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关于罪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数额或情节)?(  )[2016年真题]A甲使用变造的货币购买商品,触犯使用假币罪与诈骗罪,构成想象竞合犯B乙走私毒品,又走私假币构成犯罪的,以走私毒品罪和走私假币罪实行数罪并罚C丙先后三次侵入军人家中盗窃军人制服,后身穿军人制服招摇撞骗。对丙应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D丁明知黄某在网上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丁触犯开设赌场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构成想象竞合犯

题目
多选题
关于罪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数额或情节)?(  )[2016年真题]
A

甲使用变造的货币购买商品,触犯使用假币罪与诈骗罪,构成想象竞合犯

B

乙走私毒品,又走私假币构成犯罪的,以走私毒品罪和走私假币罪实行数罪并罚

C

丙先后三次侵入军人家中盗窃军人制服,后身穿军人制服招摇撞骗。对丙应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

D

丁明知黄某在网上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丁触犯开设赌场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构成想象竞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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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单选题
    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澳门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关于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全国性法律一般情况下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渊源

    B

    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和免职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C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D

    《澳门基本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反映的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的意志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全国性法律一般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只有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才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渊源之一。
    B项,《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7条第3、4款规定,终审法院法官的免职由行政长官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组成的审议委员会的建议决定。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和免职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C项,《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7条第1、2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据此,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而不是批准。
    D项,《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反映了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 第2题:

    单选题
    关于附条件不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2年真题]
    A

    只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

    B

    应当征得公安机关、被害人的同意

    C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应当起诉

    D

    有悔罪表现时,才可以附条件不起诉


    正确答案: B
    解析:
    ABD三项,《刑事诉讼法》第282条第1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第6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因此,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只是“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而不是“应当征得”其同意。
    C项,《刑事诉讼法》第282条第3款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 第3题:

    多选题
    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B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手段获得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C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无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

    D

    有时候不需要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参见《刑法》第294条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第4题:

    单选题
    《宪法》对国家主席的替换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当国家主席、副主席缺位时,应如何处理?()
    A

    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代理主席职位

    B

    主席和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继任主席职位

    C

    主席不缺位而副主席缺位的,将产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副主席的问题

    D

    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


    正确答案: C
    解析: 《宪法》第84条。

  • 第5题:

    单选题
    秦朝的判案成例叫做()。
    A

    B

    廷行事

    C

    D

    法律答问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单选题
    黄某因经营欠张某现金1.1万元,债权人张某多次向黄某索要来果。后张某听说刘某、杜某等人经常为他人讨要债务,于是托人找到刘某、杜某为其讨债,并许诺付30%提成。次日,张某因感到30%提成太高而反悔,提出不再让刘某、杜某等人为其讨债;刘某、杜某等人不同意,遂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从张某身上搜出欠条,并持该欠条找黄某索要欠款5500元,黄某将该欠条销毁。刘某、杜某将5500元钱私分。刘某、杜某的行为应定为:( )
    A

    不构成犯罪,应属于民事纠纷

    B

    抢劫罪

    C

    侵占罪

    D

    诈骗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由于债权作为相对权不能成为财产类犯罪的犯罪对象,虽然刘某、杜某二人抢走了张某的欠条,但并没有直接抢走张某的财物,而是以此作为手段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了债务人黄某的钱财,符合诈骗罪构成,刘某、杜某的行为应定为诈骗罪。

  • 第7题:

    单选题
    关于假释的撤销,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5年真题]
    A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

    B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严重违反假释监督管理规定,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也应撤销假释

    C

    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同种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

    D

    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有他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 D
    解析:
    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置包括三种情形:①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②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并罚;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但假释后所经过的考验期,不得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③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不存在数罪并罚的问题。
    A项,《刑法》第86条第1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1条先减后并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B项,《刑法》第86条第3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C项,根据《刑法》第86条第2款的规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0条先并后减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D项,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发现新罪、漏罪,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因此,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的,不能撤销假释,而应对漏罪直接作出判决

  • 第8题:

    多选题
    甲、乙是发达国家,丙是发展中国家,丁代表某个国家集团。四国均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缔约方,依国际法的规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几项?()
    A

    在限制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措施上,四国应承担相同的责任和义务

    B

    丁集团内的A国在某个年度内排放量有所增加,而B国则排放量有所下降,但丁减排总额未变,这是不违反公约的

    C

    甲国排放量超标,遂花钱购买乙国的剩余额度,目的是使排放总量达标,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D

