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住宅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22800m2。通过招投标程序,某施工单位(总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5244万元,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工期400d。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发包方未与总承包方协商便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本工程必须提前60d竣工。事件2: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了主体结构施工的劳务合同。总承包方按月足额向包工头支付了劳务费。但包工头却拖欠作业班组2个月的工资。作业班组因此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并导致全面停工2d。事件3:发包方指令将住宅楼南面外露阳台全部封闭,并及时办理了合法变更手续,总承包方施工3个月后工程竣工。总承包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追加阳台封闭的设计变更增加费用43万元,发包方以固定总价包死为由拒绝签认。事件4:在工程即将竣工前,当地遭遇了龙卷风袭击,本工程外窗玻璃部分破碎,现场临时装配式活动板房损坏。总承包方报送了玻璃实际修复费用51840元,临时设施及停窝工损失费178000元的索赔资料,但发包方拒绝签认。事件2中,作业班组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第1题:
某施工单位(总承包方)通过招投标程序中标了由某民营企业(发包方)投资建设的某商业中心工程的施工项目。该工程地下二层,地上五层,建筑面积27000m2,合同价款8590万元,,合同工期400日历天。施工合同中,索赔程序特别约定: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总承包方必须提出索赔意向书,并在索赔事件结束后28天内报送索赔申请书和相关资料,逾期提出视为放弃索赔权。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还约定承包方需垫资施工至地下室结构完,其后按月计量支付进度款,前期垫资款待主体结构封顶后付清,但未约定垫资利息;合同争议条款约定合同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总承包方将土方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某个体运输户。基槽验收合格后,个体运输户未拿到工程款,为此将总承包方诉至法院,要求清偿债务。总承包方认为该土方工程属违法分包,合同无效,拒绝付款。事件二:在进行首层顶板的模板(架)施工时,发包方指令将首层以上各层标高由4.50m调到4.80m,但未提供经审图机构签章的设计变更图纸。.总承包方即以变更指令不合法为由暂停施工,总承包方停窝工每天损失4万元。发包方在停工30天后办齐了变更审批手续,工程随即复工。5个月后,工程完工。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方提出了索赔申请书和相关资料,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20万元。发包方以总承包方擅自停工构成违约为由,拒绝索赔签认。工程竣工后,因发包方与总承包方在工程结算、垫资利息、停窝工损失等方面争议较大,总承包方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该工程的垫资条款是否有效?总承包方主张垫资利息是否能得到支持?分别说明理由。
2.在事件一中,个体运输户要求总承包方支付工程款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在事件二中,总承包方暂停施工是否合法?要求索赔是否合理?分别说明理由。
4.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对本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是否有管辖权?说明理由。
1.该工程的垫资条款有效。理由:该工程属于民营项目,法律不禁止垫资施工。总承包方主张垫资利息不能得到支持。理由:合同中未约定垫资利息。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或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2.个体运输户要求总承包方支付工程款:合法。理由:土方工程分包行为虽然无效,但已验收合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3.总承包方暂停施工:合法。理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总包要求索赔:不合理。理由:总承包方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结算阶段才提出索赔,按照合同约定,超过索赔事件结束28d(或逾期)后提出索赔的,视为放弃索赔权。
4.人民法院对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无管辖权。理由:合同中约定出现纠纷时提交(或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工程所在地法院对该合同争议无管辖权。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建筑行业垫资施工、利息约定与支付的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和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总分包之间合同是否生效的法律关系以及由此总分包各自承担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供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建筑施工领域中施工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时效问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工程合同纠纷约定及解决方式。根据《仲裁法》,当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就纠纷解决方式所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时,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只能以向仲裁协议中确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即丧失了对该纠纷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一方当事人违背仲裁协议就该争议起诉,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停止诉讼,法院也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起诉。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对订立于仲裁协议中的争议事项的司法管辖权这是仲裁协议法律效力的重要体现。
第2题:
第3题:
背景
