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王某与赵某系某乡农民,一日两人发生争执,王某趁赵某不备冲其腰间踢了一脚。赵某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认定软组织损伤,未造成严重后果。乡派出所对此事调查后,对王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以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为由不予受理。此后,由于过了法定复议期限,王某不能再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市公安局不予受理的决定如何认定,如果王某对市公安局不予受理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

题目
问答题
王某与赵某系某乡农民,一日两人发生争执,王某趁赵某不备冲其腰间踢了一脚。赵某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认定软组织损伤,未造成严重后果。乡派出所对此事调查后,对王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以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为由不予受理。此后,由于过了法定复议期限,王某不能再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市公安局不予受理的决定如何认定,如果王某对市公安局不予受理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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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多选题
    对下列哪些行为不应当认定为脱逃罪?(  )[2006年真题]
    A

    犯罪嫌疑人在从甲地押解到乙地的途中,乘押解人员不备,偷偷溜走

    B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到外地经商,直至管制期满未归

    C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组织多人有计划地从羁押场所秘密逃跑

    D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8名犯罪分子采取暴动方法逃离羁押场所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入脱逃的行为。本罪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脱逃。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已决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且出于逃避监管机关监管的目的。
    A项,押解途中也视为被关押状态,脱逃的构成脱逃罪。
    B项,管制期间未被关押,管制期间外出经商,是一种脱管行为,但不构成脱逃罪。
    C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组织多人有计划地从羁押场所秘密逃跑的行为,构成《刑法》第317条第1款规定的组织越狱罪而不是脱逃罪。
    D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8名犯罪分子采取暴动方法逃离羁押场所的行为,构成《刑法》第317条第2款规定的暴动越狱罪而不是脱逃罪。

  • 第2题:

    名词解释题
    《大周刑统》

    正确答案: 《大周刑统》于后周显德五年完成,又称《显德刑统》。《大周刑统》是五代十国时期制订的一部最重要、最完善的法典,它是一部以律为主,附以相关式、令、格、敕的综合性刑事法规,对《宋刑统》的制定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它的颁行,使得其他的律疏、令、格、编敕等在实践中几乎不被适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3题:

    单选题
    乙国一公司欲租用甲国公民维佳在乙国合法拥有的一处商铺,但维佳拒绝。该公司遂强行占用该房屋,并将维佳打伤。依国际法中的有关规则,下列救济方式哪一项是正确的?(  )
    A

    维佳应向乙国提出外交保护请求

    B

    维佳可以将此事件诉诸乙国行政及司法当局

    C

    维佳应向甲国驻在乙国的外交团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

    D

    甲国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护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外交保护,是指一国国民在外国受到不法侵害,且依该外国法律程序得不到救济时,其国籍国可以通过外交方式要求该外国进行救济或承担责任,以保护其国民或国家的权益。虽然国家有外交保护权,但这项权利的行使要符合国际法规定的条件:①保护国的国民或受其保护的其他人遭到所在国的非法侵害;②受害人持续具有保护国的实际国籍或经常居住在该国;③用尽当地救济。本题中,维佳只能在依乙国法律程序得不到救济时才能提出外交保护,并且应向其国籍国即甲国提出外交保护请求,其请求应当向乙国外交机构提出。

  • 第4题:

    问答题
    2007年9月,某县发生了一起盗窃案。被害人陈某晚上回家后,发现房间内一片狼藉,立即报警。经核实,陈某丢失现金、珠宝首饰和债券价值人民币10万元以及祖传文物1件。某县公安局经立案、侦查,认为本村村民郑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侦查终结后,公安局于2007年10月31日将案件移送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县检察院接到公安局移送起诉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郑某进行了讯问,认为证据不足,遂于11月12日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12月19日,公安局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起诉。县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证据仍然不足以证明郑某实施了盗窃行为,于2008年2月10日作出了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公开宣布,并于2月12日将不起诉决定送达了公安局、犯罪嫌疑人郑某、被害人陈某。县公安局认为不起诉决定不当,于是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郑某,并向上一级检察院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市检察院维持了不起诉决定。陈某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以未先行向检察机关申诉为由拒绝受理。本案中刑事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本题考查审查起诉的必经程序。县检察院接到公安局移送起诉的案件,不应仅讯问犯罪嫌疑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检察院审查案件,还应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2)本题考查审查起诉的期限。县公安局自11月12日接到案件,至12月19日才补充侦查完毕,超过了法定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3款的相关规定,补充侦查期限是1个月。
    (3)本题考查审查起诉的期限。县检察院自2007年12月19日接到公安局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的案件,2008年2月10日才作出不起诉决定,审查起诉超过法定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9条第1款的相关规定,审查起诉期限是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本题考查不起诉决定的宣布。县公安局认为不起诉决定不当,不应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公安机关对在押的被不起诉人应当立即释放。《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5)本题考查公安机关对不起诉决定的异议。县公安局认为不起诉决定不当,不应向上级检察院提请复议。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不当,可以要求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复议,意见不被接受,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6)本题考查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异议。某县人民法院不应以未先行向检察机关申诉为由拒绝受理被害人陈某的起诉。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法院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5题:

    不定项题
    下列关于法的演进说法正确的是( )
    A

    法的历史类型是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所作的分类

    B

    法系是根据各国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所作的分类

    C

    在法律思维方式方面,大陆法系属于演绎型思维;而普通法系属于归纳式思维

    D

    大陆法系采用对抗制诉讼,普通法系采用辩论制诉讼


    正确答案: C
    解析: 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所据以产生和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和体现的阶级意志的不同,对人类社会的法所作的分类,A项错。
    法系是比较法学上的基本概念,具体指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所做的分类。B项对。对抗制诉讼就是辩论制诉讼,民法法系采用的是纠问制诉讼。故D项错误不选。

  • 第6题:

    单选题
    甲乙两国因领海划界产生争端,双方准备提请国际法院解决。就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若甲乙两国间没有接受国际法院任择强制管辖的声明,也没有其他条约或协定规定各方应将这一争端提交国际法院,则只有甲乙两国在争端发生后就同意将该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达成协议后国际法院才有权管辖

    B

    若国际法院有甲国国籍的法官,而没有乙国国籍的法官,则该法官应当回避或者由乙国再选派一人作为专案法官参与审理,以保证裁决的公正性

    C

    国际法院中具有甲国国籍的法官应当是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分别选举时同时获得绝对多数票方可当选,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法官选举还有否决权

    D

    就甲乙两国的争端,联合国秘书长在调停无果后可以请求国际法院提供咨询意见,但该咨询意见没有法律约束力


    正确答案: B
    解析: 国际法院对下列三类事情可以管辖:
    (1)自愿管辖:指当事国在争端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
    (2)协定管辖:指在现行条约或协定中规定各方同意将有关争端提交国际法院管辖。
    (3)任择强制管辖:规约当事国可随时声明关于具有下列性质的一切法律争端对于接受同样义务的任何其他国家,承认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而无须另行订立特别协议。
    有权请求国际法院提供咨询意见的主体:
    (1)联合国机关: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
    (2)要求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
    (3)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专门机构。
    其他任何国家、团体、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法院提供咨询意见。法院的咨询意见不具有拘束力而只具有咨询性质。
    国际法院法官应当是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分别选举时同时获得绝对多数票方可当选,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法官选举没有否决权。
    国际法院法官审理案件不采用回避制度,除非其就任法官前曾参与该案件。若一当事国有自己国籍的法官,则他方也可选派自己的法官。双方都没有,则都可选派自己的法官。是为专案法官。

  • 第7题:

    多选题
    关于本案强制措施的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6年真题]
    A

    拘留甲后,应在送看守所羁押后24小时以内通知甲的家属

    B

    如有证据证明甲参与了故意杀害丙,应逮捕甲

    C

    拘留乙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

    D

    如乙因捆绑拘禁时间过长致身体极度虚弱而生活无法自理的,可在拘留后转为监视居住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项,《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据此,拘留甲后,应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而非送看守所羁押后24小时以内。
    B项,《刑事诉讼法》第81条第3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C项,《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D项,《刑事诉讼法》第7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③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④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⑤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乙出现上述第①项情形时,可以监视居住。

  • 第8题:

    单选题
    商朝思想政治范畴的罪名是()
    A

    腹非罪

    B

    “乱政”、“疑众”

    C

    “奸党”

    D

    妄言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甲、乙两国自愿经过谈判、签署和批准程序,缔结了一项条约、该条约内容包括:出于两国的共同利益,甲国将本国领土提供给乙国的军事力量使用,用来攻击并消灭丙国国内的某个种族、根据国际法,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由于双方平等自愿缔约,满足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

