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政策的规定:总机构在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时下列哪一个因素不参与计算()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符合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方法的有()。
第4题: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其汇总纳税的外地分支机构就地预缴所得税款的分配比例的确定因素包括()。
第5题:
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分支机构的()等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
第6题: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上海,在天津和深圳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4年8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6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天津分公司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20万元、160万元、600万元;深圳分公司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500万元、320万元和18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2014年9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关于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第7题:
按《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总公司计算分公司应分摊的所得税的的三项因素包括()。
第8题:
某分支机构职工工资/所有分支机构职工工资总额
某分支机构职营业收入/所有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总额
某分支机构资产总额/所有分支机构资产总额
某分支机构利润总额/所有分支机构利润总额
第9题:
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级及三级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等统一并入二级分支机构计算
总分机构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分摊,50%由总机构预缴
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按中央与地方60:40分成比例就地缴库
第10题:
营业收入
职工薪酬
资产总额
利润总额
第11题:
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级及三级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等统一并入二级分支机构计算
总分机构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4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分摊,60%由总机构预缴
补缴的税款按照预缴的分配比例,50%由各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缴库,按中央与地方按60∶40分享
第12题: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75%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25%由总机构预缴
总机构根据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就地申报预缴计入中央国库
各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分支机构资产总额是指分支机构在12月31日拥有或控制的资产合计额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以下关于总分机构分摊税款计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第16题:
参与跨地区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其分摊基数的计算是按照()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
第17题:
施工企业所得税纳税,在施工过程中重点关注总分支机构跨地区经营纳税,其原则是,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18题:
下列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第19题:
经营收入
税前利润
资产总额
职工工资
第20题:
营业收入
经营利润
资产总额
职工薪酬
第21题:
营业收入
经营利润
资产总额
职工工资
第22题:
建筑企业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国有邮政企业不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办法
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
分支机构注销后30日内,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第23题:
企业所得税汇总清算时,应补缴的税款均由总机构缴纳
汇总清算时,针对多缴的税款,50%由各分支机构就地办理退库
分支机构资产总额是指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实际使用的应归属于该分支机构的资产合计额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6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40%由总机构预缴
应纳税额的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