某住宅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22800m2。通过招投标程序,某施工单位总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5244万元,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工期400天。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一:发包方未与总承包方协商便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本工程必须提前60d竣工。事件二: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了主体结构施工的劳务合同总承包方按月足额向包工头支付了劳务费,但包工头却拖欠作业班组两个月的工资。作业班组因此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并导致全面停工2d。事件三:发包方指令将住宅楼南面外露阳台全部封闭,并及时办理了合法变更手续,总承包方施工三个月后工程竣工.。总承包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追加阳台封闭的设计变更增加费月43万元,发包方以固定总价包死为由拒绝签认。事件四:在工程即将竣工前,当地遭遇了龙卷风袭击,本工程外窗玻璃部分破碎,现场临时装配式活动板房损坏。总承包方报送了玻璃实际修复费用51840元,临时设施及停窝工损失费178000元的索赔资料,但发包方拒绝签认。
问题:
1.事件一中,发包方以通知书形式要求提前工期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事件二中,作业班组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事件三中,发包方拒绝签认设计变更增加费是否违约?说明理由。
4.事件四中,总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请求是否符合约定?分别说明理由。
1.不合法。理由:应按合同办。如果确需提前,应双方同意。
2.事件二中,作业班组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合法。理由: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另外,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3.事件三中,发包方拒绝签认设计变更增加费是违约的。理由: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发生变化时,合同价款总额会发生变化。
4.事件四中,总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请求是否符合约定以及理由:(1)玻璃实际修复费用的索赔请求符合约定。理由:不可抗力发生后,工程本身的损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2)临时设施损失费的索赔请求符合约定。理由:不可抗力发生后,工程所需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3)停窝工损失费的索赔请求不符合约定。理由:不可抗力发生后,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知识。在《合同法》中,对合同变更做出了相关的规定:(1)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2)合同变更须遵循法定的程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事项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如果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即使当事人已协议变更了合同,其变更内容也不发生法律效力。(3)合同约定的内容必须明确。合同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约定。如果当事人对于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则将被推定为未变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对方履行约定不明确的变更内容。(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已更新为2013最新版)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和无效合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第十二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另外,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的劳务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所以作业班组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合法。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固定总价合同的相关知识。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次包死,不能变化。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因此,作为合同价格计算依据的图纸及规定、规范应对工程作出详尽的描述,一般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详图已完成的情况下。
本案例中发包方指令将住宅楼南面外露阳台全部封闭,并及时办理了合法变更手续,说明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已经发生变化,所以发包方应当签认。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责任的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某地政府委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建办公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6层,建筑面积22200m2。共有甲、乙、丙、丁等8家施工单位报名参加投标。最终乙施工单位中标,并于2013年8月1日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4840万元,合同工期350d。 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政府为了控制建安成本,指定了专门的招标代理机构。 事件二: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后的第二天,发现甲施工单位在一个月前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于是取消了甲施工单位的投标资格。 事件三:在签订合同时,约定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 事件三中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第7题:
某住宅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22800m2。通过招投标程序,某施工单位(总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5244万元,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工期400d。 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发包方未与总承包方协商便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本工程必须提前60d竣工。 事件2: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了主体结构施工的劳务合同。 总承包方按月足额向包工头支付了劳务费。但包工头却拖欠作业班组2个月的工资。作业班组因此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并导致全面停工2d。 事件3:发包方指令将住宅楼南面外露阳台全部封闭,并及时办理了合法变更手续,总承包方施工3个月后工程竣工。总承包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追加阳台封闭的设计变更增加费用43万元,发包方以固定总价包死为由拒绝签认。 事件4:在工程即将竣工前,当地遭遇了龙卷风袭击,本工程外窗玻璃部分破碎,现场临时装配式活动板房损坏。总承包方报送了玻璃实际修复费用51840元,临时设施及停窝工损失费178000元的索赔资料,但发包方拒绝签认。 事件1中,发包方以通知书形式要求提前工期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第8题:
某住宅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22800m2。通过招投标程序,某施工单位(总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5244万元,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工期400d。 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发包方未与总承包方协商便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本工程必须提前60d竣工。 事件2: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了主体结构施工的劳务合同。 总承包方按月足额向包工头支付了劳务费。但包工头却拖欠作业班组2个月的工资。作业班组因此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并导致全面停工2d。 事件3:发包方指令将住宅楼南面外露阳台全部封闭,并及时办理了合法变更手续,总承包方施工3个月后工程竣工。总承包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追加阳台封闭的设计变更增加费用43万元,发包方以固定总价包死为由拒绝签认。 事件4:在工程即将竣工前,当地遭遇了龙卷风袭击,本工程外窗玻璃部分破碎,现场临时装配式活动板房损坏。总承包方报送了玻璃实际修复费用51840元,临时设施及停窝工损失费178000元的索赔资料,但发包方拒绝签认。 事件4中,总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请求是否符合约定?分别说明理由。
第9题:
某住宅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22800m2。通过招投标程序,某施工单位(总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5244万元,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工期400d。 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发包方未与总承包方协商便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本工程必须提前60d竣工。 事件2: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了主体结构施工的劳务合同。 总承包方按月足额向包工头支付了劳务费。但包工头却拖欠作业班组2个月的工资。作业班组因此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并导致全面停工2d。 事件3:发包方指令将住宅楼南面外露阳台全部封闭,并及时办理了合法变更手续,总承包方施工3个月后工程竣工。总承包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追加阳台封闭的设计变更增加费用43万元,发包方以固定总价包死为由拒绝签认。 事件4:在工程即将竣工前,当地遭遇了龙卷风袭击,本工程外窗玻璃部分破碎,现场临时装配式活动板房损坏。总承包方报送了玻璃实际修复费用51840元,临时设施及停窝工损失费178000元的索赔资料,但发包方拒绝签认。 事件2中,作业班组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合法。
第10题:
某住宅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22800m2。通过招标投标程序,某施工单位(总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一0201)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5244万元,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工期400d。 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发包方未与总承包方协商便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本工程必须提前60d竣工。 事件2: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了主体结构施工的劳务合同。总承包方按月足额向包工头支付了劳务费。但包工头却拖欠作业班组2个月的工资。作业班组因此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并导致全面停工2d。 事件3:发包方指令将住宅楼南面外露阳台全部封闭,并及时办理了合法变更手续,总承包方施工3个月后工程竣工。总承包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追加阳台封闭的设计变更增加费用43万元,发包方以固定总价包死为由拒绝签认。 事件4:在工程即将竣工前,当地遭遇了龙卷风袭击,本工程外窗玻璃部分破碎,现场临时装配式活动板房损坏。总承包方报送了玻璃实际修复费用51840元,临时设施及停窝工损失费178000元的索赔资料,但发包方拒绝签认。 事件2中,作业班组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第11题:
某住宅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22800m2。通过招投标程序,某施工单位(总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5244万元,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工期400d。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发包方未与总承包方协商便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本工程必须提前60d竣工。事件2: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了主体结构施工的劳务合同。总承包方按月足额向包工头支付了劳务费。但包工头却拖欠作业班组2个月的工资。作业班组因此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并导致全面停工2d。事件3:发包方指令将住宅楼南面外露阳台全部封闭,并及时办理了合法变更手续,总承包方施工3个月后工程竣工。总承包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追加阳台封闭的设计变更增加费用43万元,发包方以固定总价包死为由拒绝签认。事件4:在工程即将竣工前,当地遭遇了龙卷风袭击,本工程外窗玻璃部分破碎,现场临时装配式活动板房损坏。总承包方报送了玻璃实际修复费用51840元,临时设施及停窝工损失费178000元的索赔资料,但发包方拒绝签认。事件1中,发包方以通知书形式要求提前工期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第12题:
某办公楼工程,由于施工图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格9600万元,工期15个月。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发生多次设计变更,施工单位均及时按变更要求进行施工,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主体设计变更要增加费用90万元,但发包方不同意支付该设计变更增加费。施工过程中,8月12日非承包原因停电4小时,8月17日非承包原因停电6小时,总承包单位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 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固定总价合同形式是否妥当?为什么?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某住宅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22800m2。通过招投标程序,某施工单位(总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5244万元,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工期400d。
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发包方未与总承包方协商便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本工程必须提前60d竣工。
事件2: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了主体结构施工的劳务合同。总承包方按月足额向包工头支付了劳务费。但包工头却拖欠作业班组2个月的工资。作业班组因此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并导致全面停工2d。
事件3:发包方指令将住宅楼南面外露阳台全部封闭,并及时办理了合法变更手续,总承包方施工3个月后工程竣工。总承包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追加阳台封闭的设计变更增加费用43万元,发包方以固定总价包死为由拒绝签认。
事件4:在工程即将竣工前,当地遭遇了龙卷风袭击,本工程外窗玻璃部分破碎,现场临时装配式活动板房损坏。总承包方报送了玻璃实际修复费用51840元,临时设施及停窝工损失费178000元的索赔资料,但发包方拒绝签认。
问题
1.事件1中,发包方以通知书形式要求提前工期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事件2中,作业班组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事件3中,发包方拒绝签认设计变更增加费是否违约?说明理由。
4.事件4中,总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请求是否符合约定?分别说明理由。
1.事件1中,发包方以通知书形式要求提前工期不合法。
理由:施工单位(总承包方)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方)已签订合同,合同当事人欲变更合同须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发包方不得任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
2.事件2中,作业班组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合法。
理由: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3.事件3中,发包方拒绝签认设计变更增加费是违约的。
理由: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意味着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发生变化时,合同价款总额也会发生变化。
4.事件4中,总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请求是否符合约定以及理由:
(1)玻璃实际修复费用的索赔请求符合约定。
理由:不可抗力发生后,工程本身的损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2)临时设施损失费的索赔请求符合约定。
理由:不可抗力发生后,工程所需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停窝工损失费的索赔请求符合约定。
理由:不可抗力发生后,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某住宅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22800m2。通过招标投标程序,某施工单位(总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一0201)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5244万元,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工期400d。 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发包方未与总承包方协商便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本工程必须提前60d竣工。 事件2: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了主体结构施工的劳务合同。总承包方按月足额向包工头支付了劳务费。但包工头却拖欠作业班组2个月的工资。作业班组因此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并导致全面停工2d。 事件3:发包方指令将住宅楼南面外露阳台全部封闭,并及时办理了合法变更手续,总承包方施工3个月后工程竣工。总承包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追加阳台封闭的设计变更增加费用43万元,发包方以固定总价包死为由拒绝签认。 事件4:在工程即将竣工前,当地遭遇了龙卷风袭击,本工程外窗玻璃部分破碎,现场临时装配式活动板房损坏。总承包方报送了玻璃实际修复费用51840元,临时设施及停窝工损失费178000元的索赔资料,但发包方拒绝签认。 事件3中,发包方拒绝签认设计变更增加费是否违约?说明理由。
第19题:
某住宅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22800m2。通过招投标程序,某施工单位(总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5244万元,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工期400d。 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发包方未与总承包方协商便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本工程必须提前60d竣工。 事件2: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了主体结构施工的劳务合同。 总承包方按月足额向包工头支付了劳务费。但包工头却拖欠作业班组2个月的工资。作业班组因此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并导致全面停工2d。 事件3:发包方指令将住宅楼南面外露阳台全部封闭,并及时办理了合法变更手续,总承包方施工3个月后工程竣工。总承包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追加阳台封闭的设计变更增加费用43万元,发包方以固定总价包死为由拒绝签认。 事件4:在工程即将竣工前,当地遭遇了龙卷风袭击,本工程外窗玻璃部分破碎,现场临时装配式活动板房损坏。总承包方报送了玻璃实际修复费用51840元,临时设施及停窝工损失费178000元的索赔资料,但发包方拒绝签认。 事件3中,发包方拒绝签认设计变更增加费是否违约?说明理由。