    甲国可以通过资助在丙国营造森林或转让有关绿色技术,相应地抵销其部分排放量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国际环境保护法。A错,因为《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在限制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措施上采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京都议定书》规定了三种减排折算方式:(1)"集团方式",即只要有关国家集团达到减排总额,可不管集团内部成员国的排量增减,因此B正确;(2)"排放权交易",即排量超出其额度的发达国家可以向其他排量低于自身额度的发达国家购买其低于限额部分的排放量,使得总量仍然达标,因此C错;(3)"绿色交易",即发达国家可以通过资助在发展中国家营造森林或转让有关绿色技术,相应地抵消其部分排放量,因此D正确。

  • 第9题:

    多选题
    下列有关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说法正确的有:()
    A

    人民法院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可以以地方政府规章为参照

    B

    人民法院应当对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的住址和联系方式予以保密

    C

    人民法院应当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审查确定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性

    D

    所有证据未经当庭质证,人民法院均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正确答案: C,B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A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的规定,B和D分别不符合《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74条和第35条、第38条的规定,C符合《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4条的规定。

  • 第10题:

    单选题
    某区环保局因某新建水电站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且已投入生产使用,给予其罚款10万元的处罚。水电站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处罚的复议决定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复议机构应当为某区政府

    B

    如复议期间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行政复议终止

    C

    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D

    水电站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应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环保局属于双重领导机关,故水电站既可以向上级环保局提出复议申请,也可以向区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B项,《行政复议法》第27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本题中,作为衡量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抽象行政行为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尚处于不确定状态,对该案无从做出判断,只能先行中止该案的审理,而非终止行政复议。
    C项,《行政复议法》第31条第3款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D项,《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水电站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也可向由某区环保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起诉。

  • 第11题:

    单选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审理期间,原告张某申请停止公开涉及其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开该信息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停止公开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作出哪一处理?()
    A

    裁定中止案件的审理

    B

    裁定暂时停止公开

    C

    判决确认公开行为违法

    D

    判决暂时停止公开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依据为《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值得注意的是,除暂时停止公开这一内容外,法院只能使用判决而非裁定。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在公园游玩时遇见仇人胡某,顿生杀死胡某的念头,便欺骗随行的朋友乙、丙说:“我们追逐胡某,让他出洋相。”三人捡起木棒追逐胡某,致公园秩序严重混乱。将胡某追到公园后门偏僻处后,乙、丙因故离开。随后甲追上胡某,用木棒重击其头部,致其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甲触犯故意杀人罪与寻衅滋事罪

    B

    乙、丙的追逐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与该行为能否产生救助胡某的义务是不同的问题

    C

    乙、丙的追逐行为使胡某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但无法预见甲会杀害胡某,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

    乙、丙属寻衅滋事致人死亡,应从重处罚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甲主观上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死胡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与乙、丙在公园这一公共场所追逐胡某,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B项,乙、丙追逐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是定性的问题。追逐行为是否具有救助义务是该行为是否属于先行行为,构成不作为义务犯罪的义务来源问题。
    C项,乙、丙并不知道甲想杀死胡某的意图,也无法预见甲会杀害胡某,因此不应对此承担刑事责任。
    D项,胡某死亡的结果与乙、丙的追逐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二人无须对死亡结果负责。

  • 第13题:

    单选题
    被宣告______的犯罪分子,在______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______,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关于三个空格的填充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均应填“假释”

    B

    均应填“缓刑”

    C

    既可均填“假释”,也可均填“缓刑”

    D

    既不能均填“假释”,也不能均填“缓刑”


    正确答案: A
    解析:
    《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法》第86条第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 第14题:

    问答题
    试论唐律的历史地位。

    正确答案: (1)唐律集历代封建法典之大成,对于保障和促进唐初社会经济的发展,巩固封建统治,起了重要作用。
    (2)对后世封建法典有极大影响。宋朝唯一的律《宋刑统》几乎是唐律的翻版;元朝在司法实践中,也“每引(唐律)以为据”;明清律虽体例与唐律不同,但内容及原则基本因袭唐律。
    (3)对东亚邻国的法律也有深远影响。如日本761年制定的《大宝律令》其十一篇的名目与次序一如《唐律》,内容也多相似,而且明治六年以前,唐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始终鲜明地反映在日本法律中。此外,朝鲜、越南、流球和西域的古代法典无不或多或少受唐律影响。
    (4)唐律中的规定与唐朝法制的实际状况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回事,不能混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5题:

    多选题
    经法院审理查明,乌日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其情节较轻,应判处有期徒刑3年。但其恰巧在案件审理结束宣判前突发心脏病死亡,则此时人民法院应作出何种处理?(  )
    A

