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可对单位给予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经济处罚,对责任人给予3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第1题:
被稽核单位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资料的,应予以记过及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建议撤换责任人员。
第2题:
被审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撤换责任人员;可对单位给予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经济处罚,对责任人给予5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第3题:
对被审计单位及其人员拒不提供与审计事项相关资料的,经审计部门负责人批准,审计部门可对相关帐册和资料等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
第4题:
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5题: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可按规定作处理或处罚的正确是()
第6题:
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审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第7题:
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8题:
限期提供资料
通报批评
给予警告
罚款
第9题:
经济处罚
纪律处分
通报批评
诫勉谈话
第10题:
第11题:
限期提供资料
通报批评
给予警告
罚款
第12题:
不配合审计,拒绝、拖延和不完整提供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
拒绝或不配合质询,故意隐瞒事实,不提供证明或提供虚假证明,泄露审计信息
拒不执行审计决定,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审计建议
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和问责并提交整改报告
第13题:
审计项目质量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予处理。()。
第14题:
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者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或者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机构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15题:
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16题: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鄂农信发[2011]34号)规定,被审计人或所在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故意隐瞒事实的,对被审人及有关责任人给予()。
第17题:
被审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议撤换责任人员、对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性质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可对单位给予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经济处罚,对责任人给予3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第18题:
《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规定,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对象若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可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9题:
被稽核审计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程规定,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审计机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公司总经理按照“员工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第20题:
已经遵守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并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但仍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错误
审计业务所必须依赖的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虚假或不实的证明文件,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虚假或不实
已对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迹象提出警告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指明
为登记时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的出资人出具不实报告,但出资人在登记时已补足出资
第21题:
对
错
第22题:
拒绝、阻挠、刁难审计人员开展审计检查。
对审计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拒绝提供或不按规定报送与审计监督事项有关的资料,拖延、隐瞒、谎报情况。
纵容、授意、指使、强迫有关人员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
第23题:
上级主管部门
审计机关
公安机关
纪检监察机关