第20题:
某住宅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22800m2。通过招标投标程序,某施工单位(总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一0201)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5244万元,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工期400d。 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发包方未与总承包方协商便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本工程必须提前60d竣工。 事件2: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了主体结构施工的劳务合同。总承包方按月足额向包工头支付了劳务费。但包工头却拖欠作业班组2个月的工资。作业班组因此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并导致全面停工2d。 事件3:发包方指令将住宅楼南面外露阳台全部封闭,并及时办理了合法变更手续,总承包方施工3个月后工程竣工。总承包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追加阳台封闭的设计变更增加费用43万元,发包方以固定总价包死为由拒绝签认。 事件4:在工程即将竣工前,当地遭遇了龙卷风袭击,本工程外窗玻璃部分破碎,现场临时装配式活动板房损坏。总承包方报送了玻璃实际修复费用51840元,临时设施及停窝工损失费178000元的索赔资料,但发包方拒绝签认。 事件1中,发包方以通知书形式要求提前工期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第21题:
某住宅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22800m2。通过招标投标程序,某施工单位(总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一0201)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5244万元,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工期400d。 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发包方未与总承包方协商便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本工程必须提前60d竣工。 事件2: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了主体结构施工的劳务合同。总承包方按月足额向包工头支付了劳务费。但包工头却拖欠作业班组2个月的工资。作业班组因此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并导致全面停工2d。 事件3:发包方指令将住宅楼南面外露阳台全部封闭,并及时办理了合法变更手续,总承包方施工3个月后工程竣工。总承包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追加阳台封闭的设计变更增加费用43万元,发包方以固定总价包死为由拒绝签认。 事件4:在工程即将竣工前,当地遭遇了龙卷风袭击,本工程外窗玻璃部分破碎,现场临时装配式活动板房损坏。总承包方报送了玻璃实际修复费用51840元,临时设施及停窝工损失费178000元的索赔资料,但发包方拒绝签认。 事件4中,总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请求是否符合约定?分别说明理由。
第22题:
某住宅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22800m2。通过招投标程序,某施工单位(总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5244万元,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工期400d。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发包方未与总承包方协商便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本工程必须提前60d竣工。事件2: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了主体结构施工的劳务合同。总承包方按月足额向包工头支付了劳务费。但包工头却拖欠作业班组2个月的工资。作业班组因此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并导致全面停工2d。事件3:发包方指令将住宅楼南面外露阳台全部封闭,并及时办理了合法变更手续,总承包方施工3个月后工程竣工。总承包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追加阳台封闭的设计变更增加费用43万元,发包方以固定总价包死为由拒绝签认。事件4:在工程即将竣工前,当地遭遇了龙卷风袭击,本工程外窗玻璃部分破碎,现场临时装配式活动板房损坏。总承包方报送了玻璃实际修复费用51840元,临时设施及停窝工损失费178000元的索赔资料,但发包方拒绝签认。事件4中,总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请求是否符合约定?分别说明理由。
第23题:
某住宅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面积22800m2。通过招投标程序,某施工单位(总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5244万元,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工期400d。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发包方未与总承包方协商便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本工程必须提前60d竣工。事件2: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工作业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了主体结构施工的劳务合同。总承包方按月足额向包工头支付了劳务费。但包工头却拖欠作业班组2个月的工资。作业班组因此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并导致全面停工2d。事件3:发包方指令将住宅楼南面外露阳台全部封闭,并及时办理了合法变更手续,总承包方施工3个月后工程竣工。总承包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追加阳台封闭的设计变更增加费用43万元,发包方以固定总价包死为由拒绝签认。事件4:在工程即将竣工前,当地遭遇了龙卷风袭击,本工程外窗玻璃部分破碎,现场临时装配式活动板房损坏。总承包方报送了玻璃实际修复费用51840元,临时设施及停窝工损失费178000元的索赔资料,但发包方拒绝签认。事件3中,发包方拒绝签认设计变更增加费是否违约?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