1题:
甲具有加拿大国籍和伊朗国籍,甲在英国和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驻加拿大,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加拿大和中国。甲在加拿大有经常居所。甲在中国居住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律制度,法院应以哪一国法为甲的国籍国法?()
A.加拿大法
B.英国法
C.中国法
D.伊朗法
第2题:
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公司合资在武汉设立汽车生产企业,双方约定,双方在履行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适用美国法。后发生纠纷,并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中国法院:( ) A.只能适用美国法 B.只能适用中国法 C.中国法和美国法都可能适用 D.可能适用德国法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中国公民王某(20岁)定居于丹麦,与国内彭某是大学同学。彭某与王某订立一份购买纸张的合同。合同期满后,彭某多次催货,王某均未作答复。彭某遂向中国法院起诉。王某称丹麦法律规定25岁为成年,所以其设有民事行为能力,王某与彭某之间的合同无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第6题:
中国公民王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6年获甲国批准。2007年5月王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王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国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王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王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第7题:
中国公民吴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第8题:
王某赴美国留学毕业后在美定居并工作,在美国有房产、现金、股票等,王某之父为王某对其扶养的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依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第9题:
中国籍未成年人王丽随父赴甲国读书。其父在甲国为王丽购买住房后回中国,行前安排乙国籍好友王某监护王丽在甲国期间学习生活。现有关王丽的监护问题在中国某法院涉诉。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第10题:
只能适用甲国法律,因王丽在甲国有经常居所
只能适用中国法律,因王丽为中国籍
应适用乙国法律,因监护人王某为乙国籍
应适用甲国法或中国法中有利于保护王丽权益的法律
第11题:
美国法
法国法
加拿大法
中国法
第12题:
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
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13题:
1999年5月中国女子王霞勤与英国男子克里斯·桑德在加拿大温哥华结婚,婚后夫妻俩一直居住于加拿大温哥华。2003年3月王霞勤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2004年2月获批准。2004年6月王霞勤向英国有关部门提出加入英国国籍的申请,但因其从未在英国居住,英国有关部门拒绝了其入籍请求。2006年8月,克里斯·桑德夫妇获得在加拿大的定居资格。2007年1月,王霞勤在回中国探亲期间,与中国浙江某乡镇企业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因合作条件及利益分配等问题发生纠纷诉至中国某人民法院。我国法院受理此案后,关于王霞勤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A.中国法
B.英国法
C.加拿大法
D.中国法或加拿大法
第14题:
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B.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C.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D.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中国人王某移民并定居加拿大,后与加拿大一男子结婚并取得加拿大国籍,根据《国籍法》的规定,王某的国籍状况会出现下列哪种情况?()
第18题:
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郑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郑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传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郑某已在美国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已受理了案件,所以,中国法院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第19题:
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第20题:
中国人邓某定居美国,但其国籍仍是中国国籍,后来,邓某在加拿大开设公司。当邓某于1999年在法国旅游期间,通过电传与中国某公司订立了服装买卖合同,后发生争议,中国公司在国内起诉。而邓某抗辩认为,根据美国法的规定,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无效。那么,法院应适用()
第21题:
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如中国法院管辖,结婚条件应适用甲国法律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关系也属于扶养关系
如美国法对王某之父更有利,则适用美国法律
只能适用王某之父经常居所地法律,即中国法律
只能适用财产所在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