    B

    由于条约经过合法的缔结程序,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

    C

    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得到丙国同意,则缔约行为的不法性可以排除

    D

    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被实施,则乙国的行为构成国际不法行为,甲国的行为不构成不法行为


    正确答案: C,A
    解析: 灭绝种族是一种国际犯罪行为。

  • 第10题:

    单选题
    根据我国宪法,下列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在中央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B

    主席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

    C

    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D

    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委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下列哪一项是律师不可以从事的业务或不可以行使的权利?(  )
    A

    律师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B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C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D

    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律师法》第28条第5项规定,律师可以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B项,《律师法》第34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C项,《律师法》第35条第2款规定:“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D项,《律师法》第41条规定:“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 第12题:

    判断题
    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使用拘传。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单选题
    申请法律援助时,申请人应开具(),提交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审查。
    A

    《经济状况证明》

    B

    劳动合同

    C

    居民身份证

    D

    工作证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4题:

    多选题
    下列哪些行为不是犯罪:()
    A

    甲酒后驾车将人撞死

    B

    乙驾车时,刹车突然失灵,致行人被撞死

    C

    丙趁黑夜盗得他人50元钱

    D

    丁狩猎时,误击了突然从树丛中跑出的一个人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项甲酒后驾车将人撞死的行为具有犯罪的三个特征,也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构成犯罪。B项乙驾车时,刹车突然失灵,致行人被撞死,是意外事件。C项丙趁黑夜盗得他人50元钱,没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D项丁狩猎时,误击了突然从树丛中跑出的一个人,是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 第15题:

    单选题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狭义上的法的执行?()
    A

    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提起公诉

    B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周某执行生效的民事判决

    C

    某监狱依法对罪犯贾某执行死刑

    D

    某市公安局依法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赵某实行治安处罚


    正确答案: B
    解析: 法的执行,又称执法,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法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法的执行,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即通称的“行政执法”。本题中,A、B、C项论述皆属于法的适用,即司法的范畴。

  • 第16题:

    多选题
    关于对黄某的考验期,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
    A

    从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计算

    B

    不计入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

    C

    可根据黄某在考验期间的表现,在法定范围内适当缩短或延长

    D

    如黄某违反规定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而提起公诉,已经过的考验期可折抵刑期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B两项,《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0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应当确定考验期。考验期为6个月以上1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不计入案件审查起诉期限。
    C项,《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0条第2款规定,考验期的长短应当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轻重、主观恶性的大小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一贯表现及帮教条件等相适应,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的表现,可以在法定期限范围内适当缩短或者延长
    D项,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黄某并未被剥夺人身自由,因此检察院在对黄某提起公诉时,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不能折抵刑期

  • 第17题:

    单选题
    汉朝律典的代表是()。
    A

    傍章

    B

    左官律

    C

    约法三章

    D

    九章律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不定项题
    某企业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决定裁减人员。在出现下列l情形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裁减的人员是()
    A

    刘某,为该车间的技术骨干

    B

    李某,因工负伤并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

    赵某,怀孕4个月

    D

    谢某,为修理车伺的工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该条第3、4项的规定可知,BC项规定的人员不得被裁员。故本题AD项符合题意,为应选项。

  • 第19题:

    名词解释题
    连坐

    正确答案: 秦自商秧变法开始实行的刑罚原则,即一人犯罪,全家、邻里或其他有关的人连同受罚。按连坐适用范围区分全家连坐、邻伍连坐、职务连坐。连坐是为了加强官吏、家人之间的相互监督,以有效地镇压人民对统治者的反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名词解释题
    刑罚执行监督

    正确答案: 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应执行的刑罚的执行情况进行的法律监督。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填空题
    西周的司法机构已经比较发展,中央设()辅佐周王全面行使司法权。

    正确答案: 大司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其中的“质”指(  )。
    A

    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

    B

    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

    C

    带有动产抵押性质的买卖的契券

    D

    买卖土地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


    正确答案: B
    解析:
    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这种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份。《周礼》载,“质”“剂”有别。“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质”、“剂”由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

  • 第23题:

    判断题
    保证金可以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向公安机关直接交纳。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判断题
    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强制检查。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