    裁定撤销案件

    B

    判决乌日有期徒刑3年

    C

    裁定中止审理

    D

    裁定终止审理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根据“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及《刑诉解释》第241条第9项规定,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 第16题:

    单选题
    秦律规定:"盗封高夫可(何)论?廷行事以伪写印。"这里的"廷行事"是指()
    A

    制定法

    B

    司法成例

    C

    立法解释

    D

    司法解释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多选题
    公证员某甲在外出办理公证事务的过程中,因天热图凉快穿着T恤衫和运动短裤前往。在现场宣读公证词时,未使用普通话而使用了其家乡方言。公证结束后,某甲接受了当事人某乙的答谢款待午宴。在宴会过程中,某甲表示了愿与某乙合伙,参股某乙公司的意向。请问某甲的一系列行为当中,违反公证员职业道德的是哪些?(  )
    A

    因天热图凉快穿着T恤衫和运动短裤

    B

    现场宣读公证词时,未使用普通话而使用了其家乡方言

    C

    接受了当事人某乙的答谢款待午宴

    D

    表示了愿与某乙合伙,参股某乙公司的意向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AB两项,《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1条规定,公证员应当注重礼仪,做到着装规范、举止文明,维护职业形象。现场宣读公证词时,应当语言规范、吐字清晰,避免使用可能引起他人反感的语言表达方式。
    C项,第22条规定,公证员不得索取或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害关系人的答谢款待、馈赠财物或其他利益。
    D项,第20条规定,公证员应当树立廉洁自律意识,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和与公证员职务、身份不相符的活动。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唐自首和自新的区别及处罚原则。

    正确答案: ⑴自首与自新的区别
    唐律规定:“诸犯罪未发”自陈其罪者为“自首”,即犯罪发生后未被发觉前向官府主动交待自己的罪行;如果“罪已发”再去官府交代自己的罪行,则视为“自新”。
    ⑵处罚原则对自首的处罚原则:自首免除刑罚(“自首原罪”)。
    但:
    ①自首者所得赃物必须如数偿还,否则,不以自首论;
    ②对于“谋反”等严重危害国家的犯罪,不以自首论;
    ③对于伤害、强奸、损坏官文书、官印等无法挽回后果的犯罪,不以自首论;
    ④对于自首不尽(未彻底交代所犯罪行)或自首不实(未如实交代所犯罪行实情)者,不完全免除刑事责任,但可从轻处罚。
    对自新的处罚原则
    “自新”可减刑,但不能免除刑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不定项题
    《刑诉解释》规定,涉外刑事案件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将相关事项及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请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通知的途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外国籍当事人国籍国未与我国签订有双边领事条约,也未参加《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可以根据外事主管部门的意见,按照互惠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和国际惯例办理

    B

    在外国驻华领馆区内发生的涉外刑事案件,通知有关外国驻该地区的领馆

    C

    不管双边领事条约是否规定通知期限,一律至迟不得超过7日

    D

    双边领事公约没有规定必须通知,外国籍当事人要求不通知其国籍国驻华使、领馆的,可以不通知,且只需其本人的口头声明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根据宪法91条规定,国家审计机关可以对()行使审计监督权。
    A

    省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

    B

    国家农业开发银行的财务收支

    C

    中国电信公司的财务收支

    D

    卫生部的财务收支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下列危害国家安全罪中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是:()
    A

    间谍罪

    B

    叛逃罪

    C

    投敌叛变罪

    D

    背叛国家罪


    正确答案: C,B
    解析: 危害国家安全罪中具体个罪的犯罪主体。本题考查参见《刑法》第102条、第108条、第109条、第110条。A间谍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B叛逃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C投敌叛变罪的主体和D背叛国家罪的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

  • 第22题:

    填空题
    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设立。

    正确答案: 中国国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际法院诉讼管辖案件范围的是哪种?
    A

    自愿管辖

    B

    咨询管辖

    C

    协定管辖

    D

    任意强制管辖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石某杀人后弃尸河中。在法庭审理中,对下列哪些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证明?(  )[2008年真题]
    A

    被弃尸的河流从案发村镇穿过的事实

    B

    刑法关于杀人罪的法律规定

    C

    检察机关和石某都没有异议的案件基本事实

    D

    石某的精神状态


    正确答案: B,A
    解析:
    《高检规则》第437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①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②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③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④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⑤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⑥自然规律或者定律。
    A项,被弃尸的河流从案发村镇穿过的事实,属于常识性的事实
    B项,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
    C项,检察机关和石某都没有异议的案件基本事实,不属于程序事实,需要证据证明。
    D项,属于《高法解释》第64条第4项规定的“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需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